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道

約翰福音簡釋

 

緒言

使徒保羅在將完成他職事的時候,囑咐提摩太:“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提後四:2)。那麼,我們該問:傳的甚麼“道”呢?

我們多數都聽過道,有的人還聽了相當久。但傳道到底是怎麼回事呢?有人說:

“傳道是:
用語文的道
從寫成的道(聖經)
顯明成為肉身的道(耶穌基督)。”

我們都知道,上面所說的三個道字,實際上不是一回事,絕不可混為一談。

說得簡單些,傳“道”是傳生命之道。

生命之道是甚麼?或說:是誰?

這裏面,有所不同。

如果我們在一個聚會中,發出這樣的問題:“今天有幾件在這裏?”有人會覺得奇怪,也可能有人不愉快;更可能有人想:這算甚麼話!因為實在說,這不是正規的中文。因為我們通用中文裏,有量詞這回事,人不稱“件”,可以說幾名,幾個,或幾人,最好稱位,物才稱件。

這樣說,生命之道不是甚麼,而該說是誰。因為我們說的這唯一的“生命之道”,不是理論,是有位格的。

聖經怎樣說呢?聖經說: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生命在祂裏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一:1-4)

我們不要弄混了,以為這裏所說的“道”,就是中國道家所說的“道”,二者是一樣。當然我們知道,新約聖經原文不是用中文寫的;不過,在使徒約翰用希臘文寫的時候,也怕有混淆的可能,所以, 他雖然在聖靈感動下,用了“道”(Logos)這字,也立即加以界定,說這裏所說的道,不是平常的道,是不同的:這道是太初就有的神,是人的光,是生命之道。希臘文“道”的意思,只是話,語文,理論,甚至觀念;但生命之道遠超越那些,而是一位,是三一真神的第二位,成為肉身作人的耶穌基督。如果有誰堅持所有的道都是一樣的,不妨去到大街上試試看,是否所有的“道”都可以引到同樣的地方。要知道:我們傳道,不要混亂真道。

有人推想偏執字面解經:你可知道,約瑟被哥哥們出賣的時候,在田野迷路,遇見的那人是誰?(創三七:15) 答案是天使長加百列!如果問他怎樣會知道的?在但以理書(但八:15,九:21,一○:5),因為加百列在那裏以“一人”形象出現。如此解經法,可怕也不?

解經的原則之一,是看作者使用語詞的方法。

同一位作者使徒約翰,也寫了約翰壹書。在那裏說: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約壹一:1)

這樣,生命之道不是理論,是有位格的“道”。人講道論理,不論如何好,總不能看得見,摸得著;所以“生命之道”指的只能是成為肉身的道,耶穌基督。生命是和死亡相對的:有死亡的不是真生命。我們可以有生命而沒有死亡,但不能死亡而沒有生命。有生命而沒有死亡的,才是真的生命,也就是永生:只有主有永生之道。生命在祂裏頭。

生命在祂裏頭。這是說,在耶穌基督裏才有生命。聖經誠然重要;不過,聖經不是生命之道。

你可能以為我說錯了,或你聽錯了。都沒有錯。

記得嗎?約翰如何說的?他說:“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這是說,他“論到”的,顯然不是聖經本身;而是聖經所見證的那一位:耶穌基督。主耶穌說過:

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約五:39)

聖經裏沒有永生,只是指向耶穌基督(參林前一五:3-4)。耶穌的道成肉身降生世間,為了世人的罪在十字架上受死,而且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叫人因信祂而得蒙赦罪,才有永生:生命在祂裏頭。文士和法利賽人查考聖經,他們不僅精通希伯來文,且懂希臘文,但不信耶穌基督,不肯到主那裏得生命,只有滅亡。

信耶穌基督,得著永生,還要時時連於主。

當耶穌在世傳道的時候,祂醫病趕鬼,行神蹟,能夠用極少的食物,變化後使許多人吃飽,剩下的比原來的更多。許多人擁護祂,以為祂是要來作王,大有前途。但主叫他們不要之顧肉身吃飽,“民以食為天”,而要以天為食;正如祂說的:“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意思是說:要以行神的旨意為食物。大眾聽不懂,漸漸散去,只剩下少數門徒。主問彼得說:你們也要走另外的路了吧?彼得說:

“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約六:68)

歸從的意思是跟隨,但不只是外面的跟隨,像猶大一樣,同行而不同心,是聯結在一起。最恰當的說明,就是主耶穌所講“葡萄樹”的比喻(約一五:1-17)。

常在主裏面(約一五:4)因為離了主“就不能作甚麼”,不是說,作得沒有效果,作得效果少,而是說:甚都不能作,意思是完全在主裏面無分的,不論你有多少活動,主都不算數。所以首先必須連於生命之主。還要

  • 思想主的話(約一五:7)心意更新而變化,想法不同世界。
  • 遵行主命令(約一五:10)心裏有主的話,才作在主心上。
  • 愛主內肢體(約一五:12,17)是遵行主旨意的證明。

然而這些都不是人的力量作得來的,是靠著聖靈結出來的聖靈的果子。所以,必須有內住的聖靈(約一五:26):聖靈就是葡萄樹的汁漿,使信徒生命豐盛。生命在祂裏頭。

我們常聽到人說:基督徒的生活行為非常重要。確實是這樣。不過,那不是要我們表現得好,作聖人,使自己光榮,或給人看教會是個高尚的俱樂部,人數就會增加;而是要為光作見證,叫人知道我們是屬主的,是光明的種子,光明的國度,照亮這個黑暗的世界。聖經說:

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裏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二:13-15)

這樣,傳揚生命之道三方面的見證:言語,文字,生活的合一,顯明成為肉身的道。你我很願意傳道,很好。那是使徒所吩咐的,是遵行主的大使命;要傳得對,就是傳耶穌。不過,我們傳道人所傳的講的那些話,不是“生命之道”,而是講說,介紹,見證“生命之道”,就是主耶穌。

 

約翰福音簡釋

約翰是主耶穌門徒中在世最久,也是最後的目擊見證人。作者沒有宣示他的名字,只說是“主所愛的那門徒”(約一三:23,二○:20,二一:24)。從初期教會,就認定是出於使徒約翰。Ioannes係由希伯來文Yohanan譯,意思是“耶和華施恩惠。”

作者:

使徒約翰。雖然有人猜想可能是另外一個約翰,但著者可以作為見證人,而且是耶穌所愛的那門徒(約二一:2,24),在西庇太的兒子使徒約翰而外,不可能有別人。

時間:

主後九十年代,是四福音中最晚成者,所以書中每有廓清,或加錄其他福音書中未載或欠明的地方。

主旨:

本福音在於顯示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道成肉身。彼得承認:“你有永生之道…你是神的聖者”(六:69)。

鑰節:

第一章14節:“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第二十章30-31節:“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在這書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因祂的名得生命。”

書中的基督:

基督自己宣告七個“我是”:

  • “我是生命的糧”(六:36);
  • “我是我是世界的光”(八:12);
  • “我是羊的門”(一○:7,9);
  • “我是好牧人”(一○:11,14);
  • “我是復活,我是生命”(一一:25);
  • “我是道路,真理,生命”(一四:6);
  • “我是真葡萄樹”(一五:1)。

耶穌自己稱“我是”(I AM),等於自認為舊約的耶和華(見四:25-26,八:24,28,58,一三:19,一八:5-6,8)。因祂“道成肉身”,有人性的“困乏”(四:6-7);“靠賴”(五:19);“哀哭”(一一:35);“憂愁”(一二:27);受苦受死(二○:)。

本書記有耶穌的七大神蹟,顯明祂是基督(一:至一二:)並有五種見證(五:30-40)。

作為聖經中的一卷,約翰福音是最為信徒知道的,卻常是淺嘗即止,缺乏深入的了解。其實,本書涵有聖經最基要的真理,如:三位一體,道成肉身,基督在世所行的神蹟,生活,教訓,對於人信而得生命,是最重要的。所以我們應該祈求聖靈的引導,對本書有深切的認識。

約翰福音大綱:

  • 道成肉身的介紹(一:1-18)
  • 道成肉身的顯明(一:19至十六:33)

七個神蹟(記號):

  1.  水變為酒(二:1-11)
  2. 醫好大臣的兒子(四:46-54)
  3. 醫好癱瘓的病人(五:1-16)
  4. 給群眾吃飽(六:1-13)
  5. 在水面行走(六:16-21)
  6. 使瞎子復明(九:1-7)
  7. 使拉撒路復活(一一:1-44)
  • 道成肉身遇反對(五:1至一二:50)
  • 道將離世的準備(十三:1至十七:26)
  • 教導
  • 祈禱

道經死亡而復活(一八:1至二一:25)

 

約翰福音與約翰書信

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約二○:31)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壹五:12-13)

馬太.亨利(Matthew Henry,1662-1714)說:

約翰告訴我們更多奧秘的事;其他的福音書作者,只給我們歷史的記錄…多是關於基督肉身的事(ta somatika);但約翰寫出福音屬靈的事(ta pneumatika),生命和靈魂。因此,有的人稱這福音書是傳福音者的權威教本。

也有人稱約翰福音,是顯明“基督心意”的書。本書的目的,就是叫人得救,並知道自己得救。

本書所顯示的真理,與新約聖經的中心貫通。

罪人絕不能藉任何好行為或善工而得救。神拯救我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弗二:8-9)。

得救惟獨藉信;不過,得救的信絕不是單獨的。(雅二:18,26)

得救的信心產生順從。所有信信徒的順從行動,都是出於信心的。(帖前一:3;帖後一:11;加五:6;來一○:35-36,一一:6)

救恩不僅是心裏接受福音的事實而沒有果實。得救的信心,如同飢渴的人需要餅和水,就近基督而得到滿足。心靈的飢渴,惟獨基督能夠滿足,使人甘願捨棄地上的財利和成就(約六:35來一一:24-26)。

到基督那裏,得到救恩,才可以有這樣的滿足。因為這位好牧人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一○:10)。在基督裏的滿足,是永遠的生命。如果不是這樣,是因基督還沒有作你的救主。

 

約翰福音簡釋

 

 

第一章

使徒約翰開宗明義就講“道”。他真是個傳道人。傳道人需要傳“道”。他有清楚的說明,不容任何人混亂。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萬物是藉著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生命在祂裏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裏,黑暗卻不接受光。(1-5節)

為甚麼作者要這樣反復說明呢?因為有人要混亂真道。那時是這樣,現在仍然是這樣。

我們要明白一個語詞的界定,該看同一作者在別處怎樣說。這位傳道人,在約翰一書說:“論到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約壹一:1)

顯然的,作者在這裏所說的,不是一個抽象的理論,不是一個原則,或一種力量。作者借用了一個希臘語詞Logos(道)。這個字翻譯成中文的“道”,是恰合的好翻譯。不過,與中文的“道”有不同的地方,或說其含義更豐富:約翰所說的道,加上了新的界說,是有位格的:不是一個,而是一位。這分別,是必須的,是非常重要的。

這位“道”,與神同在,就是神,並且是萬物的創造者,也是生命的賜予者。聖經說:“房屋都必有人建造;但建造萬物的就是神。”(來三:4)萬物不可能是自己有的;必須有一位有位格的神為創造者。所以道不是一個觀念,不是自然,而是創造的神。

現在,約翰福音的主旨,是給我們說明,道是新生命的賜予者。用另一個說法:祂是人的光。甚麼是光?不是容易解釋的;但從反面講更容易了解,我們知道,沒有光,就是黑暗。

祂創造了宇宙的光。光不是物質,不僅是可見的,更使人可以看見。但祂不是那樣的光。祂是人的光。

宇宙有光,跟“人的光”不是一回事。宇宙有光,但不是每人都能夠看見;瞎子就不能看見。人的光使人能夠分辨,甚麼是真的,甚麼是假的;甚麼是美的,甚麼是惡的;甚麼是是,甚麼是非。如果沒有“人的光”,就不能作分辨是非的人。

聖經講到“光明之子”,就是被光顯明,被主光照,從死裏復活的人(弗五:8-14)。

光與暗是顯然有分別的。你不能同時是光又是暗。同樣的,光明之子與黑暗之子,也有明顯的不同。信與不信的人分別,不僅在言語上,而是在行動上表現出來。

基督徒不是只暴露黑暗,指責黑暗,而必須提供解決的方法。因為單說黑暗壞,是不夠的。光不逃避黑暗。它不發聲音,只是光照。光到哪裏,黑暗就逃避了。

有一個人,是從神那裏差來的,名叫約翰。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人因他可以信。他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6-9節)

神就是光。神的使者,必然是光明的使者。如果有敗壞的行為,就表明他不是出於神。保羅說到他工作的動機,不是為了貪財,寧願吃苦受辱,不是福音受攔阻,顯明他是神差來的。這樣,才可以作神的見證,代表祂。

人生都應該有個目的;在這裏,我們看見一個人生,有最高貴的目的。

好見證人,不是叫人因他而不信。

“作見證”是一個法律名詞。在法庭上,要查問見證人的身分和品德,確定他的可信性。基督徒不能不加注意。

另一方面,我們要知道自己的目標是甚麼。

有的人只講他自己,是要自己得榮耀,甚至要代替神。他可能是好演員,但不是好見證人。我們要知道不是為自己,是為光作見證:要把自己隱藏起來,隱藏在所事奉的主裏面,讓主顯明出來。如果自己站在前面,就遮住了光。

為主作見證,是人的責任,是人光榮的責任。感謝主,祂沒有把這責任交給天使,只交給人。不過,必須是重生得救的人。

使徒保羅說到主給他的使命:“我差你到他們那裏去,要叫他們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之人同得基業。”(徒二六:18)雇工不能完成這使命,只有主揀選的真見證人。

為甚麼要說“那光是真光”?顯然的,世界上有些光是假的;其中早在約翰的時代,就有諾斯替(Gnostics)派,他們自稱領受了特別的亮光。以後,在歷史中,有不少的人,也自稱有“亮光”,有“啟示”吸引人跟從他們。結果是野燐鬼火(Ignis fatuus),引人陷入迷誤,而至滅亡。

真光是沒有虛假的。“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約壹一:5)“在祂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一:17)神是完全的,祂不會改變,沒有錯誤的可能,也沒有“改進”的餘地。在前面看是完全的,在後面,或任何角度也是一樣。如果我們去看一個人,要先通知他準備好,有時得花相當長的時間化妝,或是化裝,不能以原來面目見人。神不必預備,也不怕誰會找到祂的毛病,因為神無瑕疵可尋。

人與主的關係

祂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祂造的,世界卻不認識祂。祂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10-13節)

世界是指這有形,可見,有秩序的世界(kosmos)。我們用的化妝品cosmetic,明顯是從這個字來的,意思是美好的。

這個美好的世界,表現出造它的主。世界不是自己有的,是這位主創造的。聖經說:神“藉著祂創造諸世界”(來一:2)可惜,世界卻不認識祂。因為“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魔鬼〕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林後四:4)所以世人是“憑外貌認基督”(林後五:16),不能接受主。

這裏“自己的地方”,還不是指祂所創造的世界,是指祂的本土,祂的家鄉。神揀選了以色列人,作為屬自己的百姓,在他們中間建立聖所,作祂立名的居所。他們應該對主友好。但當神的兒子來了,他們卻與祂生疏,與祂敵對,不接待祂。

世界對主的反應,是不認識,不接待,都是負面的。這樣,在“自己的地方”,卻並不都是自己人。神另外揀選一種人,不在於傳統的條件。

“凡接待祂的”,就是把主接到心靈裏面,是相信的意思。這裏說“名”,不是名實對比,我們不能存“有名無實”的觀念;名是代表所有的品質,實際是一切,正是名即是實,除了物質。

不歡迎主的人,在永恆裏主也不歡迎他,結局是:“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祂權能的榮光”(帖後一:9)。

這裏“兒女”或可譯“種子”,“後裔”,在KIV舊譯作“眾子”(sons)。這並非重男輕女,而是基督受死復活,“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兒子進榮耀裏去。”(來二:10)在永恆裏,沒有性別,照耶穌所說的,是像天使一樣。“兒子”是指同一家,和承受基業的意思。但在世上的時候,是有男有女,所以稱為“兒女”。

這是藉著信,接待祂到心裏面的人。信的人,不需要以地方為條件,不是生來的特權,是得神賜的特權而重生,作神的兒女。本來是外邦人,與神的約無分無關的,因信神兒子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就的救恩,“被聖靈所感,進到父面前。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裏的人了。”(弗二:18-19)聖經又說:“天上地上的各家,都是從祂得名。”(弗三:15)希臘文稱父為Pater,因此家族為patria,在拉丁文是國家,故鄉的意思,愛國者為patriot,而基業就是patrimony。既然如此,基督徒該是怎樣的愛這家和國,而珍視天上的基業呢!

這新生命,與地上生命的來源不同:

天然人是從血氣,情慾,人意生的。這樣,世上有兩種人:天然人和從神生的人;或說屬地的和屬天的人。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14節)

這裏所講成了肉身的“道”,超越了一切人間的道,是有位格的一位。惟有這位成為肉身的道,才是聖經所講的,也是我們所講的“生命之道”(約壹一:1-3)。所以我們要小心,不要為甚麼“本土神學”之類的混合主義者所迷惑,望文生義,以為凡“道”字都是一樣的。

有人旅行,到了一個新城市,住在旅館裏面。他出去逛街,走迷了路,向警察報告,他所住的旅館“失蹤”了:路牌是對的,卻找不到旅館。警察問他是甚麼路,此君理直氣壯的指著一面路牌大聲說:“就是這路!”原來那路牌標明:“單行道”!

這樣“迷路”,或說失去住處的人,可不少呢!

“住在我們中間”(Tabernacled among us)直譯是“在我們中間支搭帳棚”。

道成肉身,是一項新的事。不是擬人化(personification),不是顯現人形(epiphany),而是道成肉身(incarnation)。

正如以色列人出埃及,曠野的路上,在會幕與神相會,我們今天也惟有藉著基督,才得以與神相交。

作者說:“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是權威的見證,只有極少的人,見過耶穌登山變像的人(太一七:1-9),能夠作這樣的見證。另一位“親眼見過祂的威榮”的見證人彼得寫著:

祂從父神得尊貴榮耀的時候,從極大榮光之中,有聲音出來向祂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我們同祂在聖山的時候,親自聽見這聲音從天上出來。(彼後一:17-18)

父神向愛子說過話的同時,也告誡同在那裏的門徒:“你們要聽祂!”這也是對我們今天信的人說的:唯獨信祂。

“肉身”(sarx)即是flesh,肉體。是真實的身體。古時有些異教和哲學宗派,認為肉體是不潔的;這經文使他們驚奇。

在早期教會,卻這樣歌頌:

大哉,敬虔的奧秘,
無人不有為然;
就是神在肉身顯現,
被聖靈稱義,
被天使看見,
被傳於外邦,
被世人信服,
被接在榮耀裏。(提前三:16)

神是靈,人不能看見神;成為肉身,人才可以領受神的恩典和真理,並看見祂的榮光。而且神是不能死的,神子成為肉身,才可以為人受死,而使人免於永死,這是最大的恩典。

基督的先存

約翰為祂作見證,喊著說:“這就是我曾說:‘那在我以後來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祂本來在我以前’。”(15節)

約翰的母親以利沙伯,是馬利亞的“親戚”(路一:36);她受孕比馬利亞早六個月,所以約翰可算是耶穌肉身的表兄。不過,從神的聖靈說,基督是永存而先存的,自然是遠在約翰以先。所以這是說,本來在先的主,到世上來成了在約翰以後。

律法與恩典

從祂豐滿的恩典裏,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16節)

摩西在何烈山從神接受律法,傳於以色列人。但這裏所說的律法,不僅是誡命典章,是包括五經。因此,律法的鏡子,叫人知道自己有罪,而需要到主那裏,接受救恩。同時,神也應許要興起像摩西的先知(申一八:15),就是耶穌基督,從祂得到救恩。

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16-18節)

人怎能認識神?基督耶穌降世,就是表明父神(約一四:9):人看見子,就看見父。

這父與子的關係,成為猶太人最反對耶穌的原因,因祂宣稱是神的兒子:父子同質,同榮,是與神同等,也就是神。

猶太人也稱神為父,但是不同的情況:

集體稱神為父(代上二九:10;賽六三:16,六四:8),只是像古時“君父”之稱,“為之君,為之親”,只代表統屬關係,而不是親屬關係。

神應許所羅門作他的父(撒下七:14;代上一七:3),也不是表示像大衛是他的父一樣。

約翰的見證

約翰所作的見證記在下面:
猶太人從耶路撒冷,差祭司和利未人到約翰那裏,問他說:“你是誰?”他就明說並不隱瞞明說:“我不是基督。”他們又問他說:“這樣你是誰?是以利亞嗎?”他說:“我不是。”“是那先知嗎?”回答說:“不是。”(19-21節)

這是本書第一次見到“猶太人”的語詞。在此的意思指的是公會,代表統治階級;在下面更加以說明:“那些人是法利賽人差來的”,或“那些受差來的法利賽人”;有勢力的宗教人,他們差祭司和利未人去察看約翰的可能較大:

  1. 約翰出身於祭司世家,為何有如此反常事奉?
  2. 他如同先知,信息如何?
  3. 是否又一位領袖-自稱“彌賽亞”?

法利賽人是“分別出來”的意思,他們是猶太教中的敬虔派,或保守派。保羅(掃羅)原來也是按猶太教中“最嚴緊的教門,作了法利賽人”(徒二六:5),拘守律法(腓三:6)。現在教會流行的想法,以“法利賽人”和假冒為善同義,其實,法利賽人並不都是壞人,尼哥底母和迦瑪列,都是良善公正的人;但有很多拘守禮儀,表裏不一。

他們問:“你是誰?”的意思,不是不知道他的家世,而是問他的身分和職事。約翰是一個不彰顯自己的見證人。他寧願只作一個聲音,選擇以“不是”作回答,是否定自我的模範。

約翰的自白

於是他們說:“你到底是誰?叫我們好回覆差我們來的人。你自己說,你是誰?”他說:“我就是那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 ‘修直主的道路’,正如先知以賽亞所說的。”(22-23節)

顯然的,單說“不是”,不能使他們滿足。來人必要知道約翰“是”甚麼,繼續追問,要知道他的身分。約翰說,他是一個聲音,是預備道路的使者。

他與彌賽亞的關係-前鋒,預備道路者。古時因為道路狀況差,每有君王出巡,要差遣前鋒,修築道路,並為其安排住處。約翰是預備主進入人心中的道路,並且居住。

那些人是法利賽人差來的〔或作“差來的是法利賽人〕。他們就問他說:“你既不是基督,不是以利亞,也不是那先知,為甚麼施洗呢?”(24-25節)

在死海附近的昆蘭會社(Qumran Community)或別的宗教組織,也有受洗入門的宗教儀式。學者沒有一致肯定的意見,約翰是否來自昆蘭。

他們錯誤的意見,以為施洗是建立組織,作首領的表示。顯然的,約翰沒有建立組織體系的傾向;人難以相信,有自己不想作王,只是為別人預備的人。那麼,他施洗是為了甚麼?或是說,他們想了解他真正的目的。

約翰的自卑

約翰回答說:“我是用水施洗,但有一位站在你們中間,是你們所不認識的,就是那在我以後來的,我給祂解鞋帶也不配。”(26-27節)

約翰的回答,顯明他的職事是作預備工作:叫人悔改,潔淨內心,接受基督:“連給祂解鞋帶也不配”是猶太人特有語詞。按:猶太拉比的門徒,對夫子作一切奴僕的服役,只解鞋帶除外(那只是最低卑奴僕的工作)。所以約翰的意思是說,他連作主奴僕中最卑微的奴僕都不及格。馬太福音記載從施洗約翰的口,更清楚的說到這位將要來的君王:

“我來是用水給你們施洗,叫你們悔改;但那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給祂提鞋也不配。祂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祂手裏拿著簸箕,要揚淨祂的場;把麥子收在倉裏,把糠用不滅的火燒盡了。”(太三:11-12)

約翰說明,他是作準備的工作,傳悔改的洗禮,叫人接受主的救恩。“以後來的”才是君王,要施行審判。

這是在約但河外伯大尼,約翰施洗的地方作的見證。(28節)

約但河外的伯大尼,特加說明,以免與耶路撒冷附近同一地名拉撒路的村莊混淆。顯然作者熟悉耶穌所到的地方,和在那些地方所交往的人。

約翰介紹耶穌

次日,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裏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這就是我曾說:有一位在我以後來,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祂本來在我以前。’我先前不認識祂;如今我來用水施洗,為要叫他們顯明給以色列人。”約翰又作見證說:“我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我看見了就證明這是神的兒子。”(29-33節)

約翰見證耶穌是“神的羔羊”。以色列人歷年用羔羊獻祭,但不能除去罪。約翰知道,只有主耶穌是神的羔羊,而且是逾越節的真羔羊(林前五:7)。

約翰再申耶穌本來在他以前。這像華人尊重“前輩”,或“先生”,表明自己是後學,位分低。更是說明:在前面預備道路的先鋒,算不得甚麼;後面來的,才是君王。

耶穌到約翰那裏,要他施洗。約翰自知不配。但耶穌說:“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太三:13-17)這施洗的禮儀,顯明了耶穌是神的兒子。

這也是所有神的僕人,都應該作這樣的見證:耶穌是除罪的羔羊;耶穌是神的兒子。靠著祂的流血,罪得潔淨,才可以親近神;藉信神的兒子才可以作神兒女。神的僕人都應該有這樣的態度,作這樣的事奉,叫人悔改,潔淨心,接受耶穌,免得被定罪。可惜,有的人不認識主,作的工作不是顯明耶穌,不能使人得生命,作收在倉裏的麥子,而只是糠秕(詩一:4),至終被火燒盡。

約翰見證看見“聖靈仿佛鴿子,從天降下,住在耶穌身上。”鴿子是潔淨的動物。在聖經中第一次出現,是在挪亞洪水以後,從方舟出去,“嘴裏叼著一個新擰下來的橄欖葉子”(創八:11)。這代表聖靈作使人與神和好的工作。到今天,我們還看見橄欖枝普遍的被用來表示和平。主耶穌受難前,在客西馬尼橄欖園中禱告,並被釘在十字架上,成就救贖的工作;一般以為祂是被釘在橄欖樹上,為世人成為咒詛。聖殿中遮掩約櫃的基路伯,和聖殿的門,也是用橄欖木作成的(王上六:23,31-33)。

耶穌呼召第一批的門徒:在猶大地區(一:35-51)

再次日,約翰同兩個門徒,站在那裏。他看見耶穌行走,就說:“看哪,這是神的羔羊!”兩個門徒聽見他的話,就跟從了耶穌。(35-37節)

約翰再用“神的羔羊”一詞,特地介紹耶穌給兩個門徒。他的用心,雖然沒用言詞表達,但指耶穌給門徒用心何在?可見施洗約翰的無私,他不是不知道門徒會去找耶穌,他不介意門徒另投,甚至有些鼓勵門徒另投。正像一位好教師,對學生說:我不能再對你們多所幫助了。然後,指他們另就高明。我們多麼願意看見教會更多有這種見證呢!

主的僕人不應引人跟從自己,應該不忘蒙召奉差遣的目的,是要叫人見神的兒子。

耶穌轉過身來,看見他們跟著,就問他們說:“你們要甚麼?”他們說:“拉比,在哪裏住?”(“拉比”翻出來就是“夫子”)耶穌說:“你們來看!”他們就去看祂在哪裏住。這一天便與祂同住。那時約有申正了。(38-39節)

主耶穌不急於招人跟從祂,並不是多多益善;所以考問他們跟從的動機:“你們要甚麼?”

那二門徒以一個問句回答:“拉比,在哪裏住?”當然,要知道人真正的形象,是看他居住的地方;耶穌說:“你們來看。”似是看祂生活的情形。但更可能的意思,是在夜晚可以有長時間教導人,他們有意追求,多明白真理,要求詳談。如果這樣,“來看”則可能為“了解”的意思。“申正”約為下午五時。

主門徒的性型

聽見約翰的話跟從耶穌的那兩個人,一個是西門彼得的兄弟安得烈。他先去找著自己的哥哥西門,對他說:“我們遇見彌賽亞了!”(“彌賽亞”翻出來就是“基督”)於是領他去見耶穌。耶穌看著他說:“你是約翰的兒子西門,你要稱為磯法。”(“磯法”翻出來就是“彼得”)(40-42節)

同住的一夕談,顯然他們得益甚多。他們有了見證的根基。記載這事的約翰,只說二者之一是安得烈,沒有說另一個是誰。按約翰隱藏自己的性向,可能就是他。

在此我們可以看見安得烈的典型行動:他善於“領他去見耶穌”。(參六:8,一二:22)可能他不大善於言詞,但他會“領”。他“先”可能是清早起來第一件事,找著彼得--顯明重視彼得,其後的效果可觀。安得烈對主的認識清楚,能夠見證“遇見彌賽亞”了。有些人一生所結果子不多,卻是具有關鍵性的。如:亞拿尼亞聖經只記載他為使徒保羅按手;但那是多麼大的果子!那個講道得司布真悔改歸信的傳道人,他所結的果子可能不多,是何等有影響力的果子!

Petros意為“磐石”(參賽五一:1-2)。亞伯拉罕被稱為“磐石”。雖然,保羅是外邦的使徒,也寫了大部分的新約書信,建立了教義,但完全沒有必要否認彼得的重要性。

主往加利利

又次日,耶穌想要往加利利去,遇見腓力,就對他說:“來跟從我吧!”這腓力是伯賽大人,和安得烈,彼得同城。腓力找著拿但業,對他說:“摩西在律法上所寫的,和眾先知所記的那一位,我們遇見了,就是約瑟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拿但業對他說:“拿撒勒還能出甚麼好的嗎?”腓力說:“你來看!”(43-46節)

主召腓力的情況又不同:他也是伯賽大城的人,卻不是經過同鄉的彼得兄弟的介紹,而是主親自呼召他。伯賽大座落在加利利海北岸,意為“漁鄉”,可見產魚很多。

腓力與拿但業:連鎖反應

腓力找拿但業,告訴他遇見了摩西和先知預言的基督,就是耶穌。可見他們都盼望彌賽亞的來臨,也同樣的明白舊約聖經。

施洗約翰承認自己不是“那先知”。摩西在將行完世上路程的時候,說神要興起另一位像他的(申一八:15)先知,拯救以色列人;腓力介紹耶穌,正如彼得五旬節後在聖殿宣告:復活的主耶穌就是那先知(徒三:22-23)。這是他肯定的認識,是根據聖經的話。可見腓力認識主的深,早,而正確。不過,這要對熟悉律法的猶太人,才可以使用的介紹方式。

腓力是個希臘名字,他作跨文化的使徒,引希臘人見主;但僅通洋文不是引人歸主的充分條件,更基本的,因他不是個數典忘祖的人,深知聖經,才不僅知道怎麼說,還知道說甚麼。

考古學家發現,拿撒勒不是偏僻小村,是一個小鎮,當然遠不是文化名城,沒出過特異的人物。腓力對拿但業輕蔑的回答,並不涉入辯論,他滿有智慧的使用了見證人的基本技巧:“你來看!”

