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行事為人

聖經教導我們,敗壞絕望的罪人,惟獨在基督裏,才有盼望:“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在基督裏,藉著祂的血,已經得親近了…造成一個新人。”(弗二:13,15)

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弗二:1-2)

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四:1)

生命的改變,帶來生活的改變,前後顯著的不同,真正是“判若兩人”。

作基督徒,是由於內在生命的改變,一般說來,外貌上並不會有明顯的差別。保羅說:“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我們很不該憑外面的差別,來判斷一個基督徒,不問這種差別是地位,是教育,是膚色等。“從今以後,不憑著外貌認人了──雖然憑外貌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祂了。”(林後五:16)

一個人的生命有了改變,自然的影響他的生活目標和觀念的改變,自然的在行事為人上表現出來。這不是裝作出來的,是生命自然的流露,是神同在的證明。

亞伯拉罕在迦南寄居,過的是難民流浪生活,那地的赫人卻對他說:“我主請聽:你在我們中間是一位尊大的王子。”(創二三:6)這不是誤會,也不是因為他們有特強的想像力,而是因為他在行事為人上的表現。

先知以利沙,只不過從書念經過了幾次,並不曾作過宣傳工夫,那大戶人家的婦人對丈夫說:“我看出那常從我們這裏經過的,是聖潔的神人。”(王下四:9)

亞達薛西王看見尼希米和平常不一樣,就問他說:“你既然沒有病,為甚麼面帶愁容呢?”(尼二:1-2)哪有王喜歡常見愁眉苦臉的人?因為尼希米的“常態”是“素來在王面前沒有愁容。”

在“聖靈所結的果子”中有“喜樂”。是看見神的表現,也可以使人從我們看見神。

馬其頓人呼聲的異象,把保羅和西拉帶入了腓立比監牢。他們並沒有埋怨聖靈的引導錯誤,卻在被打傷痕猶新的重囚獄中,半夜唱詩禱告讚美神。這不平常的,信心的喜樂,使同囚希奇,傾耳而聽,甚至使地震動。結果,向禁卒全家講道,他們信了主,也都有分於這“因信祂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徒一六:20-34;彼前一:8)

為主被囚的保羅,雖然有親友供給,情況也不會好到哪裏去。但巡撫大人腓力斯,不僅看得起這“階下囚”,還請他講論信基督耶穌的道,並“指望保羅送他銀錢”(徒二四:26)。這種內心滿足的喜樂,會使世人誤會我們的“富足”──多麼可愛的誤會,多麼可誇的富足!

保羅往耶路撒冷去的時候,那裏的教會可以“看見了主託我傳福音…又知道所賜給我的恩典”(加二:7-9),可見託付,恩賜,都是看得出的,不是自己說的。

聖殿美門口四十多歲生來瘸腿的人,作為一個多年的職業性乞丐,閱人既多,自然會精於鑒別誰有錢。他看見彼得和約翰,有滿足的喜樂,不知道這兩位失業漁夫的底細,他們又沒領主教的高薪,實在是“金銀都沒有”的窮人;竟“求他們賙濟…留意看他們,指望得著甚麼。”(徒三:1-9)

這可愛的誤會,卻真使他得著了些甚麼:使徒彼得就“奉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叫你起來行走!”他的腳和踝子骨立刻健壯了,就跳起來,站著,又行走;同他們進了殿,走著,跳著,讚美神。

當然,我們不應該只有外貌上的表現,更應該“在各樣事上表明自己是神的用人”(林後六:4)。在生活上“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二:15)。

那太初與神同在的道,照神的旨意,“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把“從來沒有人看見的神”表明出來:這是神命定的方法(約一:14-18)。神今天仍然用這方法—藉著基督徒,表明基督和父神。這不是靠我們自己的努力,更不是假冒為善的表演。這是與神長久靈交,有豐盛生命流露的結果。摩西在何烈山朝見耶和華,臉上有了屬神的榮光。我們應該多與主靈交,同主聯結,“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裏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這是何等超奇的見證!

王明道先生撰寫了基督徒處世格言,開頭說:“以敬畏神為立身之基,以愛鄰舍為處世之法”;結尾說:“事事為別人著想,處處求榮耀主名。”這不是教導一般人作好,而是基督徒得了新生命以後,靠聖靈結出的果子;而最高生活的目標,還是愛人與榮耀神。這也是威斯敏斯德要理問答開宗明義所說的:“人的主要目的就是榮耀神,永遠以祂為樂。”這樣的行事為人,可以使人看見神。

在保羅身上,人看見了主的託付和所賜的恩典。別人可以從我們身上看見些甚麼?我們有主的形像表現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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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