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算甚麼呢?

洋人習俗紀念諸聖節(十一月一日),為所有受洗死亡的人禱告;宗教改革後,非羅馬天主教國家,不再紀念諸聖節,卻保留了諸聖節前夕的風俗,稱為Halloween,是從All Hallows而來,有人以其等同華人七月十五日的中元節,稱之為“洋鬼節”;其實,二者基本上是不同的。不過,如果定一說其有相同或相通之處,那就是都由於人為宗教或民俗的延伸。

盧益思(C.S. Lewis,1898-1963)說:有些東西本來是好的,但若把它當成“神”的時候,它就變成了鬼魔。這就是類似宗教的演變。

他身經親歷兩次世界大戰,受“愛國主義”變成鬼魔之害。把愛當成神,它成為偶像,就變成鬼魔。我們今天的世界上,到處可以看到這鬼魔為害,造成家庭破碎,社會不安。

十九世紀的英國,以為他們是先進國家,看不起其他國家和文化,把拓展殖民地,當作與宣教相同的使命,以至在愛國的旗幟下,經營販賣鴉片的生意。文盲的小百姓這般盲信,還可以解釋為無知;有些領導群羊的教職人員和知識分子,也作如此想。為甚麼會這樣呢?是因為他們接受了錯誤的教導,不能或不願看見事實真相。貝肯(Francis Bacon)以為學術上認知的問題,是“偶像”為祟,必須先除去。其實,在信仰上的阻礙,或誤入歧途,也同樣是由於偶像。不過,是另類偶像。

盧益思經驗過這麼一回事。

有一天,我同一位年老的教職人員談話,他發表這種愛國主義觀點。我說:“但是,先生,我們是否聽過,每人都以為世界上惟有他們的男子最英勇,女子最俊美?”他以登壇宣示教條般全然莊嚴的聲調說:“不錯,但在英國確是真的。”的確,這種信念沒使我的朋友成為惡徒(神安息他的靈魂);只是作極端可愛的蠢驢。不過,這種信念造成會咬會踢的驢。這近於顛狂的信念,掩蔽普羅種族主義,為基督教和科學所不容。

種族主義會穿是愛國的外衣,而且姿容動人,連年老的知識分子,可能是有屬靈聲望的知識分子,都會把來當作“偶像”。

偶像善於化裝

這一代的美國人,流行“青春偶像”,捧出幾名美貌精英分子,作為崇拜,艷羨,效法的對象。這看來無傷大雅的舉動,表明似乎純出於天真的事,發展下去,對於社會風氣的影響,可就不那麼簡單了。因為人類有崇拜偶像的傾向,連不帶“偶像”的東西,經過自然流傳,或加意炮製,都會變成偶像,變成鬼魔。

美國教會有個傳統,是把國旗和教會旗,並列在講台上,成為傳統。

沙弗爾(Francis A Scharffer)在離世前不久,曾表示反對這傳統,認為國旗與敬拜無關,應該清除掉。這對於美國,特別是自命保守派的愛國主義者,以為神神是他們包辦的。這番話會引起許多人不舒服。但他們不能反對沙弗爾說他不是正統信仰,也不能說他不愛國。愛國,不能以國為神。聖經說:

雖有稱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許多的“神”,許多的“主”;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祂,我們也歸於祂;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着祂有的,我們也是藉着祂有的。(林前八:5-6)

東方人可能較熟悉“英魂不朽”的觀念。順理成章的事,是把好人和英雄,放在廟堂供奉。自然的結果,是朝堂與廟堂成為同義字,宗教政治互相勾結利用:“天子”,“天皇”之類的怪誕想法,滲透到文化中。這樣,以幫派代替或沖淡了政黨,領袖或幫主,僭佔了真主,孤家即擁有國家,要想談法治,不啻緣木求魚了。

那些不該當神的東西,一旦被當作“神”,它就真不客氣的登上了主宰的位子,而且是殘暴的主子,支配引導着它奴才的命運。歸根結柢,其背後有不懷好意的魔鬼。

好心未必作出好事

以色列立國初期,有位民族英雄士師基甸,粉碎米甸人的奴役,拯救同胞。他有堅強的信心,勇毅英武,不僅功業蓋世,而且品格超卓。當時群眾擁戴他黃袍加身,並且願意讓他建立家天下;但他堅辭人民勸進,卻說:“惟有耶和華管理你們”(士八:22-27)。如此真偉大的人物,在人類歷史上極為少見。可惜,他作了一件超級愚昧事,把擄獲的戰利品,用金子鑄了一個以弗得,設立在他本鄉。以色列人不難把好的紀念物,當作偶像來拜,就陷入敗壞的網羅。

“以弗得”是何等物事?那是大祭司穿在聖衣外的,只當隆重禮儀的時候用,形狀如坎肩,其特別處是兩肩上分別有以色列眾支派的名字,刻在十二塊寶石上;胸前排列有同樣刻眾支派名字的十二寶石;還有決斷的胸牌,裏面有烏陵土明(出二八:6-30),用以向神求問。看來這最適合於作“聖物”了。基甸打勝仗,是由於向神求問;而且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不被塗抹,是神的眷顧。基甸並沒創立“羊毛神學”(士六:36-40),以為自己的宗派。他絕不像掃羅為自己立記功碑;他建立金以弗得,明顯的是為了愛國教育和愛主教育,得到絕大多數人民的愛戴,踴躍響應,紛紛以投金代替投票,頃刻集了不下四五十磅的黃金,可真不是少數喲!

表現愛主,愛國,哪會有錯?所錯在於任何自然物,都不能作為永恆的神來敬拜。英明的偉大領袖,作出了那麼大糊塗的事,實在可惜。

真理並不取決多數

猶大王希西家,英明虔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他遵循律法書上的規定,敢於反對錯誤的傳統。在廢除丘壇,毀壞偶像之外,還“打碎摩西所造的銅蛇,因為到那時以色列人仍向銅蛇燒香。希西家叫銅蛇為銅塊。”(王下一八:3-4)希伯來文“銅塊”,音近“污穢不潔”。當時,猶大小朝廷國勢窮蹙,一般領袖會討人民的歡喜,哪肯拂逆民意,毀壞歷史那麼悠久的古董,何況是那位偉大領袖留下的東西,不僅是不敬,也是不智,因為違逆民意,影響選票;政客們可以忤逆父母,但失去民心,是作不得的事!不過,那正是希西家所作的。希西家是神立的民牧,他必須照着神的旨意,引導神所交託的群羊。這需要多大的勇氣!

不管人怎麼看,只照着神的旨意牧養群羊(徒二○:27;彼前五:2)。世上一切自然物,都是不能永存的,都不能代表永恆的神。在人看來是“聖物”,但實在講來,是不潔之物,應該毀棄。

我們的責任

願神的兒女,在聖靈引導下,知道如何分辨,作正當的選擇,並靠着主賜的力量,遵行真理,討神的喜悅。阿們。

2012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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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