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效忠

現代人最大的問題,似乎失去了效忠的對象,不再忠於甚麼人或甚麼理想。也許,原因在於對於領袖人物失望,而發展成這種諷世的態度。其表現之一,是不再對代表國家的國旗尊重。這近乎自暴自棄的行動,很值得惋惜。

當然,美國還有對國旗尊敬的地方,就是在教堂裏面,國旗與教會代表救恩的旗,並列在最當眼的所在。也難怪有的教牧因此把國家當作神。二十世紀美國的先知雪扶爾(Francis Schaffer, 1912-1984)看不過眼,在晚年的時候,主張把國旗從教堂移去,認為二者不相關連。

不過,在過去曾有一些年代,美國人很尊重國旗,也尊重教會。不論到任何地方,在國旗下宣揚福音,可以不會受到干擾。因為國家和合法的政府,是神所立的,在地上代表神的權威,是神的佩劍,有懲治奸宄保護善良的責任。

但到政府濫用權力時,情形就複雜了。

在十九世紀中,據說,中國人在執行搜查鴉片任務時,侵犯了英國國旗,予以踐踏毀壞;英國認為是侮辱,為了維護尊嚴,引起了不名譽的鴉片戰爭。可見那時的愛國旗情緒。以後在不友好國家,國旗不受到尊重,焚燒或當作踏腳布,不是不常見的事;人民表現自己情緒,可以把國旗當作發洩對象。不過,糟蹋自己國家的國旗,還是少有的。

到了二十世紀下半葉,美國反越戰的人,焚燒美國旗以洩忿,後來成為風氣。法院判定,焚燒國旗是“言論自由”的表現方式之一,屬於基本人權,所以人民有焚燒污辱踐踏國旗的自由。這樣的延伸,似乎不無過分。其實,如果有人以為政府不合他的理想,儘可抗議,訴願,抗告,推翻;但那不關於國家,不該把代表國家的國旗來發洩。如果無知的人這樣作,應該加以禁止,不該鼓勵。

二十一世紀的美國,流行背叛傳統,以荒唐為新穎,為前進。有人向法院抗告,說他九歲大的女兒,在學校向着國旗宣誓效忠的時候說:“在神護祐之下”(One Nation Under God)是違反憲法修正案第一條。更有莫名其妙的加州高院第九上訴庭,竟然判他有理,禁止使用這詞句。

比法官無知更大的問題,是人背叛神,敢於作任何事,也就不以效忠為好的品德。

旌旗的基本用途,最初是用於戰爭中的識別。

以色列人出埃及以後,第一次的戰爭是與亞瑪力人會戰。勝利後,“摩西築了一座壇,起名叫`耶和華尼西’[耶和華是我旌旗]”(出一七:15)。這也可能是最早使用旌旗。

“旌旗”是表明得勝。失敗的軍隊偃旗息鼓,或把旗幟丟在地上。只一得勝的軍隊揚起旌旗。

神的兒女們應該知道,自己是在得勝的軍中,用不着羞怯懼怕,要“威武如展開旌旗的軍隊”(歌六:10)。

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隸,沒有屬於自己的旌旗。

以色列人在曠野,向着應許之地前進,是按着支派分列而行,各營都有旗纛,各族有自己的旗號(民二:2)。

傳統以為以色列各支派的旗,是用以色列最後為兒子們各別祝福的獸為代表;也有人以為即是寫着各支派的名字。這可能是歷史上的最早記錄,是使用旗號的開始。

旗號表明群眾。一人行進,不用懷疑定是前導,用不着旗號率領。旗號的後面或周圍,必然有群眾跟隨行進。

旗號代表統帥。而這些群眾,不是沒有紀律的烏合之眾,他們之中的意見可能不盡相同,但必須服從同一的統帥。在臨戰的時候,勇者不得獨進,怯者不得獨退。

旗號代表尊嚴。不論旗號是甚麼質料作成的,一旦用來代表團體,就應該受到尊重。

我們不要榮耀自己,不要立自己的旗號;因為立自己旗號的,就是神的仇敵:“我們要因你的救恩誇勝,要奉我們神的名豎立旌旗。”(詩二○:5)

聖經說:“你把旌旗賜給敬畏你名的人,可以為真理揚起來。”(詩六○:4)這是說,蒙恩的人要敬畏主,高舉宣揚主的名,表彰真理。見證真理。

當然,口中宣告效忠是不夠的,即使口說:“在神護祐之下”,也不能表明真信靠神;但不信神的,必然會拒絕這樣宣告。我們心裏相信,也該有宣之於口的自由。信主的人,要珍視這權利,維護這權利。

聖經說:

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祂從死裏復活,
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
就可以得救。(羅一○:9,10)

當時的基督徒,是在羅馬帝國的統治之下。羅馬皇帝,要臣民把他們當神衹崇拜,要稱皇帝為主,幾乎是要主宰人的靈魂。如果稱“耶穌為主”,拒絕對皇帝宣誓效忠的,有時要付生命的代價。在這樣的背景下,承認主的名是需要有堅定的信心,揚起真理的旌旗。

在美國獨立戰爭的時候,制訂了國旗,表明與舊日的主子關係終止,把代表英王徽號的Coat of Arms取下焚燒。這是公開的宣告。到此再沒有妥協的餘地。

想不到,世界上許多國家地區,已經從暴政和無神政權下解放出來,有承認主名和使用聖經的自由;而在原來是被稱為“基督教國家”的美國,宣告神聖名的自由,反要被剝奪!而我們對異教“容忍””,以為是美德;而基督教在回教國家,卻不被容忍。這樣的妥協,退縮,為了甚麼?是為了某些人的商業利益。我們似乎是偃旗息鼓,不再對神效忠。

這是對基督徒的警號!

我們只在裝飾華美的會堂唱高調,無異於躲在屬靈的壕溝裏面,任由撒但猖狂。要遵守主的教訓,完成文化的使命,讓主的名在全地被尊為大。讓我們為此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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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