耶穌看見拿但業就指著他說:“看哪!這是個真以色列人,他心裏是沒有詭詐的。”(47節)

主從遠處看出拿單業(即巴多羅買),主稱他是“真以色列人”,不是詭詐的雅各。這是稱讚的話。

拿但業對耶穌說:“你從哪裏知道我呢?”耶穌回答說:“腓力還沒有招呼你,你在無花果樹底下,我就看見你了。”(48節)

世上很多以稱讚,或諂諛博人歡喜的人(帖前二:5)。拿但業知道,那是假先知的記號。誠實人的表現,就是不隨便接受稱讚。

主這樣宣告他能夠看到內心,使他心中不服,就直接說出來。主說,看到他在無花果樹底下。到現在我們也不能夠確知他在那裏作甚麼:他可能在那裏默想,可能是在靜坐思過,索求如何解決罪的問題,也可能在樹的濃蔭下安享自得;更可能是在想望摩西所預言的先知,彌賽亞的來臨。

拿但業說:“拉比!你是神的兒子!你是以色列的王!”耶穌對他說:“因為我說:‘在無花果樹底下看見你’,你就信嗎?你將要看見比這更大的事。”又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你們將要看見天開了,神的使者上去下來在人子身上。”(49-51節)

不過,主的話使他震驚,遽然一改傲態,稱那“拿撒勒人”為“拉比”,並承認主是神子,是以色列的王。

古今多少賢人哲士,宗教家,都作過夢,想要“天人合一”,都是出於自己的幻想,不能實現。拿但業是這樣的人士之一吧?因為他們缺乏唯一的梯子,成為緣木求魚。“神的使者在人子身上上去下來”,是指雅各在路斯曠野的夢景(創二八:12)。

人有交通的需要。道的功能是交通;不僅是語文的交通,還有屬靈的交通。梯子正是交通的意思:神的使者把人的需要帶去天上,把神的賜福帶到人間。人必須藉著主耶穌為梯子,否則再沒路到父那裏去,也沒有道路可以免去神的忿怒,接受神的賜福。

 

第二章

第一件神蹟:在迦拿婚筵變水為酒

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耶穌的母親在那裏。耶穌和祂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1-2節)

主道成肉身降世,是完全的人,正常的人(來二:14,17)。主沒有離世避居,不食人間煙火;祂肯定社交的價值,更表明尊重婚姻,肯定婚姻制度。

為甚麼耶穌的母親在場?這表明她可能是近親,有些助益性,或許負責籌畫的工作。

酒用盡了。
耶穌的母親對祂說:“他們沒有酒了。”
耶穌說:“母親,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3-4節)

那時的酒,是自釀的飲料。收成葡萄以後,榨成葡萄汁,因為沒有冷藏或真空儲存設備,自然就變成含有酒精的葡萄酒。連日的喜慶,要把酒摻釋為較薄的飲料。

慶祝的婚筵,通常延續一週之久;客人很多,自然要消耗大量的酒。所以酒用盡了是很不幸,使人失意,對人失禮的事。雖然主人應該早有預備,但意外總會發生:既無以控制每人的用量,難以完全有備無患。

人生的環境,豈不也如此?“人生得意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是多麼不得已的悲涼!

主的時候和原則

主的母親在賓客知道之前,發覺酒將盡的情形,顯明她是幕後的負責人物。她告訴耶穌:表示她職責所在,也表示她知道兒子能夠幫助。

耶穌回答的話,稱母親為“婦人”,特別是華人,雖然不一定孝敬父母,但覺得似是不敬。其實,耶穌說的話,該譯:“女士,我的時候還未到。”(二:4;參七:1-13)雖然不夠親切,那是故意的不親切,是從神性一方面來看事情。

甚麼是主的“時候”?Matthew Henry以為馬利亞是想主已約三十歲了,該是事奉的時候,要兒子展現神蹟。無疑的,馬利亞性向沉靜,常會“反復思想”,或“把這一切事都存在心裏”(參路二:51),對於耶穌的身分及權能不能全無了解。但她無以確知甚麼是神的時候。也許,這裏所差的只是些微時間,等酒盡也未為遲。主總不會誤事的。這樣,“你著的甚麼急?”可能是接近的語意。

我們在肉身的有限之內,難明白神“全知”“全能”的意義。

哲學家萊本玆(Gottfried Wihelm Leibniz, 1646-1716),有個“pre-established Harmony”的理論,以為神把時間空間中任何的事,都周密布織安排得無隙可改動,以至盼望和疑慮一樣有罪。這說法未免極端些;但我們應該相信神的主權和時候。顯然的,馬利亞在肉身中,不能完全了解。我們在禱告的時候,也是會如此。

我們該相信盼望,主改變環境。

祂母親對用人說:“祂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作甚麼。”照猶太人潔淨的規矩有六口石缸擺在那裏,每口可以盛兩三桶水。耶穌對用人說:“把缸倒滿了水!”他們就倒滿了直到缸口。耶穌又說:“現在可以舀出來,送給管筵席的。”他們就送了去。(5-8節)

馬利亞不放棄。她知道慈愛的耶穌,在一定的時候,會施行神蹟。她知道這原則:主為相信的人行事,順從是相信的表現。

主拒絕接受命令,而要求順從。石缸用來儲存水,已經有許多年,許多代,成了傳統,但從來沒變成酒;只有順從主的話,神蹟才出現。

禱告需要堅持,正是因為我們不知道主的時候。堅持到主定的時候,主就會有所行動。這裏看來好像主順從母親的人情,變了主意。其實,祂並非意志不堅,正是意志堅定,遵行神的旨意。

管筵席的嘗了那水變的酒,並不知道是哪裏來的,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管筵席的便叫新郎來,對他說:“人都是先擺上好酒,等客喝足了才擺上次的;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9-10節)

連日婚筵慶祝是大事,必須有近於專業的人掌管,通常是主人的親戚。他並不知道這水變為酒的神蹟。他既然沒有預先知道酒將盡的事,可能是從賓客的反應,知道有了“好酒”。

世上萬物的變化,都是由盛而衰,人情也是如此。先以好酒饗客,到酒酣味覺遲鈍,難辨醇美或薄酒,就擺上次酒。主耶穌變化品質,並不是如此。祂使後來的日子,勝過先前的日子,使人得生命,而更入豐盛。

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所行的,顯出祂的榮耀來;祂的門徒就信了祂。(二:11)

主行頭一件神蹟,自然有其首要的意義。

人類第一個婚禮,是亞當與夏娃的結合,是神親自主持的。婚後,新郎作了人類歷史上第一首詩歌(原文作詩體):

這是我骨中的骨,
肉中的肉;
可以稱她為“女人”,
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創二:23)

多麼簡單而美好!聖經接著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神如此開始了宇宙,建立了家庭制度,是人類文化的根基。

中國古老的詩經“周南”首篇:“關雎”,講到婚姻是人倫家庭的開始。這與聖經記載似是偶合;不過,聖經的記載卻早了許多。當然,人不是只像鳥獸一樣的配合,繁殖,而更是要建立敬畏神的家庭,服事祂,榮耀祂。

更重要的,婚姻預表基督與教會(參弗五:25-32),自然婚姻不是污俗的事。

神重視婚姻。這是人類文明的記號,而且藉以有敬虔的後裔,生養眾多,遍滿地面,完成神文化的使命。

這事以後,耶穌與祂母親,弟兄,和門徒,都下迦百農去,在那裏住了不多幾日。(12節)

顯然的,約瑟去世了,否則迦拿的婚筵中不該沒有約瑟。在婚筵的時候,耶穌和門徒,還都是跟馬利亞被請的。現在,耶穌成為家庭的中心,母親和門徒都跟從祂行動。我們也可以推斷,門徒建立與耶穌愛的關係,敬重並供應耶穌和家人;並且可能是這些門徒,關心家庭和社區的靈魂需要,使人有接受福音的機會。這樣,這第一個小型佈道團,到了迦百農。這是耶穌在迦百農的暫住,還沒有移家到那裏。

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13節)

約翰反應記載,主耶穌在世守三個逾越節,這裏是第一個逾越節(二:13);另二次分別記於第六章4節,及第十一章55節。以色列人自十三歲成為“律法之子”,每年逾越節上耶路撒冷守節;我們對耶穌出來事奉以前,守節的情形,全無可靠的記載。

利未記第二十三章載,以色列人每年有三個當守的節期,而惟有逾越節最為重要,不守者重罰:

那潔淨而不行路的人,若推辭不守逾越節,那人要從民中剪除,因為他在所定的日期,不獻耶和華的供物,應該擔當他的罪。”(民九:13)

逾越節是記念在埃及為奴之地,神藉羔羊的血,拯救以色列人出來;凡門上沒有血的,就被滅絕。在聖經中也特別多次提到這件事,表明不可忘記神拯救的恩典。聖經提醒新約的聖徒說:

知道你們得贖,脫去難免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一:18-19)

所以不可忘記主救贖的恩典。

看見殿裏,有賣牛,羊,鴿子的,並有兌換銀錢的人,坐在那裏。耶穌就拿繩子作成鞭子,把牛,羊都趕出殿去,倒出兌換銀錢之人的銀錢,推翻他們的桌子;又對賣鴿子的說:“把這些東西拿去!不要將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12-16節)

逾越節的真羔羊耶穌,生在律法之下,也上耶路撒冷去守逾越節。看見聖殿的光景,“殿裏”是聖殿院子內,變成了市場!因為獻祭的人,有從遠道來的,牽牛羊來不方便,就折賣成銀錢,到耶路撒冷再買祭牲獻祭。而且那些作生意的人,從祭司們取得特權,不是人人可以去作的。如果有人自己帶祭物來,祭司們要檢查,必須“純全無瑕疵”,才算合格:他們真的吹毛求疵,發現幾根雜色毛,或一個小瘤,或腿有點瘸,都不合格,只得賤價賣給他們,向他們另買祭物;但一轉手之間,他們又賣給別的人,祭司們照樣獻在壇上了。兌換銀錢,是因當時的銀子質地純度並不統一,需要用西頓的標準純銀;又因銀錢上鑄有該撒的像,“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律法規定聖殿只能獻銀子,必須兌換。據說,兌換的利潤是百分之十五,又是一筆可觀的收益。照樣,就門庭若市了。

耶穌不是看群眾,人多就好。祂要看見這多的人是為了甚麼來的;他們不是敬拜神,反而佔了地方,阻礙人到神面前。溫柔謙卑的耶穌,不能不怒目而視,採取潔淨的行動。不過,祂也有相當的約制,不是用暴力,沒有把牛羊搶歸自己,也沒有放掉鴿子,只是合宜的潔淨。

祂的門徒就想起經上記著說:“我為你的殿心裏焦急,如同火燒。”(17節)

為聖殿的火熱,不是自己熱心,也超越見不義而憤慨,是由於對神的愛,不能當事不關己,見其衰落被玷污而激憤。使徒保羅說:“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林後五:14);如同兩岸有山夾河道,使其成為湍急的激流,有時看到不合真理的事,使其“狹窄”,而絕不能夠“寬容”。

因此,猶太人問祂說:“你既作這些事,還顯甚麼神蹟給我們看呢?”耶穌回答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猶太人便說:“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內就再建立起來嗎?”但耶穌這話是以祂的身體為殿。所以到祂復活以後,門徒就想起祂說過這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13-22節)

這潔淨聖殿的事,是舊約預言的“仰慕的忽然來到”,進入祂的殿(瑪三:1-3)。奇怪的是,猶太人的當權派,當然會內心不快,不過,並沒有立即造成對抗的形勢,反而要主顯神蹟,證明祂的權威。

耶穌說:你們拆毀這“殿”,一般指聖所,神的居所;主所指的是自己的身體;祂三日內要再建造起來,是說祂三日後復活。猶太人知道,希律建造雄偉的聖殿,已經四十六年完工,仍在作細膩的修飾,拆毀後三日再建,太不可想像!他們似沒有注意主說的是“你們拆毀”,也不像是宗教人會作的。但他們“殺了那生命的主,神卻叫祂從死裏復活”(徒三:15),奇妙超乎人的知識;而建立教會,信徒成為更新的聖殿(林前六:19,三:16-17),是基督的身體。必須有聖靈的啟示,門徒才體會這真理。

當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有許多人看見祂所行的神蹟,就信了祂的名。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因為祂知道萬人,也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因祂知道人心裏所存的。(23-25節)

在耶路撒冷“所行的神蹟”,顯然不是加利利的神蹟;雖然許多人相信了,但約翰選擇略而不記(約二一:30)。約翰所擇而紀錄的,是有代表性的神蹟。尼哥底母即是信主所行神蹟,而沒有重生經驗者之一。

看見神蹟而“信”,顯然與稱義的信不同。主耶穌不是多疑,而是確實知道人的內心情況,不輕易託人。這顯明祂的被出賣,並非由於缺乏知人之明,而是神的定旨先見。

 

第三章

約翰福音第三和第四章,記載主耶穌的個人談道;尼哥底母與敘加婦人,代表其對象是幾乎每方面都不相同的人,說明福音能夠適合各樣人的需要。

耶穌在世的時間很短。但祂不僅作大型的聚會,也作個人佈道的工作,不嫌浪費時間。神重用的僕人,就是改變世代的人,如約翰衛斯理,也是如此。今天的人好高務遠,不屑作小的工作,應該好好思想。

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尼哥底母,是猶太人的官。(1節)

尼哥底母來見耶穌並致敬意,是不尋常的事。

他是猶太人所尊敬的教師,又是猶太人管理宗教和民事的大議會(Great Sanhedrin)的成員(參七:50),有相當的權力;他是宗教上敬虔的法利賽人;是富有的人,後來能夠以貴重的香料禮葬主的屍體(參約一九:39-40);且是年老的人,能夠如此的謙卑,是極難得的。但是,這一切都不能代替重生。

案:Great Sanhedrin有成員七十一人,在聖殿集會,每天自早至下午,主管律法制訂並執行新法,至425 A.D.取消。(見Rabbi Joseph Telushkin: Jewish Literacy. New York: Wm. Morrow, 1991, pp.123-124)

這人夜裏來見耶穌,說:“拉比,我們知道你是由神那裏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蹟,若沒有神同在無人能行。”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2-3節)

我們不必確定尼哥底母為何夜裏來見耶穌。他可能日間太忙;他可能想趁夜裏安靜,與耶穌長談,像其他拉比一樣;也可能清夜捫心,使他更想到罪的問題需要解決;也可能是避免人見到;當然也可能以上各因素都有。我們只需接受這一事實,不必貿然猜測其理由。

他屬靈的情形,是承認耶穌是由神來的,而不知道祂是神的兒子,也不知道重生之道,和耶穌是唯一的道路;除藉祂重生以外,不能見神的國。主耶穌所講簡單的話,卻使那位宗教家搔首莫解。

尼哥底母說:“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4節)

對於智慧人,不是要辯論深奧難解的事,而是要說淺顯而智慧人不知道的事。尼哥底母的問題,代表聖賢的困惑:怎麼可能?當然,他所能夠理解的,只是自然的問題。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裏來,往哪裏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5-8節)

重生的意義

耶穌指出重生的必要。重生是從上面生的(三:3 F.F. Bruce譯本)。肉身天然的生,是第一次的生。從上面生,是第二次生。

從水和聖靈生的,可能是指以西結書第三十六章25-27節的預言:以色列人一向悖逆,不遵行神的命令,沾染污穢,必須用清水潔淨,神賜下新心新靈,才可脫去舊染,遵行神的旨意。

但也可以說,從水生的,是第一次的生:“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是重生:“從靈生的,就是靈”。因為人肉身受孕在母腹中,是在水裏面,那是自然的生。而靈的工作,是超自然的,是看不見的奇妙的事,正如耶和華的靈,進入裏面,能夠使平原的骸骨復活,成為大軍(結三七:1-14)。

案:ruah(Heb)和pneuma(Gk)都有風,氣,靈的意思。

以尼哥底母的宗教知識,沒有疑問明白耶穌的話,只是不明白如何能這樣。我們對於屬靈的事,不可能完全明白如何,只能憑信心接受。血肉自然的身體,必要朽壞;神的國卻是永遠的。這樣,暫時的不能進入永遠,只有靈是永遠的:“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林前一五:50)。所以重生就是從神的靈生,才有進入神國的條件。

尼哥底母說:“怎能有這事呢?”(9節)

尼哥底母問的,是一般智者的問題:“怎能有”。這謙卑的態度是正確的。他不明白,就表示不明白,不是像一般人一樣,不明白該說而不說,卻說不可能,不對。

耶穌回答說:“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還不明白這事嗎?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我們所說的,是我們知道的;我們所見證的,是我們見過的;你們卻不領受我們的見證。我對你們說地上的事你們尚且不信,若說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10-15節)

其實,真正的問題,是如何作。耶穌不需要上天去尋求屬天的智慧,而是降世賜下智慧(三:13),以人在世智慧的涵量,絕對無從理解。這就像在曠野路上的以色列人,因不信神的應許,遇到了困難就怨讟神和摩西;“耶和華使火蛇進入百姓中間,蛇就咬他們,以色列人中死了許多。”耶和華吩咐摩西,“製造一條銅蛇,掛在杆子上;凡被蛇咬的,一望這銅蛇,就活了。”(民二一:4-9)

摩西舉蛇,使仰望的人重得生機;比喻得屬靈生命。(三:15)

這裏沒有為理性提供滿意的答覆,只有信心的仰望,就可以得到救恩。“信祂的就得永生”,今天仍然是這樣。

上面的一段經文中,有的人以為只10至15節是直接引自耶穌的話,16至21節是約翰的案語;有的人則以為到21節,全部是主所說的。當然,以為主耶穌說的話止於16節,也無不可。我們沒有原始的經文古卷,古卷也沒有現代標點,自然無法定論。不過,聖經是由聖靈啟示寫的,而這段話當中,並沒有矛盾,所以不影響其意義。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16-21節)

第三章16節,教會普遍認為是聖經的中心,也可以說是福音的中心。從這節經文裏面,我們可以看見,神開始宣教的工作:

宣教的動力:愛。神不是要看世人的好處,不是為了要有人信祂,敬拜祂,與祂相交;祂拯救罪人,只是為了愛,不願人沉淪。愛的定義就是為“別人”,不為自己。這也是基督徒像主的地方。

宣教的典範:神…差。可能有行動而沒有愛,但不能有愛而沒有行動。因此,神差祂的獨生子降世,成為第一位宣教士。“賜給他們”的意思,是為將滅亡的人類成就贖罪祭:“耶和華卻喜悅將祂壓傷”(賽五三:)。

宣教的工場:世人。祂不是狹隘的限於某一種族,某一地區,或道德上的,財富上的差別,而是所有的人類。

宣教的效果:信…永生。宣教不僅是改善人的生活條件,不僅是改善人的道德,因為這些都是今世暫時的;宣教是要叫人悔改信主,不至滅亡,反而得到永遠的生命。

神因為愛,所以祂願意萬人得救,不願一人沉淪;為世人設立了救法,是唯一的救法。聖靈藉著使徒彼得的口宣告說:“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如果拒絕耶穌,再沒有別的救法了。因此聖經又說:“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來二:3)這是一個無法回答的問題。

正如被火蛇所咬,而拒絕相信仰望銅蛇的人,是注定死亡的,“不信神獨生子的名”是不可救藥的罪。人的問題,正是因為不能相信這是唯一的救法,因為不是合作,不需要自己作甚麼,和作甚麼得報酬的慣例不同,真信不下去。

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所以主說:“你這睡著的人,當醒過來,從死裏復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弗五:13-14)

接受基督唯一的救法,是承認自己無望,需要得救。更清楚的說,人必須知道自己該死,該滅亡,將要滅亡失喪,才需要得救;否則哪用得著“得救”呢?為甚麼要滅亡,要悔改呢?先要認罪,承認自己行為是惡的。怎麼能顯明自己是惡的?要在神的光中。如果不在光裏面,我們就不能知道自己有多醜惡,多絕望。

光的性質就是顯明。作惡的恨光,就是怕被顯明。所以他們寧可躲在黑暗中。

有一個主日學的教員,問她的學生,赦罪以前要先作甚麼。一名學生立即說:“要先犯罪!”當然,這是正確的,但絕不是完全的答案。“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這是事實;不過,許多人的問題,是不肯認罪悔改。因為“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人的問題是不認自己的罪,也就是說自己不需要得救;諱醫忌疾,只有滅亡!

約翰是愛的使徒,也是光的使徒。神就是光。人必須先接受基督,藉祂得與神相交,才可結光明的果子,就像燈不能自己發光,必須油在裏面。

這事以後,耶穌和門徒到了猶太地,在那裏居住,施洗。約翰在靠近撒冷的哀嫩也施洗;因為那裏水多眾人都去受洗。那時,約翰還沒有下在監裏。(22-24節)

從耶穌在約但河裏受洗的見證以後,明顯的,神工作的重點,從約翰轉到耶穌。預備道路的先鋒,是為了君王;君王來了,他的工作就結束了。這裏記載的,是轉接過程中的事。

“約翰還沒有下在監裏”(三:24),不是說約翰身在獄中,仍然可以有施洗的自由,而是特地表明,耶穌在去到加利利前的事奉(參可一:14)。

約翰的門徒,和一個猶太人辯論潔淨的禮,就來見約翰說:“拉比,從前同你在約但河外你所見證的那位,現在施洗,眾人都往他那裏去了。”(25-26節)

猶太人有他們潔淨的禮,現在看見耶穌和約翰都施洗,就和約翰的門徒辯論。在人看來,耶穌是跟在約翰後面的,現在施行施洗禮,是否同約翰起了分裂?孰是孰非?如果你們的洗禮是對的,為甚麼會分開?難道兩個都對?

約翰的門徒可能以為這引起見證上的困難,就來向老師報告;這也可能有似職業上的嫉妒。

約翰說:“若不是從天上賜的,人就不能得甚麼。我曾說:‘我不是基督,是奉差遣在他前面的’。你們自己可以給我作見證。娶新婦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著,聽見新郎的聲音就甚喜樂;故此。我這喜樂滿足了。祂必興旺,我必衰微。”(27-30節)

約翰不僅是心胸廣大,而是他知道自己的身分和地位:權柄是由神賜的,工作是神的,不在於自己競爭。這是他的原則和教導。

對於自己身分的認知-所說“新郎與新婦”不僅是一般事務的比論,是以神為新郎與以色列復興的關係(參賽六二:4-5)。約翰不是嫉妒,反而喜樂。這是以神的心為心。

“祂必興旺,我必衰微”不是說他自己的意願,而是是說知道神的定旨。現在我們看到的,是公義的太陽出現,月亮在天空,成為淡白的一片。那“點著的明燈”,到了被收藏的時候了。

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從地上來的是屬乎地,他所說的也是屬乎地。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祂將所見所聞的見證出來,只是沒有人領受祂的見證。那領受祂見證的,就印上印,證明神是真的。神所差來的,就說神的話;因為神賜聖靈給祂,是沒有限量的。父愛子,已將萬有交在祂手裏。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31-36節)

這裏再出現所引談話在哪裏結束的困難。可能約翰的話,是從27至36節;不過,語氣上止於30節的可能更大。

這對於基督工作的說明,清楚而肯定,似是使徒約翰的結語,超過約翰當時所了解的:

  1. 是。基督的身分:是原來在天,在萬有之上而奉父差遣,從天上來到世間。
  2. 說。基督不說自己的話,說從天父所領受的;只有祂能見證天上的事,不像其他宗教人,是屬地的,心屬地,惟能說地上事。
  3. 印。基督不是空言,而是賜聖靈者,使人“既然信祂,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被贖,使祂的人員得著稱讚。”(弗一:13-14)這印記說:“主認識誰是屬祂的人”,又說:“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提後二:19)。
  4. 得。基督是審判者。神“將萬有交在祂手裏”(詩二:7-8),祂為人的罪受死而復活,在今世的信或不信,決定得永生,承受永遠的美好基業,或承受神永遠的震怒。

 

第四章

主知道法利賽人聽見祂收門徒,施洗比約翰還多(其實,不是耶穌親自施洗,乃是門徒施洗)。祂就離了猶太,又往加利利去,必須經過撒瑪利亞。(1-4節)

耶穌的“興旺”不曾引起約翰的嫉妒,只使約翰高興。但另有一批宗教人的感受不同。一般是宗派的領袖施洗,門徒歸於自己。但耶穌事工的主要目標,並不在於施洗,引人歸己,而是傳福音;使徒也是如此。保羅好像是故意避免為人施洗(林前一:13-17)。

主不曾批評法利賽人的存心;但知道最好是往鄉下去,離開宗教情緒高漲的地區。

猶太地在南,加利利在北,從猶太地往加利利的路,“必須”經過撒瑪利亞(不僅指一座城,在那時是一個相當大的地區。),那是正常的路。耶穌是正常人,必須走正常的路,直路。不過,一般人不那麼想,也不那麼作:因為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結怨,彼此沒有來往(四:9),所以他們多是寧願先越過約但河東邊再北上,這一繞自然遠些。耶穌是走直路的。

於是到了撒瑪利亞的一座城,名叫敘加,靠近雅各給他兒子約瑟的那塊地。在那裏有雅各井。耶穌走路困乏,就坐在井旁。那時,約有午正。有一個撒瑪利亞的婦人來打水。耶穌對她說:“請你給我水喝。”那時,門徒進城買食物去了。(5-8節)

敘加是在基利心山下的村莊。撒瑪利亞婦人與尼哥底母身分不同,背景不同,耶穌見他們的環境安排也不同。

尼哥底母品德名聲都好;撒瑪利亞婦人品德敗壞,聲名狼藉。耶穌會見尼哥底母是在夜裏;會見撒瑪利亞是在日正中天。一個是在私室;一個是在路邊井旁,眾人過往的地方。如果二者交換,就不適當了。

耶穌“走路困乏”,說明祂有完全的人性,不只是顯為人形,而是成為肉身。

當時,一般人是清晨打水。那撒瑪利亞婦人,卻在午正出來打水。午正太陽直晒天熱,打水的人少,可能是她有不得已的原因,而避免見人;或是發現家中沒有水了,而又口渴難耐,所以不得不出去打水。

耶穌對食物的需要,絕不會太大,為甚麼需要所有的門徒,集體去買食物?顯然的,當地也沒有值得他們觀光的地方,因為隔他們的家鄉不遠。耶穌知道人的情形,祂與那婦人談話的內容,不適合有許多人在旁邊,所以祂差遣門徒離開。祂多麼能夠體貼人的軟弱啊!

撒瑪利亞的婦人對祂說:“你既是猶太人,怎麼向我一個撒瑪利亞婦人要水喝呢?”(原來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沒有來往)(9節)

撒瑪利亞人,是外邦移民的混合種族,也是混合宗教。(參王下一七:24-41)以斯拉,尼希米在重建聖殿的時候,拒絕他們參與(斯四:1-5;尼四:1-7),更增加互相仇視。

耶穌不注意文化的分別。祂必須超越文化隔閡,也傳福音給外邦的人。

主願意賜給人生命活水,卻先向人要水喝。

耶穌回答說:“你若知道神的恩賜,和對你說‘給我水喝’的是誰,你必早求祂,祂也必早給了你活水。”(10節)

耶穌不是要求人的恩惠,而是要賜恩給人。祂知道人的需要,也願意滿足人的需要。只是人不知道,所以不能早求得恩賜。聖經說:“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約壹四:10)人雖然不知道,那萬福的源頭,將活水顯給人,最不配的人。

主教導的方式,就是要叫她感覺意外,引起想知道的興趣。

婦人說:“先生,沒有打水的器皿,井又深,你從哪裏得活水呢?我們的祖宗雅各將這井留給我們,他自己和兒子並牲畜也都喝這井裏的水,難道你比他還大嗎?”(11-12節)

那裏只有這一口深水井,今天仍然在那裏。多少年來,從沒有別的方法可以解渴,所有的人,接受這近兩千年的傳統。井深,沒有汲水的器皿,何從以得水?她不知道主所說的,是另一個泉源的活水,只能用信心取得。她承接雅各的傳統,而且稱雅各為“我們的祖宗”,不以自己是外人。如果另有取水之道,將是比雅各更大的一位。雖然這可能似乎很遠,但她推論的方式不錯。

耶穌說:“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裏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婦人說:“先生,請把這水給我,叫我不渴,也不用這麼遠打水。”(13-15節)

人犯罪,正是因為枯渴,而且越喝越渴;世上的東西,不能滿足人的慾望,只暫時止渴。下一次,要用加倍的,卻只得到一半的止渴滿足的效果。但有了主,就不同了,是活水泉源,直湧到永生。正如神應許的話說:

你們一切乾渴的都當就近水來,沒有銀錢的也可以來。你們都來買了吃,也來買酒和奶。你們為何花錢買那不足為食物的,用勞碌得來的買那不能使人飽足的呢?你們要留意聽我的話,就能吃那美物,得享肥甘心中喜樂。(賽五五:1-2)

婦人聽了,自然感到興趣。在她人生的經歷中,對於“渴”的感覺並不陌生。她願意有一個永遠滿足的生活。實際上,她住的那村莊,距離這水井約有一公里遠,打水不是容易的事;不過,那是唯一的解決方法,是不得已的事。她多麼希望有這樣的活水!

耶穌說:“你去叫你丈夫也到這裏來。”婦人說:“我沒有丈夫。”耶穌說:“你說沒有丈夫,是不錯的。你已經有五個丈夫;你現在有的,並不是你的丈夫。你這話是真的。”(16-18節)

在人類始祖犯罪的時候,是女人夏娃先被蛇引誘;而且女人的話不能算數,未嫁時要父親確定,婚後要丈夫印證,所以拉比不和女人講話,除非有男人在場。耶穌要她去叫丈夫來,是不算意外的事。她回答說“沒有丈夫”;主繼續為她解釋“丈夫”的涵義,才使她吃驚:主知道人心靈的情形。當然,不是按梯次有五個丈夫,一個接一個的死了再嫁;這是她不宣的秘密,現在被光顯明出來。她該多麼高興,幸而沒有別人在場!

婦人說:“先生,我看出你是先知。我們的祖宗在這山上禮拜;你們倒說,禮拜的地方是在耶路撒冷。”(19-20節)

耶穌說出她私人先前的事;婦人沒有辦法否認。不過,本地住的人她大概都認得,那時人口流動少,顯然這陌生人不是本地人,他如何能夠知道這些見不得人的隱秘?她立即警覺她遇到的是非常人。因他們不承認摩西以後的先知啟示,撒瑪利亞婦人所說的話,以為耶穌可能是摩西所說的“那先知”(申一八:18)。這認識類似拿但業,反應也相似(一:49)。所以,她立即提出“禮拜”的地點問題。她可能遙指基利心山:該在“這山上”禮拜?或該去耶路撒冷?哪個是最合神心意的禮拜地方?這是撒瑪利亞人和猶太人長久爭持的問題。

約在公元前四世紀,撒瑪利亞總督參巴拉,以其女Nicaso嫁與猶太人瑪拿西,意圖以女婿為祭司,不逞。另建造基利心聖殿,與耶路撒冷對立。(Josephus: The Antiquities of the Jews, trans. Wm. Whiston. Peabody, MA: Hendrickson Publishers, 1987, Bk. 11, ch. 8.)

