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的價值觀—敬始能虔

有一件很奇怪的事:有人反對“虛禮”,引起許多人連“禮”也一併反對。這是很不合邏輯的。虛,是假的意思。有假,證明真東西的價值。明顯的例子,是有價值的通貨,差不多任何錢幣必然有假的。如果因此而拒絕使用錢幣,多半很難繼續生活在世上。

虛禮確實可厭,不錯。但因此而反對禮,或不注重禮,忽略禮,同是一樣的錯誤效果。

例如:中國人常說“孝敬”,說明孝必須有敬,這也是事父母“色難”的道理,意思是難得容色恭敬。清乾隆帝深重孝道,聰慧過人。有一天,讀到論語“為政”章,見“色難”一語,問紀昀(曉嵐)該如何屬對。紀立即對說“容易!”再問,仍對:“容易”。乾隆立即省悟。但行來實在不容易。因為如果僅供給父母肉身的需要,而沒有恭敬與禮貌,與豢養犬馬,還有甚分別?

今代中國人甚少懂得敬,也就沒法理解孝。驕縱的一代,只知唱:“父母單生我一個,沒有弟弟和妹妹”,也就沒法理解叔伯舅姨姑嬸,在嬌慣的環境中,養成自私,唯我獨尊的性向,造成怪異的文化,比將來的老多不勝養問題還大得多呢!

同樣的理由,中國人以孝立國,就可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愛吾幼以及人之幼”,延伸到施仁政於天下,不能不說是合理的。

耶穌責備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他們言行不一,在許多惡行罪狀之中,竟然夾着一項似乎無辜的“喜愛筵席上的首座,會堂裏的高位”(馬太福音23:6);乍看似乎可驚異,這似乎是算不得甚麼的小疵,即使失禮,也無須斤斤計較。但如果說,這種失禮,會失去救恩,聽來使人感覺意外吧?當然,連那些椎魯不文的漁夫門徒,也不至於愚昧到問:“哪是首位?”儘管今天的信徒,可能不知道席上的首位在哪裏,誰也不會相信,不拘座次,應該滅亡;不過,這種行動,雖然不會直接導致滅亡,卻目無他人,足以滋養高傲的性格,蔑視主的存在,拒絕福音,不能得救恩。這樣看來,主耶穌絕不是吹毛求疵,故意挑剔了吧!不是巧合,這些高傲的人,也正是敵擋福音,貪財,無信,背義的人(7-36)。

二十世紀初的中國,由反洋而反基,由反古而反孝,為害人性,戕賊文化。幸有陳寅恪,季羨林等有修養的學人,能夠以身作則,持守孝道,教育學生,維繫中國文化不墮。

不幸,基督徒給國人的印象,常是一群崇洋反儒,非孝悖禮,沒有文化的人,隨從浮囂淺薄的時俗,使人見而生厭,以至成為福音的攔阻。幸而不乏有識之士,知道“禮義廉恥”的關係;因為禮是合宜的行為規範,人因信耶穌基督在神面前被稱為合宜,自然會表現於外。不僅國人如王明道先生,知書達理,堅守信仰,連來華的老一輩宣教士,也多是有禮有節。他著有一本小冊 信徒處世常識,講到一般禮貌上應注意的事。名佈道家宋尚節先生則在這方面常以為不必注意,更似有意忽略。有一次會面,宋對他說:“所有你的書我都愛讀,只有那本處世常識,覺得沒甚意思。”王說:“那正是你需要讀的。”據說,“在下次去看他的時候,他已經知道會送到門口了。”可見要作得對,不必堅持自己贏,才是屬靈人應有的態度。

近人鮑會園牧師博士,學貫中西,無愧華人神學泰斗,而其為人謙恭守禮,尤非一般人可企及,與他有交往的人,都可以見證。往訪的客人,他常親送至門,並為客人開車門,才鞠躬揮別。另一位長者余也魯教授,持禮有序,坐立行止,以及餐席的位次,都講究得體,正如其為人治事,俱有條不紊;在基督教文字事工之外,他連管理經營,也有獨到見解,值得敬佩。並非巧合,這幾位先賢,也正是品德無玷高尚的人。

華人有“禮失求諸野”的說法,日本人在禮上頗可借鑑。當然,商店裏售貨員挂在臉上職業化的笑容,“先義後利”的口號,顯得虛偽可厭;但那不能據以否定禮的價值,就像日本軍閥的殘暴,並不代表其全民都沒有人性。

有一次,在基督教的國際會議上,有位年長的牧師說:其實日本的基督徒為數並不多,但品質很好;在聚會的時候,心不旁騖,也不彼此交談;特別是在台上的教牧,都個個正襟危坐,沒有誰會高翹二郎腿的,顯出其敬虔和持禮的水準。搜索記憶,當年說這話的人,彷彿是曾在日本宣道多年的趙中輝牧師。

西方人愛多於敬,我們並不需要效其愛而捨敬;而且西方文化中,並非沒有缺失,也不盡都符合基督教義。不過,在現代工商業社會,以勢利眼決定禮的施行對象。對於以為該以青眼相加的人,何止有禮,簡直是欽崇,拜倒!對於平常人,就合了那句古老的話:禮不下庶民。

有人描述華人先僑,早在十九世紀出洋,登岸時身着短褲,手執竹杖,兩肩擔日月,苦中無法顧及禮貌;成為暴發戶“頭家”,由於自卑和自傲的複雜心理,故意無視於禮儀,蹲在椅子上用餐,以為你待怎地!把這種作風引入社會,無異踐踏文化,復歸野蠻;如果不幸普及於教會,只足使外人齒冷,使信仰蒙羞。無論如何,在人間社會,知道座次,確實是必要的。顯然耶穌的門徒,都知道座次,也知道座次的意義,所以當西庇太夫人帶雅各,約翰來求高位的時候,此舉引起了眾怒(馬太福音20:20-28),卻給門徒機會明白服事的真理。

聖經說:“在白髮的人面前,你要站起來;也要尊敬老人,又要敬畏你的神。我是耶和華。”(利未記19:32)當然,不僅是要尊敬有地位,多錢財的強勢人,或有學問的人,而只是年老的人;而且這律法與“敬畏”神有關係。

到了新約時代,凡被主耶穌救贖的人,在神面前是平等的,都為祭司;但並不是說,可以沒有次序。正是使徒教訓教會:“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着次序行。”(哥林多前書14:40)這是說,要長幼有序,男女有別。這就是禮。

華人有“禮多人不怪”的諺語。我們可能都聽人說過。只是偏重禮,雖然不是惡行,但會流於“死行”(希伯來書6:1, 9:14),成為虛禮。虛禮不是真正的敬虔;不過,沒有禮,必然是虛假的敬虔。

在這裏,我們不能廣泛論及言語,文字,及所有生活上該留意的禮貌,只講到交際應對的幾件小事。願我們切莫託辭“神是看內心”,就忽略外面的表現。試想主曾教訓屬祂的人,作“世上的光”,如“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馬太福音5:14-16);主確然不是只重外在表現,但有了聖靈的膏油,絕非沒有外在表現。所以,勿以善小而不為,對神對人在禮上無虧,循禮進入敬拜,成為有真實見證的基督徒。

 

2016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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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