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奇的愛與聖誕

聖誕節,是表現慈惠的季節。到處可見到聖誕老人,身着紅色衣袍,而鬚髮皆白;還發出“荷,荷!”的聲音,頗為可親。當然這是現代化的聖誕老人。非常商業化的聖誕老人。表演者真正的目的,不是充實人空虛的布袋,他們的興趣實在是要你充實他的錢包。

據說:在古時,原始聖誕老人並不是這樣。雖然有各種各類離奇的傳說,但從來不包括對人家的荷包有興趣;老人家還會飛簷走壁,深夜潛入貧窮的家庭,留下禮物,卻不留姓名,總是行善不求人知。也許,最主要的差別就在這裏,正合了“人心不古”的話。

照美國習慣,過了感恩節,聖誕節生意就開始了。這似乎有其時間上邏輯的必要。同時,可以見到有些慈善機構的代表,站立於冬天寒風中,像救世軍之類的機構,搖着鈴收捐;當然所得不多,鈴聲入耳,仿佛提醒人的良心。在東方,聖誕節傳來的年歲還短,而且又沒有感恩的傳統,所以不妨開始更早;有不少的商店,在進入十月的門檻不久,就忙着推出聖誕老人慈祥可親的面貌,希望你放點甚麼在他的大布袋裏。

現代報紙新聞和電子媒體,常傳播着好人好事,有不少作慈善者的頭面,亮在群眾面前;通常是給錢的數目越大,標題或圖像也越大。這顯然是因為科技進步,吹號,敲鑼,都已經過時了,效果也不夠廣大;所以,採用更有效的方法,卻往往是更遠離真實。

不過,聖經告訴我們,真正作善事,應該動機單純,不是求眼前歡,不需要廣告,甚至右手作的左手不知道。“雷聲大,雨點小”,算不得甚麼正派作風,“狂風不終日,暴雨不終朝”,有最佳聲勢,卻不見得有最佳效果;倒是“春雨潤無聲”,才適合於愛的表達。

英文有句話:“Charity begins at home”。當然,這講的並不是慈惠,意思是愛心由家中開始。不幸的是,有些慈善機構,竟然錯誤應用,把原該用於事業的錢,拿回家裏去了,而且還非少數。

家人的愛,不同於朋友的愛,也不限肉慾的愛,還必須有charity,其基本的意義,就是無私的愛。

這個字,在拉丁文作Caritas,翻譯等於耳熟能詳的希臘文Agape,通常可以對神對人兼用。不過,對人仁慈,並不難了解;對神呢?單這樣想,就感覺不太適合,還似乎有些不可思議。所以我們只得用愛神愛人表達。如果在中文裏,想要能音義兼及的話,似乎分別用“純利他”和“愛嘉彼”兩詞近於適合;因為神既是一切美好恩賜的來源,人就不能加甚麼給神,屬神的愛也是必然如此。若要與“友愛”,“情愛”分列,也只可稱為“純愛”。新舊庫聖經譯本把這個字譯為“愛原”,雖然能夠分別,卻不合於一般語詞,甚至費解。

純愛不是反應,也不託存於反應,可以施而不望報,這才是真正純粹的愛,稱之為“純愛”,是合於邏輯的。也惟有純愛,才可以說“愛是永不止息”。

一般的友愛,情愛,是繫於愛的對象;一旦愛的對象失去了,愛就止息了。“神就是愛”。只有純愛,是發自神,歸於神;神是永恆的,完全的,沒有缺欠,不能進步,不能變化;所託於神的也是永恆的,不會失去。所以純愛是永不止息,永不會改變的。

耶利米.泰洛(Jeremy Taylor,1613-1667),是英國聖潔運動的先鋒,曾說:“判定一個人是否好人,意思不在於其如何相信,不在其如何盼望,而在於其如何愛。”

他又說:“愛的根源是恩典,愛神惟以神為目的,愛鄰舍是以愛神為目的。”這不僅比德國哲學家康德(Emmanuel Kant,1724-1804)的倫理原則早了逾一個世紀,也更高深:康德是說“以人為目的,不以人為手段。”泰洛則以神為目的,不“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而是因愛神而愛人。

教會常有個說法,聖誕節是引人皈信的機會。希望這不是個借口;也希望有真實紀錄,能夠查證。不過,甘地(Mahatma K.Gandhi,1869-1948)曾見證自己信仰的轉變,確與聖誕節有關。甘地早年因受宣教士影響,接近成為基督徒。後來,觀察西方“聖誕節期間的狂歡”,以為難以與基督的生活與教訓相稱。他說:基督“不是創立新宗教,是給人新生命”,但他從那些自稱跟從基督者身上,看不出生命跡象。他更不認同英國帝國主義者的侵略表現,特別是1919年二月Amritsar大金廟集體屠殺四百印度人,使他對英國徹底失望。他說:“人不能有和平,除非在他裏面,殷切的渴望與所有周圍的人和平相處。”甘地希望美國基督徒作道德的檢討,奉獻服事耶穌誕生並在十字架受死的人類。

愛因斯坦十分景仰甘地,曾說:“甘地對於人類思想家的影響,有深遠的影響,過於使用野蠻武力的人。我們有幸並感謝天賜我們如此智慧的現代哲人,是將來許多世代的光。”可是,甘地因為掛名“基督徒”的惡行影響,而背離基督教,皈信耆那教(Jainism)。
不論基督教堂妝飾得怎麼好,其實際行動表現無異是在宣告:“我只管縱慾歡樂,雖然周圍有人飢寒待救,才不管你的死活呢!”這是甘地所不能了解,不能接受的。相信鑒察人心的神,更不會為這些無意義的虛空活動所欺騙,感謝誰為永生的神慶“生日”,而造成短命的人死亡。

就美國來說,聖誕節對他們有甚麼意義?現在,連東方國家也流行,狂歡是適合人肉體的活動;儘管有美好的招牌,其實,為的是商業的好季節,異教徒的歡樂。聖誕卡,聖誕樹,聖誕禮物,消費逾百千億;若問還有甚麼更多的果子,就是許多酒後駕車失去生命,青少年失去童貞,失去健康及財富就更說不完了。這一切,都假愛主之名而行。當年伯利恆的牧人們,所聽到大好的信息;天使的讚美:“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神,在地上,平安歸與祂所喜悅的人!”(路二:11-14)以及那位自天降世的“好牧人”來了,祂自己宣告說:“我來了,是要叫人的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一○:10)誰能夠看得出,與今天的歡慶有甚關係?

今天聖誕節文化,不僅無法使人了解救恩的需要,還教導孩子們,只知道聖誕前夜挂起襪子,是為了收取禮物,而不想到穿襪子是為了走路,全不想有腳可以穿襪子是該感恩的事,當然不願給予別人。這樣,有甚麼樣的教育作用?

耶穌基督道成肉身降臨世間,“周流四方行善事,醫好凡被魔鬼壓制的人,因為神與祂同在”(徒一○:38),表明祂愛世人。

盼望基督徒們,“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二:5)就在今年的聖誕節開始行動,播下愛的種子,雖然在嚴冬白雪的覆蓋下,仍然會發出綠色的希望,開花結果。

2012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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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