撒瑪利亞人只承認摩西五經,他們承認神曾說過“立祂名的居所”(參申一二:5,11)那回事,卻認為並沒有明文規定是耶路撒冷,所以不予承認。撒瑪利亞人自以為是更純正的猶太教,自稱“Bnei Yisrael”,到現在的人口只約六百,有兩個分別的小社區,自己血族通婚。

婦人把這問題來請教耶穌。

耶穌說:“婦人,你當信我。時候將到,你們拜父,也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你們所拜的,你們不知道;我們所拜的,我們知道:因為救恩是從猶太出來的。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祂,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祂。神是個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21-24節)

耶穌顯明祂沒有宗教成見;不是地域的問題,在哪裏拜神,而是如何拜神的問題。人的需要是救恩:“救恩是從猶太出來的”,因基督出自猶大支派,是拯救和敬拜的根源(羅三:2)。

這裏我們看見,在同一塊土地上,宗教與文化不同的問題。不過,基本需要相同:渴。宗教信仰,是人類普遍“渴”的表現;但並不是任何宗教都相同。盧益思(C.S. Lewis)說:“沒有神的人,不是甚麼都不信,問題是他們甚麼都信。”

敬拜(worship, OE weorth + scipe),就是值得的意思。在中文聖經中,所譯的字有分別,因為中文字義不同,有同字異譯的必要:“禮拜”是指外表的禮儀(四:20;參徒八:27);“崇拜”牛犢(何一○:5)和私意“崇拜”(西二:23),是指拜偶像和人意的;只有“敬拜”才表正確的。原文proskuneo是跪拜,五體投地(約四:24)的意思,在此僅譯為“拜”神。聖經第一次使用同樣宗教性質的字,是在創世記第二十二章5節,亞伯拉罕獻以撒的時候,他把奉獻兒子看為事奉或敬拜,表明全人全心的拜服。

只有基督,能指示以“心靈和誠實”,或譯以“靈和真理”敬拜祂。

婦人說:“我知道彌賽亞(就是那稱為基督的)要來;祂來了,必將一切的事都告訴我們。”耶穌說:“這和你說話的就是祂。”(25-26節)

這深入敬拜的講論,震盪婦人的心,使她以為可能遇到了彌賽亞。在這裏,耶穌坦然承認自己的身分,正如祂向那復明的瞎子所顯示的(參約九:37),真是“向嬰孩就顯出來”(太一一:25)。

撒瑪利亞的混合宗教(syncretism),也是今天教會的危機,就是把不屬於聖經的教訓接受了,卻把聖經中的啟示刪除一部分。對華人教會來說,是有人試圖把神啟示的聖道,與文化的結合,形成所謂“本土神學”。須知教會不必在形式上與當地文化分別,但在信仰內涵上,則絕不能混合。然而近來有人倡導“容忍”,以為不能與文化認同,是最大的惡,以至捨棄信仰原則,是離經叛道,出賣信仰,成為撒瑪利亞型的宗教。

從井邊的個別談道看主教導的典範

教導的中心:認知人內心的需要。罪是善的缺乏;滿足的缺乏,使人趨向罪。所以人需要的是生命活水。

教導的對象:主雖然不以身分斷定人,但在談道的時候,認識施教的對象,注意環境與身分,因人因地因時施教。

教導的方式:採用啟發性的問答,以淺白的話,和身邊事為開始,容易了解;再引入意外的,更深的層面,是他所不了解的,以引起興趣。在必要時,加重語氣(“實實在在”),使對方注意。

達到結論:不是排列一些不同的意見,使人無所適從;而必須達到結論,使人知所行動。

當下,門徒回來,就希奇耶穌和一個婦人說話;只是,沒有人說:“你是要甚麼?”或說:“你為甚麼和她說話?”(27節)

耶穌知道時候,祂的談話剛好到一個高潮,驚奇的婦人一時說不出話來。還不等她思想如何反應,門徒就回來了。門徒以平常的態度看待這事,是不知道這個別談道的重要意義。他們不認為和婦人說話有其必要,甚至似乎是浪費時間的事。雖然沒有人直接說。

那婦人就留下水罐子,往城裏去,對眾人說:“你們來看!有一個人將我一切所行的一切事,都給我說出來了,莫非這就是基督嗎?”眾人就出城,往耶穌那裏去。(28-30節)

對門徒來說,這天和別的日子沒有不同。對那撒瑪利亞婦人,卻是一個極不平常的日子,她遇到了彌賽亞,遇到了改變她生命的大事。她放棄了每天打水的罐子,表明興奮的放棄了傳統,跑到城裏,述說她非常的遭遇。“你們來看!”表明她的興奮,是像腓力向拿但業引介耶穌的方式(約一:46)。她沒有逃避光,才可以引人見光。

一個改變的生命,帶領許多人來見主。

這其間,門徒對耶穌說:“拉比,請吃。”耶穌說:“我有食物吃,是你們所不知道的。”門徒就彼此對問:“莫非有人拿甚麼給祂吃嗎?”(31-33節)

門徒似是在村鎮上用過了午餐,買回食物來給主。但主顯然已經飽足;為了人的得救轉回,祂可以忘食。吃飯是為了工作;不是工作為吃飯。門徒不明白這種滿足,以為有人在他們離去的時候,供應主需要的食物。祂本來困乏,口渴;現在不同了。

耶穌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你們豈不說:‘到收割的時候還有四個月嗎?我告訴你們:舉目向田觀看,莊稼已經熟了,可以收割了。收割的人得工價,積蓄五穀到永生,叫撒種的和收割的一同快樂。俗語說:‘那人撒種,這人收割。’這話可見是真的。我差你們去收你們所沒有勞苦的;別人勞苦,你們享受他們所勞苦的。”(34-38節)

如同約伯所說的:“祂嘴脣的命令,我未曾丟棄;我看重祂口中的言語,過於我需用的飲食。”(伯二三:12)耶穌的解釋是說明:遵行父神的旨意,才是最重要的。

用當時農業社會的環境:“還有四個月”才到收割季節,是播種不久,可能苗剛青綠;但當存盼望而工作,會有收穫,因為別人已經撒種了。舉目觀看是此地(撒瑪利亞)的情形:福音的莊稼已經成熟,收割時機已到。那“別人勞苦”是誰?是先知所說的,是律法使人知罪,使人飢渴,預備了人的心,知道需從主得滿足。或指施洗約翰在附近地區的哀嫩工作(三:23),預備了人的心,接受基督。我們不是第一個生在世上的人,常有信息交互傳通,這都是別人撒種的效果。如同以色列人圍繞耶利哥城,已經有十二次;不是單第七日的最後一次,吹角呼喊使城倒塌(書六:1-20)。我們作主的工作,不可以為成就是自己的,是先人累積的效果,要與別人一同喜樂。

那城裏有好些撒瑪利亞人信了耶穌。因為那婦人作見證說:“祂將我素來所行的一切事都給我說出來了。”(39節)

婦人的見證是遇見了異人,能知人的隱秘。顯然還不是基督徒的見證。聖靈的工作,是叫人知罪,挖出裏面深處的石頭,預備心田,接受真道的種子。奇蹟不是救恩,卻能吸引人到主面前。

於是撒瑪利亞人來見耶穌,求祂在那裏住下。祂便在那裏住了兩天。因耶穌的話,信的人就更多了。便對婦人說:“現在我們信不是因為你的話,是我們親自聽見了,知道這真是救世主。”(39-42節)

這裏顯然有兩種的“信”,或說不同程度的信。耶穌“在那裏住了兩天”,不是交際應酬,而是清楚的闡明救恩,使人聽見全備的真理。那接受主,能聽的耳有福了,得以蒙恩認識救世主,而有永生。這些撒瑪利亞人,真成了初熟的果子。

第二個神蹟:醫治大臣的兒子

過了那兩天,耶穌離了那地方,往加利利去。因為耶穌自己作過見證,說:“先知在本地是沒有人尊敬的。”到了加利利,加利利人既然看見祂在耶路撒冷過節所行的一切事,就接待祂,因為他們也是上去過節。(43-45節)

這段經文的意思是說:有些加利利人,也到耶路撒冷過節,見到耶穌所行的神蹟,對祂的觀點和態度改變。耶穌從前在加利利,因為是本鄉不受尊敬;去過京城,行過神蹟,加利利人見京城的人也接受耶穌,認為祂可能真是對的;再回本鄉,已經今非昔比。只是這尊敬和相信,僅維持了一年,就漸漸冷淡了。

耶穌又到了加利利的迦拿,就是祂從前變水為酒的地方。有一個大臣,他的兒子在迦百農患病。他聽見耶穌從猶太到了加利利,就來見祂,求他下去醫治他的兒子,因為他兒子快要死了。(46-47節)

迦拿是拿撒勒附近較大的村鎮。那大臣住在加利利湖西北岸邊的城迦百農。加利利湖低於地中海的海面很多,所以到湖邊的城市都需要“下去”。

加利利分封的王是大希律的兒子希律安提帕,有人以為那“大臣”(或譯“貴族”)是“希律的家宰苦撒”(路八:3)。也有人以為就是馬太福音第八章的百夫長。不過,希律家族是以土買(亞拉伯)人,羅馬百夫長一般是羅馬人。但二者相似的地方,是他們對主的遙距醫治,有同樣的信心。

耶穌對他說:“若不見神蹟奇事,難免總是不信。”那大臣說:“先生,求你趁著我的孩子還沒有死,就下去。”(48-49節)

在這階段,耶穌是要試驗他的信心。他雖然不是要先見神蹟而後信,但照他信心的經歷,要求耶穌親自下去,才可實現醫好他兒子的神蹟。

耶穌對他說:“回去吧,你的兒子活了!”那人信耶穌說的話,就回去了。正下去的時候,他的僕人迎見他,說他的兒子活了。(50-51節)

耶穌要提高他信心的程度,要他信主的話,就回去。這是因信得見(參詩二七:13)。那人相信耶穌確定的應許,雖然還沒有看見,“就回去了”,這是信心的行動。在回程中,看見僕人迎面而來,報告兒子得痊癒的好消息。

在遙距醫治上,大臣的兒子得癒,跟百夫長的僕人有些相似。但那百夫長的比論,是說他只要說一句話,就可以叫屬下的士兵或僕人,去完成他的命令。這是說,他從軍隊的權威,領悟到主有權威,能夠命令天使,去成就祂的旨意,只要說一句話就夠了,不必勞動遠行。(參太八:5-13)這是在以色列中也未見的信心:“聽從祂命令成全祂旨意的,有大能的天使。”(詩一○三:20)

他就問甚麼時候見好的。他們說:“昨日未時熱就退了。”他便知道這正是耶穌對他說:“你兒子活了”的時候。他自己和全家就都信了。(52-53節)

“昨日未時”約在下午二時。從迦拿到迦百農,路程不遠。家中的僕人,見病人已經好了,不必緊急;大臣信兒子已經好了,也從容回程,所以隔日才在途中相遇。這是信心表現於行動的印證。

神蹟的驗證,是在信心成就之後。大臣的查問時間,不是沒有信心的表現。真的神蹟是經得試驗的。全家信主,是信心的結果,是更好的消息。

這是耶穌在加利利所行的第二件神蹟,是祂從猶大回去以後行的。(54節)

治癒大臣的兒子,是約翰所記的第二個神蹟,但這是單說在加利利所行的神蹟。其餘的神蹟未計在內(參約二:23,三:2)。

 

第五章

第三個神蹟:醫好畢士大池邊的癱子

這事以後,到了猶太人的一個節期,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1節)

這個猶太人的節期,約翰未加說明,所以頗難確定。有的以為吹角節;也有人以為前面已經記過逾越節,則此當是五旬節;但大部分人相信是新年,即七月一日的吹角節(利二三:23-25)。如此,則耶穌在耶路撒冷或附近地區,住了近半年,所發生的事蹟,記載應該有更多記載才是。

在耶路撒冷,靠近羊門有一個池子,希伯來話叫作畢士大,旁邊有五個廊子。裏面躺著瞎眼的,瘸腿的,血氣枯乾的,許多病人,等侯水動。因為有天使按時下池子攪動那水;水動之後,誰先下去,無論害甚麼病,就痊癒了。(2-4節)

羊門旁的畢士大,可能有“憐憫之家”的意思;因為是南北雙池相連,所以可能是“雙流”的意思。那裏建有五個廊子,供各樣病人在那裏,照傳統的盼望,當天使來攪動池水,下去的人就可痊癒。傳說只是傳說,病人很多,並不能證明這傳說是實;只證明得痊癒的不多。

在那裏有一個人,病了三十八年。(5節)

癱子病了三十八年,靠傳統的盼望活下去。那些病人,殘廢不能生產,自然希望得同情賙濟,成了賴以生活的方式。

人要決定改變現有的生活方式,才可蒙恩。

耶穌看見他躺著,知道他病了許久。就問他說:“你要痊癒嗎?”病人回答說:“先生,水動的時候,沒有別人把我放在池子裏;我正要去的時候,就有別人比我先下去。”(6-7節)

耶穌問的是他願否痊癒。這不是明知故問,而是問他是否願意放棄靠救濟過日子的生活方式。但從他的回答,看出其思想不是向著選擇方面,而是對自我中心的人群絕望:沒有人把我“先”放下去,沒有人把別人放在前面;自私的人都是自己要搶先,不肯憐憫幫助癱瘓的人。

耶穌對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走吧!”那人立刻痊癒,就拿起褥子來走了。(8-9節)

他不是先求甚麼感覺,也沒有辯論自己不能:“如果我能夠拿褥子走路,還在這裏幹甚麼?”他只接受耶穌的命令,採取信心的行動,立刻得痊癒。因為信主這樣說,事情必然會成就:“信是聽主的話。”(羅一○:17)

那天是安息日。所以猶太人對那醫好的人說:“今天是安息日,你拿褥子是不可的。”他卻回答說:“那使我痊癒的,對我說:‘拿你的褥子走吧’。”他們問他說:“對你說:‘拿褥子走’的是甚麼人?”那醫好的人不知道是誰,因為那裏的人多,耶穌已經躲開了。(10-13節)

律法規定安息日禁止勞碌工作的三十九定義,其末後一條所禁止的是搬家。其餘有不可旅行(水上除外);不可“生”火(保持則可)。猶太人拘守形式,有時要努力逃避字句的束縛:如把一瓶水放在座位下面,就成為“在水上”,可以依法旅行;如會堂中雇用“外邦人”,在安息日點燈;安息日的電梯是自動的每層樓都停,以免啟動。這些繁複的規矩,可憐有時亦復可笑。

當權者對患病的人不關心;看見他恢復正常了,倒了攔阻找麻煩。在那被治好的人,有權柄使他痊癒的人,命令他拿起褥子,作為得痊癒的條件,不能算有甚麼不對。

耶穌的原則是不喧嚷,不揚聲,不願多宣傳,寧願躲開群眾。

後來耶穌在殿裏遇見他,對他說:“你已經痊癒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那人就去告訴猶太人,使他痊癒的是耶穌。所以猶太人逼迫耶穌,因為祂在安息日作了這事。(14-16節)

耶穌勸勉得治好的人,不要繼續在罪中。那人知道了耶穌的身分,去告訴當權的人。約翰未說明他為何這樣作,也許,他也不了解教唆人犯安息日,是更嚴重的罪行;不過,主沒有對他所作的加以罪責的意思。

耶穌對他們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所以猶太人越發想要殺祂,因為祂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神為祂的父,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16-18節)

主解釋安息不是為給人重擔,而是賜福。明顯的,萬物生生不息,宇宙四時運行,是神一直工作不息:如果神止息工作,宇宙將要失序。照律法規定:在自己的居所,不是犯安息日;全宇宙是神的居所,所以神沒有自己不守安息的問題。

主耶穌解釋,祂是根據神的榜樣,正如在各業工藝上,都是子效法父。

猶太人決意殺主;因祂不守安息日,並且更說褻瀆的話,以為與神同等。

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子憑著自己不能作甚麼,惟有看見父所作的,子才能作;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樣作。父愛子,將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給祂看,還要將比這更大的事指給祂看,叫你們希奇。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19-23節)

耶穌說,祂是順服父神的旨意;祂與父之間愛的關係,超過世人所能了解的。祂不僅能使癱瘓者起來行走,還要作更大的事。最大的是惟有神能作的兩項特殊事工:

  1. 賜生命;
  2. 行審判。

在末日,神子將使人復活,並行審判。耶穌宣稱祂能夠作這樣兩件事,證明祂與神同等。更有進者,祂說:父“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使祂成為末日的審判者。這是猶太人所不能接受的。

現代人反對死刑的理由,就是因為人不是神:人的審判會有錯誤,而且證明常有錯誤;但人不能賜生命,如果審判錯誤了,無能補救。但主在末日的審判,沒有錯誤的可能。審判的分野,在於接受或拒絕主,即光暗之分。(三:18-21)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24-25節)

這裏說的是“末事”的今現(Realized Eschatology)。將來如何,現在決定。人從早就想要預知將來;在一般說來,預測是為了控制。不過,許多人對末事有興趣,只是為知道。那是不夠的。因為末事不僅限於世界末日,主再臨等,人也可能立即面臨死亡,那就是個人的末事。所以主不滿足人的好奇心,告訴人降臨有甚麼預兆,而是叫人著意準備。實際上,信徒被提見主,並不比經過死亡更優越。所以主叫人準備好,才是最重要的。

這裏說:“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明顯的,死人是不能聽的,所以要有聖靈的工作,使“死在罪惡過犯之中”的人,再活過來(弗二:1-6)。

死人要聽見神子的聲音(五:25;參結三七:4),正如曠野的枯骨,沒有生命,沒有盼望;主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能叫人活過來。只有開恩賜給人的聖靈,能夠使人“聽見”祂的聲音。這裏把聽見主的聲音而得救復活,與末日聽見主的聲音而復活,當作同樣的事;所不同的,是現在聽信可以得救;到主再臨的時候,只有受審判了。現在聽信而得救的,就有生命,免於再受審判了。

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祂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並且因為祂是人子,就賜給祂行審判的權柄。(26節)

生命之主,也是審判的主。“在自己有生命”,是自有的,不是受造的,不能死的。這“永遠的生命”,惟獨從生命之主來,從祂傳遞;奇妙的,卻是要藉著死傳遞。道成為肉身,是作能死的人子,只是沒有犯罪,在十字架為世人受死,是義的代替不義的,可以審判世人。

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祂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我憑著自己不能作甚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27-30節)

在末日主耶穌再臨的時候,行審判不憑眼見,定是非也不憑耳聞。死人要聽見主大能的聲音,就復活受審判;審判的主卻不是聽人的聲音而定案,而是聽神的聲音,公平定斷。而且這位審判者,全公正,沒有私意,是地上的審判者所缺乏的。

有人把“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解釋為第一次復活,和第二次復活的分別,(啟二○:5-6)中間隔一千年為“千禧年”,此處的經文沒有這個意思。如果這樣解釋,顯然是有些牽強。這裏是講將來“無論善惡,都要復活”(徒二四:15)。

主耶穌不是為自己,只要照神的旨意行。

世上盡多為自己作見證的人,其動機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但這不包括主耶穌在內。法庭的要求,是耳聞或出於臆想的,不能作為見證,為自己作的見證無效,只一個人的見證也無效,必須有兩三個真實身歷目擊的見證人,才可以定案。主耶穌有五方面的見證:

1. 父神的見證

我若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就不真。另有一位給我作見證我也知道祂給我作的見證是真的。(31-32節)

耶穌受洗的時候,有聲音從天上來說:“你是我的愛子,我喜悅你。”(太三:17;路三:22)這是父神的見證。

2. 先鋒的見證

你們差人到約翰那裏,他為真理作過見證。其實,我所受的見證不是從人來的;然而我說這些話,是為要叫你們得救。約翰是點著的明燈,你們情願暫時喜歡他的光。(33-35節)

約翰為耶穌見證,是要人歸向基督而得救。人暫時喜歡約翰的燈光;但耶穌是太陽出現,燈光就隱藏了,世人反而不能接受顯明他們的罪。

3. 神蹟的見證

但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因為父交給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作的事,這便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36節)

主所作的神蹟奇事,是見證祂為神所差來彌賽亞的“記號”。尼哥底母就領悟到,如果不是神的同在,人不能行這樣的神蹟。但高傲有成見的人,雖然看見神蹟,卻不能接受。

4. 基督的見證

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過見證。你們從來沒有聽見過祂的聲音,也沒有看見祂的形像;你們並沒有祂的道存在心裏,因為祂所差來的你們不信。(37-38節)

天父見證愛子,是說:“你們要聽祂!”(太一七:5)有神的道種存在心裏,才可以信主而重生。

單就主的講道,就可以知道祂有超然的智慧,不是出自屬地的來源。不過,不認識神的人,心裏面沒有道的種子,聽而不從,且加以反對,不信神所差來的。

5. 聖經的見證

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39-40節)

聖經是地圖,引人到主耶穌那裏。耶穌說:猶太人查考聖經,“以為內中有永生”;但是,聖經裏面沒有永生,只是指向生命的主,叫人認識主,而信主得生命。因為“生命在祂裏頭”。再正確,再好的地圖,也不是魔氈;有了聖經,必須再進一步,相信聖經所見證的主耶穌。可惜,一般人的問題,是抱持著尋寶的地圖,當作所要尋的寶貝。

要得永生,必須“到我這裏來”,就是接受主耶穌,信祂而得生命。

我不受從人來的榮耀。但我知道,你們心裏沒有神的愛。我奉我父的名來,你們並不接待我;若有別人奉自己的名來,你們倒接待他。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41-44節)

雖然有這五方面的見證,卻不是人人都接受主耶穌,現今仍然如此;因為信耶穌不是光榮或流行的事。

從見證(martyria)論到榮耀(doxa)

人不能接受主耶穌的原因,是看外面的裝璜,愛聽人的宣傳,就成了受愚弄的顧客,高價買不到真貨。

自我榮耀是商業成功的途徑,所以人把“自衒”當作當然的。有些人說是“作見證”,卻只誇自己的成就,成了推銷自己,出賣自己,卻贏得一般人的景仰,仿佛是了不起。

歷史上儘多自榮的“成功”人物,常有自稱“彌賽亞”的,仿佛中國所說的“真命天子”,自然也有樂於附驥尾的人,追隨最高領袖。約在主前 132年,有一個西門 Simeon ben Kosebah 出現,當時最有名的拉比亞奇巴(Akiba),宣稱其人即為“出於雅各的星”(民二四:17)。結果,卻是虛假的,給人們帶來失望和失敗,羞辱。

真彌賽亞來了。祂不喧嚷,不揚聲,只為神的榮耀。為此,神也榮耀祂,就是讚許的意思。

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們;有一位告你們的,就是你們所仰賴的摩西。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你們若不信他的書,怎能信我的話呢?”(45-47)

猶太人以律法誇口,卻不能遵行律法;因此,證實是違背律法的人,就被律法定為有罪(參羅二:12)。

摩西書上“指著我所寫的話”,不知主所說的,是特定的哪一段,一般以為是像摩西的“那先知”;不過,五經中還有好多地方的預言:猶大後代的“細羅”(創四九:10);巴蘭傳的預言“雅各之星”(民二四:17);遠至最早的福音:亞當的後裔,打破蛇的頭(創三:15);亞伯拉罕應許的後裔等。人查考聖經,應當接受所預言的,信從所見證的基督,並且相信主的話。

 

第六章

第四神蹟:餅的量變

這事以後,耶穌渡過加利利海,就是提比哩亞海。(1節)

加利利海在舊約,名為“基尼烈海”(書一一:2,一二:3)希伯來文為“豎琴”的意思,因其形狀像似。因為當時羅馬皇帝提庇留(Tiberius, 在位14-37 A.D.)的緣故,取他的名字,又稱為提比哩亞海;低於海平面二百零九公尺;長二十一公里,寬十二公里。位於應許之地的東北邊。

在加利利的教導及神蹟

有許多人看見祂在病人身上所行的神蹟,就跟隨祂。(1節)

神蹟顯明主的異能,使人知道祂非常的權柄,就有興趣而跟隨祂。至今仍然有許多人不能領會深奧的道理,而見到醫好病人,成為簡易的說明。使徒保羅即宣稱,他的職事,不僅在於言語,也以神蹟奇事顯出使徒的憑據。

耶穌上了山,和門徒一同坐在那裏。(3節)

“上了山”應即是今之哥蘭高原。
耶穌和當時的拉比一樣,總是坐下講道,教訓眾人;在宣讀聖經的時候是站著;讀經完了,就坐下教導。(參路四:16-27)

那時,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4節)

這是耶穌在世第二個逾越節。這標識著主耶穌在世的工作,開始進入中期。

耶穌舉目看見許多人,就對腓力說:“我們從哪裏買餅叫這些人吃呢?”祂說這話,是要試驗腓力,祂自己原知道要怎樣行。腓力回答說:“就是二十兩銀子的餅,叫他們各人吃一點,也是不夠的。”(5-7節)

耶穌不僅注意人的靈魂,因為靈魂離開肉身,即是死亡,那時就不能得救了。祂見到群眾整天聽道,靈裏飢渴,也顧念他們,憐憫他們,想到他們肉身的需要(參可六:34-36)。主自然不是以物質吸引群眾,而是群眾為屬靈目的而來,應該供應他們物質的需要,使他們不至枵腹回家,途中困乏。

腓力原籍伯賽大,問他附近哪裏可以買餅是自然的事;他的回答也不外自然的方法計算。“二十兩銀子”約當於一人八個月的工資,二百銀幣,是一個很大的數目。而且可能他們手中沒有那麼多的錢,只是假定即使有,也不足以應付這許多人的需要,以表明人數之多。

有一個門徒,就是西門彼得的兄弟安得烈,對耶穌說:“在這裏有一個孩童,帶著五個大麥餅,兩條魚;只是分給這許多人,還算甚麼呢?”(8-9節)

安得烈發現孩童有餅和魚。他似是有易於親近的個性,善於帶人到耶穌面前。安得烈不會去詢問搜求誰有餅;也許,那孩童在旁聽到主和門徒的對話,主動接近安得烈,不自私的提出把自己帶來的午餐,跟大家分享。真是天真的孩子話!異想天開!結果,真箇因而天開了!

這孩子不自私,人小心大,有主的心。基督徒與自私,是不相容的語詞。

耶穌說:“你們叫眾人坐下。”原來那地方的草多,眾人就坐下,數目約有五千。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就分給那坐著的人;分魚也是這樣都隨著他們所要的。(10-11節)

神是有次序的神,不是要人混亂。主耶穌說:“你們叫眾人坐下”,分排按數坐下,表明注重次序(參可六:39-40)。“凡事規規矩矩按著次序行。”(林前一四:40)所以,不要把組織當作不屬靈的事;相反的,那正是屬靈的原則。

“草多”,且是“青草”,表明作者對於時令和地形熟悉。

分給坐下的人。要得主恩典,必須守規矩,混亂不是蒙恩的表徵,更不是蒙恩的條件。

  1. 肯交出去給主;
  2. 經過主的祝福,擘開,數量就變化增加了;
  3. 門徒遞給群眾。

有人想到別人的需要,不自私的奉獻;有人肯傳遞出去,不是自私的的保留,截止主的恩典,神蹟就發生了。

我們想像,在聽道的人中間,不僅有萬中之一的聰明孩童,準備午餐帶來;但肯交出來的,只有這個孩童。那麼,那些自備午餐的人,當孩童的餅傳給他們的時候,他們自己的餅搋在懷中,如同燒著的火,心中該作何感想?接受好,還是不接受好?

這裏記載:群眾的數目,男丁約有五千(太一四:21),還有婦女孩子,不計算在內。

他們吃飽了。耶穌對門徒說:“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來,免得有糟蹋的。”他們便將那五個大麥餅的零碎,就是眾人吃了剩下的,收拾起來,裝滿了十二個籃子。(12-13節)

浪費並不是美德。世界上儘多缺乏需要的人,不應該以浪費表揚自己的富足。主慷慨,恩典豐富,但不浪費。祂能夠變化餅,但教導門徒節約,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來,免得糟蹋,真可作珍惜物資的榜樣。印度聖雄甘地說:“如果世界上有人飢餓,而我們卻浪費,就是偷竊。”

五個大麥餅,相當於今天的袋餅(pita),只夠一人午餐;交出來,經過主祝福,變化,分給這麼多的群眾,吃後剩下的,比原來還多。十二個籃子的零碎,與十二支派的數目相合,也可能是便於十二門徒分別攜帶。正如聖經所說:“有施散的,卻更增添;有吝惜過度的,反致窮乏。”(箴一一:24)

眾人看見耶穌所行的神蹟,就說:“這真是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耶穌既知道眾人要逼祂作王,就獨自又退到山上去了。(14-15節)

神蹟的結果

  1. 承認祂是“那先知”;
  2. 群眾要抓祂作王,以至祂必須逃走。

依馬可福音的記載,那時,約翰被斬,群羊無牧,群眾想擁護主為領袖。(參可六:27-31)“民以食為天”,見到祂能夠解決經濟問題,他們就想抓住祂,強行紫袍加身,不容祂推辭,以至主必須逃脫。民意如水,但主不想順水推舟,不以甚麼眾望所歸為借口,接受人所造成的事實。人再多,民意並不是天心。

逃避不盡是失敗的表現;逃避失敗是智慧,逃避在時候未到以前,用人的方法作王,是遵從神的旨意。

第五神蹟:水面行走

到了晚上,祂的門徒下海邊去,上了船,要往迦百農去。天已經黑了。耶穌還沒有來到他們那裏。(16-17節)

加利利海的上端,漸趨狹窄;如果以步行遶過去,也不很遠,但既然有船可以使用,更為方便。群眾那麼多,得主分餅吃飽,更不必急於散去;何況地形和道路狀況,不容許立即解散,必然擁擠緩慢。耶穌也可能與小組群眾談話,在天晚的時候,還沒有來到船上;門徒以為祂已經與一批人邊走邊談,採取步行。

忽然狂風大作,海就翻騰起來。門徒搖櫓行了十里多路,看見耶穌在海面上走,漸漸近了船。他們就害怕。(18-19節)

英國聖經學者巴克萊(William Barclay)曲解,以為主是在海邊淺灘上行走,曙色朦朧中,看來好像是在海面上。其實門徒熟悉那裏的地形,海上搖櫓行駛了十多里,自然知道離岸多遠。他們看到在海面行走的人而懼怕,看來沒有重量,以為是鬼怪;不會以淺灘行人而大驚小怪。

耶穌對他們說:“是我,不要怕!”門徒就喜歡接祂上船。船立時到了他們所要去的地方。(20-21節)

這不是另一個神蹟:“船立刻到了”,是說船已在離岸不遠的地方。
這個神蹟,顯明的真理:

  1. 門徒以為主在群眾當中,不尋求主,而自己行動。這是一切問題的啟始。
  2. 遇到風浪不一定是違背主旨意的結果,有時候行主的命令,也可能不盡順利;但沒有主在船上,會惶亂無依。
  3. 主在海面上行走。祂的眼睛透過夜暗和迷霧,從遠處看到門徒的困苦,深為關心,趕快往他們那裏去。主來不及覓船,也不費時間造橋,更等不到天亮,而在海面上行走,及時往他們那裏,與他們同舟共濟。(參太一四:22-34,可六:45-53)主一上了船,風浪就平靜了。當然,主可以從祂所在的地方,發命令叫風浪平靜,但祂選擇要門徒學習功課。

第二日,站在海邊的眾人,知道那裏沒有別的船,只有一隻小船;又知道,耶穌沒有同祂的門徒上船,乃是門徒自己去的。然而,有幾隻小船從提比哩亞來,靠近主祝謝後分餅給人吃的地方。眾人見耶穌和門徒都不在那裏,就上了船,往迦百農去找耶穌。(22-24節)

眾人推測主和門徒的行蹤,都合情合理:不是從水路,就只剩下了陸路;但他們沒有想到主是如何到了那裏。可見人只憑理性,不能完全領會主的心意,除去了超自然的可能。

為甚麼到迦百農找耶穌呢?

