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獨立的播種者

在波士頓西北郊約十哩的地方,是靜謐的萊星屯(Lexington)鎮。那裏居住人家的矮石牆,有的比美國立國的歷史更早。

有個小萊星屯草場Lexington Green,有幾塊堆成未經鑿的石頭,上面站着民軍(Minuteman)持槍的雕像,標識着獨立戰爭的肇始。立像的座上,刻着派克(Capt. John Parker)的名言:“堅守你的陣地;除非對方先發射,不要開火;但如果他們想要戰爭,就在此開始。”不遠處,是歷史性的翰考克-克拉克牧師住宅(Hancock-Clark House,1698);牧師家列為國家歷史文物保管的,在此之外,想來還不會太多。

克拉克(Jonas Clark,Dec.25,1730-Nov.15,1805)是萊星屯教會的牧師,長達半個世紀。1752年,哈佛學院畢業。1755年,繼翰考克任萊星屯教會牧者。從1765至1776年,英國與美洲殖民地關係緊張的時期,他是當地最具影響力的人物。

克拉克治家謹嚴,每天早晨,他站在樓梯口,按名逐一喊十二名子女起床:“閒懶的人有禍了!”他治理教會,也是井井有條,待信徒如同子女一樣。在殖民地聯合抗爭印花稅的會議中,他親自擬訂綱要,指示地區出席的代表,立場堅定而有理性。

他慷慨樂於接待客人。1775年四月十八日,那天晚上,克拉克正在他的牧師住宅,宴請波士頓領袖翰考克(John Hancock,1737-1793)和撒母耳.亞當斯(Samuel Adams,1722-1803),當賴衛(Paul Revere)在飛騎傳警的時候,警告新任麻薩諸塞總督戈治(Gen. Thomas Gage)派軍要進行捕捉的獨立領袖,正在他的餐桌上。客人問他,萊星屯的居民會不會起而反抗。他滿有信心的回答:“我訓練他們,就是為了這一天!他們定會奮戰;必要時也會死,就在神家的蔭下。”

就在第二天,四月十九日,英軍果然來了。七百名耀武揚威的英軍,與七十七名本地民軍對峙。到底是誰先開火,難以確定。萊星屯的民軍眾寡懸殊,有十多名陣亡,其餘的散開了。

獨立戰爭最早的血,就流在距牧師住宅不過幾十步的地方;殉難者是他的會友。克拉克牧師看到他們的屍體說:“這天要成為世界自由的日子。”萊星屯就成為美利堅合眾國的出生地。

原來英軍不是要了捉拿反抗的領袖們;他們得到密告,在附近的康可德鎮(Concord),有民軍儲存的軍火。民軍已有警訊,把大部分軍火移走密藏,其餘的銷毀。英軍從萊星屯繼續往西北行進;在康可德河的北橋,遭遇320至400民軍的奮勇抵抗;他們展開游擊戰,從路旁的房屋,猝擊的槍彈遽然飛來。英軍損傷慘重,從原路撤回。總計英軍損折273名,民軍損折95名。

至此,雙方敵對形勢已成,獨立戰爭的序幕開始。殘暴的集體屠殺,引起殖民地各州群情洶湧。麻薩諸塞集合民軍16,000人,於次年三月,包圍波士頓。1775年六月,第二次美洲殖民地會議,舉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1732-1799)為總司令。

1776年四月十九日,克拉克在紀念萊星頓屠殺的講道中說:

“在十九日拂曉,他們進入了這鎮,開始了屠殺。他們拔出暴力的刀,加於鎮上的居民,其殘暴凶蠻,使最硬心的野人羞恥,他們流無辜人的血…那邊的土地,可見證我們被殺弟兄無辜的血!在那裏,慈祥的父親流血,那裏他親愛的兒子!那邊是頭髮蒼白的老人,那邊是青春的少年…他們的血不會白流,他們的血絕不白流!…不公義,迫害,暴力(更不論流無辜的血),那位宇宙的統治者絕不會無睹;或早或遲,報應將臨到那些作惡的人。”

同時,他勉勵會眾,要堅心信靠神:

“不論是迫害者的凌辱,我們可愛的家園被焚燒,以至我們無辜的弟兄被屠殺,都不能激使我們向神抱怨或懷怒…我們被擊打越重,傷害越深,我們應該更加知道信靠神。”

這樣,牧師是神的僕人,不是為皇家僱用的僕役,應該站穩立場,傳講神的話,不是黨同伐異,思想在胃裏面,作當政者的應聲蟲;而是以真理的杖領導羊群,行在義路上,以神的道餵養會眾,建立教會。

聖經中記載,神說到牧者的職分:

“我曾與他立生命平安的約。我將這兩樣賜給他,使他存敬畏的心,他就敬畏我,懼怕我的名。真實的律法在他口中;他嘴裏沒有不義的話。他以平安和正直與我同行,使多人回頭離開罪孽。祭司的嘴裏當存知識,人也當由他口這尋求律法,因為他們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瑪二:5-7)

到1776年七月四日,在非拉鐵非的美洲殖民地會議,正式通過“獨立宣言”,斷絕與宗主國英國的關係,為獨立而戰的目標,更加確定。在宣言的結語說:“我們堅信倚靠神聖的護佑,以我們的生命,財產,和神聖榮譽,共同信守。”

其重要的轉捩點,是經過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1706-1790)在巴黎的促請,法國於1778年六月,正式對英宣戰,並派海陸軍助美作戰。局面才轉為明朗。到1781年十月十九日,在約克屯被困的英軍康華立將軍(Gen. Charles Cornwallis,1738-1805)投降,獨立戰爭勝利。再經二年交涉,1783年十一月,在巴黎,英國簽訂和約,正式同意十三州獨立。1789年,憲法制訂完成,美利堅合眾國(United States of America)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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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