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觀天星

最近有一項新聞:天文家發現,人類可能有新鄰居,是在另一個銀河系,有顆與地球相似的星,有水及資源,適於人居住。他們怎樣“進化”得來?他們是否染有罪的惡疾?如果誰有興趣探究,必須先作準備,據估計,有五千光年之遠。想認真去作實況採證,看來得先作申請延長生命期限,否則即使乘特快火箭太空船往返,也不能及身回返地球,更來不及向同代的人報告。這是時間和空間的麻煩。當然,正確的說法,是這新星只能說在人看來新的東西,五千年前就存在,誰知道它不是四千九百多年前已死亡?且不說光的速度遠非我們可及,而人類可靠的歷史,差不多也只五千年,我們也自然無從得知。宇宙對我們來說,實在是太大了,幾乎已經大得“至大無垠”。

說到“年”,並不真是時間,只能說是時間的長度。我們把時間觀念“空間化”,該是造成混亂的起因。記得:我們多年前時間的形象是一個餅,圓的鐘錶面畫分成一半,四分之一;現在電子錶變成數字,如同把財富變成數字一樣。其實,時間就是時間,在人來說是生命,既不是吃餅得飽的問題,也不是數字或長短。

不知不覺,總會到一年又盡的時候。小孩子們歡喜,老年人希望能夠延緩;不問你願不願意,又是一年。是誰說過:“年年難過年年過。”你可曾作如此想?

不能不說奇怪,在各別的文化中,都有循日月運行紀年的事。換句話說,人類早就發現,宇宙是有規律的。今天,明天,都是一樣的;前年是如此,後年也預期不會差錯。那麼,是誰設定這些規律呢?

聖經的首卷,就記載創造的情形。神說:“天上要有光體,可以分晝夜,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並要發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事就這樣成了。(創世記第一章14-15節)

這樣,有些族群以太陽運行的時序紀年,稱為太陽曆,即陽曆;有些族群以月亮運行紀年,稱為太陰曆,即陰曆。人類發現這有次序的運行,可以絲毫不爽的定節令,不是人把時間拿來切成段,而是設立次序的神命定的,影響自然,絕不是偶然。

儘管人如何紀年,並不實際影響時間。詩人向神說:“我終身的事在你手中。”(詩三一:15或譯作“我的時間”)誰能夠這樣的交託神,是有福的。

人實在有限

不久前,清晨六時許,在戶外運動。仰望天際,發現像就在我們家屋頂上,出現金星伴月的奇景,迎映着東方即待升起的太陽,十分壯觀。只是在旁邊有一顆比較黯淡的星,說不出名字。再稍為思想,發現實際上在數以千百億計的星群中,所不知道星,遠比叫得出名字的多。再想想看,不僅遠在天邊的星群,就說同住地球表面上的人吧,我們所知道的人又有多少?那麼,真知道的呢?其實,在甚麼事情上都是一樣,你相信嗎?我們所不知道的,遠比知道的多。

事有湊巧,幾天前,偶然去訪問在另一幢樓上,對門居有年的鄰人,他們夫婦都是葡萄牙人。丈夫說,他年六十二歲,剛從工作退休,業餘喜愛夜觀天文,有一具直徑三十多公分的望遠鏡,還友好的表示,願拿出來給我看看。雖然天還是上午,不過,不好意思盤桓太久,更沒有理由拖到天黑見星,連忙道謝告辭。說來慚愧,我對於天文實在所知太少。當然,我可不愁沒伴,這種“次天文盲”的人其數多得難計。就連專業天文學家們,對天星也未必知道過於不知名。

然而更有進者,據說:從前有一位患深度近視眼的先生,質疑三字經的正確性:所謂“三光者,日月星”,日和月確實是存在的,星兒嘛,莫非相傳有而已,我就沒見過!

且不說我們外行人,個別的知識技藝有限,財力有限,生命有限,沒有希望能夠知道天上的事。有些科技先進的國家,傾天文數字的財富,資源,只想得以了解最近的行星;耗資無數,至今一個星球還沒去成,只是拍些照片,搔搔外表。這跟談知道甚麼,可差得太遠了。

還有更不可思議的事呢!天看來夠高遠了,可不止是我們頭上可見的那一片,天文家說,會有一百二十億光年那麼大(光速每秒約三十萬公里)還在不停的擴展!這是說,在那宇宙邊緣上的某顆星,或星群,如果已經“死亡”,我們並無從知道,因為其光還要繼續到一百二十億年之久,才會在我們眼前消失!誰若想從歷史書上檢證,都難等那麼長的時間。這樣說來,如果不信有神,絕不可能知道。

不知不能不在

神對滿懷牢騷的約伯說:“我問你,你可以指示我…你若有聰明,只管說吧!”(伯三八:3-4)神的教導方法,是以問題解答問題。

約伯的問題,是對於自己“為甚麼”受苦不明白;神告訴他,你不明白的事還多着咧!如果你能全明白,豈不就成為神嗎?當然,合於邏輯的後繼問題,是“你豈能”的問題;人既然不知,不能,下面的問題是神在作這些的時候“你在哪裏?”人都應該自問“你能嗎?”約伯三個朋友真正毛病,是不知道自己不知道,所以神對他們說:“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伯四二:7)他們最基本的問題,是不認識自己。

大科學家牛頓,頭腦夠好,有許多成就。到晚年的時候,實至名歸,廣受稱讚。他說:“我像個在海灘玩耍的孩子,只不過偶爾撿拾到幾顆光滑的石子,或幾片美麗的貝殼,至於廣大的真理海洋,還不曾知道。”這不是自己謙虛,是他知道自己不知道。牛頓是虔誠的基督徒。

知道自己不知道,是知道自己知道的開始。

剩下的問題是,是否有人不知道自己知道?想來即使有之,也會稀有到極罕見。大致說來,在知識上的程度上,有四種情形:

知道而知道自己知道,是智者,跟隨他;

不知道而知道自己不知道,有希望,教導他;

知道而不知道自己知道,是睡着,覺醒他;

不知道而不知道自己不知道,是愚人,遠離他。

不過,在此之外,還有一種知道自己不知道,卻不承認自己不知道的人,基本上是不誠實的人,或不願揭示全部真理的人。就如:至多可以說不確知有神的人,為了掩飾無知,故意昧自己良心,說自欺欺人的話,聲稱無神。如果追跡他們這樣作的動機,實在是希望沒有神,並不是相信沒有神,怕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此人物,豈不怪可憐的嗎?

到底有沒有神?

聖經說:“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知道,叫人無可推諉。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羅一:20-21)這樣退化的過程,並不同於所謂“自欺欺人”,而是先欺人,再成為自欺,終至成為無知昏暗。因此,不信有神,或自稱不信有神的人,歷史上從未記錄他們有甚麼建樹,特別是在品德方面,更是乏善可陳,真的乏“善”可陳。

這樣看來,神的存在不僅是無可質疑的,還是必要的。希望你就向祂祈求,使你真認識祂。使徒保羅為以弗所教會的禱告,也是我們每人應當作的祈求:“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祂;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祂的恩召有何等的指望,祂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並祂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弗一:17-19)

祝你不僅相信神,還藉着耶穌基督認識神,有分於天上基業。阿們。

2013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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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