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有一祭壇

進入會幕敬拜的以色列人,會看見院中最大的器具,就是祭壇。非經過祭壇,不能達到聖所和至聖所。

到了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為世人成就救恩,復活升天,五旬節聖靈降下,教會建立了。但希伯來人基督徒中,在聖殿還未被拆毀之前,仍然眷戀猶太教和聖殿的禮儀,特別使他們惶惑的是,從前犯了罪,到祭壇前獻上祭物,心靈就平安了;現在該怎麼辦?

新約的希伯來書,特別指出基督教與猶太教的同異。

我們有一祭壇,上面的祭物是那些在帳幕中供職的人不可同吃的。原來牲畜的血,被大祭司帶入聖所作贖罪祭;牲畜的身子被燒在營外;所以耶穌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也就在城門外受苦。…
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乃是進了天堂,如今為我們顯在神面前。…〔基督〕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
希伯來書第十三章10至12節,第九章26節

這裏所說:“我們有一祭壇”,是表明不同於猶太人的祭壇,是基督徒的另一祭壇。意思說:你們不要以為不到聖殿獻祭,就缺少甚麼;其實我們完全沒有那問題。

按照舊約獻祭的條例,一般的贖罪祭,祭司把祭物的血洒在壇周圍,只把祭物的部分焚燒在壇上,其餘的歸祭司和家屬食用(利六:30)。只有一種祭,大祭司要把血帶入至聖所,是為全國的贖罪祭,是宇宙性的,祭司不能例外。聖經說:

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耶穌基督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着耶穌的血,藉着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的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三:23-26)

全世界的人,都陷在罪惡之中,完全的敗壞了,達不到神“義”的標準。照猶太教的規例,,犯罪了就牽着牛羊,到聖殿求祭司為他們獻祭贖罪,就獲得暫時的內心平安,但不能再不犯罪,所以要再獻祭。這樣,獻祭就成了現代人的罰款差不多;祭司也不在乎他們歉咎的問題,反正有祭肉好得吃,管它的!連當有的教導也不管(何四:6-8)。

“罪”在希臘文作hamartia,是聖經原文最廣泛使用的一個字,基本的意義是射箭不中的,或偏左,或偏右,過猶不及,都達不到紅心,也就不及格。人在神面前的情形是如此,所有的人都是如此。既然大祭司也犯了罪,就不能獻這樣的祭;因此,只有“那義者”(徒七:52),就是耶穌基督,能夠在十字架獻上自己為祭物(來九:24-26),才可以除去世人所犯的罪。

聖經把人在罪權勢之下的情形,比作為奴隸。以色列人在埃及作過奴隸,對這比喻最為熟悉,也知道奴隸的屈辱和痛苦。

奴隸是完全屬於主人的活工具,是主人的財產,完全隨主人的意願支配,不能有自己的意見,更不必說甚麼人權了。人犯罪的情形,是已經賣給罪,作罪的奴僕,受罪的役使,失去自由。聖經所用的語詞,正足以說明,稱為:屬於罪,作不義的“器具”(羅六:13)。人生的目的,本來是榮耀神,享受神,為神而活;迷失了方向,就成了為罪生活,也就不能不在罪中生活。照今天通用的話說,就是罪的“工具”。

工具是沒有自由意志的。聖經最重要的主題,就是講“自由”。

今天的人,高唱爭取“自由”,以為是新的口號;其實,古老的聖經裏,早就屢屢言之。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史實,是聖經提到最多的,是詩篇歌頌最多的,要神的子民謹記不忘。耶穌基督宣告:“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八:32-36)

“奴僕”對於猶太人,成為一個敏感的字眼。在耶穌基督的時代,他們在羅馬人轄制之下,天天作亡國奴,不是自由人;但他們知道,而罔顧事實,寧願讓阿Q精神獲得勝利,以為亡國非奴!當然,他們更絕對否認被罪轄制的事實:沒有為所欲為的自由,也沒有不為所不欲為的自由!

使徒保羅生動的敘述他自己痛苦的經歷:“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羅七:18,19)

保羅生在羅馬屬地的大數城,生而有羅馬民籍,按當時羅馬的法律,該算是自由人。保羅是宗教上的法利賽人,是前進青年,是猶太大議會的成員之一;但他知道自己,是沒有希望的在罪權勢之下。

誰能將我們贖出來,恢復自由之身呢?

這救贖之功,“不是憑着能壞的金銀之物,乃是憑着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一:18,19)因為世上沒有義人,不僅不會想到願贖回別人,也實在是不能。詩篇上說到這種自顧不暇的可憐情形:“那些倚仗財貨自誇錢財多的人,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將贖價給神,叫他長遠活着,不見朽壞;因為贖他生命的價值極貴,只可永遠罷休。”(詩四九:6-9)

在人沒有盼望的情形下,救恩從天而來:神愛世人,差祂的獨生愛子基督耶穌,從天降世,成為肉身,在十字架上為人代死。這十字架,就是另一個祭壇,這聖潔無罪的大祭司,帶自己的血,進入至聖所,人因信接受耶穌基督在十字架所獻的“挽回祭”,成就了贖罪的救功,止息了神的忿怒,得以與神和好,得神稱他為“義”,就是像基督耶穌一樣的得神的滿意,也就是那天上聲音,為神的“羔羊”所作的見證說:“這是為的愛子,在祂裏面,我就喜悅了。”

今天有許多人,以十字架為裝飾,配戴十字架,裝設十字架,在建築上面,在衣服外面。這些可以成為好見證,但不能代表心靈的救恩。願每人都接受基督大祭司,在“祭壇”上所成就的,承認自己的罪,離開所有的罪,信靠祂所流的寶血,罪得赦免,作神聖潔無瑕疵的兒女。

感謝讚美主,何等奇妙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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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