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事奉神

以色列於1948年建國後,首任總理本固良(David Ben-Gurion)組織政府。新任宗教部長拉比梅芒(Rabbi Judah Leib Maimon)建議,應該恢復最高議會(Sanhedrin)舊制。本固良諷刺的回答,首先他要尋得七十一名適任議員,合於摩西律法的資格,“恨不義之財”(出一八:21)。口才辯給的拉比說:“給我充足的錢,我就可以給你找到七十一個恨不義之財的人。”無論如何,建議未成為事實。主要原因,是宗教人士反對復古。其實,那不是摩西為最高議會候選人所定的資格,而也是最低公職人員的標準。

在近代史上,不是沒有恢復最高議會的事蹟。1807年二月,一世之雄的法國拿破崙大帝,在巴黎簡定七十一名忠心的猶太人,成立了最高議會。拿破崙首先的測試問題是:猶太人是否允許同時有多於一個妻子?答復是根據十世紀拉比革順的規定,絕對不可。接下來的問題,如:猶太人視法國人為弟兄,或外邦人?生於法國的猶太人,是否遵守本國政府的法律,並在必要時保衛法國?此類問題,拿破崙都得到所期望的答復。顯示出這議會的功能,並不那麼單純。

不過,這十九世紀的猶太最高議會,沒有再度召開。

其實,本固良未建立現代的猶太議會,並沒發生甚麼問題,如果降格建立了,找些不恨不義之財,或愛不義之財的人來主導會務,也許問題更大。不僅猶太人如此,希臘人也如此。不幸,號稱信仰純正的更正教會,也常發現同樣的問題。這還是只說發現的問題,未發現而存在的,不問不題倒還好,否則麻煩要大得多。

嚴格說來,清廉不該算作重要品格。你可曾算不偷不搶者斯為聖人?果真如此,豈不是聖人滿街走?歷來有厚俸養廉的說法,那不過是分贓的另一婉稱:厚俸養的廉,無異餵飽客店虱子使其少吸血的方法。雖貧而不取非當之財,才是真廉。

近千年前,宋代大文豪蘇東坡,在其“前赤壁賦”中說:“夫天地之間,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雖一毫而莫取,惟江上之清風,與山間之明月…取之無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無盡藏也。”(1081年)這是何等的坦蕩襟懷!這雖然是寫景抒情的文章,只略微帶及述志,不是要講理;但還是表達一介不取的高潔精神。蘇東坡雖然被捲入黨爭,被貶謫遠方,遭受鬥爭,迫害,他從未富過,卻始終沒沾上貪墨,多麼值得景仰!

中國古代名臣,如:范仲淹,岳飛,以至曾國藩,都是清廉可風,在財物上無可指摘。

華人基督教會的名牧們,如:賈玉銘,王明道等,他們雖然不是甚麼名嘴吸引人,也沒有博得廣大群眾擁護,開宗立派;但他們是敬虔事奉神的人,沒有疑問;他們在品德上無可非議,特別在錢財上,確保清潔。如果說,這是他們儒家道德素養的結果,不如說他們以儒家品德為底線,而不是宗儒家品德為標準。主耶穌說:“你們的義若不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五:20)

不幸,現今的教會中用人,以能應付有財有勢的人物為基要,以佞口善說的人為唯一取錄標準;當然這遠跟不上電視名嘴,或好萊塢的演員。不過,這些可不是教牧書信的取才標準:重靈命與品德。

主耶穌在世上的時候,並沒有建立超級大教堂。當然,作為全知全能的神,那是單純因為祂不要如此;但從行為因素看來,主耶穌的原則,是絕不奔競於富貴之門。主警誡跟從祂的眾門徒說:“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裏,你的心也在那裏。”主繼續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太六:19-24)

注意這教訓:主對瑪門(錢財)和神,用同一動詞“事奉”。這無異告訴我們,錢財有可能成為敬拜的對象。

被J.P.Morgan稱世界首富的卡耐基(Andrew Carnegie,1835-1919)說過:“沒有比崇拜金錢更為低鄙的偶像崇拜”。卡耐基寫過一篇文章說:“富有而死是最大的羞恥。”(見“The Gospel of Wealth”)。他死時僅有22,881,575美元,因為他捐出了百分之九十的財富。當然,不難想像他是世界最大的慈善家。

教會的錢財是信徒奉獻給主的。那麼,該如何處理錢財呢?

