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判斷?

華人有話說:“靜坐常思己過,閒談莫論人非。”這是修身的佳箴,也保守人免陷於麻煩。但在另一方面,對於行為上有問題的人物,也可以援用作為盾牌。

耶穌的吩咐:“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太七:1)也有同樣的作用或誤用。即使不信的人,有時也以為得心應手,以為等於不要評論,不要分辨是非,或不要表示意見。

天主教思高譯本作:“你們不要判斷人,免得你們被判斷。”環球新譯本也作:“不要判斷人”,更易使人誤意,並不可取。

論斷的意義

“論斷”在原文的意思,是分辨,批評,審判,試驗,定論,判決,不僅是議論,也並非惡意批評。

曾有人聽到“文藝批評”這門課,就緊張起來,說:聖經告訴我們不可批評啊!”這種“虔誠”的深閉固拒,實在是誤會。

不過,我們該好好思想:到底耶穌的意見怎樣?人說是:“耶穌這樣說。”是否人解釋為耶穌的意見是那樣?

在同一“登山寶訓”中,下面耶穌接着說:“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太七:6)如果不加分辨,怎麼能知道甚麼是“聖物”,“珍珠”,甚麼(或人)是“豬”,“狗”?

原來神給人有理性,就是叫人能夠判斷。人每天的生活中,所作的判斷大約在五千次以上,可能到一萬次之多;有的是有聲的言語,有的是不自覺的,自然的。所以判斷不僅是可以的,也是必須的。如果缺乏判斷,是不成熟或病態。

實際上,耶穌所說指責的話,是對於假冒為善的人;他們看見別人的錯,自己有同樣或更大的錯誤,卻看不見,是主所定罪的(也是判斷啊)!所以其錯不在於論斷的行為;如果斷章取義,就容易出毛病。倘若判斷是錯,無知愚昧豈不成為品德?豈不是天下烏鴉一般黑,那還得了!

孟子人性的“四端”,就是人性的基本,是以“是非之心”為開始,沒有判斷是非,就談不上其他羞惡之心,惻隱之心,辭讓之心。所以判斷是道德行為的要件 ,使人有道德責任,也成為被判斷的客體。

保羅的判斷

使徒保羅並不以為所有論斷都是錯的。那位智慧的使徒,對論斷他的哥林多教會說:“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林前四:3,4)在這裏,他用的“判斷”與“論斷”是同一個字;是說不是該不該判斷的問題,而是在於怎樣判斷。因為人不是神,智慧有限,人沒有審判的權柄,現在還不是時候,你怎知他將來不會改變?人所自以為知道的,其深度也不夠,所以不配判斷心意和隱情(林前四:5)。這是衍用舊約聖經的原則:“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申二九:29)

甚麼是該判斷的“明顯”事呢?

律法的標準和自然的“是非之心”(羅二:15)。有些事如淫亂,污穢,貪污,殺人,謊言等,連外邦人也知道該不該作。教會可以容忍,說是敬虔和愛心嗎?使徒說:“我身子雖不在你們那裏,心卻在你們那裏,好像我親自與你們同在,已經判斷了行這事的人。”(林五:3)成熟的基督徒,有判斷的責任:“因為審判教外的人與我何干?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嗎?至於外人有神審判他們。”(林前五:12,13)可見教會不僅是應該判斷,而且有紀律行動,這是今天的教會很少聽見的吧?

鼓勵作判斷

讀書要養成分析能力,判斷是應當鼓勵的。有慈父心的使徒說:“我願意你們在善上聰明,在惡上愚拙。”(羅一六:20)

聖經又告訴我們,判斷能力是信徒成熟的表現:“長大成人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來五:14)有生命而不能判斷,僅像家畜一樣有本能反應,像“桀犬吠堯”,給我好處的就是主人,十分不幸。

今天信徒不能判斷,是很大的問題。

缺乏公義的原因,是不能判斷甚麼是公義。影響正確判斷的原因,可能是順應多數,就如以“社會福利”賄買窮人;更流行的是諂媚富人,希望可以求得利益。今天尊重人權的國家,都有言論的自由,不只是准許人民唱搖籃曲,而是讓人民批評,使社群得益,否則將造成災禍。聖經說:

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不可偏護窮人,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只要按着公義審判你的鄰舍。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也不可與鄰舍為敵,流他的血。我是耶和華。不可心裏恨你的弟兄,總要指摘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擔罪。(利:15-17)

指摘鄰舍是應該的,而且不作就有罪。不過,要公義,不是出之於私怨,公開的,私下的,若出於善意,為要建立造就人,都是該作的;如果該說而閉口不言,就是助長罪惡。只是往來搬弄是非,或對人不對己,惡意的論斷,假冒為善,那是應該定罪,應該禁止的,以免對團體或教會造成破壞。

求神賜判斷的智慧,知道分辨“靜默有時,言語有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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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