迦百農仿佛是耶穌的第二故鄉,所以眾人臆測耶穌會回去,就到那裏去找祂。

這是耶穌轉移工作中心的時候:

耶穌聽見約翰下了監,就退到加利利去;後又離開拿撒勒,往迦百農去,就住在那裏。那地方靠近海,在西布倫和拿弗他利的邊界上。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西布倫地,拿弗他利地,就是沿海的路,約但河外,外邦人的加利利地,那坐在黑暗裏的百姓,看見了大光;坐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發現照著他們。(太四:12-16)

耶穌在這段時間,常住迦百農,也在那裏教導(參59節)。可惜,遠道到那裏追隨耶穌的人,不都是尋求生命之道,不都是要就生命之光。

生命之糧的教訓

既在海邊找著了就對祂說:“拉比,是幾時到這裏來的?”耶穌回答說:“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蹟,乃是因吃餅得飽。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因為人子是父神所印證的。”(25-27節)

結果對,不一定是推論對,更不保證動機對。主卻能知道人的心意,也明白人的真正需要。食物供應人肉身的需要,不過,更不能忽略的是靈命的需要。眾人以為總不能長久不勞而食,應該作些工作,以換取糧食。

眾人問祂說:“我們當行甚麼,才算作神的工呢?”耶穌回答說:“信神所差來的,就是作神的工。”(28-29節)

怎樣才是作神的工?從古至今,人總想作些甚麼以換得神的恩典。主必須改正人的這種想法。信神所差來的基督,就是到主那裏得永生。先有生命,再講工作。人不能以工作換取恩典,必須單憑信心。但信心不是單獨存在,得恩典以後,必然有工作。

他們又說:“你行甚麼神蹟,叫我們看見就信你;你到底作甚麼事呢?我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如經上寫著說:‘祂從天上賜下糧食給他們吃’。”(30-31節)

猶太人想到,摩西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神曾從天上降嗎哪給他們充飢,而且不是一時的,而是持續供應四十年之久。如果耶穌是摩西所說要來的“那先知”,應該能展現同樣的神蹟。“民以食為天”的說法,充分的表現出來。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從天上來的糧,不是摩西賜給你們的,乃是我父將天上來的真糧賜給你們。因為神的糧就是那從天上降下來,賜生命給世界的。”他們說:“主啊,常將這糧賜給我們!”(32-34節)

以色列人進入迦南以後,嗎哪就停止了。可能他們想,經過千百年,如果能夠再吃到嗎哪,應該是極不平常的神蹟,足以證明祂是神人。不過,嗎哪需要每天收取,不能存到隔日,是個缺點。而且即使嗎哪可以久存,人也不能久存。所以當日的嗎哪,現在已經沒有了,當日吃嗎哪的人,一個也不存在。解決的辦法,是有可以使人得永生的食物,就是真嗎哪。

  1. 真嗎哪--可以久存,不朽;
  2. 永生的食物--不僅維持生命而是給予生命。真糧的效果-接受主的滿足:不飢,不渴;

摩西是神的先知,但他不能賜下嗎哪,是神所賜的;嗎哪是天上來的糧食,但只能維持今生肉身的需要,不能使人升天,也不能使人得永遠生命,長活不死。惟有主是賜永生者。

生命和食物一樣,是關乎個人的,沒有誰可以代替。群眾的反應自然是“給我”(參六:34,四:15)。

這樣,主引入“生命之糧”。首先,祂要群眾弄清楚,這特別的量詞,他們所要接受的,不是一件,而是“一位”。

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裏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只是我對你們說過:你們已經看見我,還是不信。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裏來;到我這裏來的我總不丟棄他。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祂所賜給我的,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要叫他復活。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35-40節)

“我是生命的糧”-這是主在約翰福音中,第一次用“我是”(ego eimi)一語。

人的問題不僅是肉身的飢餓,還有靈命的飢餓。“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詩二三:1),是說明人有缺乏需要,只有主能夠滿足。但世人雖然看見主,卻不接受,就是不信祂。結果是仍然飢餓沒法滿足。

這裏主說到預定和揀選: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接受主,而是“凡父所賜給我的人”。這是說人得救是單靠恩典,不是人能夠作甚麼使人得救。

凡父所揀選的人,祂也能夠保守到底:主總不丟棄他。1. 永不失落;2. 直到永生。因為主預知,預定,祂是信實的,全能的,必然能也肯保守。

主再次說明祂的神性:惟獨神能賜生命,也能使人復活。但這不是按祂自己的意思,是按父神的意思。

猶太人因耶穌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就私下議論祂說:“這不是約瑟的兒子耶穌嗎?他的父母我們豈不認得嗎?他如今怎麼說 :’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呢?”(41-42節)

猶太人不明白屬靈的事,只是憑肉體認耶穌(林後五:16)。他們自以為知道主的來龍去脈,卻不是真正靈裏的認知;“從天上降下來的”超越他們所能夠了解的。

耶穌回答說:“你們不要大家議論。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裏來的;到我這裏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在先知書上寫著說:‘他們都要蒙神的教訓’。凡聽見父之教訓又學習的,就到我這裏來。這不是說有人看見過父;惟獨從神來的祂看見過父。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我就是生命的糧。你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還是死了。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叫人吃了就不死。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43-51節)

他們圍繞著“知”的問題;主卻說到“信”的問題。必須是天父吸引人,人才可以接受主得生命。所以人沒有可以誇口的,因為連信心也是出於神的恩賜。聖經的教訓,早就有了,指向基督,為要叫人信而得救。不過,猶太人的心蒙上帕子(林後三:14-17),不能認識主;必須聖靈開啟人的心眼,人才會接受主的教訓,而學習遵行,從而明白主的教訓是從父來的。

聖經“吃”的觀念(參耶一五:16;啟一○:9-11),是指完全相信而接受。神是靈,是不能見,更不能吃的。主耶穌道成為肉身,到世上來,就是為了這個目的:賜生命給世人;如果基督不成為肉身,世人就無由得屬靈的永遠生命。得永遠生命的途徑,只有相信主耶穌基督。

因此,猶太人彼此爭論說:“這個人怎能把他的肉給我們吃呢?”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裏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裏面,我也常在他裏面。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這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這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吃這糧的人,就永遠活著,不像你們的祖宗,吃過嗎哪還是死了。(52-58節)

猶太人爭論起來,他們不考慮自己如何能吃喝基督,而懷疑基督如何能給他們吃。

主指示永生的唯一道路,只有相信,別無他途。

主的肉和血,並不是聖餐的問題。

吃指生命的融合。奧古斯丁(St. Augustine)對吃的解釋, 以為“信即是吃”。(Crede, et manducasti.

這不是神學上的思辯,而是單純的相信:吃下生命的糧而得永生,這就是吃主的肉和血,與永生的主聯合,也就是與神聯合;主是永生的,信的人也有永生。

這是新約與舊約的差別。舊約的以色列會眾,雖然吃過嗎哪,還是在曠野倒斃(林前一○:1-5),因為他們沒有信心,與道調合,而不得進入安息(來三:19,四:2)。

這些話是耶穌在迦百農會堂裏教訓人說的。(59節)

耶穌在加利利工作了一段時期,跟隨的群眾漸多。祂也參加了迦百農的會堂。所以耶穌不是以遊行佈道去講道,而是社區聚集;因為會堂是社區敬拜和活動的中心。

逾越節的真羔羊,在節前的講論,應該會使猶太人想到逾越羔羊的事。不過,他們屬靈的心智迷糊,不能接受。

祂的門徒中,有好些人聽見了,就說:“這話甚難,誰能聽呢?”(60節)

對於神所揀選所賜的人,不難信而領受;但“門徒中”卻有混雜的人,對真理缺乏領受力,不肯相信,只想明白,就以為這是“難”事了。

耶穌心裏知道門徒為這話議論,就對他們說:“這話是叫你們厭棄嗎?倘或你們看見人子升到祂原來所在之處,怎麼樣呢?叫人活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只是你們中間有不信的人。”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不信祂,誰要賣祂。(61-64節)

門徒知道耶穌在地上的住處,知道耶穌所講地上的事物;但祂會升到原來的所在,就是天上的居所。所以該理解屬靈的事。

從今世的事,講到永遠的事;從物質的,講到屬靈的;從可見的,講到不可見的。主的話是靈,是生命;不過主從開始就知道,不是每個人都能夠接受永生。這裏不僅指一般不信的人,而是專指賣主的猶大。教會不論如何潔淨,總是難免有不信者混雜其間,麥子中間有稗子。

耶穌又說:“所以我對你們說過,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沒有人能到我這裏來。”從此,祂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祂同行。(65-66節)

主不是數字主義,不相信算術即戰術。祂知道誰是屬祂的,是天父揀選的,誰是不信的人,只有蒙受天父恩典的,才可以與主同行。因此,祂絕對不肯沖淡祂的教訓,以遷就任何人。聖經記載主忠心的使徒保羅也是如此:“神的旨意,我沒有一樣避諱不傳給你們的”(徒二○:27)。任憑世人退去吧!任憑糠秕隨風而逝。

耶穌就對那十二個門徒說:“你們也要去嗎?”西門彼得回答說:“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聖者。”(67-69節)

主的道路越行越窄:先見棄於猶大地,在加利利也失去光彩。

當主看到跟從的人漸稀,願意剩下的小群也表明心志。彼得回答的話,擲地作金石聲,因為他裏面到底有金子;雖然是有石頭雜質,經過熬煉以後,會成為精金。

耶穌說:“我不是揀選了你們十二個門徒嗎?但你們中間有一個是魔鬼。”耶穌這話,是指著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說的;他本是十二個門徒裏的一個,後來要賣耶穌的。(70-71節)

約翰時常提醒我們,主耶穌的神性和預知。揀選猶大,使他列名十二使徒當中,不是隨便找幾個人來充數,或取他們的所長來利用,也不是覺察不夠,而是祂的預知。路加福音記載:“那時,耶穌出去上山禱告,整夜禱告神。到了天亮,叫祂的門徒來,就從他們中間挑選十二個人,稱他們為使徒。”(路六:12-13)那是何等的鄭重!怎麼會出了錯呢?沒有出錯。是有意的顯明祂的恩典,成就世人的救恩。

這裏是約翰首次提到“加略人”猶大。通常聖經說“某人的兒子”,但不常地名和父親的名並用。所以“加略”(Iskariotes)這字解釋困難。希伯來文的Ish Qeriyyot是“加略的人”,可能是指“加略希斯崙,就是夏瑣”(書一五:25)。在耶穌當時通用的亞蘭文中,Ishqarya意思是虛謊,假冒為善等。

主耶穌一再提醒,其話銳利如劍,猶大仍然不動聲色,潛伏不表明立場,其城府深沉,到可驚的程度。顯然他錯過悔改的機會;但主不是被他輕易騙過,主有神性的全知。

 

第七章

這事以後,耶穌在加利利遊行,不願在猶太遊行,因為猶太人想要殺祂。(1節)

耶穌在加利利的處境,只是從者漸稀的冷落,還沒有甚麼大的危險;但在南方的猶太地,則是殺機四伏。

住棚節在耶路撒冷

當時,猶太人的住棚節近了。(2節)

住棚節為七月十五日,依猶太人用太陰曆法,恰是逾越節後的六個月。他們要往耶路撒冷去,在房頂上或地上用樹枝搭棚,住在裏面,以記念神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住在棚裏。那時,收割已經完畢,農忙已過,到耶路撒冷過節的人口,驟然增加很多。

按律法,以色列人有三個必當守的節期,即正月十四日的逾越節;七月初一日的吹角節;七月十五日的住棚節(利二三:)。凡成年的男丁,都當往耶路撒冷守這些節期。

耶穌在世上經三逾越節,記於約翰福音;其他福音僅記其中之一。耶穌在世事奉的時間,約為三年多,是根據此記載以斷定的。

聖經另載二律法外的節期:普珥節(斯九:23-28)在十二月十三,十四日;修殿節則不見於聖經正典,僅載於次經的馬克比書中。普珥節是記念神奇妙的拯救,脫離哈曼計畫除滅猶太全族的惡謀;修殿節(約一○:22)是記念勝過安提阿酷推行希臘化,猶太人得以獨立,並潔淨聖殿。所以二者都是顯明神的大能拯救。

耶穌的弟兄對祂說:“你離開這裏上猶太去吧,叫你的門徒也看見你所行的事。人要顯揚名聲,沒有在暗處行事的;你如果行這些事,就當將自己顯明給世人看。”因為連祂的弟兄說這話,是因為不信祂。(3-5節)

 

主行事的時候和原則

耶穌的的弟兄勸祂在住棚節去耶路撒冷,基於二項理由:

  1. 鼓勵門徒士氣;
  2. 為了顯揚名聲。

耶穌在加利利,從者漸稀,可能祂的弟兄以為工作趨於低潮,應該設法作新的突破。

他們的建議和主的反應顯明:1)主不聽從人的意見和命令;2)主的弟兄忽略環境的安全;3)希望證實神蹟是真的;4)以己之心度人-以為主是求自己的榮耀;5)想沾榮耀,成為偉人親屬;6)見主在加利利受擁戴,斷以革命時機已經成熟,宜及時行動;同時也顯明:7)不信者以己為中心,難以同行。

耶穌對他們說:“我的時候還沒有到;你們的時候常是方便的。世人不能恨你們,卻是恨我;因為我指證他們所作的是惡的。你們上去過節吧!我現在不上去過節,因為我的時候還沒有滿。”(6-8節)

主說“時機未到”,意思與人的看法不同。

簡單說,主有祂的時候和行事原則:唯由神安排。表面看來,這是意志不堅定,實在祂是堅定遵行神的旨意。

拉比的傳統說:彌賽亞將出現,站在殿頂上,宣告救贖之日來臨。所以主的弟兄們期望,耶穌或將這樣作。

耶穌說了這話,仍舊住在加利利。但祂弟兄上去以後,祂也上去過節,不是明去,似乎是暗去的。(9-10節)

神的時鐘是非常精確的。耶穌沒有立即去耶路撒冷,但沒有說不去耶路撒冷,也不必須以何等形式去。耶穌沒有向人解說祂行動的必要,更不必如人所期的展現自己。

正在節期,猶太人尋找耶穌說:“他在哪裏?”眾人為祂紛紛議論。有的說:“他是好人。”有的說:“不然,他是迷惑眾人的。”只是沒有人明明的議論祂,因為怕猶太人。”(11-13節)

每當節日,大批群眾聚集,是野心家暴動的時機,當權的人就加強戒備。

自從上次到耶路撒冷後,耶穌不僅是爭議人物,也已經引起了廣泛的注意。“猶太人”是指當權者說的;他們緊張的關注,耶穌或許會選擇節日,藉機引起騷動。單純的人民大眾,從祂所作的事判斷,以為主是好人;也有的受了惡言宣傳的影響,以為祂只是又一個迷惑人的假先知。

基督與摩西

到了節期,耶穌上殿裏去教訓人。(14節)

住棚節期聚集的人群甚多,是收割的時機。這裏說:“耶穌上殿裏去教訓人”,並非指主進入聖所,而是說祂在殿的外院範圍,眾人聚集的地方。聖所只是祭司事奉的所在,不是像今天教堂講道的場所。

猶太人就希奇說:“這個人沒有學過,怎麼明白書呢?”(15節)

他們希奇耶穌“沒有學過”。曾有假先知,自稱本來是文盲,得到天使向他傳神的旨意等謊言。耶穌不是那樣。這裏是指其未受傳統教育,也不是像摩西,學了埃及王宮各樣學問;祂未入拉比學校,他們希奇祂何從知摩西律法書的教訓(參五:47)。

五旬節後的門徒,也是同樣的被認只是為跟耶穌“無學問的小民”(參徒四:13),不是知識分子的菁華。但耶穌不像使徒保羅一樣,從名師受教;而是無師承可以跡尋。

耶穌說:“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來者的。人若立志遵著祂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16-17節)

耶穌說明祂新約教會第一宣教士的身分。使者,是奉差遣來的,行那位差祂來者的旨意,傳差祂來者的話,不是出於自己的意思,所以“忠信的使者,乃是醫人的良藥。”正如聖經所說:“祭司的嘴裏當存知識,人也當由他口中尋求律法,因為他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瑪二:7)證明真正醫生的方法,是看照方服藥後的效果如何:是藥到病除,而不是藥到命除。

加爾文(John Calvin)說:“所有對神的真知識,是由順從而生的。”

人憑著自己說,是求自己的榮耀;惟有那求差祂來者的榮耀這人是真的,在祂心裏沒有不義。(18節)

耶穌是神的兒子,也是“為使者”的(來三:1),是“奉主名來的”(太二一:9)。奉命行事,不榮耀自己。神是義的,主也是“那義者”(徒七:52,二二:14)。

摩西豈不是傳律法給你們嗎?你們卻沒有一個人守律法。為甚麼想要殺我呢?”(19節)

猶太人以神所賜的律法誇口,主指出他們領受了律法,而不遵守(徒七:53;羅二:12)。律法禁止殺人,他們竟然為了嫉妒,動念要殺害耶穌,顯明是違背律法的。

眾人回答說:“你是被鬼附著了!誰想要殺你?”(20節)

蓄意殺人已經是罪,但他們卻加上兩條:褻瀆神,指主是“鬼附的”;說謊話,否認有殺害耶穌的存心。

耶穌說:“我作了一件事,你們都以為希奇。摩西傳割禮給你們(其實不是從摩西起的,乃是從祖先起的),因此,你們在安息日給人行割禮。人若在安息日受割禮,免得違背摩西的律法;我在安息日叫一個人全然好了,你們就向我生氣嗎?不可按外貌斷定是非,總要按公平斷定是非。”(21-24節)

猶太人跟耶穌過不去,至少表面的理由,是為了前此祂不守安息日的舊帳。主辯白說,如果在安息日施行割禮,僅是為了成就禮儀,就不算為犯罪,在安息日叫一個患病者好了,豈不更加是好事嗎?為甚麼反要被定罪呢?顯然這不是按公平斷定是非的。人心中有了成見,判斷的天平,就失去了準衡。

耶路撒冷人中有的說:“這不是他們想要殺的人嗎?你看,他還明明的講道,他們也不向他說甚麼;難道官長真知道這是基督嗎?然而,我們知道這個人從哪裏來;只是基督來的時候,沒有人知道祂從哪裏來。”(25-27節)

主的時候未到,當權者遲疑不殺祂;有些群眾則推想,是否祂被認定是彌賽亞呢?他們自以為知道耶穌的底細,以為祂不符合彌賽亞的條件。他們以為知道祂是哪裏來,實際上不知耶穌是道成肉身的基督,因為未得父指示(參太一一:27)。今天的人仍然是這樣:憑外貌認基督(林後五:12)。

那時,耶穌在殿裏教訓人,大聲說:“你們也知道我,也知道我從哪裏來;我來,並不是由於自己,但那差我來的是真的,你們不認識祂。我卻認識祂;因為我是從祂來的,祂也是差了我來。”(28-29節)

從外貌認識,與真正的認識不同。如果拿一枚錢幣,只看外面,怎能夠知道其內容如何?世人之所以不認識主,是因為不認識父(太一一:25-27);未得父神的啟示,人無以認識主。只有從父神所差來的耶穌啟示,才可以認識主。

他們就想要捉拿耶穌;只是沒有人下手,因為祂的時候還沒有到。但眾人中間有好些信祂的,說:“基督來的時候,祂所行的神蹟,豈能比這人所行的更多嗎?”法利賽人聽見眾人為耶穌這樣紛紛議論,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就打發差役去捉拿祂。(30-32節)

不信與捉拿

“時候未到”是說主功尚未成,還不是歸回父神的時候。祂繼續留在世間,就是人信而歸從的時機。他們看見耶穌所行的神蹟,以為祂就是彌賽亞。這樣的議論和認信,引起宗教領袖們的嫉忌,就想對付耶穌。

聖殿差役為利未人,其隊長多出身領袖家族。

於是耶穌說:“我還有不多的時候和你們同在,以後就回到差我來的那裏去。你們要找我,卻找不著;我所在的地方,你們不能到。”(33-34節)

耶穌知道,祂在世事奉的時間有限,所以向群眾預告,自己將要回到差祂來的父神那裏。祂既離開世間,世人自然找不著,無法拘禁祂;他們既然沒有接受基督,結局將是永遠的沉淪,沒有可能到主所在的地方。這也是所有不信者的結局。

猶太人就彼此對問,說:“這人要往哪裏去,叫我們找不著呢?難道他要往散住希利尼人中的猶太人那裏,去教訓希利尼人嗎?他說: ‘你們要找我,卻找不著;我所在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這話是甚麼意思呢?”(35-36節)

猶太人不領會將來的事,只看見今世,所以聽不懂主的話;他們的眼睛僅能夠看得那麼點遠。對於他們,雖然知道希臘文七十士譯本的聖經,希臘已經是極之遙遠的地方,有些分散的猶太人住在那裏;更可能是指埃及的亞歷山大城。

節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耶穌站著,高聲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裏來喝。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 ‘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耶穌這話是指著信祂之人要受聖靈說的;那時,還沒有賜下聖靈來,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37-39節)

基督的呼召

住棚節末日,就是第八日,為七月二十二日,有用金盂取水的儀式—自西羅亞池取水,傾於壇旁,以記念神在曠野的引導供應:那隨著他們的靈磐石(林前一○:4)就是基督。

因此,主應許賜聖靈給信祂的人(參賽一二:3)。

渴。人必須有渴慕的心。飢渴慕義的人,才可以得著滿足的賜福。人如果以為可有可無,聖靈對他無關重要,則是斷定自己不能蒙恩。

來。就近主,相信主。因為聖靈是賜給信的人,正如父親拿好東西給他的兒女。

喝。是接受聖靈。

流。得著聖靈,不是為了自己滿足,或以驕人,而是要傳遞出去,流為活水江河,使人蒙恩。

主未受死復活升天,聖靈不能降下來;主去了之後,聖靈保惠師才來。

眾人聽見這話,有的說:“這真是那先知。”有的說:“這是基督!”但也有的說:“基督豈是從加利利出來的嗎?經上豈不是說,基督是大衛的後裔,從大衛本鄉伯利恆出來的嗎?”(40-42節)

有的人以為耶穌就是像摩西的“那先知”;不過,一般群眾對於基督的出身統緒,並無所知。他們只知道,祂是加利利的拿撒勒人。如果人都知道祂是大衛的後裔,生於伯利恆,祂不僅不能公開事奉,並且還將在事功未完成之先,遭受殺害。

於是眾人因著耶穌起了分爭。其中有人要捉拿祂,只是沒有人下手。(43-44節)

眾人對耶穌意見不同。耶穌第一次到世上來,並不是要建立和平的彌賽亞國度,而是叫地上分爭(參太一○:34);祂再臨的時候,才是在地上施行和平的君王。

在混亂中,聖殿的差役沒辦法下手捉拿祂。

差役回到祭司長和法利賽人那裏。他們對差役說:“你們為甚麼沒有帶他來呢?”差役回答說:“從來沒有像他這樣說話的。”法利賽人說:“你們也受了迷惑嗎?官長或是法利賽人,豈有信他的呢?但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是被咒詛的!”(45-49節)

對耶穌沒有無成見的人,不會以為祂有被拘捕的理由。在祂登山訓眾之後,“眾人都希奇祂的教訓,因為祂教訓他們,正像有權柄的人,不像他們的文士。”(太七:28-29)那些宗教人,因為心有成見,不僅以為“不過如此”,反以祂為迷惑人的,或加以嫉妒,迫害。差役從旁觀察,據實報告;客觀的見解,反而被譏為無知。可見那些宗教人,存意並不是要了解真相,因為個人利益產生成見,翳蔽人的靈智,妨礙其正確判斷的能力。

內中有尼哥底母,就是先前去見耶穌的,對他們說:“不先聽本人的口供,不知道他所作的事,難道我們的律法還定他的罪嗎?”他們回答說:“你也是出於加利利嗎?你且去查考,就可知道加利利沒有出過先知。”(50-52節)

站在基督一邊的人,但他們並不立即公開表明。其中之一是尼哥底母,是說他不是僅有的智者,卻是上層階級的少數。他並沒有正面為耶穌辯護,只是就事論事,主持公道。不聽本人的口供,而遽加判斷,不僅不合乎猶太人的律法,連外邦官長也說:“無論甚麼人,被告還沒有和原告對質,未得機會分訴所告他的事,就先定他的罪,這不是羅馬人的條例”(徒二五:16)。

那些宗教人,以出身而衡量人,他們看不起北方的加利利人,以為那邊鄙之地不會出甚麼先知。其實最偉大的先知以利亞,出身基列於河東的加利利地;而最有能力的大先知約拿,一日傳道,尼尼微全國悔改,是迦特希弗人(王下一四:25;書一九:13)。而且並不是巧合,約拿不僅預表主耶穌,在大魚腹中三日三夜,且是把救恩傳給外邦人的先知。

 

第八章

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穌卻往橄欖山去。清早又回到殿裏。眾百姓都到祂那裏去,祂就坐下,教訓他們。(1-2節)

那時的形勢,耶穌似是從眾人中隱藏,夜間宿於橄欖山。
耶穌赦免淫婦的故事,許多抄本沒有記載。古人有的以為不合於道德原則,拒絕其為正典之一部分。

住棚節在路撒冷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行淫之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3-5節)

按摩西的律法,如果是已許人或已嫁的婦人,同意與人行淫,經兩人以上的見證,經查明屬實,二人要用石頭打死。

這婦人是否已婚的,同誰行淫?都是待決的問題。控告她的人,卻只問應該任何處刑的問題,好像是已經定罪了。

還有Fornication與adultery的差別:前者通常譯“淫亂”,指未婚者與人發生姓關係;(太五:32;一九:9);後者則譯作“姦淫”,指已婚者與人行淫。(參申二二:22)

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祂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在地上畫字。(6節)

如果耶穌同意打死她,是缺乏慈愛;如果耶穌說,不打死她,則顯明違背律法。

耶穌在地上所畫何字?在古教父中,St. Ambrose 和 St. Jerome 以為祂寫的是:“惡人的名字必寫在土裏。”也有人以為耶穌一一寫出他們各人隱秘的罪,使他們羞愧;更有人以為主畫出一二三四五六,八九十,表明他們如犯律法中的其餘各條中任何一條,也都是罪。

他們還是不住的問祂。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7-8節)

他們以為把耶穌陷在兩難之中,覺得稱意,以為主無以作答,無論任何難逃他們的陷阱,所以繼續追問。

耶穌所畫的到底是甚麼字?比較合理的可能答案,應該為如在巴比倫王宮粉牆上的指頭所寫的:“你被稱在天平裏,顯出你的虧欠”(但五:27)。

他們好像都變成不識字的人,耶穌不得不把話說明白:沒有罪的人,才配先拿石頭打她。

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9節)

這樣,他們自知自己的虧欠,在審判的主面前,除了無罪的主以外,沒有一個配定別人罪的。只剩下犯罪的婦人,面對著無罪的審判的主。那是何等一幅嚴肅的畫面!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裏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10-11節)

在公義的審判者面前,沒有一個罪人能站立得住。不過,他們離去並沒有解決罪的問題,只是逃避而已。雖然按律法的審判程序不該判她有罪,但她並沒有託辭辯護,或否認犯罪的事實。在主面光中,婦人只能尋求憐憫。結果,那唯一有資格定她罪的,赦免了她的罪,給她新生的機會。

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12節)

聖殿院中有巨大的銅火柱,點起的時候,其光可以照亮一大片地區,為的是記念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神用火柱引導他們的道路。主耶穌宣告:“我是世界的光”。

光是神的品質。

在舊約,神是祂百姓的光(詩二七:1;民六:24-26);神的僕人是萬國之光(賽四九:6);神的道是順從者的光(詩一一九:105;箴六:23)。

使徒約翰說:“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約壹一:5)

法利賽人對祂說:“你是為自己作見證,你的見證不真。”(13節)

法利賽人質疑主的見證,指祂是自說自話,否定其真實性。光的真實是在於自明,不容否認。

耶穌說:“我雖然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還是真的,因我知道我從哪裏來,往哪裏去。你們卻不知道我從哪裏來,往哪裏去。你們是以外貌判斷人;我卻不判斷人。就是判斷人,我的判斷也是真的;因為不是我獨自在這裏,還有差我來的父與我同在。你們的律法上也記著說: ‘兩個人的見證是真的。’我是為自己作見證;還有差我來的父,也是為我作見證。”(14-18)

耶穌是真光。人不能否認光的存在。光的作用,是能夠顯明道路,知道從哪裏來,往哪裏去。光能夠燭照深心,知道人,作真確的判斷;不是像人憑外貌判斷,流入虛假錯誤。而且不僅是耶穌在見證;主有父同在。神是設立律法的,不必受所設立的律法限制;律法是為人設立的;即使以律法的要求標準,主所作的見證也是可以成立的。

他們就問祂說:“你的父在哪裏?”
耶穌回答說:“你們不認識我,也不認識我的父;若是認識我,也必認識我的父。”(19節)

世人不認識父並非不存在,並不能否定子與父的關係。正如瞎子看不見光,並不就是光不存在。光能證明瞎子的存在,並且證明瞎子是瞎子。人必須棄暗就光,藉著主耶穌而認識父神。

這些話是耶穌在殿裏的庫房,教訓人時所說的,也沒有人拿祂,因為祂的時候還沒有到。(20節)

銀庫在婦女院,有十三個形如魚簏,上小下大的容器,其中六個為收納自由奉獻,各為不同目的。(參可一二:41-44)

耶穌在世,有一定的時間和目的,如同白日在天空,沒有誰可以改變其行程;時候未到,就是光在世上。

耶穌又對他們說:“我要去了,你們要找我,並且你們要死在罪中;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21節)

人應當及時接受光,作光明之子,可以到父神那裏去。沒有光的種子,是屬於黑暗的,必然滅亡,主和屬祂的人所在的地方,是他們所不能到的。

猶太人說:“他說:‘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難道他要自盡嗎?”(22節)

猶太人錯領會了永遠分離的意義;沒有光的結果是永死,他們反而以為主永遠的光,不能死的神要死,那是不可能的事。主耶穌有甚麼“自盡”的理由?拒絕接受主,只對人造成傷害,對主沒有任何影響。今天世人仍然有這樣的錯誤想法。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從下頭來的,我是從上頭來的;你們是屬這世界的我不是屬這世界的。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21-24節)

猶太人徒有宗教,但沒有屬天的生命,所以無法領會屬天的事情。他們所自以為有的,只不過是“這世上有權有位將要敗亡之人的智慧”;聖經又說:“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林前二:6,11)。只有信耶穌是基督,得到新生命,才可出死入生。

他們問祂說:“你是誰?”耶穌對他們說:“就是我從起初所告訴你們的。我有許多事講論你們,判斷你們;但那差我來的是真的,我在祂那裏所聽見的,我就傳給世人。”他們不明白耶穌是指著父說的。(25-27節)

耶穌申明祂的全知和判斷,是由神那裏領受的。祂將所領受的傳給人,人卻不明白主有父的信息和權威。

所以耶穌說:“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是基督,並且知道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作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那差我來的是與我同在;祂沒有撇下我獨自在這裏,因為我常作祂所喜悅的事。”耶穌說這話的時候,就有許多人相信祂。(28-30節)

信從的時機是現在。“舉起人子”是指祂被釘十字架,到那時,顯明主是“我是”。對於當時的猶太人來說,還有不多的時候,需要及時信從。

十字架救贖的重要,顯明主遵行父神的旨意,以至於死。耶穌完全順服,是神的愛子,祂不求自己的喜悅,只求神的喜悅,甘受辱罵。許多人信祂所行的神蹟;卻不能領會甚麼是舉起人子,如何知道祂是基督。

耶穌對信祂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他們回答說:“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你怎麼說:‘你們必得自由’呢?”(31-33節)

稱義是單獨因信,但信絕不是單獨的,必須遵行主的道;證明是真實信從真理。

奴僕與兒子

為何成為奴僕?古時奴僕的來源有三:

  1. 戰爭失敗被擄為奴;
  2. 被賣為奴僕,原因多由於欠債;
  3. 生在為奴之家,就生而為奴。

人作罪的奴僕,都具有這三個原因。人與罪掙扎,總是每戰必敗,知善而不能行,惡惡而不能去,是徹底被擄的景況;而罪是奴僕的主人(羅六:12-23),因為人欠下了罪債,所以不能自由;更是魔鬼在伊甸園以謊言引誘人犯罪,從始祖犯罪以來,罪從一人入了世界(羅五:12),人類就成了“世襲”的奴僕了,整個人類歷史,就是為奴的歷史,無從得到解放。

神子是偉大的解放者:此外並無別路,從主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猶太人厚顏無恥,在埃及作過奴僕許多年,許多代;現在失去了獨立主權,屈服在羅馬的統治下,還說從未作過奴僕。違背真理強辯,不能改變事實,只顯明為奴而不自認知的可憐。要得真自由必須先承認自己為奴的事實。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裏,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裏。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我知道你們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你們卻想要殺我,因為你們心裏容不下我的道。我所說的,是在我父那裏看見的;你們所行的,是在你們的父那裏聽見的。”(34-38節)

從肉身說,猶太人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但他們在性格上,卻是“不肖”其祖。所以必須照亞伯拉罕的蹤跡行,信死而復活的耶穌基督而稱義,才可以為亞伯拉罕的後裔(羅四:12-16)。

