驢.騾.馬:文化與信仰

在以色列人進入迦南之前,神知道人將要發生的問題,就先頒布憲法給他們;不但規定政府組織綱領,也制訂他們的外交政策。其中有一段這樣說:

“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為要加添他的馬匹;因為耶和華曾吩咐說:不可再回那條路去。”(申一七:16)

迦南本地不產馬,只產驢。

亞伯拉罕帶着以撒,往摩利亞山獻祭的時候,因為路遠載重,是以驢代步(創二二:3)。不是偶然的,亞伯拉罕差遣僕人去本族為兒子以撒求妻子的時候,也是以驢和駱駝代表財富(創二四:35 三○:43);到雅各時代,全家與埃及的往返交通,是以驢為工具(創四二:-四四:)。

在士師時代,騎驢已經是代表相當的身分了,從實用的角度看來,也過得去了,至少比步行或步行再加上負重好得多。因為白色的驢較少;物以稀為貴,“騎白驢的”(士五:10),就相當於騎白象的,表明是高貴階級。

到了王國時代,已經有馬了。聖經沒有記載掃羅騎馬;但大衛的御座騎是騾子,好像還很珍視的樣子。

大衛王對忠心的臣僕們說:“要帶領你們主的僕人,使我兒子騎我的騾子,送他下到基訓…使他坐在我的位上,接續我作王。”(參王上一:32-39)

看來大衛不注重自己耀武揚威,否則新王登位的時候,要動用騾子,似乎有些寒酸吧!無論如何,大衛沒有隨從列國的風俗,給登位的太子乘馬;他自己也沒有。

騾子已經比驢高一步了。不過,這裏有個問題。因為律法有特別規定:“不可叫你的牲畜與異類配合。不可用兩樣摻雜的種種你的地。也不可用兩樣摻雜的料作衣服穿在身上。”(利一九:19)騾子不能生騾子,是驢父馬母的混種產品,顯然與律法牴觸。

這表明神是忌邪的神,不願意有信仰上的混亂。

約書亞率領以色列人進入了迦南,與北方諸王聯軍會戰的時候,敵人有許多馬匹車輛,在裝備上佔了優勢。其馬匹可能就是良種的波斯馬。耶和華吩咐約書亞:“你要砍斷他們馬的蹄筋,用火焚燒他們的車輛。”(書一一:4-6)這是轉劣勢為優勝的戰術。

建立了王國,要禦敵,要征服。在軍事上的考量,有馬確實是佔盡優勢。照那時的交通情形,有捷足善走的快馬,幾乎是無往不利。據說:漢將軍發現了苜蓿,養殖大宛良馬,揚鞭揮戈西征,光榮勝利。

可是,在神的眼裏不是這樣。大衛在登上王位的時候,所寫的頌詩說:“有人靠車,有人靠馬,但我們要提到耶和華我們神的名。” (詩二○:7)他知道,軍事裝備不是得勝的必要條件,更不是充分條件。

還記得嗎?在大衛作王四五個世紀之前,夏瑣王耶賓“有鐵車九百輛”,又有勇武的將軍西西拉率領(士四:2,3),武器那麼精良,“壯馬馳驅,踢跳,奔騰”(士五:22),真是不可一世。但到基順河會戰,大水氾濫沖來,使敵人全軍覆沒;神的子民,大獲全勝。

大衛顯然熟悉戰史,他將敵軍“拉戰車的馬砍斷蹄筋,但留下一百輛戰車的馬。”(撒下八:4)這些馬,可能就產生了後代的騾子。

所羅門王與埃及王結親,也發展貿易關係,不幸,更發展宗教上的認同。“所羅門的馬是從埃及帶來的,是王的商人一群一群按着定價買來的。”(王上一○:28)。這些國防上的重要裝備,安置在屯車的城邑,拉吉是主要的一個,所以“拉吉”就是駕轅的馬隊,也是他們的驕傲。先知說:“以色列人的罪過,在你那裏顯出。”(彌一:13)

聖經說:“祂不喜悅馬的力大,不喜愛人的腿快。耶和華喜悅敬畏祂和仰望祂慈愛的人。”(詩一四七:10,11)

看你的王

和平的君王耶穌來了。祂不騎高大的戰馬,也不是靠武力奪權爭勝。當然,耶穌不同於世上的君王,為了自己的榮耀,作威作福,虛張聲勢,採取權宜的方法,代替神的命令;祂寧可騎迦南傳統土產的驢,並不以為不體面。時代過了一千年,神的旨意仍然沒改變。

耶穌騎驢進耶路撒冷,應驗先知的預言:“看哪!你的王來到你這裏,是溫柔的,又騎着驢,就是騎着驢駒子。”(太二一:5)在事情發生以前約五百年,先知撒迦利亞就發出預言,照字面應驗在耶穌的身上。這是何等的奇妙!

我們不能堅持提倡復古,抵制汽車,叫人人騎着驢招搖過市。君不見,連保守古風的樸實“愛覓史”(Amish)人,也已經用馬耕田了?但我們要持守信仰的原則,可以進口石油,而不必進口產油國的宗教。

同樣的,傳揚福音,也不必須作出口自己文化的代理人。明顯的,第一代使徒都是猶太人,他們雖然沒有堅持建造聖殿式的教堂才可以敬拜,但有的信徒把割禮當作得救的條件,把禮儀上的食物律例,也要外邦人遵守,引起不必要的爭議。

不過,人是傳播的媒介。專業的宣教士,是本來沒有的;但貿易人,旅行者,都會傳播文化。就如:製造豆腐的人,也同時推銷素食主義,這似乎是順理成章;但他們也兼營宣傳佛教禪理,當然是走樣的東西。西方宣教士,把基督教帶到東方去,但也帶着“牛油宗教”,還把禮拜堂建造成希臘羅馬式,而不像當地人的房屋,這有必要嗎?我們看現在的佛教廟宇,是中國固有的房屋形式,哪一個容易被接受?不必有所羅門的智慧,就可以知道,歷史向我們證明的清楚極了。感謝主,今代的基督徒已經看見,不需要在形式上標榜基督教,而是要在生活上彰顯信仰。不過,也應該謹防,不要在信仰上走了樣。正像建造聖殿的時候,可以使用推羅的工藝,但不是用外邦的奇思巧想,也不是靠所羅門的智慧,而是謹慎,照着大衛所吩咐的:“這一切工作的樣式,都是耶和華用手畫出來,使我明白的。”(代上二八:19)

傳揚福音是超越文化的工作,卻不是靠賴文化,或是與文化妥協。其實,不僅去異地傳福音是超越文化,在本地傳福音也是超越文化。如果基督教改變文化,必然是另一種文化;而且必須是另一種文化,才可以使原來的文化有改變的方向。

復活以後的基督,賜下聖靈,給門徒新的能力,把福音傳到地極。我們要警醒禱告,謹記復活的主耶穌的話:“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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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