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改革與譯經

十六世紀基督教改革,聖靈給當時昏睡的教會,吹送覺醒的清風,進而影響世界;“惟獨聖經”的口號,喚起聖徒注重聖經;把聖經譯為方言,以期人人懂得神的話。其中英王雅各欽定本英文聖經(1611年出版),不僅是傑出的譯作,其影響力且及於世界。

英國國教的聖公會,不僅面對羅馬天主教的反對,也得抗羅宗友會另眼看待,這與其許多禮儀不無關係;但有一項光榮傳統,頗值得效法,就是至今在敬拜程序中,宣讀聖經的時候,公眾肅立,表示對於神的話尊重。這始於猶太人對於“主的聖言”(羅三:2),無比的敬重,甚至不敢稱呼主名。被擄歸回之後,祭司文士以斯拉展誦律法書(尼八:5),全體人民都肅立聆聽。以後在會堂聚會,也以誦讀聖經為中心(路四:16-20)。英國教會所譯用的雅各王譯本經文,使人覺得優雅莊嚴,與此不無關係。

有宗教改革晨星之稱的威克里夫(John Wycliffe,c.1330-1384),首先把聖經譯為英文,但他是從拉丁文轉譯,而譯成的是中古英文。

廷道勒(William Tyndale,c.1494-1536)避居歐洲大陸,從事其現代英文譯本,完成新約,摩西五經,約拿書部分舊約,即被誘捕殉道。由其助手克華岱勒(Miles Coverdale),洛哲思(John Rogers化名Thomas Matthew)等友人同志,先後合力完成,於1560年出版,稱為日內瓦聖經。此譯本深受清教徒所喜愛,莎士比亞使用此譯本,移民美洲的清教徒,及後來清教徒革命,都用日內瓦聖經。

伊麗莎白女王未婚無子,1603年崩逝後,蘇格蘭王雅各六世接受迎立,入繼大統,成為英王雅各一世。

雅各王頗涉獵群書,通曉神學。登位不久,即於1604年,召開翰浦屯宮會議,籌畫翻譯英文聖經;參與其事者,有牛津和劍橋的學者,並教職人員,共五十人,極一時之選,為三組,分別在二所大學及西大教堂集會,然後各選代表合審。於1611年出版,這輝煌的聖經,成為英文的瑰寶,授權於教會聚會中用,是為雅各王欽定本。

法國傑出文學家雨果(Victor-Marie Hugo,1802-1885)說:“英國有兩本書,聖經和莎士比亞;英國產生了莎士比亞,但聖經產生了英國。”這是對於英文聖經最適切的讚美。

在那時,教育並不普及,學校多由教會創設,進入大學的人,多是為從事教職準備,或習法律從政。莎士比亞擅場英文,可僅略通拉丁,幾不懂希臘文(同世文人章生語),後來的蕭貝納以為依當時標準,可算“文盲”。從事譯經的人,不僅注重敬虔,還多精擅文學,語辭優美。並且當時因宗教派系衝突,牽纏政治;譯經的人,非僅無利可圖,還往往得冒生命的危險。除了印刷“贖罪券”能夠賺錢以外,為商業利益出版的人,為數實在不多。

聖徒真正愛神的話,敬畏神的話,自然有愛神愛人的行動表現。

自古敬虔的人,信仰創造統理萬有的神,自然對於神的話,絕不會輕漠視之。聖經記載,耶和華說:“這一切都是我手所造的,所以就都有了。但我所看顧的,就是虛心痛悔,因我話而戰兢的人。”(賽六六:2)

使徒保羅教導新約教會聖徒:“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6,17)

華人的文化,對於文字一向敬重;早期教會聖徒,秉承這傳統,對於聖經經典,自然更加如此。

據說,基督教傳入中國,早在漢代,但乏可靠史料。聶斯託流派則於唐太宗貞觀九年(635)來華,又稱景教。天主教耶穌會,差遣意大利宣教士利瑪竇,於明萬曆八年(1580)至中國。更正教則遲至1807年,才有英國倫敦會,差遣馬禮遜(Robert Morrison,1782-1834)到華宣教。隨後其他宣教士也相繼來到。馬士曼(John Marshman)第一本中文聖經在印度出版(1822)。馬禮遜雖遇許多困阻,但他中文很好,盡力在同工協助下譯經,於次年出版了他的神天聖書。其後,有更多宣教士來到中國,在不同地區傳道,因之有各地方言的譯經出現;復由他們來自不同國家,不同宗派,所以中國信徒人數並不多,先後出現了多達幾十種全部或部分聖經。