不接受耶穌基督,就沒有真自由。他們只能“自由”為惡,實際上是任意行惡,卻是在魔鬼奴役之下,被它的韁鎖牽制,受它的驅使。他們聽見主的道而不接受,反蓄意殺耶穌。

他們說:“我們的父就是亞伯拉罕。”耶穌說:“你們若是亞伯拉罕的兒子,就必行亞伯拉罕所行的事。你們是行你們父所行的事。”他們說:“我們不是從淫亂生的;我們只有一位父,就是神。”(39-41節)

猶太人以亞伯拉罕的子孫而自豪,但只有肉身的血統,算不得真的後裔,必須按先祖腳蹤而行;因為子與父性格相同,行事亦必相同。

“不是從淫亂生的”,似是意存譏諷;因為他們對耶穌的道成肉身缺乏了解,以為祂是父母婚前成孕。他們說只有一位父,不是指個別的父子關係,而是國家的集合;因為聖經中神以以色列為首生子(出四:2);神是父(耶三一:9)。

耶穌說:“倘若神是你們的父,你們就必愛我;因為我本是出於神,也是從神而來,並不是由著自己,乃是祂差我來。你們為甚麼比明白我的話呢?無非是因你們不能聽我的道。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它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它心裏沒有真理。它說謊是出於自己,因它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我將真理告訴你們,你們就因此不信我。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出於神的,必聽神的話;你們不聽,因為你們不是出於
神。”(42-47節)

不論從國家整體,或個人生命來說,屬神的人必然愛同屬神家並神國的人,也順從真理。猶太人不僅反對真理,連神所差的愛子也意圖殺害。魔鬼不僅說謊言,更顛倒是非,變更神的話,顯明其生命的來源是屬地的,不是屬天的。

魔鬼的性格,是殺人與說謊。凡有此二者,就是屬鬼魔的記號。主以殺人與謊言並論,是追跡其源頭。

次經智慧篇說:“因為魔鬼的嫉妒,死進入了世界;屬它的人要經驗死。”(智二:24)

猶太人回答說:“我們說你是撒瑪利,亞人並且是鬼附著的,這話豈不正對嗎?”(48節)

猶太人不辯論真理是非,而以仇視的態度,用輕蔑和咒罵的話回答耶穌。屬主的人遭世人反對,毀謗,是他們理屈詞窮的表現,正應該歡喜,表明真理的勝利。

耶穌說:“我不是鬼附著的;我尊敬我的父,你們倒輕慢我。我不求自己的榮耀;有一位為我求榮耀定是非的。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遠不見死。”(48-51節)

顛倒是非是世人的慣技。受鬼役使的人,反說耶穌是被鬼附著的。正因為耶穌榮耀父神,而遭受輕慢。堅持真理,沒有必要對誰謙讓。耶穌再告訴他們,領受主的真理,就可以出死入生。

猶太人對祂說:“我們現在知道你是鬼附著的。亞伯拉罕死了,眾先知也死了;你還說: ‘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遠不嘗死味。’難道你比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還大嗎?他死了,眾先知也死了,你將自己當作甚麼人呢?”(52-53節)

世人不能明白永生的意義。他們只知道今生的事,以為“死是眾人的結局”(傳七:2),見亞伯拉罕死而埋葬,卻不知道還有永世。世人的辯證,是不知道的就說不對,或拒絕承認其存在。他們不明白基督的先存,比亞伯拉罕更早更大。人惟獨信神子耶穌基督,才可以得永生。

耶穌回答說:“我若榮耀自己,我的榮耀就算不得甚麼;榮耀我的乃是父,就是你們所說,是你們的神。你們未曾認識祂,我卻認識祂。我若說不認識祂,就是說謊的,像你們一樣;但我認識祂,夜遵守祂的道。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54-56節)

耶穌只求父神的榮耀,而且因為只有子認識父。認識神,才會榮耀神。亞伯拉罕“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和信的人一同“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來一一:10,13)。耶穌所說:仰望“我的日子”,指的是彌賽亞榮耀的日子。

猶太人說:“你還沒有五十歲,豈見過亞伯拉罕呢?”耶穌說:“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於是他們拿石頭要打祂;耶穌卻躲藏,從殿裏出去了。(57-59節)

也許,耶穌當時的面貌憔悴枯槁,經歷憂患痛苦,無佳形美容,(賽五二:14;五三:2-3),看來比在肉身實際的年齡還要老些,所以被估計年將五十。不過,那也可能只是對比其自稱先於亞伯拉罕的一種反駁說法。

猶太人不能明白基督的先存。祂既然是創造的主,就必須“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祂而立”(西一:17);自然是遠超過亞伯拉罕之先就存在。就如有一座房子,必然有建造的人;那建造者的存在,必然早於那房子。他們以為亞伯拉罕是第一個希伯來人,在耶穌降世前約二千年;不過,卻是遠在創世之後許多世代,只是在這房子中暫住的過客之一,並不是甚麼創始者。耶穌講的是真實的,並非虛假,卻超越他們的理解力;他們見耶穌自稱在希伯來人的父之前,以為祂太自大了,近於僭妄,就拿起石頭要打祂。

耶穌在真理上絕不妥協,但因為人硬心不接受真理,而祂的時候還沒到,就暫時隱藏。當主隱藏的時候,不是惡人得勢該得意的時候,正該憂慮,因為光向他們隱藏了,就不得而明白真理。

 

第九章

第六神蹟:瞎眼復明

耶穌過去的時候,看見一個生來是瞎眼的。門徒問耶穌說:“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1-2節)

主是生命的光於此顯明。

猶太人有犯罪遭譴,病必由罪的觀念。因此,生來瞎眼如果不是由於父母之罪,必由於其本人在母腹犯罪。有傳統說法,以為如果在安息日受孕,其父母就算為犯罪,生下來的孩子,會是瞎眼;更有說,胎兒在母腹過於活動,就是犯安息日,可說匪夷所思。其實,無論胎兒如何活動,也不可能超過安息日當走的路程;何況安息日在自己的住處裏面活動,不算為犯安息日。

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趁著白日,我們必須作那差我來者的工;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作工了。我在世上的時候,是世上的光。”(3-5節)

耶穌並不否認人有原罪,但不以為人有限的知識,足能夠斷定罪與疾病的因果關係。“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於我們和我們子孫的。”(申二九:29)如其盲目的捕風捉影,倒不如以果證因:瞎子復明的結果,是顯出神作為,使神的名得榮耀。

耶穌的原則,是及時作工,使人脫離痛苦,不辯駁談論空洞的推理,等待黑夜來到。耶穌教導我們,不要浪費光陰,要及時為主發光。

耶穌說了這話,就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對他說:“你往西羅亞池子裏去洗(“西羅亞”翻出來就是“奉差遣”)。”他去一洗,回頭就看見了。(6-7節)

耶穌作事,不固守成規。此一神蹟的特點是,不僅發命令使人得痊癒,而且用媒介品:以唾沫和泥抹瞎子的眼睛;並得痊愈者有分於醫治:信心的行動,去西羅亞池子洗。

約翰在這裏,特地說明西羅亞譯名是“奉差遣”,不是沒有意義的。泥不是出於“聖土”和“聖唾”有特效;池水不是“聖水”可療病;而在於奉主口中所出的話而遵行,神蹟就發生了,瞎子就蒙福得痊癒。這如同先知以利沙,叫亞蘭的大將乃縵,下到約但河中沐浴七次,治好他的大痲瘋(王下五:13-14),並不在於約但河的“聖水”好過世界上的許多噸河。別的人沒有信心與道調和,再多洗幾次也沒用。如果主認為在拯救上需要人合作的,人就必須順從而行。

他的鄰舍和那素來見他是討飯的,就說:“這不是那從前坐著討飯的人嗎?”有人說:“是他。”又有人說:“不是,卻是像他。”他自己說:“是我。”(8-9節)

蒙恩奇妙的改變,今非昔比,不僅是主觀的經驗,而是別人也看得出來的。這改變的突然和巨大,使人懷疑他前後為同一個人。只有他自己可以確定。

他們對他說:“你的眼睛是怎麼開的呢?”他回答說:“有一個人,名叫耶穌,他和泥抹我的眼睛,對我說:‘你往西羅亞池子去洗!’我去一洗,就看見了。”他們說:“那個人在哪裏?”他說:“我不知道!”(10-12節)

病得痊愈者的見證:“有一個人名叫耶穌”。這只是認識主的開始,而不是完全的。這只是他病得治好的見證,而還不是信仰的見證。簡單說,那不是見證耶穌。

法利賽人的查問

他們把從前瞎眼的人帶到法利賽人那裏。耶穌和泥開他眼睛的日子是安息日。(13-14節)

平常人不能決定真理,去見當時的宗教人,法利賽人。卻帶來了複雜的麻煩問題:安息日是否可以治病。

法利賽人也問他是怎麼得看見的。瞎子對他們說:“他把泥抹在我的眼睛上,我去一洗,就看見了。”法利賽人中有的說:“這個人不是從神來的,因為他不守安息日。”又有人說:“一個罪人怎能行這樣的神蹟呢?”他們就起了分爭。(15-16節)

法利賽人的分爭:山瑪(Shamma)保守派,以為不守安息日是破壞律法,凡不守律法者即是罪人;希列(Hillel)自由派,則以為耶穌作的是好事,能夠行這樣的神蹟,怎會是神不喜悅的?

他們又對瞎子說:“他既然開了你的眼睛,你說,他是怎樣的人呢?”他說:“是個先知。”(17節)

他們的意見既然不能統一,就徵求病癒者的評價,表示對耶穌的意見:“祂是先知!”他對耶穌的評價更高了一步。雖然他們中間有矛盾,顯然這不是法利賽人所期望的答案。

猶太人不信他從前是瞎眼,後來能看見的,等到叫了他的父母來,問他們說:“這是你們的兒子嗎?你們說他生來是瞎眼的,如今怎麼能看見了呢?”(九:18-19)

他們希望瞎子的父母能見證:如果他們的兒子,不是生而瞎眼的,現在能看見只是偶然事件,還沒甚問題。

他的父母回答說:“他是我們的兒子,生來就瞎眼,這是我們知道的。至於他如今怎麼能看見,我們卻不知道;是誰開了他的眼睛,我們也比知道。他已經成了人,你們問他吧,他自己必能說。”(20-21節)

作見證的要件,只能見證所見之事,不能出於道聽塗說。這正是瞎子父母的見證。他們據實說,承認是他們的兒子沒錯,不能否認兒子是生而瞎眼;卻不能答覆第二個問題,如何能夠看見:不問他們是否聽到兒子回家報告,那也是他們不願答覆,也恰好是沒有責任答覆的。
案:猶太人成人有法庭見證之資格,需要年滿十三歲,可以進入會堂。問他們的人,自然不能說作父母的是意圖規避。

他父母說這話,是怕猶太人,因為猶太人已經商議定了,若有人認耶穌是基督的,要把他趕出會堂。因此,他父母說:“他已經成了人,你們問他吧!”(22-23節)

猶太人先定下所盼望的答案:否認耶穌是基督。不問事實和真理如何,如果有人所說的不合他們的心意,就不能接受,定要趕出會堂。

所以法利賽人第二次叫了那從前瞎眼的人來,對他說:“你該將榮耀歸給神;我們知道這人是個罪人。”他說:“他是個罪人不是,我不知道;有一件事我知道:從前我是瞎眼的,如今能看見了。”(24-25節)

得不到滿意的答覆,轉而再查問其本人。不過,他們自己已經有了定論:信耶穌有罪,不論你如何說。“將榮耀歸給神”,是猶太人的法律術語,意思是“當神立誓,所言屬實。”

復明的瞎子平靜的直說:他拒絕見證所未見過的事,更不能判斷別人是否罪人,那顯然超過了人知識和權柄的界限,因為隱藏的事是屬於耶和華;但有一件事他可以見證,就是從耶穌蒙了恩惠:“從前瞎眼,我今看見。”宗教人定耶穌為罪人的推論,顯然他不以為然。

他們就問他,說:“他向你作甚麼? 是怎麼開了你的眼睛呢?”他回答說:“我方才告訴你們,你們不聽;為甚麼又要聽呢?莫非你們也要作他的門徒嗎?”(26-27節)

得治好的瞎子,知道他們存心雞蛋裏找骨頭,覺察他們採證的方式,不是誠心尋求事實真相,也就以有些諷刺的方式作答:“你們為甚麼反復盤問?莫非有興趣作他的門徒?”

他們就罵他說:“你是他的門徒,我們是摩西的門徒。神對摩西說話是我們知道的;只是這個人,我們不知道他是從哪裏來。”(28-29節)

諷刺的話自然尖刻,卻顯出問者的本意。原來他們不想客觀平斷,還有甚好說的?“我們是摩西的門徒”,表明是律法之子,是自負的話,表示高於“這個人”。

那人回答說:“他開了我的眼睛,你們竟不知道,他從哪裏來,這真是奇怪!我們知道,神不聽罪人,惟有敬奉神,遵行祂旨意的,神才聽他。從創世以來,未曾聽見有人把生來是瞎子的眼睛開了。這人若不是從神來的甚麼也不能作。”他們回答說:“你全然生在罪孽中,還要教訓我們嗎?”於是把他趕出去了。(30-34節)

耶穌治好的瞎子,是辯道的健者。他反守為攻:“你們不知道他是哪裏來的,那麼到底知道些甚麼?”是鋒銳的回答。更進一步的承認:耶穌是“敬奉神,遵行祂旨意的”,也就等於說,當然不是罪人,因為神聽祂。注重罪孽的人,神不會聽他。

他更見證耶穌是“從神來的”,略與施洗約翰的身分相同(約一:6)。

真實見證的結果,是為主受辱,被趕出會堂。

耶穌聽說他們把他趕出去,後來遇見他,就說:“你信神的兒子嗎?”他回答說:“誰是神的兒子,叫我信祂呢?”耶穌說:“你已經看見祂,現在和你說話的就是祂。”他說:“主啊,我信!”就拜耶穌。(35-38節)

趕出會堂(aposynagogos)是開除社區,而且是很嚴重的事,要宣告咒詛(anathema)。例:申二八:15-20。

對主的估價高,肯付的代價也大。

能看見的目的,就是認識神的兒子。

宣信與定罪

為主受苦,證明是真實相信。耶穌知道為祂受迫害的人,更進一步向他顯明:“你信神的兒子嗎?”是進深的考驗。“主啊,我信!”是難得的宣信:仿佛彼得一樣,承認耶穌是永生神的兒子,在耶穌還沒有受死復活之前,能有這樣認識的人不多,是出於“神榮耀的靈”啟示(彼前四:14)。

越經迫害,對主的認識越深,估價也越高。

耶穌說:“我為審判到世上來,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瞎了眼。”同祂在那裏的法利賽人聽見這話,就說:“難道我們也瞎了眼嗎?”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若瞎了眼,就沒有罪了;但如今你們說:‘我們能看見’,所以,你們的罪還在。(39-41節)

法利賽人的最大問題,是不知道自己瞎眼,需要真光。“此等不信之人被世界的神〔魔鬼〕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林後四:4)

“惟獨恨弟兄的,是在黑暗裏,且在黑暗裏行,也不知道往哪裏去,因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約壹二:11)不是眼睛瞎了,因而陷入黑暗;而是因常處黑暗而眼瞎。正如在黑暗中生存的魚,其眼睛失去作用,久而久之,退化而失效。惟有謙卑悔改,靠聖靈的啟示引導,才可以靈眼得開,接受福音,罪得赦免,出死入生。

 

 

第十章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人進羊圈,不從門進去,倒從別處爬進去,那人就是賊,就是強盜。(1節)

好牧人的比論

猶太人與華人相似,傳統的以民牧比喻領袖(例:管子“牧民篇”);不過,他們更以“牧人王”是大衛的後裔:彌賽亞。

以西結書第三十四章指出自私惡牧與大衛(參亞一一:7)的對比,與耶穌所說的相似(結三七:24-25)。

從門進去的,才是羊的牧人。看門的就給他開門;羊也聽他的聲音。他按著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領出來。既放出自己的羊來,就在前頭走,羊也跟著他,因為認得他的聲音。羊不跟著生人,因為不認得他們的聲音,必要逃跑。”(2-5節)

這裏所說的,是社區的羊圈;不同的牧者,各把他們的羊聚集在一起,然後在一個大的羊圈中。看門的人認得牧人,讓他領羊圈出入。那裏的牧人,給各個羊有名字,不止是集體的數字;羊群與牧人有個別的關係,認得牧人的聲音。

耶穌將這比喻告訴他們,但他們不明白所說的是甚麼意思。(6節)

意喻(paroimia)與一般比喻(parabole)不同,他們不明白其含意。

所以耶穌又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我就是羊的門。凡在我以先來的,都是賊,是強盜;羊卻不聽他們。我就是門,凡從我進來的,必然得救,並且出入得草吃。(7-9節)

耶穌說到祂與羊群的親密關係,牧人愛羊,“羊的門”則為牧人自己,當出入口而臥,以身衛羊;要經過牧人,才可以入羊圈。

好牧人與盜賊的分別:工作不同,動機亦不同;

好牧人與雇工的分別:工作相同,動機則不同;要遇到考驗的時候,才顯明出來。

盜賊來,無非是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10節)

盜賊全然不顧及羊,是為了自己得,羊的損害他不管,不惜搶奪,殺害,作破壞性的工作;主耶穌是好牧人,好牧人是為了羊的利益,是要叫羊得,自己犧牲,付出。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若是雇工,不是牧人,羊也不是他自己的,他看見狼來,就撇下羊逃走;狼抓住羊,趕散了羊群。雇工逃走,因他是雇工,並不顧念羊。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並且我為羊捨命。(11-15節)

主耶穌是好牧人;祂不計算羊是否值得祂的犧牲,而是肯為羊捨命。雇工也是牧人,外面看來跟好牧人沒甚分別;只是他的心在工價上面,他看的不是羊而是工價。到狼來了,他見危逃命,而不是為羊捨命。

主“為羊捨命…再取回來”,不僅顯明其為好牧人,亦表明順從父命令,也與羊有個別的關係,不是當作營利的商品。

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裏的;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了。(16節)

“合成一群”(one flock),是說到羊;KJV譯本則作“one fold”,在於羊圈。二者為地與群之分。

教會習慣的有“一圈”的傾向,但願我圈擴張,像國教會的觀念一樣,是只顧外面,重圈而輕羊。

主所說的,一群一牧,是指因信而歸入教會,猶太人同外邦人無分別(加三:8;西三:11)。

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父所受的命令。”(17-18節)

父神愛子,使主先領受復活,才賜門徒復活。主耶穌的受死,不是不得已,不是意外,而是自己主動的,甘願的“捨去”。主復活必須先經過死亡。主耶穌的死,與一般的犧牲殉道不同;而是“按著神的定旨先見”(徒二:23),自己“虛己…存心順服,以至於死”(腓二:7-8),這一切都是在於祂的主權。

猶太人為這些話,又起了分爭。內中有好些人說:“他是被鬼附著的,而且瘋了,為甚麼聽他呢?”又有人說:“這不是鬼附之人所說的話。鬼豈能叫瞎子的眼睛開了呢?”(19-21節)

世人最難以明白的,就是十字架。他們聽見耶穌說捨命,又取回來,認為不合理,是瘋話,甚至是被鬼附的,語無倫次,不值得他們花時間去聽。但主耶穌的工作,“不獨在乎言語,也在乎權能和聖靈”(帖前一:5);主叫瞎子眼睛開了的神蹟,使他們無可反駁,所以有人信祂。

在耶路撒冷有修殿節,是冬天的時候。(22節)

修殿節的起源:是167 B.C.,安提阿酷(Antiochus Epiphanes)強行希臘化,污穢聖殿,祭司馬克比(Maccabaeus)起而反抗,於164 B.C.光復耶路撒冷,十二月二十五日重修聖殿完成奉獻。但當時所有潔淨的橄欖油,僅夠聖殿一天點燈之用;而神奇的竟用了八天。所以稱為Hanukkah(光明節,或眾光節)。至今仍然用九枝的燈台(menorah)置於窗口,以表示宣揚神蹟。

耶穌在殿裏所羅門的廊下行走。猶太人圍著祂,說:“你叫我們猶疑不定,要到幾時呢?你若是基督,就明明的告訴我們。”(23-24節)

“你若是基督”,猶太人要主表明,而主避免公開承認為彌賽亞:祂向撒瑪利亞婦人和得醫治好的瞎子承認,卻向沒有誠意自以為智慧的人隱藏起來。

耶穌回答說:“我已經告訴你們,你們不信。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為我作見證;你們不信,因為你們不是我的羊。(25-26節)

主不僅已經告訴他們,且所行的神蹟,已經是顯明祂身分的記號。但是,那些非屬主的人,定意不接受,因為他們不屬於主。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祂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裏把他們奪去。我與父原為一。”(27-30節)

信徒的安全

屬主的人跟從主,表明是主所認識的,也證明有永遠的生命,不是滅亡之子。這不是由於人的智慧,或信徒的信心堅定;而由於神的信實堅定,神的偉大權能,沒有誰能敵擋(羅八:31-33),沒有誰能加害。
因為聖徒與主是合一的。聖經說:“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西三:3)。

猶太人又拿起石頭來,要打祂。
耶穌對他們說:“我從父顯出許多善事給你們看,你們是為哪一件拿石頭打我呢?”猶太人說:“我們不是為善事拿石頭打你,是因為你說僭妄的話;又為你是個人,反將自己當作神。”(31-33節)

重啟爭端

耶穌“一切所行所教訓的”(徒一:1),互相印證,並沒有矛盾。他們不能在主所行的事上找毛病,只能挑剔主的話。

他們要拿石頭要打耶穌:主說的是真實話,真理用不著謙卑,也不能屈服;他們卻認為主犯了褻瀆罪。

耶穌說:“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著:‘我曾說:你們是神’嗎?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稱為‘神’;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祂自稱是‘神的兒子’,你們還向他說‘你說僭妄的話’嗎?(34-36節)

耶穌不把珍珠丟在豬前。祂不想直接宣告神子的身分,同他們解說,也無濟於事,就以聖經先例分辯,自己並不是僭越,以代替直接的承認;卻並不是否認自己神性的地位。

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們就不必信我;我若行了,你們縱然不信我,也當信這些事,叫你們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裏面,我也在父裏面。”(37-38節)

主耶穌神蹟大能的作為,對於沒有成見的人,至少該可以顯明“若沒有神同在,無人能行”(約三:2)。但他們不肯虛心公平衡量聖父與子同在的事實。

他們又要拿祂;祂卻逃出他們的手走了。(39節)

主耶穌不是畏怯。祂要在父神所定的時候和方式,行作一切的事,絕不行在神旨意之外。祂逃避人想強迫祂作王,也逃出人的迫害;這證明祂有絕對的主權,可以來去自如。

耶穌又往約但河外去,到了約翰起初施洗的地方,就住在那裏。有許多人來到祂那裏。他們說:“約翰一件神蹟沒有行過;但約翰指著這人所說的一切話都是真的。”在那裏,信耶穌的人就多了。(40-42節)

耶穌到了約但河外,仍然繼續祂的工作。在那裏,有施洗約翰為祂預備過道路。

那時,約翰被下在監裏,並且已經殉道,其見證仍然有效果。可見行在主旨意裏的工作,有永恆的價值。

 

第十一章

第七神蹟:拉撒路復活

有一個患病的人,名叫拉撒路,住在伯大尼,就是馬利亞和她姐姐馬大的村莊。這馬利亞就是那用香膏抹主,又用頭髮擦祂腳的;患病的拉撒路是她的兄弟。(1-2節)

這顯明約翰是重述當時已為人知的事實。他指出“伯大尼”不是約但河外另一個同名的村莊。現在說明馬利亞所行的事,只是識別她的身分,以後再加詳細記載。

主與這家庭的關係深切。

她姊妹兩個就打發人去見耶穌,說:“主啊,你所愛的人病了。”耶穌聽見就說:“這病不至於死,乃是為神的榮耀,叫神的兒子因此得榮耀。”(3-4節)

他們不曾叫人趕快請耶穌來;只是說明他們的處境困難,相信主對“所愛的人”,必然知道該如何作。這是與主相知的表現。

耶穌所說的話,會使門徒希奇;但那是有信心不匆忙,因為知道是為神的榮耀。

耶穌素來愛馬大,和她妹子並拉撒路;聽見拉撒路病了,就在所居之地,仍住了兩天。(5-6節)

當知道,禱告的遲延,並不表明是主不關心;正是主一向愛屬祂的人的反應。看來祂沒有理由遲延,祂卻好整以暇的又“住了兩天”。事實上報信的人到達的時候,拉撒路已經絕氣了。

然後對門徒說:“我們再往猶太去吧!”門徒說:“拉比,猶太人近來要拿石頭打你,你還往那裏去嗎?”(7-8節)

耶穌知道時候到了,該去伯大尼了。門徒提醒耶穌,往猶太地去不是安全的旅程;在那裏,不僅不受歡迎,還要挨石頭。

耶穌回答說:“白日不是有十二小時嗎?人在白日走路,就不至於跌倒,因為看見這世上的光。若在黑夜走路,就必跌倒,因為他沒有光。”(9-10節)

耶穌告訴他們,為神旨意及時作工,不計安危。光在世上的時間是一定的,人不能隨意延長;但可以趁有光工作,以延長工作的效果。

耶穌說了這話,隨後對他們說:“我們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去叫醒他。”門徒說:“主啊,他若睡了,就必好了。”耶穌說這話,是指著他死說的;他們卻以為是說照常睡了。(11-13節)

耶穌知道該行動的時候。生命的主有權能,可以完全掌握一切的環境:人看是危在旦夕,主看是平常的事,像睡覺一樣的自然,祂能夠叫醒死人復活。

耶穌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拉撒路死了。我沒有在那裏就歡喜;這是為你們的緣故,好叫你們相信。如今我們往他那裏去吧。”多馬,又稱低土馬,就對那同作門徒的說:“我們也去和他同死吧!”(14-16節)

耶穌永遠是樂觀的。祂知道,連表面看來是悲劇的事,也有可喜樂的一面。

多馬悲觀,以為人已經死了,現在再去也無益了;但勇敢堅定,不惜以身殉主。

基督徒信主,應該永遠是樂觀的,不問環境如何。

耶穌到了,就知道拉撒路在墳墓裏已經四天了。(17節)

遲來的救主

信到的時候拉撒路已死,或不久即死。耶穌知道拉撒路已經死了,卻故意遲延。多少時候,我們不明白主的計畫,不知道應允已經在路上。

伯大尼離耶路撒冷不遠,約有六里路。有好些猶太人來看馬大和馬利亞,要為他們的兄弟拉撒路安慰他們。(18-19節)

伯大尼在往耶利哥的路上,距耶路撒冷不足二哩,或三公里。人情的看望安慰,於事無補。

馬大聽見耶穌來了,就出去迎接祂;馬利亞卻仍然坐在家裏。(20節)

約翰不是憑空虛構人物,當寫這福音書的時候,可能有認識這兩姊妹的人還在,看了這栩栩如生的描繪,該會微笑:這正是他們不同性情的不同反應。

馬大對耶穌說:“主啊,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就是現在,我也知道,你無論向神求甚麼,神也必賜給你。”(21-22節)

病痛危險,正是需要朋友相助的時候。但在需要的時候,主不能及時在這裏!無疑的,馬大不會抱怨主;但難掩她的失望。她把主的能力,限定在自己認識的範圍內,以為主在這裏才可有助,是只期望主照一定的程序來行事。“無論向神求甚麼,神也必賜給你”,這麼廣泛的話,似乎是信心;可惜,她不肯把那“知道”運用在此時此地。

耶穌說:“你兄弟必然復活。”馬大說:“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他必復活。”(23-24節)

馬大信得不錯。只是她的信心不適用現在的需要。這樣的信心是在於教條。

她想,人已死,事已定,怨也無疑,何況祂早不知道,那不能怪耶穌。現在只有末日復活的信仰,是她的安慰。

耶穌對她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馬大說:“是的,我信你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就是那要臨到世界的。”(25-27節)

耶穌的話說明,祂是賜生命的主,也是能使人復活的主。另一個平行句型的讀法是:

“復活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
生命在我:活著信我的,必永遠不死。”(C.H. Dodd釋)

馬大說了這話,就暗暗的叫她妹子馬利亞說:“夫子來了,叫你。”馬利亞聽見了,就急忙起來,到耶穌那裏去。那時耶穌還沒有進村子,仍在馬大迎接祂的地方。那些同馬利亞在家裏安慰她的猶太人,看見她急忙起來出去,就跟著她;以為她要往墳墓那裏去哭。(28-31節)

馬大推想馬利亞見到耶穌,可以得到安慰;她也以為此時耶穌必願意見到馬利亞。

馬利亞到了耶穌那裏,看見祂,就俯伏在祂腳前,說:“主啊,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32節)

姊妹二人性向不同,但同樣相信主權能,並無抱怨。只以復活盼望為安慰。她同樣的以為主若在場,事情會好得多,現在遲了。

耶穌看見她哭,並看見與她同來的猶太人也哭,就心裏悲歎又甚憂愁,便說:“你們把他安放在哪裏?”他們回答說:“請主來看!”耶穌哭了。(33-35節)

馬利亞可能在真理上領受較深(參路一○:39),但在面對家庭中人死亡的時候,仍然難免悲哀。實際上信徒憂傷並沒有錯;只是不須“憂傷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帖前四:13)。生離尚且難免悲哀,何況死別?矯枉過正並非屬靈的表現,只能攔阻人,使人誤會。

耶穌並沒有責備她的哭。當面對著死亡的事實,是罪毒害的結果,使主悲嘆,或譯:“心中激忿”。耶穌有人性的同情和愛,使祂與哀哭者同哀哭:“耶穌哭了。”是簡短而動人的經文。

主堅定的接受死亡的事實,但不絕望。

猶太人就說:“你看他愛這人是何等懇切。”
其中有人說:“他既然開了瞎子的眼睛,豈不能叫這人不死嗎?”(36-37節)

猶太人知道耶穌愛人的真切。只是他們不知道主權能的無限。耶穌是生命的主,不僅身在當場能夠叫拉撒路不死,就是現在,死亡也難不倒祂。

耶穌又心裏悲歎。來到墳墓前,那墳墓是個洞,有一塊石頭擋著。耶穌說:“你們把石頭挪開!”那死人的姐姐馬大,對祂說:“主啊,他現在必是臭了,因為他死了,已經四天了。”(38-39節)

耶穌為人的不信悲嘆,為死的權勢而悲嘆。不過,生命和復活的主,不承認死的權勢,祂要人挪開石頭。猶太人傳統相信,死後三日魂依墟墓,此後即無返回。馬大相信自然原質的腐化,以為現在已經是返魂無術了。

耶穌說:“我不是對你說過,你若信,就必看見神的榮耀嗎?”(40節)

這是信心試驗的時刻。主耶穌話的意思,是要把教條的信心,轉化為行動的相信,神的榮耀才可以彰顯,改變原質。

他們就把石頭挪開。耶穌舉目望天說:“父啊,我感謝你!因為你已經聽我。我也知道你常聽我;但我說這話是為周圍站著的眾人,叫他們信是你差了我來。”(41-42節)

把石頭挪開,是具體的相信行動的表現。人應該相信主的話,不看攔阻的石頭,不聽傳統和常識相反的說法,而肯同主合作。

主已經禱告了,確知真信神的垂聽。現在祂可以感謝。祂為了在場的眾人,不僅為使拉撒路復活,也要使其他人的信心復活;所以像以利亞一樣的說:“求你今日使人知道,你是以色列的神,也知道我是你的僕人,又是奉你的命行這一切事。”(參約一七:21;王上一八:36)

說了這話,就大聲呼叫,說:“拉撒路,出來!”那死人就出來了:手腳裹著布,臉上包著手巾。耶穌對他們說:“解開,叫他走!”(43-44節)

主權能的聲音,不是向神禱告,而是向死亡的權勢發出命令。主拯救罪人,也是如此。祂能夠使死在罪惡過犯中的人,再活過來(弗二:5)。恢復必死的生命,僅證明主賜生命並復活的權能;“解開”表明道德和屬靈的解放。

那些來看馬利亞的猶太人,見了耶穌所作的事,就多有信祂的;但其中也有去見法利賽人的,將耶穌所作的事,告訴他們。”(45-46節)

