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億之國

2006年十月十七日,美國總人口已經超過三億,成為世界第三大國,只排在中國和印度之後。1915年,美國人口達到一億;52年之後,在1967年,又達到二億,增加了一倍;再39年後,達三億之多。根據統計:平均每7秒鐘一人出生,每13秒一人死亡,每11秒淨增一人;並且每31秒鐘,就有一名新移民。

美國雖然不是人口最繁,但公認為地球表面最繁榮的國家。以不同族群的移民,立國還不過二百多年,有如此成就,實在不容易,只有一個解釋:神的恩祐。

如果問:美國的定義是甚麼,這倒成了難以回答的問題。

領土的疆域,還容易的界定;雖然從大西洋岸的十三州,向西擴張達太平洋,並擴張到海外,到底還是看得見的。主權,是政府組織,行施政權,變異不大。最大的變更,是人民成分的改變。美國人不再限於一群白人,擁有黑人奴隸;而是從世界各地來的人,聚居在一塊土地上。

美國是一個移民的國家,原住民被看為異族,有一段時間,還給當作“野人”,像火雞一樣的可以肆意獵殺。

過去,美國以移民的“大冶爐”誇耀;現在,發現更像大拚盤,還是往好處說,實際上常互相抵銷,排斥。

據統計,美國的非法移民,約達一千四百萬;拉丁美洲移民,因為近水樓台先得月,已經超越黑人,成為人數最多的少數民族,約佔14%以上;而回教徒人數迅速增加,華人也在增加,連其他亞洲移民共約4%。全國的趨勢是,有色人口生育率高過白人;加州不久更將沒有多數民族。這麼複雜的人口構成,相處該不大容易吧!

本來彼此該是融洽與平等,才是正確的生活方式,才符合基督教的信仰和理想。問題是這並不是基督教國家,而是所謂多文化與種族,帶來各自的道德觀念,各自的想法。

政客們弄出一個討所有人歡喜的節目,叫作“容忍”政策。當然,最不能容忍的罪過,是不容忍。有一個時候,弄出“恨人罪”(Hate Crime)的奇怪名堂。乍聽來似乎是到了天國,連恨人的事情都要取消了,豈不成了愛的世界?再想來,又似乎好笑,有多少罪犯不是出於恨,你可曾聽說有“愛人罪”過?恨,當然是不值得提倡的;但恨是思想的問題,認真執行起來,豈不要有許多思想罪犯?十條誡命中,固然有“不可貪婪”的一條:“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出二O:17),但還是要有行動,才構成可以追訴的條件。

無端定意恨人的,到底並不太多,一般都是由於為自己的利益,而避免盡自己的義務。

各人爭取自己的“特權”!幾十年前,爭“民權”,不失為好事;但人人爭特權,會成為甚麼世界?前不久,非法移民爭取特權,且不說人情上是否可同情,在道理上似乎是可笑,甚至可哀!還有,監犯也有特權;同性戀也要有“特權”,從前以為是說不得的醜事,現在要遊行示威,爭取特權。也許,所缺少的,是無恥的特權。特權當然不好,是少數人的利益。更大的問題是誰都要特權,人人都為己,是最不祥的事,結果不免是同歸於盡。二千多年前的孟夫子,就預言說:“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這話至今仍然是真知灼見。

既然成為一個國家的公民,自要對這個國家效忠,就不可避免應盡的義務,而移給別人負擔。基督徒更應該如此。這是基督教倫理。不過,爭權的人,對於義務的興趣就不大了。顯明的例子,是設法領取救濟金,不惜轉移財產,虛報,謊報,隱藏收入。至於納稅呢,儘量隱瞞,逃避,讓別人去負擔。現在不流行徵兵制度了,當年徵兵的時候,富人,要人的子弟,找借口延遲,很少入伍服役,即使勉強應徵,也設法留在國內,擔任後方任務。到競選公職的時候,這些不光榮的事,自然得遮蓋隱藏。

不論是生在這個國家,或移民來的,要服從政府,似是天經地義;不過,這不是把靈魂也賣給政府。這就是所謂宗教信仰自由的意義。

聖經記載,耶穌在世工作的時候,法利賽人設了一個陷阱,用是否可以納稅給該撒來試探耶穌。耶穌有屬天的智慧,看出他們的惡意,叫他們拿一個上稅的錢來。

耶穌說:“這像和號是誰的?”
他們說:“是該撒的。”
耶穌說:“這樣,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
他們聽見就希奇,離開祂走了。(太二二:15-22)

因為當時的猶太人,在羅馬政府統治下,“納稅的錢”是用法定的流通錢幣,上面有鑄有該撒的像;而聖殿奉獻的錢,則通用銀子沒有羅馬皇帝的像。這就如人有不同的種族,國籍,但得蒙救贖,重生屬天國的人,並沒有外面的分別,質地是一樣的。

馬丁路德以為這是基督徒的“雙重國籍”。他說:

靈魂不在該撒的權力之下,該撒對靈魂,既不能教訓,又不能領導,既不能毀滅,也不能存活,既不能捆綁,也不能釋放,既不能審判,也不能定罪。(論俗世權力)

洛克(John Locke,1632-1704)在“論容忍”文中說:

關係靈魂的事,不應該屬於政府,因為它只有外面的武力;但真實和拯救的宗教,是從裏面改變靈魂,否則不能得神的悅納。屬於悟性和信仰,不能以外面的力量強迫…改變人的判斷。

這說明人民有信仰自由,不受政府權力的限制。

至於在基督裏的聖徒,不要有地域的區分,只以為一部分人是“我的”,其他的人“非我族類”,就分門別類。我們多麼希望,世界大同能夠實現,人民不再儘劃小圈子,而忽略同為人類的事實。

基督徒要活出我們的信仰,想到別的人,奉獻自己。

甘迺迪總統說過一句名言:“不要問,國家能夠為你作甚麼,而該要問,你能夠為國家作甚麼。”這是多麼崇高的理想!這還不過是一個世代前的事,現在似乎是非常遙遠。

但對基督徒來說,愛的原則是永遠適用的。聖經說: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羅一三:8-10)

人民數目增加了,愛的機會也增加。現在不僅有機會往遠方佈道,神更把遠方的人,帶到我們身邊,怎能任這樣的機會失去?願光明之子都快起來,把生命的道彰顯出來。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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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