1890年,上海宣教士集會,檢討事工發展,不待明言,參加人員當然都知道,宗派分歧,是宣教進展的障礙,多種聖經譯本,把“神的話”變成各說自話,更是主內合一的顯然諷刺,是事工的攔阻。於是共同決定,出版和合譯本;至於甚麼是合宜的中文呢?當時決定,分別組成三個委辦會,試譯文理譯本,淺文理譯本,和官話譯本。中間經過義和團之亂,淺文理譯本新約於1904年出版,文理譯本與1906年完成,而為最通俗的官話譯本新約全書,也於1907年面世。比較譯本,衡情度勢,決定停止其他譯本的進行,只繼續致力於官話譯本。這一智慧的決定,對於聖經的普及,宣教的進展,及聖靈的運行,具有積極的意義。官話和合譯本聖經委辦會成員,有狄考文(Calvin W. Mateer),白漢理(Henry Blodget),楊格非(Griffith John),文書田(George Owen),富善(Chauncey Goodrich)等十六人,並有華人同工協助;舉資歷最深,中文最好的狄考文為主席。狄考文來華後,畢其一生在山東半島工作,因此譯經集會,多於煙台舉行。狄牧於1908年去世。由富善接任主席。譯經事工,前後長達二十九年之久;譯經委辦中,有人以工作太忙,或其他原因辭去,多人相繼離世。1910年,譯臨日暮的清廷,意識到實際理由,應請取消“官話”之稱,改稱“國語”。所譯中文聖經,也改稱國語和合譯本聖經。到1919年,新舊約聖經全書問世,能夠及身見到這偉大譯經成果出版者,只有富善牧師而已一人。

富善於1836年六月四日生於美國麻薩諸塞州,於1865年來華,在北京宣教。他精擅中文,編著富善漢英字典(A Pocket Dictionary & Pekingese Syllabary, 1891),其中所收的漢字,有10,400個之多;並著官話特性研究(A Character Study of the Mandarin Colloquial, 1998),蒐舉例句多達39,000個,長久為權威性著作。所以中文和合譯本聖經,主要是道地的京話,間有不少北方色彩的語句。

1925年九月二十九日,富善於北京逝世,享年八十九歲,為在華最老的宣教士,在華傳道六十年多。他和同工們敬虔辛勤譯出的聖經,為留給世界華人教會的珍貴貢獻。

遡憶更正教宣教士來華,是在基督教不被歡迎的背景下,譯經與出版,更是受到嚴禁。所以他們翻譯出版聖經,動機都很純正,絕無牟利的想法;因為是單純服事神,為以文載道,必然盡力之所及,作到十分完美。因為當時教育並未普及,對於涉及文字的事工,無論是著述,翻譯,書寫,都甚為重視,不敢貿然措手;所以舊日的人懂得藏拙之道,發表的詩文,示人的書法,大部分無愧於藝術。可惜,自從提倡“話怎樣說,就怎樣寫”以來,固然有助於傳通,但也流入隨便塗鴉,沒有了標準;人不知自量,若用於隨便譯經,各說各話,並且挾“聖言”之名,實在算不得甚麼好事。

西方社會商業化,加以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各國的經濟繁榮,及時譯經應市,是聰明生意。結果,形成的現象,聖經是銷售最多,看得最少的書。這與以往不同:譯經沒有帶來復興,更沒改變歷史。明顯的原因,是因為各執一詞,聖經形同不經,是不幸的副作用。

使徒保羅說得好:“我們不像那許多人,為利混亂神的道;乃是由於誠實,由於神,在神面前憑着基督講道。”(林後二:17)可見目的不對,所作雖然類似善工,結果只造成混亂。

有許多的事情,本來並不是錯,卻因為動機不純,標準就不對,方法隨之不正。儘管自由是好,陷入這錯誤的循環,就成為混亂了。華人教會大致脫離洋人差會的轄制,是否也隨之失去品質管制?華人可以自由行事了,甚至集資也不會困難,是否也有隨便譯經,人各言殊,混亂真道,為害教會?盼望大家存敬畏神的心,發出與收受的兩方,都該謹慎負責。

2014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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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