叫死人復活,是最大的明顯神蹟;但不能使所有的人相信:有的人去向當權的宗教人報告,存意接受他們的解釋。可見神蹟並不足以救人。

祭司長和文士聚集公會,說:“這人行好些神蹟,我們怎麼辦呢?若這樣由著他,人人都要信他;羅馬人也要來奪我們的地土和我們的百姓。”(47-48節)

神蹟的反應

耶穌的聲望到了最高峰,引起當權者的疑忌。

他們聚集公會。公會就是Sanhedrin是當時猶太人最高的政治和宗教權力機構,由七十人組成,大祭司任主席。其議事時間是每天上午。他們為了耶穌所行的神蹟憂慮。因為他們盼望彌賽亞來,但不要現在來,因為妨害他們的時間表:如果群眾信從基督,會引起羅馬人的行動,改變現狀,是他們所不願意的。

內中有一個人名叫該亞法,本年作大祭司,對他們說:“你們不知道甚麼!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就是你們的益處。”(49-50節)

該亞法自18 A.D.任大祭司,為亞那之婿。他的職任不是由於神,也不是人民選舉的結果,而是賄賂羅馬巡撫得來的。這樣,他冠冕堂皇的宣佈“全國同胞”,“民眾利益”,實在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功利主義的理論,大率都是如此:口稱為了最大多數人的最高利益,可以犧牲少數人,但不是犧牲他自己。

他說這話不是出於自己,是因他本年作大祭司,所以預言耶穌將要替這一國死;也不但替這一國死,並要將神四散的子民都聚集歸一。(51-52節)

說屬靈話的,絕不都是屬靈人。該亞法不自覺的預言,如同巴蘭(民二四:);有意的功利主義思想典型,卻成就神的定旨。

他不知主的“替一國死”是指新生的神兒女(約一:12)合成一群一牧(約一○:6;參弗二:3-22)。

從那日起,他們就商議要殺害耶穌。(53節)

顯明是魔鬼的工作,與掃羅對待大衛何其相似!如該隱看見亞伯所作得神喜悅,他就不高興了。

所以耶穌不再顯然行在猶太人中間,就離開那裏,往靠近曠野的地方去,到了一座城,名叫以法蓮,就在那裏和門徒同住。(54節)

以法蓮不是以法蓮支派的地,是在猶大南部一小鎮。

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有許多人從鄉下上耶路撒冷去,要在節前潔淨自己。他們就尋找耶穌,站在殿裏彼此說:“你們的意思如何?他不來過節嗎?”(55-56節)

鄉下來的人,並不知道在耶路撒冷已經醞釀的陰謀。他們尋找耶穌,不能如所期望的見到耶穌,覺得失望,就彼此問,為何不見耶穌來過節,因為是誠意要聽祂的教訓。

那時,祭司長和法利賽人早已吩咐說:若有人知道耶穌在哪裏,就要報明,好去拿祂。(57節)

這是逾越節羔羊必須被殺的時候。當權者注意跟從者的行動,以為可以得知耶穌的方向。

這是第三個逾越節,耶穌在世的事奉進入末期了。

 

 

第十二章

逾越節前六日,耶穌來到伯大尼,就是祂叫拉撒路從死裏復活之處。(1節)

約翰在這裏,詳細記載耶穌受難的時日和經過。叫拉撒路從死裏復活,也是耶穌自己受死的預備;因為反對的當權者,認真的決定進行殺害耶穌的陰謀。

有人在那裏給耶穌預備筵席;馬大伺候,拉撒路也在那同耶穌坐席的人中,馬利亞就拿一斤極貴的真哪噠香膏抹耶穌的腳,又用自己的頭髮去擦。屋裏就滿了香氣。(2-3節)

預備得榮耀:預備逾越羔羊

約翰記載三個逾越節:第一個逾越節在希律建殿“四十六年”,應為28 A.D.;這樣,第三個逾越節應為30 A.D.。

馬利亞的奉獻表明了解主的價值(參路一○:38-42)。她把最寶貴的香膏,抹耶穌的腳,又用女人最寶貴的頭髮去擦,表明她的謙卑。案:當時猶太人的“坐席”,是傍矮的桌几敧臥,一手屈起支在頭下,腳則伸在外面,所以馬利亞可以膏抹耶穌的腳。

有一個門徒,就是那將要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說:“這香膏為甚麼不賣三十兩銀子賙濟窮人呢?”他說這話,並不是挂念窮人,乃因他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4-6節)

猶大經管財務,所以他批評使用的不當,影響他的收入。因為他的權威,話又說來似乎有理,其他的門徒有的也附和(參可一四:4-5)。猶大能夠估出價為“三十兩銀子”,可能此時他已經同祭司長達成出賣耶穌的協議,那數目常在他思想裏。

耶穌說:“由她吧,她是為為安葬之日存留的。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7-8節)

馬利亞所作的,依人看來,似是報答耶穌使拉撒路復活;但主說她知道主的受死,而且不久即將離世(參路一○:39)。

慷慨的膏抹:是否浪費?要看作在誰身上。其家境如何?她家中沒有佣人,招待耶穌和門徒的時候,就人力不足,看來似乎並非富裕,所以益顯得其奉獻的價值。

奉獻的及時:省得去墳墓膏主。馬利亞似是預知耶穌將受難復活的事,所以她現在奉獻香膏抹主,就沒有參加復活主日清晨備膏省墓的行動。

可讚的行動:耶穌對她所作的極為欣賞,囑咐門徒“無論何往要述說”(參可一四:6-9)。如何實行?並非無論到那裏傳福音,都要講這件事,而是講到耶穌的受死與復活。

有許多猶太人知道耶穌在那裏,就來了;不但是為耶穌的緣故,也是要看祂從死裏所復活的拉撒路。但祭司長商議,連拉撒路也要殺了;因有好些猶太人,為拉撒路的緣故,回去信了耶穌。(9-11節)

拉撒路是主復活大能的證明,同耶穌連在一起是危險的。正像反對先知耶利米的人計畫:“我們連樹帶果子都滅了吧!將他從活人之地剪除,使他的名不再記念。”(耶一一:19)這是剪草除根的惡計。

不過,拉撒路死而復活的見證,不是主復活的見證。門徒是作耶穌復活的見證,才可能真正殉道;因為耶穌“從死人中復活”,必須先受死,是為了人的罪,這是人不願聽到的,也是魔鬼所不願人宣講拯救的福音。拉撒路死而復活,只是神蹟,不是福音,而且他以後還是要死的。主的原則醫好了人,不要他們宣揚,所以拉撒路靜默不言。所以主的使徒中,沒有一個是病得醫好的人;而且歷代神所重用的人裏面,也沒有一個是病得醫好而見證的。

第二天,有許多上來過節的人,聽見耶穌將到耶路撒冷,就拿著棕樹枝出去迎接祂,喊著說:“和散那!奉主名來的以色列王,是應當稱頌的!”(12-13節)

伯大尼的筵席,是“逾越節前六日”;第二天,是正月十日。按律法:取逾越節羊羔在正月十日(參出一二:3-4)。約翰特別謹慎記明主進入耶路撒冷的日子。

持棕枝(棕棗枝葉)歡呼:棕枝是猶太獨立的象徵(164 B.C.馬克伯奉獻聖殿,及西門141 B.C.慶祝獨立均用之。見瑪貳一○:7;瑪壹一三:51)。

耶穌得了一個驢駒,就騎上,如經上所記的說:“錫安的民哪,不要懼怕!你的王騎著驢駒來了。”這些事,門徒起先不明白,等到耶穌得了榮耀以後,才想起這話,是指著祂寫的,並且眾人果然向祂這樣行了。(14-16節)

騎著驢駒子,而非戰馬,表明主耶穌是和平君王,不是用武力的征服者(亞九:9;參申一七:16)。迦南地產驢,而不產馬;所以要向埃及進口馬匹,結果常是也帶來異教信仰,是神所禁止的。

喊“和散那”(詩一一八:25-26)的意思是:“現在拯救!歡迎,奉主名來的!”

約翰屢次使用“門徒想起這話”(二:22,一二:16)。那是在主得榮耀以後,記起主的話,不是偶然的事件,而是由於聖靈的工作(一四:26)。

當耶穌呼喚拉撒路,叫他從死裏復活出墳墓的時候,同耶穌在那裏的眾人就作見證。眾人因聽見耶穌行了這神蹟,就去迎接祂。法利賽人彼此說:“看哪!你們是徒勞無益,世人都跟從他去了。”(17-19節)

群眾以為能夠叫死人復活的,也能如先知所說的,使已亡的以色列國復興(結三七:11-14)。這想法,引起法利賽人憂慮。他們以為定會有引起羅馬人軍事干預的後果。

撒都該人佔議會的多數,贊成與佔領者合作。

奮銳黨(激進派)主張武力反抗。

那時,上來過節禮拜的人中,有幾個希利尼人。他們來見加利利伯賽大的腓力求他說:“先生,我們願意見耶穌!”腓力去告訴安得烈;安得烈同腓力去告訴耶穌。(20-22節)

希臘人要見耶穌

他們到聖殿禮拜,但止於外院,不能再進入了。羅馬政府同意猶太人有宗教特權,進入內院的外邦人,即使是羅馬人,也可以治死,是非常嚴格的。但外院為作生意的人佔滿,阻礙他們禮拜。主潔淨為生意人佔據的外院,使他們歡喜。這表明外邦人歸主。

耶穌說:“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哪裏,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裏。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我現在心裏憂愁,我說甚麼才好呢?父啊,救我脫離這時候;但我是為這時候來的。父啊!願你榮耀你的名。”當時就有聲音從天上來說:“我已經榮耀了我的名,還要再榮耀。”(23-28節)

麥子必須先埋葬,經過潮濕,陰暗,腐爛的痛苦,而後才可以生發,增長。人子得榮耀之路,是如麥子落在地裏。經過死亡。跟從耶穌基督的人,也必須如此:同主受苦受死,也必同主得榮耀。(提後二:11-12)

事奉(latreuo, latreia, service)是以主為中心,“從主那裏必得著基業我賞賜。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西三:24)就是在主的榮耀裏有分。榮耀,尊重(timao, time)不僅是在地上的,更是在永恆裏的。(約一二:26;提前五:17)

天上的聲音印證,聖子的事奉,得父神的悅納。

站在旁邊的眾人聽見,就說:“打雷了。”還有人說:“有天使對他說話。”耶穌說:“這聲音不是為我,是為你們來的。現在這世界受審判,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29-32)

如雷聲音的見證,是為要叫世人知道,天父的悅納。

被舉起來的意義(賽五三:13;腓二:9)。十字架審判世界,趕出魔鬼的權勢;另一方面拯救信的人,吸引人歸信而得生命。所以十字架判定世人不同的結局。

耶穌說這話,原是指著自己將要怎樣死說的。眾人回答說:“我們聽見律法上有話說:‘基督是永存的’;你怎麼說:‘人子必須被舉起來’呢?這人子是誰呢?”(33-34節)

主所說的,被舉起的人子,是在十字架成就救恩,完成了神的旨意,也就是得榮耀的時候;永存的彌賽亞,是經死而復活,進入永遠的榮耀。二者是相連的,並無矛盾。

耶穌對他們說:“光在你們中間還有不多的時候,應當趁著有光行走,免得黑暗臨到你們。那在黑暗裏行走的,不知道往何處去。你們應當趁有光,信從這光,使你們成為光明之子。”耶穌說了這話,就離開他們隱藏了。(35-36節)

人子與光明之子

耶穌說明祂將要離開世界。世人應該趁機會信從,接受基督光的種子,而成為光明之子。

主是光—是眾善之源,聖潔,良善,真理的中心,祂的兒女,也應該表現祂的品格(弗五:8-14),在言與行上。

祂雖然在他們面前行了許多神蹟,他們還是不信祂。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主的膀臂向誰顯露呢?”(37-38節)

世人不是都能夠信從耶穌而得救(參賽五三:1)。世人的不信,不能廢掉神的信實。

他們所以不能信,因為以賽亞又說:“主叫他們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們眼睛看見,心裏明白,回轉過來,我就醫治他們。”(39-40節)

神呼召差遣以賽亞的時候,先告訴他,不是人都接受福音,因為總有瞎眼硬心,不蒙憐憫的人。

以賽亞因為看見祂的榮耀,就指著祂說這話。雖然如此,官長中卻有好些信祂的,只因法利賽人的緣故,就不承認,恐怕被趕出會堂。這是因他們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41-43節)

以賽亞看見神的榮耀,是在他蒙召的時候,得指示知道神有主權,所以不求自己榮耀。沒見過神的,只愛人的榮耀。從人的方面看,這成為不能蒙恩的原因。

耶穌大聲說:“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來的。人看見我,就看見那差我來的。我到世上來,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裏。若有人聽見我的話不遵守,我不審判他;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因為我沒有憑著自己講;惟有差我來的父,已經給我命令,叫我說甚麼,講甚麼。我也知道祂的命令就是永生。故此,我所講的話正是照著父對我所說的。”(44-50節)

信與不信者的分野,是光與黑暗的分別。屬神的人愛光,也就遵行主道。遵行主道的重要,是因為將來要照此審判。也就是說,信的表現是遵行(太七:24-27),表明是有永生的根基。

這是主公眾事奉的結束。此後,耶穌從對外面的群眾講話,轉而對內部,向門徒講話,進入預備離世後的工作。

 

 

第十三章

最後的晚餐

逾越節以前,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祂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1節)

約翰一貫強調主的預知。這愛也是基於祂的預知。所以主的愛是預知的愛,也是恆久的愛。

“愛他們到底”,或作至極。這包括愛猶大,到仁至義盡,到最後一步。可惜惡人總不回頭。

吃晚飯的時候,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裏。(2節)

猶大長久跟隨主,領受了教訓,卻不知道主,定意不悔改。

門徒聽到主說祂將要離世的消息,不知道自己,只想到爭大,誰將繼承領導。

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祂手裏,且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又要歸到神那裏去。(3節)

主耶穌知道自己的使命,冶知道所行的道路。祂的謙卑,是自己尊貴,而不惜表現低微。主知道祂掌握萬有,在離世歸回父神之前,該有甚麼行動呢?

就離席站起來,脫了衣服,拿一條手巾束腰;隨後把水倒在盆裏,就洗門徒的腳,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4-5節)

“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一○:45)

謙卑的愛--為門徒洗腳:最高的表現,最低的服役。起因於門徒聽到主將離世,立即想到誰繼為大(見路二二:24)。

東方人以同吃飯為友誼和團契的象徵。

洗腳為僕役的工作--穆迪(D.L. Moody,1837-1899)在他的麻省Northfield Conference查經聚會,為英國的與會者擦靴。

主像是服事人的(參路二二:24-27)。

挨到西門彼得,彼得對祂說:“主啊,你洗我的腳嗎?”耶穌回答說:“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彼得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6-8節)

彼得的特點,就是從來不怕表現他的特點。在新約,特別是約翰福音的記載中,他所說的話,比所有的門徒加起來還多;只是講得對的時候少。最出眾的表現,是得父指示的認信:“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太一六:16)但隨即攔阻主上十字架,而受指斥。(太一六:32-33)他知道自己的不配,卑微,所以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這是他不惜表明堅持的態度。

西門彼得說:“主啊,不但我的腳,連手和頭也要洗。”耶穌說:“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你們是乾淨的,然而,不都是乾淨的。”耶穌原知道要賣祂的是誰,所以說:“你們不都是乾淨的。”(9-11節)

他聽到主說洗腳的必要,認為既然有偌大好處,他願與主多有分,所以連手和頭也要洗。

主耶穌告訴他,不必全身洗,“只要洗腳”。門徒歸信基督以後,仍有玷污的可能,只要悔改,不必另立根基。耶穌指出猶大是例外;他也在受耶穌服事的門徒中。主洗他的腳,可惜他的心卻是不潔淨的,只洗腳無用。

耶穌洗完了他們的腳,就穿上衣服又坐下,對他們說:“我向你們所作的,你們明白嗎?你們稱呼我 ‘夫子’,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是。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12-14節)

基督告訴門徒,祂是唯一的師尊(太二三:8-12)。尊貴的夫子,肯作最低僕役的工作,更是要以謙卑的態度,彼此服事。 “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是效法主所行的,改正弟兄的錯失。

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僕人不能大於主人,差人也不能大於差他的人。你們既知道這事,若去行就有福了。(15-17節)

主為門徒作了榜樣,要門徒“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以耶穌基督的心為心”(腓二:3-5)。主既然如此倒空自己,服事人,屬主的人自然該照著去行。

我這話不是指著你們眾人說的;我知道我所揀選的是誰。現在要應驗經上的話說:’同我吃飯的人用腳踢我’。(18節)

叛徒的踢腳

“連我知己的朋友,我所倚靠,吃過我飯的,也用腳踢我。”(詩四一:9)本為落井下石,嚴重傷害的意思。因為當時坐席的方式,是半敧臥的姿勢,只有在近旁的人,才可以揚起腳跟踢到;而在主人旁邊的,正是尊貴的客人,可能那是猶大的位置。

如今事情還沒有成就;我要先告訴你們,叫你們到事情成就的時候,可以信我是基督。(19節)

主一再指出,祂知道人的心,知道誰是祂所揀選的,誰不是祂的羊。可惜,猶大聽了這樣的話,仍然不肯悔改。

我實實在在告的訴你們:有人接待我所差遣的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20節)

耶穌說明門徒彼此接待的必要,正如信主,就是信那位差遣祂的父神。我們接待主,怎可不接待奉主名來的弟兄?這是真信徒主內一體的道理。

耶穌說了這話,心裏憂愁,就明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21節)

主不是憂愁祂自己的前途,而是憂愁人心的遲鈍,剛硬;所以不得不明白說出,門徒中有一個要賣祂的叛徒。

有一個門徒,是耶穌所愛的,側身挨近耶穌的懷裏。門徒彼此對看,猜不透所說的是誰。西門彼得點頭對他說:“你告訴我們,主是指著誰說的。”(22-24節)

約翰在耶穌身旁的另一邊;彼得在對面,向約翰示意,問他是否知道主所說的是誰。

那門徒便就勢靠著耶穌的胸膛問祂說:“主啊,是誰呢?”(25節)

約翰靠在主懷,用低語問答,別人不得而聞。

耶穌回答說:“我蘸一點餅給誰,就是誰。”耶穌就蘸了一點餅,遞給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26節)

蘸餅的記號,表明猶大的與主接近,是在尊位,特受鍾愛。這也是耶穌給他最後的機會。

他吃了以後,撒但就入了他的心。耶穌便對他說:“你所作的,快作吧!”(27節)

不是餅的效果,使撒但入了猶大的心;而是他剛硬不受感動,不悔改的結果,是把他自己賣給撒但。

同席的人,沒有一個知道是為甚麼對他說這話。有人因猶大帶著錢囊,以為耶穌是對他說,你去買我們過節所應用的東西,或是叫他拿甚麼賙濟窮人。(28-29節)

猶大偽裝的工夫,真是到家。不獨他偷竊沒有人發覺,到這最後一刻,還沒有人知道他的真面目:把他去完成與仇敵的交易,當作是執行主的命令。

猶大受了那點餅,立刻就出去。那時候是夜間了。(30節)

耶穌歎息著看他的背影消失在黑暗中。“那時候是夜間了”,是可悲的象徵語句,最黑暗的永久結局。

他既出去,耶穌就說:“如今人子得了榮耀;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榮耀。(31節)

猶大離開了,去發動他邪惡的計畫。耶穌知道,而沒有示意彼得或別的門徒對猶大採取行動,是甘願接受神的計畫。因為祂的順從,神得了榮耀。

神要因自己榮耀人子,並且要快快的榮耀祂。 (32節)

這是說,神的旨意,為全人類預備的救恩,就要成就了,是神榮耀祂兒子的時候(賽五三:10)。

小子們!我還有不多的時候與你們同在;後來你們要找我,但我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這話我曾對猶太人說過,如今也照樣對你們說。(33節)

門徒要與猶太人一樣,暫時不再見主耶穌,也不能到主所要去的所在;不同的是,門徒不久還要見復活的主。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34-35節)

最後的叮囑

主的新命令:不僅是彼此相愛,因為有許多宗教或非宗教的教導,都是叫人彼此相愛,至少是在同一宗派的人中,要彼此相愛,才可以維持;主教導門徒,是如同主愛我們的彼此相愛,就是為弟兄捨命的相愛。猶大出去以後,主教導門徒。

教會有很多該作的事:關懷社會的疾苦,為真道竭力的爭辯,追求明白奧秘的事,不過,這些不是神家的徽號;最好的見證,是如主愛門徒一樣的彼此相愛。眾人就認出的意思,是愛心化為行動,別人就可以看見,不需要自我宣揚。彼此相愛的心,比其他工作更重要:肢體彼此相顧,就顯出是屬於同一身體。

有個能帶來真正教會復興,也真正簡單的方法:“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腓二:3)。反言之,如果看自己比各人強,那就成了見人咬的病,是嚴重得不得了的,可以摧毀自己和教會。

西門彼得問耶穌說:“主往哪裏去?”耶穌回答說:“我所去的地方,你現在不能跟我去,後來卻要跟我去。”(36節)

多話好問的彼得,願意知道主去哪裏。耶穌表示,不獨門徒現在不能跟主一樣,受死復活而升天,更是說,現在他們不能同主受難,後來卻都要順神旨意而受難。

彼得說:“主啊!我為甚麼不能跟你去?我願意為你捨命。”(37節)

我們不能懷疑,彼得所說的是真心話;不過,他不知道,到底誰是他心中真正的主人。

耶穌說:“你願意為我捨命嗎?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38節)

彼得需要的是自知和謙卑。他以為可以同主赴湯蹈火,卻將經歷失敗,三次不認主。謙卑與相愛是不可分的。

聖彼得    Christina Rossetti

聖彼得曾說:“主啊,你洗我的腳嗎?”--
我更加該說:“主啊,你久站
敲我緊閉的心門,比石頭更粗賤,
不配你的輕觸,關著且上了閂,
全未經裝飾,也全然無可觀?
跳躍的野山羊嘲弄,鴞鳥棲宿在裏面。”
主啊,我聽見了雞叫,
卻沒有痛哭:噢,主啊,你都知道。
但我仍然聽見你叩門,我仍聽見:
“給我開門,看我眼對眼,
我就絞榨你的心,使它得純全;
並教導你愛,因我以你為寶貴
心靈通連與你同坐席歡筵
在榮耀裏與你同坐席,到永遠。”

基利斯婷.洛斯提(Christina Georgina Rossetti, 1830-1894),英國意大利裔詩人,著有詩集及兒童詩歌多種。其父Gabriele Pasquale Giuseppe Rossetti,兄Dante Gabriel, William均為詩人,文藝批評家及畫家。

St Peter

St Peter once: “Lord, dost Thou wash my feet?”
Much more I say: “Lord, dost Thou stand and knock
At my closed heart more rugged than a rock,
Bolted and barred, for Thy soft touch unmeet,
Nor garnished nor in any wise made sweet?
Owls roost within and dancing satyrs mock.
Lord, I have heard the crowing of the cock
And have not wept: ah, Lord, Thou knowest it.
Yet still I hear Thee knocking, still I hear:
“Open to Me, look on Me eye to eye,
That I may wring thy heart and make it whole;
And teach thee love because I hold thee dear
And sup with thee in gladness soul with soul,
And sup with thee in glory by and by.”

    Christina Rossetti (1830-1894) English poet

 

 

第十四章

最後的教導

“你們心裏不要憂愁。你們信神,也當信我。”(1節)

信心可以驅除憂愁。基督徒的信心,不獨信有神,更信耶穌基督是我們到父神那裏去的道路。信神的不一定是基督徒;基督徒不僅信神,更是藉基督而認識神。

在我父家裏,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早就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裏去;我在哪裏,你們也在哪裏。我往哪裏去你們知道;那條路,你們也知道。(2-4節)

門徒不要只看主的離別,當知道主的受死,不是終結,是為新的開始,是為門徒預備道路,“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來二:10)。

主應許:“我必再來接你們到那裏去”,是確定應許:不是要你自己去,不是差遣天使來迎接,是主自己來迎接。那將是永恆裏與主同在的開始,最大的福分。如果你去見一個朋友,他要你自己去,是一回事;他派人來接你,就不同了;如果他自己親來接你,你的感覺會更加不同,知道你是受歡迎的。如果要你自己去,你可能不知道路;他既然自己來接你了,知道路全然不成問題。

多馬對祂說:“主啊,我們不知道你往哪裏去,怎麼知道那條路呢?”(5節)

多馬的論理方式又來了。他說得很自然合理:不知道你往哪裏去,怎能夠知道那路?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認識祂,並且已經看見祂。”(6-7節)

天家與道路

耶穌的回答,超過了所問的,不僅是說如何知道,而是說要藉著祂,靠祂,從祂。

耶穌是以賽亞所說的“義路”(賽三五:8),藉著祂在十字架上受死,為人所開的生路,是“又新又活的路”(來九:12),進到父那裏。

多馬.金培思(Thomas A.Kempis)說得好:

跟隨我:我是道路,真理,生命。沒有道路,你不能去;沒有真理,你不能知道;沒有生命,你不能生活。我是道路,你應當跟從;我是真理,你應當相信;我是生命,你應當盼望。我是不變的道路;無誤的道路;永遠的生命。我是全然正直的道路,至高的真理,真正的生命,蒙福的生命,非受造的生命。如果你繼續在我的道路上,你將知道真理,真理將使你得以自由,你將保有永遠的生命。

Follow me: I am the Way, the Truth, and the Life. Without the Way, thou canst not go, without the Truth, thou canst not know, without the Life, thou canst not live. I am the Way which thou oughtest to follow; the Truth which thou oughtest to believe; the Life which thou oughtest to hope for. I am the Way unchangeable; the Truth unfallible; the Life everlasting. I am the Way altogether straight, the Truth supreme, the true Life, the blessed Life, the uncreated Life. If thou remain in My Way thou shall know the Truth, and the Truth shall make thee free, and thou shalt lay hold on eternal life.
Thomas A’Kempis, The Imitation of Christ, II, lvi, 1.

腓力對祂說:“求主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足了。”(8節)

腓力不忘希臘的務實,從“認識”的意義,以為必定是要先肉身的眼睛看見,才是認識的條件。

耶穌對他說:“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嗎?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說 ‘將父顯給我們看’呢?(9節)

主耶穌所說的“認識”,不僅是看見,是要深知。看見不一定是認識;認識不一定要看見。肉身眼睛不瞎,而靈眼瞎了的人,只從外貌認識耶穌,判斷並不正確,表明沒有真知,是知面;盲人心靈眼睛開啟,照樣可以認識耶穌,也就認識父神。

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你不信嗎?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憑著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裏面的父,作祂自己的事。你們當信我: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即或不信,也當因我所作的事信我。(10-11節)

見子知父

耶穌所作行的神蹟,是父在子裏面作祂的事(一:18);顯明有神的同在,人可以見而相信。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並且要作比這更大的事。因為我往父那裏去。(12節)

工作與禱告

見主所行的事而相信,是蒙福的;但信的效果,是能照主所行的去行。

耶穌更進一步,同樣推論主在信者裏面作事的道理。信徒作比主所作更大的事,如何可能?不是靠人一己之力,因為主所說的是“你們”,是門徒同心相愛,新生的門徒,靠聖靈的權能。主往父那裏去,賜下聖靈來,信徒能夠借聖靈的能力,把福音傳播更遠。主在世的時候,所行走的路,不過二百哩方圓的巴勒斯坦地方;但主升天以後,聖靈降下,門徒藉聖靈能力,把福音傳到地極。

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甚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你們若奉我的名求甚麼,我必成就。(13-14節)

這是寶貴的應許,“奉主的名”,就是在主的名裏面,所求必然成就;眼前的實現,是賜下聖靈,榮耀主的名。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15節)

聖靈是神應許“賜給順從之人”的(徒五:32),就是真正愛主的人,不是為自己,是要成就主的旨意。

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祂,也不認識祂;你們卻認識祂,因祂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裏面。(16-17節)

聖靈的身分和工作

Parakletos意為“在旁邊者”,是幫助者,保護者,在法庭上的朋友。撒但是“對頭”(參詩一○九:6;亞三:1)。聖靈是幫助者(一四:15-17);教導者(一四:26);翻譯,見證者(一五:26);審判者(一四:4-11);啟示者(一六:12-15)。或譯為“訓慰師”。祂是三一真神中的一位,在信徒的裏面,與他們同在,作超自然的工作,是世人所不能看見的。

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再到你們這裏來。還有不多的時候,世人不再看見我,你們卻看見我;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18-19節)

主活著,所以信徒不是孤兒。主耶穌同能聽祂講論的人說話,顯然他們是活人:“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則不是指肉身的生命說的,是指像主一樣的活著,就是復活的生命,永遠生命,是有聖靈同在的生命,所以能看見主。

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父裏面,你們在我裏面,我也在你們裏面。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20-21節)

“到那日”是指主復活的時候。那時,信徒就能夠體驗藉著聖靈與主和父同在的真實。不過,這只限於愛主並蒙父所愛的人。一般人可能想,如果主叫眾人都看見祂,證明祂復活的大能,一定是引人相信的好方法;但主只向愛祂的人顯現。

猶大(不是加略人猶大)問耶穌說:“主啊,為甚麼要向我們顯現,不向世人顯現呢?”(22節)

門徒猶大以為主耶穌在世教導人,應該是以最有效的方法,達到最多的群眾;主為甚麼不那樣,為甚麼只限於小群的門徒,而不向廣大的群眾顯現呢?

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與他同住。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們所聽見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來之父的道。(23-24節)

耶穌說明:不是主的狹窄,而是人的狹窄。不接受主的道,不愛主的人,不是領受聖靈的對象。

我還與你們同在的時候,已將這些話,對你們說了。但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祂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25-26節)

聖靈奉差遣到世上來,是要把真理指教信徒。祂叫門徒“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是指傳述主的教導,包括寫出聖靈啟示的聖經,文字的教導(帖後二:15)。

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裏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27節)

平安的應許

“平安”(shalom)是以色列人問安的話。其意義包括平安,興盛,和平等意思。

主賜的平安,愛(一五:9-10),喜樂(一五:11),是聖靈的果子。門徒有主賜平安的證據,是勇敢樂觀,作主復活的見證人,面對迫害而沒有懼怕,將福音傳開。

我們聽見我對你們說了,我去,還要到你們這裏來。你們若愛我,因我到父那裏去,就必喜樂;因為父是比我大的。現在事情還沒有成就,我預先告訴你們;叫你們到事情成就的時候,就可以信。(28-29節)

主告訴門徒,祂的離世,對門徒不是可悲的信息,而應該以喜樂對之。十字架不是終局,而是到喜樂凱旋的道路。基督徒有理由永遠樂觀,因為主能夠成就祂的計畫。

以後我不再和你們多說話,因為這世界的王將到。它在我裏面是毫無所有。(30節)

“世界的王”是指撒但。它是這世界的霸佔者,因為始祖違背神犯罪,它得以掌權。但它不能掌管主基督耶穌;因為耶穌是無罪的,所以撒但對主沒有權柄。

但要叫世人知道我愛父,並且父怎樣吩咐我,我就怎樣行。起來,我們走吧!”(31節)

沒有戰鬥,就沒有勝利。主耶穌的話,表明祂是最英勇喜樂的戰士。自由的主,可以遵行父神的旨意。愛父的表現,就是遵行祂的旨意。或譯:

“我們前進吧!”--“我們去迎戰吧!”
“So up, let us go forward!”
Note:“Up, and let us go forward to meet him!”(NEB)

這裏說“我們”,雖然我們不能作甚麼,但主願意我們在祂的戰爭和勝利上有分。這是何等的光榮!