我們絕不贊成苦待傳道人;千萬不要以為那可以幫助他們得冠冕。相反的,自己從沒有駐堂領薪的使徒保羅,卻吩咐教會:“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更當如此[受敬奉]。因為經上說:牛在場是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它的嘴。又說: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提前五:17,18)使徒絕非為自己爭待遇。保羅繼續論傳教的事,就說到“貪財是萬惡之根”(六:10)不少人喜歡把這經文當作通訓,以為可以勸化財主們慨解義囊;其實,這是特指傳道人不可貪財,當然所有基督徒不例外。且看使徒重復教訓(提前三:8;提後三:2;多一:11),從對於處理錢財的事上,決定選取的領袖是否合格。

為甚麼這樣嚴重呢?那還不僅在錢的問題,而是與生命有關。使徒彼得說到那些假師傅“因有貪心,要用捏造的言語,在你們身上取利。”不僅如此,還有比貪錢財更嚴重的事:“他們離棄正路,就走差了。隨從比珥之子巴蘭的路,巴蘭就是那貪愛不義之工價的…用肉身的情慾和邪淫的事,引誘”人(彼後二:3,15,18)。所以這個事件,還不僅是甚麼人損失了多少錢,甚麼人偷了多少錢,而是在犯背離別人信託的人,其品格上有問題,為利妥協的人,在信仰上也不會可靠;不認識主,不敬畏主,其所傳的信息,即使不違背教條,也不過來騙人騙己,只是用作牟利的手段,自己敗壞,也不能引人得救,而是走上滅亡的道路。

教牧面臨的另一試探,是“洗錢”。有些挂名基督徒,用非法手段得了財利,轉移給教會以賄賂良心,覓求平安,兼可獵取好名聲,還得應許的福分。不久前,匯豐銀行(HSBC)被判付“髒錢”罰款十八億美元。這些錢中,也許有的被“悅納”入教庫,豈不也該當在地上受罰?想來有人定睛於財源廣進,着心於府庫充盈,以為可喜,那就是可悲哀的事了。

今天教會的問題,是那些忠勤吃苦,開荒的人,常是不善逢迎的人,被厭棄,處罰,貶抑。這不禁叫人歎息,各類“明星”,備受寵溺,任何作為都受到容忍,不僅在律法之上,也在恩典之上,沒人管得!這種變異的愛心,如果流及教會領袖,適足以害之。本來有恩賜的人,被捧,受崇拜,失去了受苦的心志,也失去了紀律。我們不能忘記,人性的墮落,如果任之由之,極少能潔身自好的。莫忘記,每人都得向主交帳。

世界上極富人士之一洛克斐勒(John D.Rockfeller,1839-1937),是知名的大企業家,慈善家。一個深為了解他的人說:“洛克斐勒的靈魂深處是個記帳員。”也許,這聽起來不能算是最高的稱讚;但洛克斐勒自己說過:“我們總無法欺騙自己。”因此,不論處事為人,或作為基督徒,他都能分毫無欺。事實是清貧還容易,清富則更為難得,多倍的難得。

誠實(Truth,True)同源的字,是“忠貞”。不誠實的人,總不能期望他對神對人忠貞。在錢財上的表現,不僅是見證,也決定永世的結局。

我們對於“厚俸養廉”的說法,大概不會陌生。中國歷史上官吏俸祿最豐厚的,要數宋朝;但事實上大宋的貪污,並不比任何朝代遜色。岳飛說過:文官不愛錢,武將不怕死,則天下太平。當然,宋代是世界上最先發行紙幣的;金銀帶運困難,實際上死時紙幣也不能帶走,後世有了信用卡,情形依然如此。貪污者仍然貪污,因為他們沒有永生觀念。至於基督徒呢?不僅會在口中誦“使徒信經”的時候說:“我信永生”,也真正相信,行為上表現不貪財,也不怕死,才是真信。教牧更該如此。

在歲盡年終的時候,美國府會為收支“懸崖”爭執(Fiscal Cliff)爭持難下,教會也該認真思省:對於主財物的託付是否忠心,是否把心放在分紅分肥的世俗觀念,只着意自己豐收?作為主的管家,在基本品德上有否虧欠?

2013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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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