盧武鉉的失足

盧武鉉(Roh Moo Hyun,1946-2009)的名氣並不太大,進入二十一世紀之前,連韓國人也多不知道他的大名。

此君所受正式教育不多,但他勤奮好學,艱苦奮鬥,自學律師成功,仿佛是韓國的林肯。後來,成為有好名聲的“人權律師”。在那政治風氣不佳的國家,好名聲成為他的政治資本。他膺任議員,並再往上爬,登上全國最高政治領導人的寶座。

2003年二月二十五日,盧武鉉宣誓就任大統領。他領政以廉潔為號召,國人都期望他能夠改變政風,樹立典範,滌盪穢垢。但因為政治派系的問題,只短短一任,不能有多大建樹。2008年三月十二日卸任返鄉,在郊外自建的閎敞宅第中退休。

哪知,盧武鉉並未能如他所想望的,在那裏安度餘年。不久,法律的麻煩,就追纏着他,以涉嫌貪污受賄受調查。起初,他矢口拒絕認罪,堅稱受到政治迫害。可惜,不利的證據相繼見光,與他所稱相反。延至四月三十日,前大統領低頭了,承認自己犯下錯誤。

五月二十三日,他照例到私宅附近外面作強身運動,於峰下村烽火山貓頭鷹岩墜下懸崖身亡。他留下的遺書,表明自殺意願,並對他的家屬申歉意。警方認定為自殺。

韓國人對於是非,似是頗為認真。前任的大統領盧泰愚,金斗煥,都因為簠簋不飭,被判死刑;但後來特赦,並未執行,雖然沒有再被追訴,但都成為政治生命的死刑,不再有人願意提起。或許有人想,盧武鉉可能會成為盧,金之續,背着不名譽,苟延餘生,讓歷史為他說話。不過,人與人不同,作人原則也不同。

據說,前大統領盧武鉉,“嚴於律己,寬以待人”,對於個人私德,十分認真,十分在意。其實,在“知恥文化”的壓力下,即使是微過,即使可得特赦,但他不能赦免自己,選擇自我了斷,結束他的一生。

“殺身成仁,舍生取義”的儒家理想,在中國已經陳舊過時了。元首在失敗時殉國的,有南宋帝昺,被末代宰相陸秀夫“挾天子以赴海”,似乎是強迫自殺;再就是明崇禎帝見京城破,吊死煤山了。其餘的人,把性命看得比國家更貴重,小百姓可荼毒,可犧牲,國亡可以借口推託:“非我之罪”,而且將來還是非我不可。

盧武鉉大統領的死,為了氣節,是很可惜的事。更可惜的,是那麼一個好人,一失足成千古恨!墜崖的結局,從品德墮落開始。

守行當注意慎始。

有一天,朱熹出門乘轎,覺得轎夫抬轎常傾斜顛簸,跟往常有些不一樣。他輕輕掀起轎帘一角看時,發現原來轎夫穿了一雙新鞋;遇到新雨乍過,地上有泥濘積水,轎夫儘量挑乾地走。過了一陣子,轎子平穩了;是因為轎夫不能避泥濘,鞋既然已經弄髒了,就不再擇清潔路走了。

有些敗德的人,就是因為走了貪腐的下坡路,就越來越壞。近來另一個律師出身的政客,也成了過氣領導人的陳水扁弊案,被檢方揪出來,卻纏賴不休;有那麼多的證據和證人,所涉的錢財,比起盧武鉉戔戔微數,多上百千倍,而且全家涉案,把政府和所有資源,當作他們家的一鍋粥,予取予求;但在案發後,仍卻狺狺不休,獄中還殃及棗梨,連續出書,散播謊言,說甚麼政治迫害,不敢面對公義的法律,只是用手段博取群眾同情。他的同黨,更發動“救扁護貪”,提倡貪污權為“人權”的一部分,開世界紀錄,簡直是匪夷所思!

更低劣的領袖人物,還數美國的不實總統。此君身為大國統帥,自然為害更烈。他以街頭惡棍形象,武斷國際,無端侵略他國,犧牲上百萬的人命,只為了表現“我能作”;在財物方面,消耗則以萬億計,國債達天文數字,可能陷美國財經於千代不復!

在這裏,說起盧武鉉的結局,是只供參考,不鼓勵任何人效法。

自殺,表現的是勇於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同時,表現怯於面對行為的後果。因此,是一項矛盾的行動。

有人說:美國領導人,把國事搞到那麼糟,如果換在東方,只有兩個選擇:不是辭職,就是自殺。但他不此之圖,所表現的,正是無恥戀棧,不負責任。可惜,此人執迷不悟,根本連赴伊拉克認罪求赦都沒有。

聖經在於引導人進入永生,清楚些說,是在人活的時候,悔改相信,進入神的國度。因此,“與一切活人相連的,那人還有指望;因為活着的狗,比死了的獅子更強。”(傳九:4)所以,聖經不僅不鼓勵人自殺,連自殺的事,也不多記載。

最早的士師參孫,始於品德上的失敗,被捉成為賤俘,剜出眼睛,推磨戲耍,被牽到非利士人偶像大袞廟中展示,可謂最大的羞辱。他知恥悔改,向神求最後一次賜力量,“情願與非利士人同死!”(士一六:23-20)結果,拉垮大廟,與三千仇敵俱亡。這看似自殺,實在是為了辱國負責,雪恥復仇,奮不顧身,連他的力量都不是出於自己,所以不能算為自殺。

以色列開國的君王掃羅(撒上三一:1-4),在基利波山戰役中,被非利士人的弓箭手射傷甚重;他的兒子們已經戰死,不能來援救他,顯然生機已絕;他想要侍從殺他,可免被敵人凌辱,侍從拒絕;他只能伏刃自絕。這是他違背神的悲慘結局,但死既明屬不能免,不是單純的自殺行動。

聖經中記載的自殺,只有兩件:

一是亞希多弗(撒下一七:23),本是大衛王信任的謀士,臨老卻參加了大衛逆子押沙龍的造反;不意押沙龍並不聽他聰明的獻計,使他進退失據,明知前途無望,革命必敗,等於賭博輸定了,再不能走回頭路,只有上吊自殺。

另一個是耶穌的叛徒猶大(太二七:3-5;徒一:15-20)。他以三十塊銀錢賣主。這個複雜的人物,叫人難以了解他想甚麼;但聖經說:“撒但入了他的心”,決意行千古大惡!跟隨耶穌三年,朝夕相共,聆受教訓,不能感動他;耶穌委任他經管財政,在逾越節晚餐中,為他洗腳,叫他坐高位,不能感動他;最後,“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知道錯已鑄成莫贖,悔不能改,把不義的血價丟進聖所,出去吊死了。他的“崩逝”,是腸臟崩裂而逝,顯明他可咒詛的惡毒心腸。

猶大的賣主,耶穌早就知道,並且在事前,預先提出警誡說:“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着祂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太二六:24)這是特例,並且已成為史實,不能更改;實在不應該假定其悔改的可能。不過,在一般情形下,悔改,認罪,賠罪,就能得到信實公義的主赦免(約壹一:9)。西門彼得三次不認主,是何等嚴重;但主耶穌赦免他,並且復信任他,使用他,委任他牧養群羊,餵養羊羔,顯明主的恩典和慈愛。

願罪人和失敗的信徒,趁着還有“今日”,及時到主面前悔改,不至滅亡,再蒙恩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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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