 

 

第十五章

“我是真葡萄樹,我父是栽培的人。(1節)

耶穌從晚餐的地方出來,往客西馬尼園,在所行的路上,可能遠望見聖殿裹金的殿門,上面刻有葡萄樹。當然,這圖畫在他們的印象中,隨時都可以浮現。葡萄樹是以色列傳統的表號:神“從埃及挪出一棵葡萄樹,趕出外邦人,把這樹栽上”(詩八○:8-11)但他們辜負神的恩典,“反倒結了野葡萄”(賽五:1-7)。所以主耶穌說,祂是“真葡萄樹”,神是栽培的人。

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祂就剪去;凡結果子的,祂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2節)

剪除(airei)與修理(kathairei)乾淨,是有其差別的。這裏所說的“修理”,原文也有潔淨的意思。潔淨是痛苦的經歷,但有潔淨的積極意義,就是要使它結果子更多。

“不結果子的枝子”,要被剪除,被棄絕;結果子的,也要經過修剪的痛苦,但是為了好的效果。

現在你們因我講給你們的道,已經乾淨了。(3節)

主的真道,有潔淨的效果(彼前一:22)。不過,人要信而接受。信是從主的話來的(羅一○:17)。

你們要常在我裏面,我也常在你們裏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你們若不常在我裏面也是這樣。(4節)

結果子的祕訣,是與主聯合。主沒有說,要有才能,要受過甚麼訓練,就可以結果子,而是說,必須要常在主裏面。離開了主,不論其如何有才能,如何努力,總不能結出真果子。

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裏面的我也常在他裏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5節)

信徒的生命是本於主,必須維持與主聯合的關係。“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不是能夠作的很少,而是全然不能作甚麼。人看來可能有些表現,甚至表現良好;但那是與主脫離關係,成為無根之木。世上儘多有才能的人,在教會事工上,也可能有這樣的人;但不能有真正的果子,因為必須以生命傳生命,沒有與主生命連結的,作不出甚麼來。

人若不常在我裏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裏燒了。(6節)

我們不要據此妄斷“扔在火裏燒了”的意義。

設喻的語言,不能窮終究極。就如在浪子的比喻中,人不妨推想浪子的母親,因小兒子離家日久而悲思,以至離世,但決不能推想其母代表“天母”。

主與教會的團契,是功用的來源。

從橄欖山到Gate of Essene晚餐樓房,要經過經焚燒廢棄髒物的地方欣嫩子谷(Valley of Gehemom)。那裏有許多不同的廢物,其共同之處,是不能達到原來使用者的目的。

葡萄樹的意義與功用(結一五:1-8),不在其木材質堅,其實全無用處,甚至不堪作為橛子,只堪焚燒。葡萄樹的目的是為結果子(v.16)

聖靈是看不見的汁漿。英國名牧司布真(C.H. Spurgeon)以為約一五:9 為聖經最美好經文之一:

靠你復活,而且滋長,
我靠你結果常存;
我的生命來自你的汁漿,
我力量由你的根本。

我的能力都是你的,
沒有你我甚麼都不能作;
如果我從你分離,
就只有枯槁無果。

Quicken’d by Thee, and kept alive,
I flourish and bear fruit;
My life I from Thy sap derive,
My vigour from Thy root.

I can do nothing without Thee;
My strength is wholly Thine;
Wither’d and barren should I be,
If sever’d from the vine.

你們若常在我裏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7-8節)

汁漿供應枝子生長結果(加五:22)。這連結是愛的連結,其自然表現,是祈求得主成就,為門徒最大的特權,也是與主通連的證明。

我愛你們,正如父愛我一樣;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裏。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裏,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祂的愛裏。(9-10節)

保守與主靈交的方法,不是像異教徒的鎮天枯坐冥想,或自稱有甚麼通玄的靈力神功;而是遵行祂的命令,這是真實的愛主,也是在主的愛裏。

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是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裏,並且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11節)

信心使人與主連結,有主的內住,而表現於真門徒的聖潔,順從,愛,和喜樂。

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12節)

既然同氣連枝,門徒彼此相愛,是最自然的表現,絕不該豆箕相煎。主再叮囑門徒,不僅要相愛,而是要像主愛我們一樣的彼此相愛。這不是好意見,是主的命令。主這樣諄諄誥誡,自然該以為是重要的事。誡命中的第一,是“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可一二:30-31),違背這至尊的律法,就該視為最大的罪。

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13-14節)

主以屬祂的人為朋友,因愛而為人捨命,蒙愛的人,自然應該遵行主的吩咐。

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作的事;我乃稱你們我朋友,因我從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15節)

朋友與僕人的差別,在於彼此知心相託。亞伯拉罕稱為神的朋友,知道神所要作的事(賽四一:8;雅二:23)。門徒領受主從父神所聽見的,知道祂的心意,就當體會神的心去行,不是因畏懼而盡本分。

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叫你們的果子常存;使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甚麼,祂就賜給你們。(16節)

主預知而揀選門徒屬祂,是最大的光榮和特權。培植葡萄樹是為為其結果子。既然本於全知的神,所結果子也必然長存。人意和人的努力,方法,所結果子只是一時的,不能長存。

我這樣吩咐你們,是叫你們彼此相愛。(17節)

同屬於主,就當彼此相愛。這裏我們不能推說要等待感動,或訴求情感;“吩咐”,“叫你們”,是主發了命令,祂所要求的,是信徒有遵守的意志,有相應的行動。就如統帥下達命令,不是要問部眾的感覺如何,而是要他們實踐。人遵行主的命令,照祂所說的彼此相愛,愛在他的裏面自然就滋長。

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18-19節)

世界恨屬主的人,因其不屬世界。基督徒被恨惡,是因主已經先被恨了。當從世界分別出來,不要妄圖媚世背主,以求取世界的接納。

你們要記念,我從前對你們所說的話:’僕人不能大於主人’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若遵守了我的話,也要遵守你們的話。(20節)

主耶穌要門徒先有心理準備,不要期望甚麼好待遇;主既受了迫害,門徒不能置身事外。聖經說:“你們受患難,原是命定的”(帖前三:3),並不是甚麼反常的事。

但他們因我的名,要向你們行這一切的事,因為他們不認識那差我來的。(21節)

門徒要遭受迫害,不應該是從內部來的,應該是從外面不認識神的人來的。不過,信徒不該為行惡受苦,必須與基督一同受苦,才不是羞恥:“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彼前四:12-16)

我若沒有來教訓他們,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他們的罪無可推諉了。恨我的,也恨我的父。(22-23節)

聽了主的教訓不接受,恨主,也恨父神,不能說是不知者不作罪,是明知故犯,罪無可逭。

我若沒有在他們中間行過別人未曾行的事,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連我與我的父,他們也看見,也恨惡了。(24節)

主在他們中間行神蹟異能,證明祂有從天上來的權柄,世人卻硬心不信,反而恨惡。

這要應驗他們律法上所寫的話說:‘他們無故的恨我’。(25節)

外面的迫害

主耶穌是“義者”,不知罪的主,雖完全無辜,而被當作罪人看待(林後五:21;參詩三五:19,六九:4)。

不信者可以不受迫害,信則必有患難,聖經屢有警告。只有主的同在,可以勝過(林後四:7-11)。世界每以門徒為外人,因為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道路,而受世界恨惡,反對。但主以門徒為祂的身體(參徒九:4;二二:7)。

但我要從父那裏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祂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你們也要作見證,因為你們從頭就與我同在。”(26-27節)

協同的見證

聖靈與聖徒見證的重要。這是聖靈偉大的工作,藉信徒見證。聖靈在屬祂的人心中,有甜美的內證。我們要在神面前自己省察,有否聖靈的內住。

約翰.衛斯理受了英國聖公會的教職,工作了幾年。當他在父親撒母耳(Samuel Wesley)臨終的病榻前,父親對他說:“內心的見證,孩子,內心的見證是最重要的。”這引起他的思省,終於接受聖靈的更新,工作迥然不同,為主重用,領導英國的復興,改變了時代。

聖靈神借門徒說話,是敵人不能抵擋的(路二一:15)。門徒在公會顯出勇敢(徒四:13,六:10),歷代殉道者的見證,都是聖靈協同見證的效果。

 

 

第十六章

“我己將這些事告訴你們,使你們不至於跌倒。人要把你們趕出會堂;並且時候將到,凡殺你們的,就以為是事奉神。他們這樣行,是因為未曾認識父,也未曾認識我。(1-3節)

將面臨迫害

主耶穌一再提醒門徒,要注意自己的處境和使命:這樣,最合理,最重要的事,就是彼此相愛。因為,彼此相愛,才可以有聖靈的同住,才可以保守不被個別擊破,才可以進而把光發揚,照亮黑暗的世界。

聖徒面臨兩種迫害:一種是不信者的迫害,像以東人多益,是外邦人,只著意升官發財,敢於伸手殺祭司(撒上二二:18-19),因為他不認識神,不敬畏神。

另一種是舊制度不能見容,會堂的迫害。那些人不僅信有神,還要事奉神,只是靈眼昏迷,才迫害信徒,不僅把信徒趕出會堂,“反殺你們的就以為是事奉神”(腓三:6)這樣的熱心,越熱越糟,因為沒有真知識。保羅在不信不明白的時候,也是迫害教會,以為是熱心。看見司提反殉道,心中反而歡喜。到眼上的鱗脫落,才明白那是殘害肢體。

我就這事告訴你們,是叫你們到了時候,可以想起我對你們說過了。我起先沒有將這事告訴你們,因為我與你們同在。(4節)

主耶穌還在世的時候,“在磨煉之中”,門徒常與主耶穌同在磨煉中(路二二:28),他們經受主所經受的;主離開之後,他們將面對試煉,所以主先告訴他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的艱難。

現今我往父那裏去;你們中間並沒有人問我‘你往哪裏去?’只因我將這事告訴你們,你們就滿心憂愁。(5-6節)

門徒知道主就要離開,這是三年多的時間裏所沒學到的;如何面對患難的海洋?他們合理的想法,不僅是如何可以生存下去,而且要如何推進工作,這樣,憂愁是可以想見的。

然而,我將真情告訴你們:我去是與你們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裏來;我若去,就差祂來。(7節)

另一位教師

主在世的時候,是門徒的倚靠,是他們偉大的教師;到主離開世界,他們感到如同孤兒;神不撇棄他們,照他們的需要賜下另一位教師(賽三○:20-21)。聖靈是父差來的。

但主的離開,是不該憂愁的事,反而應當歡喜;因為主的離開正是聖靈降臨的條件(參七:39)。

祂既來了,就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為義,是因我往父那裏去,你們就不再見我;為審判,是因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8-11節)

聖靈所作的,是對信者與不信者的兩重工作:對信者是及時幫助,對不信者行審判。如果沒有聖靈降臨,人再多的努力,也沒有功效;人心如同乾硬像堅石的土地,必須經過秋雨滋潤,才可以柔軟,適於下種;經過春雨,才會使莊稼長成,以備收割。

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祂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因為祂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祂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12-13節)

主耶穌是最偉大的教師,祂的教導是有次序,有計畫,有時間的。程度還未到,不能夠領會艱深的功課。主升天以後,聖靈降下來,引導門徒進入真理,包括啟示使徒寫出聖經。不僅重申耶穌過去的教訓,更一啟示將來要成就的事。

祂要榮耀我;因為祂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14節)

聖靈的工作,不是要顯揚自己,而是要榮耀主耶穌,把領受於主的事指示信的人;這就是繼續主的事工。如果有誰誇揚自己,要榮耀自己,特別是要在主以外另有“啟示”,多半是來源有問題,不是出於聖靈。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說,祂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15節)

今天的信徒,主觀的經歷,有一定的限度,不能在聖經以外,宣稱自己有直接特殊的啟示。各樣的異端,都是要憑自己的經歷和所謂啟示。

等不多時你們就不得見我;再等不多時,你們還要見我。”(16節)

耶穌所說的“等不多時”,顯然是指祂將要受難,進入榮耀,超越門徒所能夠看見的。但到五旬節,聖靈降臨,門徒將有聖靈的同在,而能看見所愛的主,並祂在教會中行動工作。

有幾個門徒彼此說:“祂對我們說:‘等不多時,你們就不得見我;再等不多時,你們還要見我。’又說:‘因我往父那裏去。’這是甚麼意思呢?”門徒彼此說:“祂說:‘等不多時’,到底是甚麼意思呢?我們不明白祂所說的話。”(17-18節)

門徒的思想,一直是在世界的範圍裏面,他們怎也想不到,經常同他們在一起,引導他們,教訓他們的主,就要離開生主界域,進入死亡,而再出來。這是太難以領會的事。

耶穌看出他們要問祂,就說:“我說:‘等不多時,你們就不得見我;再等不多時,你們還要見我。’你們為這話彼此相問嗎?(19節)

門徒以為主似是指一般的分別與再會,但又似有別的意思,加上說是另一位教師要來接替,似是預先說明,又似是含混的隱喻,所以覺得問題重重。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將要痛哭,哀號,世人倒要喜樂;你們將要憂愁,然而,你們的憂愁要變為喜樂。婦人生產的時候就憂愁,因為她的時候到了;既生了孩子,就不再記念那苦楚,因為歡喜世上生了一個人。(20-21節)

憂愁與喜樂

主耶穌進一步解明:“等不多時還要見我”,並非肉身裏的見面,是指透過聖靈見主。實際的重生經驗,是在聖靈降臨後的事。主被釘十字架受死,聖靈才降下;先有各各他,才到五旬節,教會的誕生。主藉著聖靈的存在,作教會的元首,教會是祂的身體,只有生命的人可以看見。

主說“婦人生產”,是艱難的比喻。從前的時候,看生產是經過死而得救,生下孩子。生產必須有疼痛。教會的誕生,也是如此。馬可福音“生產之難”(可一三:8),指將來的艱難。 拉比相信“彌賽亞的產痛”,經過產難將進入新的世代。英國史學家湯恩倍(Arnold Toynbee),也以為歷史的轉型期有產痛。

你們現在也是憂愁;但我要再見你們,你們的心就喜樂了;這喜樂也沒有人能奪去。(22節)

教會是聖靈的時代。聖靈的同在,使信徒有超自然,不能奪去的喜樂。

到那日,你們甚麼也就不問我了。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向父求甚麼,祂必因我的名賜給你們。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甚麼,如今你們求就必得著,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23-24節)

喜樂是不能解說的,卻是可以經歷的。“到那日”,是聖靈同在的日子,聖靈的印記,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或作“質”,弗一:14),就如訂婚的戒指一樣。門徒可以向父神祈求,是至高的特權,可以喜樂滿足。

這些事,我是用比喻對你們說的;時候將到,我不再用比喻對你們說,乃要將父明明的告訴你們。(25節)

但聖靈使人得生命,是可以經歷的屬靈實際,使人能夠明白神開恩指示的事。

到那日,你們要奉我的名祈求;我並不對你們說,我要為你們求父。父自己愛你們,因為你們已經愛我,又信我是從父出來的。我從父出來,到了世界;我又離開世界,往父那裏去。”(26-28節)

患難與得勝

主耶穌為父所差,離世是歸於父。道成肉身顯現的敬虔奧秘,到世上來又歸於榮耀(提前三:16)。

禱告是門徒的特權,其作用之一,為應付患難。主在世上,門徒遇到風浪,就求主解決;現在可以自己求父神。“你們求”並不排除主代禱的重要(羅八:26)。

不論門徒如何的不完全,主肯定他們對祂的愛和信心。

門徒說:“如今你是明說,並不用比喻了。現在我們曉得,你凡事都知道,也不用人問你;因此,我們信你是從神出來的。”(30節)

門徒明白主的全知,相信祂是從父來的;主得了安慰。不過,他們的“曉得”,是極有限度的。

耶穌說:“現在你們相信嗎?看哪!時候將到,且是已經到了,你們要分散,各歸自己的地方去,留下我獨自一人;其實我不是獨自一人,因為有父與我同在。(31-32節)

主溫和的提醒他們:“你們相信嗎?”主可以正確衡量他們信心的程度。主知道他們還幼稚,不能期望他們立即同生共死。但將要來的擊打牧人,羊就分散,都在主預知之中。

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裏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33節)

臨別的祝福

主賜的平安是“在我裏面”,不是在世界,是信者得勝的實據和盼望。

危難將臨而祝福平安。不僅是好話,而是信心的把握。這“平安”不僅指今生的平靜,也超越永生的安全,而是也包括得勝,因為主耶穌已經得勝了。所以,祂的話不是指山賣磨。

“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約壹五:4)

對門徒的話到此暫且結束,耶穌轉而向天父說話。不論如何美好的教導,不加上禱告,不是有效和完全的。

 

 

第十七章

耶穌說完了這話,就舉目望天說:“父啊,時候到了,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正如你曾賜給祂權柄,管理凡有血氣的,叫祂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給祂的人。(1-2節)

大祭司的禱告

路德宗神學家期特洛(David Chytraeus, 1530-1600)首先使用“主為大祭司的禱告”一詞,以稱主離世前的禱告。有不少人說,此為真正的“主禱文”。我們通稱為“主禱文”的,實在是主教導門徒的禱文。

大祭司穿的以弗得,胸前有寶石的胸牌,刻著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肩上有寶石的肩牌,刻著十二支派的名字,表明全心之愛,兩肩之力,都是為祂的子民。主耶穌為十二使徒禱告。祂是永遠的大祭司,也是無暇無疵的祭物。

為自己禱告(一七:1-5)

“說了這話”表明在教訓門徒結束之後。

“舉目望天”,似在戶外。也有可能,第十四至十六章教訓的話,都是在戶外說的;或往客西馬尼園的路中說的。

約翰未記主同門徒在客西馬尼禱告的事。是否這就是客西馬尼園的禱詞?

主在這裏知道,祂得榮耀的時候將到了。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3節)

主也知道,祂已經將永生之道,傳給了門徒。能夠知道自己作永生的傳遞者,使人認識父神,是作為神使者和僕人的安慰。

真正成功的傳道人,不是引人歸自己,是叫人認識神,並且得著永生。

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父啊,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4-5節)

主耶穌是最忠心的使者(來三:2),祂在將行完世路的時候,有完成父神旨意的喜樂,有將進入榮耀的喜樂。“祂因那擺在面前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來一二:2)。十字架是進入榮耀的必經之路。這是所有信主的人最大的安慰。

這是作大祭司的聖羔,在祭壇旁的禱告。不同於人在禱告中只為自己的事,主是為成就神的旨意。

這聽來自私,其實是最不自私的禱告,為了全世界人類的永遠救恩,為了至高父神的榮耀,怎麼會是自私呢?因為主自己分別為聖,獻上自己,成就救贖。

為教會禱告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包括古往今來所有信的人。正如亞當睡了,神從他造出夏娃;耶穌基督在十字架受而死進入榮耀,教會就產生。教會包括所有的信徒,不僅是當時信從的人,也包括各地過方,因信者的見證而信的人。所以主為門徒禱告(6-19節),又為間接從門徒聽道相信的(20-26節)。

你從世上賜給我的人,我已將你的名顯與他們。他們本是你的;你將他們賜給我,他們也遵守了你的道。(6節)

使徒的地位重要,他們是教會的基礎,是神所賜,而認識神的人。有神的道,是真理奧秘事的管家;因此,求父神保守他們;他們為世界所恨惡,要面對全世界的壓力,若果不是神的保守,軟弱的人必站立不住。

主知道門徒的情形,卻把拯救的事工託付他們,那需要看見他們將來的可能發展,信任他們那小群。

如今他們知道,凡你所賜給我的,都是從你那裏來的。因為你所賜給我的道,我已經賜給他們;他們也領受了,又確實知道我是從你出來的,並且信你差了我來。(7-8節)

主因為門徒領受真道,心中欣慰。他們是神所賜的,其信仰的根基,是認識主,並知道是從神差來的。

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並且我因他們得了榮耀。(9-10節)

主不是不關心世人,祂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但在此為教會禱告,因為教會屬主,需要保守,更是主差遣的,負有引領世人歸主的使命。

那時門徒的情形,絕不是能夠榮耀主的;但主對他們信任,看到將來,如同已經成就,竟說“我因他們得了榮耀”。

從今以後,我不在世上,他們卻在世上;我往你那裏去。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11-12節)

主的名就是主的權能,能夠保守信靠祂的人。“耶和華的名是堅固臺,義人奔入,便得安穩。”(箴一八:10)認識神的名,就是認識祂自己,也就蒙恩(詩九:10,三一:3)。

教會在世上必須有合一的見證,因聖靈貫乎眾人之中,要像父子合一一樣,是顯明神真實的見證。主這最重要的禱告,已經得了天父的應允(來五:7-9)。

我們不能看教會外面的分裂;實際上除了“那滅亡之子”猶大而外,所有有永遠生命的信徒,都是蒙主保守的,都是屬於一個奧秘的身體,沒有誰能夠勝過,也就沒有誰能夠毀滅,破壞。

現在我往你那裏去。我還在世上說這話,是叫他們心裏充滿我的喜樂。(13節)

主願意門徒喜樂充滿,不因耶穌基督離世而悲哀。我們像耶穌一樣,不是看見十字架而悲哀,而是透過十字架,看見擺在前面的榮耀,就充滿喜樂。

我已將你的道賜給他們;世界又恨他們,因為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14節)

主預知門徒不屬世界,所以將面臨世界的恨惡,反對迫害;但神的道使他們與世界分別,也正因為其是主的身體,屬主而不屬世界,所以世界不能夠加害,靠神的道而得堅固,保守。

我不求你叫他們脫離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15-16節)

聖徒不是離世索居,是在世而不屬世,處污不染。主耶穌不屬世界,世界的王在祂裏面毫無所有。求神“救我們脫離那惡者”,是主教導門徒的禱告;現在主同樣的為門徒禱告。

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17節)

靠著聖靈,領受了真理,門徒藉著真理得以成聖,作“成聖的人”(徒二○:32,二六:18)。

在舊約獻祭,是用水潔淨;主耶穌所用的,是聖靈和神的道。面對著反對的世界,這是唯一的武器。

你怎樣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樣差他們到世上。(18節)

主耶穌是新約第一位宣教士,為天父所差,道成肉身,到世上來,作父神的代表;門徒也照樣是宣教士。這裏不是說,只有部分人是宣教士,而是所有聖徒,都是奉主差遣“到世上”的人,生命就是信息,話語就是福音。那時,主還沒有正式差遣門徒;那是要等主復活之後的事(二○:21);但祂先為他們禱告。

聖靈和教會有時特別分派某些人,去作主付託的事工,如同聖靈向安提阿的教會說:“要為我分派巴拿巴和掃羅〔保羅〕,去作我召他們所作的工。”(徒一三:2)

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19節)

大祭司必須自己先分別為聖,所獻的祭物也要成聖。

分別與差遣(徒一三:2)的原則:需要先成聖,像主不屬世界一樣,是奉差遣的首要條件。因為宣教是與別人不一樣;不要跟別人一樣;要別人跟我們一樣。這是最簡單的宣教原理。

為歷代的教會禱告(20-26節)

永恆的神不是活在時間裏;祂的教會也是如此。神宇宙性的教會,主奧秘的身體,是古往今來,所有信的人,也包括那些因使徒的話而信的人在內。

榮耀的教會是:

  1. 合一的;
  2. 在基督裏蒙父所愛的;
  3. 是父所預定揀選的;
  4. 藉著主得以認識父;
  5. 預定進入榮耀的。

必須主被舉起來,認識神的知識,才可以充滿全地。聖經說,主的禱告蒙了應允(來五:7)。

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20節)

信徒作見證,引人信從基督,是教會增長的唯一途徑。但主早已經為教會禱告,所有的聖徒都在內。

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裏面,我在你裏面,使他們也都在我們裏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21節)

同屬於一體,自然會合一關懷。這奧秘的身體,能夠使世人見而信主。雖然,教會有分爭不是好的見證,但那不是分裂主的身體。雖然,哥林多的教會那樣不長進,保羅也只說他們分爭,而沒有指他們分裂了主的身體。因為如果能夠分裂,也就能夠,勝過,毀壞;那是主不許可的,連“陰間的權柄”(太一六:18)都作不到的事。

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我在他們裏面;你在我裏面;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22-23節)

教會在世上,盼望將來進入榮耀。但現在的教會,在主看來,就是“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毛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弗五:27)。因為教會蒙愛,有父子聖靈的同住,就成為這榮耀的實際。教會是完完全全的合一。

父啊,我在哪裏,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在那裏,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因為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24節)

基督是在創立世界以前,就蒙父神所愛的;教會也在基督裏面蒙預定,蒙揀選,蒙神所愛。因此,教會也蒙永生全能的神保守,與基督同在榮耀裏。

公義的父啊,世人未曾認識你,我卻認識你;這些人也知道你差了我來。(25節)

教會因基督而認識父神。人得以認識父神,是藉著主耶穌的啟示,不是由於人自己的知識。

我已將你的名指示他們,還要指示他們,使你所愛我的愛在他們裏面。”(26節)

“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太一一:27)。不是人的智慧,是基督藉聖靈的指示,聖徒才可以明白在愛子裏面蒙愛,並且繼續的指示引導,使教會活在這奇妙的愛的團契裏面。這是教會的奧秘。

蘇格蘭宗教改革家諾克司(John Knox, 1514-1572)稱這是他“信心的錨”的一章。在病革的時候,叫他的妻子讀這一章聖經給他。那時,他對蘇格蘭的教會(Kirk)情形很是失望,經過中風以後,雖然病痛劇烈,教會和國事都紛亂不安,他因此得到安息,平靜離世。

主在將要離世的關鍵時刻,用時間禱告。給我們看見,禱告的重要關鍵:教會的增長,保守,復興,都在於禱告。向神“舉手”禱告,不必向人伸手乞討。

 

 

第十八章

耶穌說了這話,就同門徒出去,過了汲淪溪。在那裏有一個園子,祂和門徒進去了。(1節)

“耶穌說了這話”,有人譯為“禱告完了”(NIV: “When He had finished praying”)。但從上下文和語氣看,約翰的記事,應該是在第十三章之後,插入第十四至十六章的教訓,和第十七章的禱告。因為“就同門徒出去”,自然該是從晚餐的房子出去;然後在園子裏“舉目望天禱告”。

賣耶穌的猶大,也知道那地方,因為耶穌和門徒屢次上那裏去聚集。(2節)

從約翰的記載,似是說明:在此以前,耶穌有一段時間,不是公開聚集,所在的地方,不是每人都知道的。

猶大領了一隊兵,和祭司長,並法利賽人的差役,拿著燈籠火把,兵器,就來到園裏。(3節)

被捕與審判

客西馬尼(“油榨”的意思)。橄欖經過壓榨,才可以成為油,使燈發光。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是壓榨破碎的禱告。

逮捕行動由一個組成的特遣隊進行。由於叛徒猶大是向大祭司接頭,顯然宗教人物為主動,有羅馬兵,有聖殿警衛,並有宗教領袖;成群結隊,人數可能達二百人。耶穌不是被動的反應,而是主動的,迎向那來臨的時候(約一六:32)。他們可能預期有反抗,或故意牽涉羅馬兵進來,擴大事件。但出乎他們意料。

耶穌知道將要臨到自己的一切事,就出來,對他們說:“你們找誰?”(4節)

不用進園搜捕,沒有所預期的抵抗。主耶穌勇敢的自己從園內“出來”。照當時的地形,夜暗中橄欖樹叢的陰影掩護,藏匿不是困難的事;主也沒有求父差天使救援。祂來到世間,就是要獻上自己,成就救恩,榮耀父神。

他們回答說:“找拿撒勒人耶穌。”耶穌說:“我就是!”賣耶穌的猶大也同他們站在那裏。耶穌一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5-6節)

主應:“我是!”(神的聖名)宣告聖名的權威,使來逮捕祂的人都倒地,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

祂又問他們:“你們找誰?”他們說:“找拿撒勒人耶穌。”耶穌說:“我已經告訴你們,我就是。你們若找我,就讓這些人去吧!”這要應驗耶穌從前的話,說:“你所賜給我的人,我沒有失落一個。”(7-9節)

主是好牧人,愛護屬祂的人,雖然在危難之間,不讓門徒受害,更不同於世界的領袖,自己爭先逃命,臨難苟免;保守門徒免於被捕,表明主之護理。

西門彼得帶著一把刀,就拔出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他的右耳;那僕人名叫馬勒古。耶穌對彼得說:“收刀入鞘吧!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10-11節)

彼得以為自己是忠勇護主,卻成為阻擋主甘心赴難。主不讓任何事阻擋祂成就父神的旨意,飲神給祂的苦杯。彼得的好心,只給主增添麻煩,要在上十字架前,作最後一次的外科神蹟:醫好馬勒古的耳朵。路加記載主恢復馬勒古受傷的耳朵(路二二:51);約翰補記他的名字,顯然這是歷史的事實,否則馬勒古可以出來作不承認的反見證。或者這也表明約翰熟悉大祭司家的情形。

那隊兵,和千夫長,並猶太人的差役,就拿住耶穌,把祂捆綁了;先帶到亞那面前;因為亞那是本年作大祭司該亞法的岳父。這該亞法就是從前向猶太人發議論說“一個人替百姓死是有益的“那位。(12-14節)

耶穌不意圖逃避,不反抗,對任何人沒有身體的威脅,更沒有定罪,加以捆綁,是不合法的。不僅已經退任的亞那無權訊問,更不該在私邸,就是公會也不是夜間聚會。人不對,時間不對,地方不對,無一合法,真是黑暗掌權了。人不以公義待祂。

約翰略去耶穌被帶到該亞法面前的事實;記載其家族關係。其家族以賄賂取得地位,輪流在位,為國人所不齒。到五旬節後,公會審問使徒的時候,仍然是“大祭司亞那和該亞法,約翰,亞力山大,並大祭司的親族”(徒四:6),他們都是公會從成員。

西門彼得跟著耶穌;還有一個門徒跟著。那門徒是大祭司所認識的。他就同耶穌進了大祭司的院子;彼得卻站在門外。大祭司所認識的那個門徒出來,和看門的使女說了一聲,就領彼得進去。那看門的使女對彼得說:“你不也是這人的門徒嗎?”他說:“我不是!”(15-17節)

盤問與否認

“還有一個門徒”,當為約翰。他與大祭司“認識”,表明有相當的關係。有的解經者推測僅為約翰家在耶路撒冷有店,會去大祭司府送鹹魚,因此有生意關係,並不正確(William Barclay 解釋的話)。

約翰“和看門的使女說了一聲”,就能夠領彼得進去,表明敵意不深,不似有生命危險。

守門使女說:“你不也是”,顯然已經知道約翰是門徒,才仿佛說:“又來了一個!”但彼得畏怯,他自己也不曾想到,會那麼不爭氣,在一微弱的使女面前,竟然否認主。顯明主知道彼得,勝於彼得之自知。

僕人和差役因為天冷,就生了炭火,站在那裏烤火。彼得也同他們站著烤火。(18節)

不緊跟耶穌,就站在仇敵當中:“同他們”是不該站的地方。烤火不能驅除內心的冷。

大祭司就以耶穌的門徒和祂的教訓盤問祂。(19節)

是門徒可以說話的時候。但門徒中沒有人為祂講話。

耶穌回答說:“我從來是明明的對世人說話。我常在會堂和殿裏,就是猶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訓人;我在暗地裏並沒有說甚麼。你為甚麼問我呢?可以問那聽見的人,我對他們說的是甚麼;我所說的,他們都知道。”(20-21節)

耶穌表示祂所說的,都是堂堂正正的教訓,沒有背道或秘密的話,事無不可對人言。這不僅指少數的門徒,也包括所有聽祂道的人在內。那些反對祂的人,就不同了。

耶穌說了這話,旁邊站的一個差役,用手掌打祂,說:“你這樣回答大祭司嗎?”(22節)

用手掌打人,不是在公會訊問過程中所應有的行動;只有判定有罪,才可以杖笞,而且不能動手打人。對於這樣的非法行動,大祭司視而不見。

耶穌說:“我若說的不是,你可以指證那不是;我若說的是你為甚麼打我呢?”(23節)

耶穌不畏怯,不求免死,只是說明真理,顯明對方的錯誤。

亞那就把耶穌解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裏,仍是捆綁著解去的。(24節)

從卸任的大祭司亞那,到該亞法那裏,耶穌是被捆綁解去,像罪犯一樣。

西門彼得正站著烤火。有人對他說:“你,不也是他的門徒嗎?”彼得不承認說:“我不是!”有大祭司的一個僕人,是彼得削掉耳朵那人的親屬,說:“我不是看見你同他在園子裏嗎?”彼得又不承認。立時雞就叫了。(25-27節)

彼得再次否認耶穌。雖然有人指證,彼得仍然不承認。約翰沒有詳細刻劃彼得“發咒起誓”的堅決否認(可一四:66-72),倒是馬可福音,教會一般相信是由彼得口述的記載,卻說得最清楚:這表明彼得不遮掩己過,和約翰的不欲宣揚別人的過失。約翰也沒有說彼得的悔改,因為那已經是普遍知道的事實。

眾人將耶穌從該亞法那裏,往衙門內解去。那時天還早。他們自己卻不進衙門,恐怕染了污穢,不能吃逾越節的筵席。(28節)

猶太人不按宗教的律法對付耶穌,刻意要藉外邦人的手,殺害耶穌,真逾越節的羔羊,是脫卸罪責的方法;卻拘守外表的禮儀,不願進入外邦人的衙門,多麼假冒為善!

