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善還不夠

許多宗教都有來生觀念,相信有行善得賞,作惡受罰的地方:那個永遠享受福樂的地方叫天堂;那個永遠受苦的地方叫地獄。所有的人都避免去地獄,而願意進入天堂。猶太人也是這樣,嚮往“永生”的福分。

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有一個人跑來跪在祂面前,問祂說:“良善的夫子,我當作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誡命你是曉得的…”(可一○:17-27)

耶穌在世行了許多善事,傳道救人,巴勒斯坦當世的人,都知道祂是神所差來的。他們想到“永生”的問題,以為該向耶穌請教。

有一個青年的富人,聖經說,他是個可愛的青年。他沒有像多數放蕩的富家子弟,只只追求享樂,花天酒地;他也不是憤怒的少年,以為上了年紀的人,都是依循傳統的愚昧人。他知道不該及時行樂,應當急切的尋求永生。因此,當他聽到耶穌經過那裏,認為是不可失的良機,如果他安然徐步緩行,就來不及了;所以顧不得矜持身分,不應該當眾跑,居然趕快“跑來”。他不僅跑來,還知道這永生的問題太重要了,就當路跪在耶穌面前;可見他的真誠,可見他的謙卑。

年輕而且富有,常是驕傲自恃,眼睛生在頭頂上;這人卻與眾不同,何等的難得!

他沒有看不起那位北方來的鄉下拉比,他稱呼主耶穌為:“良善的夫子,我當作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一般人說“良善”,往往是虛有其表,內外不一;或對我好的就是好人,不夠普及,不是客觀。

他知道耶穌是“良善”的,承認耶穌比他好;不過,他可不明白“良善”的定義。正如“永生”是沒有死亡;“良善”就是沒有罪惡過失。

耶穌提醒他:“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耶穌是說:你稱我是“良善”的,就是承認我是神;惟有全然良善的神,可以頒布誡命;惟有全然良善的神,可以審判世人,也有權柄把永生賞賜給人。耶穌說:“誡命你是曉得的”,在誡命之前,可以使人知罪,像一面鏡子,叫認識自己的形象,尋求潔淨之法。

這是一個誠心向善的人,在世上是很少有的。宗教如果沒有實行,是虛假的。攘攘眾生,許多都是假冒為善的,他們的宗教在口上,是不關痛癢的教條。但這個少年人不同;他立意實踐神的誡命。他不是沽名釣譽,作些施捨助人的好事求人知,而是落實的遵行神的旨意。神是良善的;遵行祂的旨意自然是作善事。他說:“夫子,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青年人在耶穌面前展開他的工作報告,他知道該講誠實話:從小就遵守誡命。他說的可能是真的。

“耶穌看着他,就愛他。”這是實在的稱讚。可惜,作的不錯,仍然難免不夠。

但主的標準,不僅是你不行不該作的,還要行所當行的;不僅在行動上,還要在言語上,還要在思想上,都達到合宜的標準(太五:17-48)。

最基本的試驗,就是看他能否“愛人如己”。主耶穌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可一O:19-22)

這仿佛是摸了雅各的大腿窩,使他頹然失力。

他聽見這話,自己衡量:永生重,還是今生財寶重?他心中的天平,傾向於今生,不能勝過這考驗,“聽見這話,臉上就變了色,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他的財產很多。”

許多罪人來見耶穌,得到赦免,快快樂樂的走了;只是這個可愛的財主,是個好人,竟然憂憂愁愁的走了,多麼悲哀的結局!

一個時常存在的問題:行善可以得救嗎?

當然行善可以得救;只是問題在無法作得夠。

行善的標準,不僅是不錯,還要不缺。聖經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0-12)聖經又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這是說,人不肯,也不能行善。

甚麼是善呢?聖經最常用界定“罪”的一個字hamartia,照亞理斯多德講,在希臘文學的用法,是主角“悲劇性的缺失”。新約聖經中的字義,是“射不中的”,或偏於左,或差於右,或過,或不及,都不能達到合宜的標準。韓愈在“原道”中說:“行而宜之之謂義”。時常能恰中紅心,行得合宜,達到神“良善”的要求,誰也沒法作得到。這就是世人犯罪的情形。

人,需要聖靈的光照,才可以認識神,認識自己。

有一次,陶雷博士(Reuben Archer Torrey,1856-1928)佈道的時候,一名婦人,有許多的問題。陶雷說:“我教你禱告:神啊,求你使我認識我自己。”不久,教會的負責人來見陶雷,說那婦人好像瘋了,一直在哭泣;帶她來見陶雷博士。陶雷對那婦人說:“你再禱告:神啊,使我認識你。”以後,陶雷就往別處工作去了。後來再經過那裏,見那婦人滿有喜樂,臉上發光,每天為主作見證。

青年富人經過主的指點,認識了他個人自私的形象,暴露了自己的問題;可惜,他沒有立即求主幫助。他可能欺騙自己,背着憂愁重擔,安慰自己說:“下次再來,也不為遲!”但誰能保證下次的機會?

世界上只出現過一位完全良善的人,實在說,祂不僅是人,是神的獨生愛子,道成肉身。聖經說:

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祂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提前二:5,6)

如何證明出來呢?就是神“已經定了日子”(徒一七:31),世人都要站在主耶穌審判的寶座前,祂要施行審判。凡沒有耶穌基督救贖的人,雖然在人看來是“好人”,但即使是誠實盡力為善,無論如何努力,誰也沒法達到神的標準,“被稱在天平裏,顯出虧欠”(但五:27),證明不能夠得永生。

聖經說:“耶穌被交給人[釘十字架受死],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我們稱義。”(羅四:25)

這是說,相信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死,而復活的人,神就稱我們“為義”,就是耶穌的良善完全,記在我們帳上,算我們如祂一樣的完全,不再被定罪。聖經說:“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又說:“信子[基督耶穌]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18,36)

現在相信,證明將來得永生的實在。請你就接受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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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