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工分贓與奉獻

“一朝天子一朝臣”,是由來已久的話。無論政制怎樣改變,無論企業規模的大小有甚麼不同,或張掛冠冕堂皇招牌的機構,或黑道黃金的地下幫派,大致都是搞分肥利己的把戲。

以色列進入迦南地之後,從士師進化到王國,有了系統的政府規制。可惜,首位當權者所關心的,不是以遵行神的旨意為原則,而是組成一批維護既得利益的新階級。

掃羅治國的原則,是任人惟親。此人作王以後,先把大部分人畫在其小圈子之外,其餘的核心幹部,成為分贓制度的親信,希望那些人惟對自己效忠,盲目的效忠。看他怎說:“本雅憫人哪!你們要聽我的話:耶西的兒子能將田地和葡萄園賜給你們各人嗎?能立你們各人作千夫長,百夫長嗎?”(撒上二二:6-8)簡單說,這是收買自己親族群眾,成為個人的死黨。不幸,今天仍然不乏人效法。

這種分贓制度最不可取法之處,在其沒有規範,沒有負責的稽核,沒有向神向人交帳的觀念,往好處講,像是家庭企業的無限公司,其取與予在一言一念之中,升遷降黜在一喜一怒之間,處理人世事務的機構,如果這樣作,絕不會有前途,是在敗壞道路上,急速趨於覆滅的結果。其錯誤不僅是造成貪腐系統,敗壞幹部的品格,更會形成自我分裂,使其核心的本族“嫡系”分子,驕橫恣肆,其餘的人;被分離成為“非我族類”,非常有害於團結和相愛。在屬靈事奉上,這這觀念和實施,根本就沒有存在的餘地,是神所禁止的,從一開始就該避免。

與分贓相反的,是奉獻的心志。

大衛用人的標準,絕非徇私選用親族;有些領袖人物,並不一定是貪腐奸慝,而更糟的是心地狹窄,不僅導致個人失敗,還可以成為國破家亡的根本原因。大衛是合神心意的王,其特點之一是王者胸襟:他不搞甚麼同鄉,同學,同宗關係,不以猶大宗族為“嫡系”,對本雅憫支派也不歧視:“你們若是和和平平的來幫助我…我心就與你們相契”(代上一二:17,18)。這種推赤心置人腹中的器度,換得人的真實信仰:“我們是幫助你的。願你平平安安,願幫助你的也都平安,因為你的神幫助你。”這是上下精誠團契的根本:對神無私奉獻,與人平安相處,才可以得神幫助,得人歸心。正因如此,連掃羅的族人,也願意輸誠(代上一二:1-3)。所以大衛雖然無財無勢,眼前看不到前途,還有人通達時務,跟從受苦的主。

如果我們記得聖經的記載,就知道大衛絕不是個完全的人,但聖經為甚麼稱他合神心意的人呢?從聖經記載大衛的事蹟,我們看出他有一顆向神奉獻的心。

大衛逃避掃羅追殺,在山寨的時候,家鄉被非利士人佔領。有一次,背井離鄉的大衛,想起伯利恆城門旁井水的甘冽,不禁脫口說出。有三名跟隨他的勇士,“就闖過非利士人的營盤,從伯利恆城門旁的井裏打水,拿了奉給大衛。他卻不肯喝,將水奠在耶和華面前。”這行動,有些近似愚忠的奉獻,感動大衛說:“耶和華啊,這三人冒死好像他們的血一般,我斷不敢喝!”(撒下二三:13-17)因為在舊約獻的祭物中,血如同生命,只可獻給耶和華,人不可喝。這是說,大衛全心向神奉獻,絕不敢奪取神的榮耀。

使徒保羅在收取馬其頓聖徒奉獻的時候,知道那是他們“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獻給主,又歸附了我們。”(林後八:5)為聖徒釘十字架流血捨命的,是主耶穌基督,任何人不能代替主,因為任何人沒有,也不能代替人捨命贖罪。

還有一種人,不分是非,是純粹的僱傭。撒母耳傳達神咒詛的信息,不僅是兵凶戰危,在以背向敵的時候“殉國”;而是從尊貴的祭司,降為卑賤的僱傭宗教人:“你家所剩下的人,都必來叩拜他[撒母耳],求塊銀子,求個餅,說:求你賜我祭司的職分,好叫我得點餅吃。”(撒二:36)這羞辱的情形,就是耶穌所說的“雇工,不是牧人”(約一○:11-15)。誰若同他談奉獻,犧牲,簡直一竅不通。使徒保羅稱之為“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腓三:19)。在十七世紀,英國清教徒革命的時候,極為鄙視那些未曾蒙召,沒有使命感的教職人員,稱他們為“雇工”(hirling),就是這個意思。

我們生活在世界上,可惜的是不能避免與人粉飾僱傭關係。不過,這應該維持於極少數,最必要的時候,和適度的時間。一個例子是所羅門建造聖殿的時候,以色列需要“外勞”技術工人,於是要求推羅王希蘭,提供技術援助。雙方的契約條件:1.友好的關係;2.公平的報酬;3.特定的期限;4.不參與決策(王上五:1-12)。結果,最神聖的聖殿建築,在和諧的氣氛中完成。當然,西頓人在應許諸約之外,與救恩無分無關,在工程完成之後,契約就終止。這單純是勞資關係,但在契約有效期間,必須用智慧與外人交往,也必須適用“凡事不要虧欠人”的愛心原則。

祭司的事奉,最高級的事奉,他們知道“奉獻”犧牲獻祭的意義,忠心榮耀神,教導神的子民,明白遵行神的旨意。

在舊約時代,神要人存敬畏的心服事祂,揀選人作祭司,負責以神的話教導人民:“真實的律法在他口中,他嘴裏沒有不義的話;他以平安和正直與我同行,使多人回頭離開罪孽。祭司的嘴裏當存知識,人也當由他口中尋求律法,因為他們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你們卻偏離正道,使許多人在律法上跌倒。”(瑪二:5-8)不可思議的是,這祭司階級並不想人民明白真理,相反的,故意推行愚民政策:“我的民因無知識而滅亡…他們吃我民的罪,滿心願意我民犯罪。”(何四:6,8)

在這裏,想到近年常有人誤用“侍奉”的語詞;如果說奴僕,照顧病患,服務行業等,是不錯的。但如意指對神,正確的使用該是“事奉”,這是對神,對君王的語詞,大部分辭書該可查知。

他口中說的頭頭是道,但實在是沒有信仰,他們的信仰在胃裏。在教會歷史中,儘多這樣邪惡腐敗的領袖,導致分裂爭鬥。宗教改革的重要成果之一,是信徒皆為“祭司”,可惜,很少見到符合理想的祭司。所以問題不在於誰是祭司,而在於是甚麼樣子的祭司。

願主的子民好好自己思省,作合神心意的事奉。阿們。

2012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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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