彼拉多就出來,到他們那裏,說:“你們告這人是為甚麼事呢?”他們回答說:“這人若不是作惡的,我們就不把他交給你。”(29-30節)

彼拉多在此並不堅持,俯就猶太人,通融行事,出到衙門外面審判。他照例訊問被告的罪狀。猶太的宗教人,照一般人常用的邏輯方式,要被告證明自己無辜,完全違背羅馬法的精神,除非無可懷疑的充分證明有罪,不能定罪。但猶太人寧可用籠統的話,儘量避免確定的說明細節。

彼拉多說:“你們自己帶他去,按著你們的律法審問他吧!”猶太人說:“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這是要應驗耶穌所說,自己要怎樣死的話了。(31-32節)

如果猶太人按褻瀆罪處置耶穌,得用石頭打死,就不會應驗祂要被舉起來,掛在木頭上死的方式了。“沒有殺人的權柄”,是說沒有判一般死刑的權柄;那是表明有國家主權。雅各在離世之前,為眾子祝福,論猶大說:“圭必不離猶大,〔權〕杖必不離他兩腳之間,直等細羅來到,萬民都必歸順。”(創四九:10)圭和權杖,是表明主權。“細羅”是“賜平安者”的意思。

A.D. 6年,羅馬定猶太為省,正是基督降生:“細羅來到”的時候。剝奪判定死刑之權。(D. James Kennedy, Why I Believe)只賦予羅馬總督此權柄;惟侵瀆聖殿等宗教事件,得由猶太人決定,雖羅馬籍民亦不例外。Jerusalem Talmud:“在聖殿被毀四十年之前,以色列判死刑之權被奪去。”(F.F. Bruce)聖殿被毀時在 70 A.D.,此語顯為以耶穌事件為例。

這是說,猶太人有照宗教律法殺人的權柄,只是沒有他們想要那樣殺人的權柄,就是釘十字架。為甚麼他們想尋求釘死耶穌?可能是因為恨之深,必欲加以最深重的痛苦,才讓祂死,或說不得好死;也可能是不願負定耶穌死罪的責任,所以不願“叫這人的血歸到我們身上”(徒五:28)。

雖然出於人的無知,但卻是神的預定。彼得在五旬節的講道中說:“祂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祂釘在十字架上殺了。”(徒二:23)“無法之人”是指沒有律法的外邦人。因此,耶穌基督的受死,和如何的死,都是神的預定,必須完全成就。

彼拉多又進了衙門,叫耶穌來,對祂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33節)

彼拉多以“猶太人的王”問耶穌,似是覺得不能認真處置。彼拉多知道,過去曾有不少人自稱是“王”,是“彌賽亞”,都是有人擁護,起來造反的領袖。眼前這基督,並沒有那樣的事,使彼拉多惶惑。

耶穌回答說:“這話是你自己說的,還是別人論我,對你說的呢?”彼拉多說:“我豈是猶太人呢?你本國的人和祭司長把你交給我。你作了甚麼事呢?”(34-35節)

彼拉多不知道耶穌有叛亂的案,猶太人卻如此把祂交給那位羅馬巡撫。彼拉多問耶穌:“你有甚麼犯罪的行動?”這是奇異的審判和訊問。

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36節)

耶穌的回答是說,祂國度的方式,並不關這世界的權力鬥爭,否則就不會安然就縛了。

彼拉多就對祂說:“這樣,你是王嗎?”耶穌回答說:“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37節)

耶穌並不否認祂是王,但祂是真理的王。當然,真理是思想問題;羅馬法不禁止思想自由。主說,祂來到世間的使命,是為真理作見證,屬真理的人就順從祂;反對祂的,是不順從真理的。

彼拉多說:“真理是甚麼呢?”說了這話,又出來到猶太人那裏,對他們說:“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但你們有個規矩,在逾越節要我給你們釋放一個犯人;你們要我給你們釋放’猶太人的王’嗎?”(38-39節)

主耶穌的國度是真理的國度。“真理是甚麼呢?”或“真理算甚麼呢?”彼拉多的反應是迷惘?是輕蔑?總之,作為一個講實際的政客,彼拉多初表示不願受理,繼則援逾越特赦的成例,欲開脫耶穌,建議他們釋放“猶太人的王”。

他們又喊著說:“不要這人,要巴拉巴!”這巴拉巴是個強盜。(40節)

巴拉巴的意思,是“拉巴之子”,有人以為其全名可能為耶穌巴拉巴(William Barclay)。這樣,他們的選擇是“要哪一個耶穌?”這裏所說的“強盜”,為反抗分子。彼拉多同意他們的要求,是極勉強的,因為會構成對治安的威脅。

人心愚昧黑暗,倒行逆施,正如彼得所說:“你們棄絕了那聖潔公義者,反求釋放一個兇手給你們。”(徒三:14)

這樣,公義的主到自己的地方來,祂自己的人棄絕祂,把祂交給羅馬的行政官判刑。

 

 

第十九章

當下彼拉多將耶穌鞭打了。兵丁用荊棘編作冠冕,戴在祂頭上,給祂穿上紫袍;又挨近祂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他們又用手掌打祂。(1-3節)

彼拉多將耶穌交給人鞭打,是殘酷的鞭打,不是按猶太人律法的三十九下刑杖。這給使徒彼得留下深痛的印象,使他記起先知以賽亞的預言(彼前二:24;參賽五三:5)。

路加詳記彼拉多把耶穌解送到希律那裏的事;約翰略而未記。(參路二三:6-12)“紫袍”是尊貴人所穿的衣服,不是可以隨手拈來的;可能就是希律穿舊“華麗衣服”的王服。荊棘是始祖犯罪以後,地受咒詛所生的,代表主我世人的罪所受的咒詛,卻成為榮耀的冠冕。世人剛硬的心,扮演這樣殘忍的加冕典禮。

彼拉多又出來對眾人說:“我帶他出來見你們,叫你們知道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4節)

彼拉多引希律同樣的結論(路二三:14-15),當眾宣告耶穌無罪,卻沒有正義的勇氣釋放祂。

耶穌出來,戴著荊棘冠冕穿著紫袍。彼拉多對他們說:“你們看這個人!”(5節)

“你們看這個人!”仿佛是說:夠了,他已經被折磨成這個樣子,可以釋放他吧?“彼拉多定意要釋放祂”(徒三:13)。所以加以鞭打示懲,希望博得猶太人同情,表明所受該已經夠了。這也如同介紹“這是你們的王!”

祭司長和差役看見祂,就喊著說:“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彼拉多說:“你們自己釘他十字架吧!我查不出祂有甚麼罪來。”(6節)

彼拉多是個以殘忍知名的人。但與猶太的宗教人相比,豺狼都顯得仁慈。他們不僅要處死耶穌,還指明要把祂釘十字架。十字架是極殘酷的刑具,在世人眼中是羞辱。西塞祿(Cicero)認為十字架是最殘忍,最醜惡的刑罰。此刑只用於極惡劣之罪犯及奴隸,不能適用於羅馬籍民。曾說:“羅馬人釘十字架是不可想像的事,用於任何人都是羞恥。”彼拉多以為把無罪的人釘十字架,是絕不可作的,不願在這事上有分。

猶太人回答說:“我們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該死的,因他以自己為神的兒子。”(7節)

猶太人只得援引律法,以耶穌自稱神的兒子,與神同等,是犯了褻瀆的罪;卻又自相矛盾,不肯按宗教的律法施刑,要以羅馬刑罰處置。

彼拉多聽見這話,越發害怕。(8節)

彼拉多必然是看見耶穌的鎮定,在極痛苦之下,仍然顯得是主宰全局,似乎不是平常人所能,害怕起來。

又進衙門,對耶穌說:“你是哪裏來的?”耶穌卻不回答。彼拉多說:“你不對我說話嗎?你豈不知我有權柄釋放你,也有權柄把你釘十字架嗎?”(10節)

彼拉多再次查問。耶穌“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給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彼前二:23)

耶穌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11節)

彼拉多聲言他的“權柄”,衒弄自己的威勢。耶穌的回答,不是指彼拉多是由羅馬皇帝或議院付託職權,而是指出於神的旨意;主說明權柄與責任相對:“交給你的那人”,是說把耶穌交給外邦人該亞法,罪無可逭。

從此彼拉多想要釋放耶穌;無奈猶太人喊著說:“你若釋放這個人,就不是該撒的朋友。凡以自己為王的,就是背叛該撒了。”(12節)

彼拉多良知未泯,但他不想為了公義把自己的地位犧牲上。猶太人知道彼拉多的弱點。“該撒的朋友”在彼拉多時代只是通稱,到維斯帕森皇帝(Vespasian, 69-79 A.D.)的時候,才成為略同於peer的勛銜。
據史載:前此猶太人曾關說羅馬權貴,使彼拉多受皇帝責罰;猶太人提醒他,如果他釋放有謀叛嫌疑的人,則難以示為“忠”於帝國。至此,他不得不退讓。

彼拉多聽見這話,就帶耶穌出來,到了一個地方,名叫舖華石處,希伯來話叫厄巴大,就在那裏坐堂。(13節)

考古家已經發現主受審判的地方。是在巡撫官署的外面,遷就猶太人守節的考慮。

那日是預備逾越節的日子,約有午正。彼拉多對猶太人說:“看哪,這是你們的王!”(14節)

那日是“預備逾越〔週〕的日子”。約翰特地聲明非同一般的安息日。猶太人把他們的“王”交出來,是背叛本族和神的應許。彼拉多的話,有揶揄他們的意思。

他們喊著說:“除掉他!除掉他!釘他在十字架上!”彼拉多說:“我可以把你們的王釘十字架嗎?”祭司長回答說:“除了該撒我們沒有王。”(15節)

祭司長只認該撒為王,要求把主照外邦人的方式判死刑,表明自己放棄主權,也放棄了應許和諸約(弗二:12),甘為局外人。這是他們同謀“敵擋耶和華並祂的受膏者”(詩二:2)。

於是彼拉多將耶穌交給他們去釘十字架。(16節)

彼拉多聽從了群眾的聲音。雖然他極力想脫卸自己的責任,但不堅持原則,忽略自己的責任,就負有在惡上有分的責任。

他們就把耶穌帶了去。耶穌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出來,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希伯來話叫各各他。(17節)

有人以為耶穌是背負作成之十字架;但傳統以為受刑者自背負十架之橫木(patibulum),且可就地取材,把橫木釘在橄欖樹或任何樹上,就形成十字架。羅馬兵能夠“吐唾沫在祂臉上”(可一五:19),表明離地面不高。

古教父以為以撒背柴上摩利亞山獻祭,是耶穌預表。

猶太人以被挂在木頭上是咒詛,在主是榮耀(一二:33)。

“各各他”(Gulgoleth)是亞蘭語;加略山(Calvaria)為拉丁語,為“髑髏地”的意思。

他們就在那裏,釘祂在十字架上,還有兩個人,和祂一同釘著,一邊一個,耶穌在中間。(18節)

在耶穌左右被釘的兩個人,是“強盜”(太二七:38),是反抗羅馬統治的分子。應驗先知預言:“祂被列在罪犯之中”(可一五:28)的話。

羅馬教會傳統,兩個強盜名狄司馬(Dismas)和吉斯他(Gestas)並以為主被釘十字架是在三月二十五日;以狄司馬是右邊悔改的強盜(路二三:39-43),所以在那天記念狄司馬。

彼拉多又用牌子寫了一個名號,安在十字架上;寫的是“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19節)

不必然是彼拉多親書,是他吩咐人寫了牌子;卻不是偶然的,寫上“猶太人的王”這榮耀的徽號。嬰孩和吃奶的口稱頌祂,外邦人稱祂為王,只是自以為聰明通達的宗教人拒絕祂。

有許多猶太人念這名號,因為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地方與城相近,並且是用希伯來,羅馬,希利尼三樣文字寫的。(20節)

當權的宗教人不接受耶穌,但不能防止經過的群眾念耶穌是王的名號:希伯來文是猶太人古老的文字,拉丁文是官方文字,希臘文是當時通用的文字。可惜,念這名號的人,就算是精通原文,也是隨口念念而已,有口無心,不是真正承認耶穌為主,也就不能得到救恩。至今仍然有這種口裏稱“主啊”,主卻不認識他,他也不認識主的“作惡的人”(太七:23)。

猶太人的祭司長就對彼拉多說:“不要寫‘猶太人的王’,要寫‘他自己說:我是猶太人的王’。”彼拉多說:“我所寫的已經寫上了。”(21-22節)

“猶太人的王”名銜不是偶然,約翰看是神定的榮耀。彼拉多其人不能堅持原則,順從猶太人把無辜的義者判死刑;卻在小節上固執,願意把自己的話當作最後結論,表示權威。

兵丁既然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就拿祂的衣服分為四份,每兵一份;又拿祂的裏衣,,這件裏衣原來沒有縫兒,是上下一片織成的。他們就彼此說:“我們不要撕開,只要拈鬮,看誰得著。”這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們分了我的外衣,為我的裏衣拈鬮。”兵丁果然作了這事。(23-24節)

分衣拈鬮,是照字面應驗詩篇第二十二篇18節的預言。這裏所說的無縫裏衣,為大祭司之chiton,有人以此為代表教會的合一不可分性。

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的,有祂母親與祂母親的姊妹,並革羅巴的妻子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25節)

耶穌在世事奉的時候,婦女們跟隨服事主;現在門徒逃離的時候,婦女們跟到十字架旁邊。因為愛深,所以柔弱變為剛強,膽怯成為勇敢,使主得安慰。

耶穌見母親,和祂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祂母親說:“母親,看你的兒子!”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此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家裏去了。(26-27節)

交託母親給約翰,是主不忽略親子之責。約翰可能家道富裕,在耶路撒冷備有住處。但無論是約翰或馬利亞,此後在聖經中都未成為特別受尊崇的人物。

這事以後,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要使經上的話應驗,就說:“我渴了!”(28節)

經上記著有關耶穌的預言:“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來一○:7;詩四○:7-8)主知道,一切關於祂的事,必須應驗;所以祂主動的,著意的,使經上的話應驗。

有一個器皿盛滿了醋,放在那裏,他們就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牛膝草上,送到祂口。(29節)

“我渴了,他們拿醋給我喝。”(詩六九:21)所說的醋,可能是一種廉價的酸酒,通常表明是不友善的看待,正是主到自己的地方所受的。在這裏,羅馬兵帶來打發時間的飲料,方便的給釘十字架的救主解渴,應驗聖經的話。牛膝草是逾越節用來塗羔羊血用的(出一二:22),也是潔淨禮用品(民一九:6,18;詩五一:7)。

耶穌嘗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神了。(30節)

主知道自己的事功已經完成,就說:“成了!”這是功成的凱歌,不是悲劇的結束。約翰用希臘文的字 tetelestai,是目的達成的意思,teleology 是同樣的字根。

猶太人因這日是預備日,又因那安息日是個大日,就求彼拉多,叫人打斷他們的腿,把他們拿去,免得屍首當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31節)

被釘在十字架上的人,腳下有一橫木,略承受身體的重量,以延長死亡的時間。打折腿的結果,使全身重量驟然增加,會引致迅速死亡。

於是兵丁來,把頭一個人的腿,和與耶穌同釘第二個人的腿都打斷了;只是來到耶穌那裏,見祂已經死了,就不打斷祂的腿。(32-33節)

通常被釘十字架的人,要經過緩慢的痛苦,有時超過一天的時間,才會斷氣。耶穌的死,快得出於他們意外(參可一五:44),所以無須再打斷祂的腿。

惟有一個兵,拿槍扎祂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看見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證,他的見證也是真的,並且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叫你們也可以信。(34-35節)

羅馬兵用槍扎肋旁,意在傷及心臟,確定死亡。“有血和水流出來”,確證耶穌是真正的人,真正的死亡。在場的見證人約翰,肯定這事實。

這些事成了,為要應驗經上的話說:“祂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36節)

骨頭不可折斷,是指預備逾越節羔羊的規定(出一二:46;民九:12),因為耶穌基督是逾越的羔羊(林前五:7)。

經上又有一句說:“他們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37節)

聖經預言到耶穌再來的時候,猶太人將悔改,要“仰望他們所扎的人”(亞一二:10;啟一:7),基督必須經十字架的槍刺,此預言才可應驗。

這些事以後,有亞利馬太約瑟,是耶穌的門徒,只因怕猶太人就暗暗的作門徒。他來求彼拉多,要把耶穌的身體領去。彼拉多允准,他就把耶穌的身體領去了。(38節)

約瑟和尼哥底母,是大公會的二成員。不公義的定罪,並耶穌的受難,使約瑟挺身而出,求領耶穌身體。案:造反的刑事罪犯,必須由近親領屍;彼拉多允其所請,可見是他內心不以耶穌的叛亂罪可以成立。

又有尼哥底母,就是先前夜裏去見耶穌的,帶著沒藥和沉香約有一百斤前來。(39節)

尼哥底母帶極貴重的香料膏屍,表明視主應受君王禮葬;猶大看耶穌不值得用香膏膏抹,他出賣耶穌,是照估定一名奴僕的價值,二人估價恰好相反。

他們就照猶太人殯葬的規矩,把耶穌的身體用細麻布加上香料裹好了。(40節)

他們沒有想到復活,只照自己所知道,盡力之所能,予主以厚葬,以示尊崇。

在耶穌釘十字架的地方有一個園子,園子裏有一所新墳墓,是從來沒有葬過人的。只因是猶太人的預備日,又因那墳墓近,他們就把耶穌安放在那裏。(41-42節)

約翰在此未記亞利馬太的約瑟,將耶穌的身體“用乾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自己的新墳墓裏。”(太二七:57-60)應驗了先知預言:“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賽五三:9)。因為通常家庭預鑿的墳墓,裏面有分隔的格架,略與艙中床位相同。因此,雖然是未用的新墓,也可說“同葬”。

冠冕    Andrew Marvell

當那荊棘冠冕的刺,太長,
加冕在我救主的頭上,
造成許多的創傷,
我長願欲,設法作個華冠為錯誤補償:
找遍每個花園,每片草場
採集花朵(我的結果不過有花)
拆毀所有芳香的花塔,
一度曾為我的牧羊女裝飾頭髮。
現在我傾所有的存積
妄想(是我在自欺)
如此豐美的花圈編織
榮耀的王所戴的冠冕無一能及;
啊呀!我發現那古蛇仇敵
盤繞著它斑點的胸皮,
彎曲偽裝作類似的花枝,
捲纏著名聲和利益。
啊!愚人,必朽的榮耀難以久遠
將要貶抑屬天的皇冠!
但只有你能制伏那古蛇,
解脫它狡滑的結,
斷開它所有網羅曲折;
或同時破碎我的奇心淫妄
讓這些都凋殘,它也就死亡,
雖然用上技巧,選擇復營想;
這樣,當你踐踏兩重的戰利品,
作足下的冠冕,雖不配冠冕在你頭上。

馬衛勒 (Andrew Marvell, 1621-1678) 英國形上派詩人。於克倫威爾執政期間,彌爾敦任拉丁祕書(John Milton) 馬衛勒為助理,相當於外交次長。英王於查理二世 (Charles II) 復辟後,當選為國會議員。 彌爾敦因曾參加清教徒革命,並著文指查理一世為叛國暴君,主張處以死刑(1649),為新政府不容,議以監禁;馬衛勒極力營救為之庇護。

The Coronet

When for the Thorns with which I long, too long,
With many a piercing wound
My Saviour’s head have crown’d,
I seek with Garlands to redress that Wrong,
Through every Garden, every Mead
I gather flow’rs (my fruits are only flow’rs)
Dismantling all the fragrant Towers
That once adorn’d my Shepherdess’s head.
And now when I have summ’d up all my store,
Thinking (so I my self deceive)
So rich a Chaplet thence to weave
As never yet the king of Glory wore,
Alas I find the Serpent old
That, twining in his speckled breast,
About the flow’rs disguis’d does fold,
With wreaths of Fame and Interest.
Ah, foolish Man, that would’st debase with them
And mortal Glory, Heaven’s Diadem!
But thou who only could’st the Serpent tame,
Either his slipp’ry knots at once untie,
And disintangle all his winding Snare;
Or shatter too with him my curious frame
And let these wither, so that he may die,
Though set with Skill and chosen out with Care;
That they, while Thou on both their Spoils dost tread,
May crown thy Feet, that could not crown thy Head.

    Andrew Marvell (1621-1678) English MP & poet

 

 

第二十章

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天還黑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來到墳墓那裏,看見石頭從墳墓挪開了。就跑來見彼得和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對他們說:“有人把主從墳墓裏挪了去,我們不知道放在哪裏。”(1-2節)

復活與宣教

耶穌的仇敵仍然在睡夢中,也許是甜蜜的夢,間中也有心頭的不安,從夢中覺醒。

這個七日第一日的清早,成為歷史上新的開始。這是自人類犯罪墮落以來,第一次的勝利。

抹大拉的馬利亞等婦女,最少四人,結伴省墓(路二四:10)首先報告所見情形:“我們”表明不止一人,她只是代表發言,並且加上帶悲觀色彩的推想。

看見石頭“挪開”(airo)與“把主從墳墓挪了去”,原文所用的是同一個字,為舉起移開的意思。約翰特別說明,略呈圓盤形封墓門的巨石,不是滾去下方,而是移開,顯然不是地震所致。

“有人”把主挪去,只是合理的推想,不是見證。

彼得和那門徒就出來,往墳墓那裏去。兩個人同跑,那門徒比彼得跑得更快,先到了墳墓;低頭往裏看,就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裏,只是沒有進去。(3-5節)

“那門徒”是約翰,顯然他是二門徒當中比較年輕的一個,所以腳步快捷,跑得更快。

西門彼得隨後也到了,進墳墓裏去,就看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裏,又看見耶穌的裹頭巾,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處,是另在一處捲著。(6-7節)

約翰是匆促一瞥,沒有進去察看;彼得隨後來,進入墳墓,看見裹頭巾與細麻布分別放置,顯明是有次序的,而且如同褪卸的外衣,整然有序的捲放在那裏,身體從當中昇化而去。

先到墳墓的那門徒也進去,看見就信了;因為他們還不明白聖經的意思,就是耶穌必要從死裏復活。(8-9)

空墓不證明主復活,只證明主的身體不在那裏。他們信的是只耶穌身體失去了。所以空墓只能證明耶穌身體不見了,何去仍是不可知。傳福音不能只在空墓上面大作文章,必需要引證舊約的聖經(林前一五:3),需要聖靈的大能,和主復活的見證人。

於是,兩個門徒回自己的住處去了。(10節)

相信主身體不在墳墓中,兩個門徒仍然未得到安慰和勇氣,更沒有使命感,所以還是回到自己的地方,表明是舊人舊業舊思想,不能任新工作。

馬利亞卻站在墳墓外面哭。哭的時候,低頭往墳墓裏看,就見兩個天使,穿著白衣,在安放耶穌身體的地方坐著,一個在頭,一個在腳。(11-12節)

抹大拉的馬利亞同二門徒往墓,她卻不甘於就離去。現在不僅失去了主,連主的身體也失去了。她失去的太多,怎能不哭?她低頭再往墳墓看,要詳細了解到底有甚麼蹤跡。結果,這次看到了兩個白衣人坐在那裏。

天使對她說:“婦人,為甚麼哭?你找誰呢?”她說:“因為有人把我主挪了去,我不知道放在哪裏。”(13節)

天使的話,是說“哭”和”找“都是多餘的。抹大拉的馬利亞像門徒一樣,不知道聖經的意思,所以沒有復活盼望的根據,仍然是看重身體,仍然為不需要的事悲哀。

說了這話,就轉過身來,看見耶穌站在那裏,卻不知道是耶穌。耶穌問她說:“婦人,為甚麼哭?”馬利亞以為是看園的,就對祂說:“先生,若是你把祂移了去,請告訴我,你把祂放在哪裏,我便去取祂。”(14-15節)

耶穌似是有幽默感,問馬利亞這樣哭哭啼啼的作甚麼?馬利亞又繼續她的推想:“以為”那看園人取走了耶穌的身體;她預備可以“取”耶穌的身體,包括安葬。這不能怪她不自量力,而是可見她愛主的心,使她不計代價。只是人的推想不論如何誠意,如何犧牲,到底與神的心意相距太遠。

耶穌說:“馬利亞!”馬利亞就轉過來用希伯來話對祂說:“拉波尼!”(“拉波尼”就是“夫子”的意思)耶穌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你往我弟兄那裏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16-17節)

馬利亞是主的羊,認得牧人的聲音。耶穌說:“不要摸我”,或當譯“不要拉住我”,意思說:我還沒升天,沒有時間在這裏糾纏;當作的是及時報好信息。這是現在當作的事。門徒仍然懸懸不安,福音還未傳揚,必須快去作,愛是動力。

告訴“我的弟兄”,是指屬主的人。這不是猶太人一般的稱謂,而是因信得新生命的人(見來二:11;詩二二:22)。

去“告訴他們”是“人傳人”的原則。不是天使傳信。彼得往哥尼流家傳福音亦是如此。(徒一○:1-48)

抹大拉的馬利亞就去,告訴門徒說:“我已經看見了主!”她又將主對她說的話告訴他們。(18節)

馬利亞早起,不憚往返奔波勞苦,為的是忠心傳主所託付的信息,因為她愛主;這是“因信心所作的工夫,因愛心所受的勞苦,因盼望我們主耶穌基督所存的忍耐。”(帖前一:3)

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19節)

門徒缺乏安全感,把門關起來。主復活的時候,不用靠天使給祂打開墓門;復活的主也不用誰給祂開門,就進入他們的中間,因為祂的靈體不受空間和物質限制。祂忽焉而來,牆壁和門限不能阻止祂,真是像天使一樣,卻使門徒想起傳統對“鬼魂”的描述,不由得害怕起來。

主說:“願你們平安!”是猶太人“Shalom aleikhem!”今仍通用的問安語(參約一四:27)。

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門徒看見主,就喜樂了。(20節)

門徒不明白聖經的話,最先的反應是吃驚,以至耶穌要向他們證明:

“你們為甚麼愁煩,為甚麼心裏起疑念呢?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他們正喜得不敢信,並且希奇;耶穌說:“你們這裏有甚麼吃的沒有?”他們便給祂一塊燒魚。祂接過來,在他們面前吃了。(路二四:38-43)

可見不止一個“善疑的多馬”,其他門徒也是如此。他們的憂疑,經過主的證實,變為喜樂,是因為確證是所看見的,是復活的主(見約一六:22),更是體驗主的應許是真實可靠的。復活的主,身上仍然帶著槍傷和釘痕(參路二四:30-31)。有人以為將來到永恆裏,主仍然有這愛的印記,是為世人成就救恩的標識。

耶穌又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21節)

“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一七:18)主為第一宣教士(Apostello),“使徒”奉差遣者的意思。

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23節)

“你們受聖靈!”是差遣與充分裝備。這裏的“吹氣”,正如創造時神“將生氣吹在”亞當的鼻孔裏(創二:7)。“氣”和“靈”在原文是同一個字。“首先的亞當成了有靈的活人;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林前一五:45)新生命帶來權柄隨著:不是任何個人有赦罪或定罪之權柄,是教會是奧秘事的管家,有福音真理和聖靈的大能。“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太一六:19),是關於教會的紀律(參太一八:15-20);這裏是關於教會宣教的使命,因為福音能夠使人因信主而得赦罪。

那十二門徒中,有稱為低土馬的多馬,耶穌來的時候,他並沒有和他們同在。(24節)

多馬在耶穌復活顯現的時候缺席,失去了見主的喜樂和福分。多馬沒有和門徒同在的原因,可能是因為另謀他業,也可能自己單獨悲傷。他悲觀的性情,容易使他離群;離群也可使他悲觀。

那些門徒就對他說:“我們看見主了!”多馬卻說:“我非看見祂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祂的肋旁,我總不信。”(25節)

綜觀福音中,只提到彼得說話最多;惟獨約翰福音中,提到多馬四次,是彼得以外說話的一人。這個悲觀主義的人,他的傾向是容易相信壞消息,難以相信喜信(一一:16),雖然不失其忠心。他的理性傾向,他說:“主啊,我們不知道往哪裏去,怎麼知道那條路呢?”(一四:5)他表現出是實證主義者:“我非看見祂手上的釘痕,又用手探入祂的肋旁,我總不信!”(二○:25)他難以接受超自然的事。那麼多人親眼的見證,他認為還不夠,必須自己鑑定。

過了八日,門徒又在屋裏,多馬也和他們同在。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說:“願你們平安!”就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26-27節)

在這八天裏面,沒有人向主報告,但主能夠知道多馬的懷疑。這正像祂從遠處知道拿但業的意念一樣。一見到多馬,主即道出他的心思。

及至面對面看見耶穌,耶穌說出他心中的話,這是別人沒有的智慧,多馬知道是真實的主;主俯就他,要他實驗確是復活的主;他放棄了驗證的機會。

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28節)

他不信就說不信,充分相信就宣告:“我的主,我的神!”如同拿但業的宣信(一:49),和彼得的宣信(太一六:16)。

耶穌對他說:“你听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29節)

“沒有看見就信的人”(羅一○:7),指遠方和後代的人。耶穌在世受肉身和地域的限制,使徒的同代,見到祂的人終究不多;使徒過去了,以後的世代,很多人因聖靈感動而歸信,“沒有見過祂,卻是愛祂;如今雖不得看見,卻信…”(彼前一:8)。

沒有看見的人,不僅能信主,且能夠愛主,是聖靈在信的人心中工作的結果。

法國名畫家道睿(Paul-Gustave Dore, 1832-1883),曾為許多名著,包括為過聖經作插畫。有青年人,拿自己所作的一幅耶穌畫像,來向道睿請教。道睿慢慢的,有深意的說:“如果你更愛祂,會畫得更好。”

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在這書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30-31節)

著者在此說到他採摘資料的原則,並無意搜求所有神蹟,而是顯明道成肉身的主。讀者或聽者的責任是:信從。

得生命在於“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彌賽亞。祂是生命之道。信祂的,就是信主耶穌基督降世,為人代死成就救恩,復活叫人稱義,就得著永遠的生命。

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在亞當裏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裏眾人也都要復活。(林前一五:21-22)

馬利亞到她救主的墓    John Newton

馬利亞到她救主的墓
匆忙的,在絕早的清晨;
她帶著極貴的香料──
但她所愛的主已不在那裏。
她站在那裏哭泣
因為她憂傷又驚奇,
眼淚,像洪水般的流著,
眼淚是從心底湧起。

雖然不常看見主的形像,
耶穌,時常在身旁,
祂來安慰頹喪的孩子,
親切的問她為何憂傷。
雖然她起初認不出主—
當主喚著她的名字,
所有的煩惱都忘記了,
發現耶穌仍然像從前一樣。

當她聽見主那可愛的聲音,
憂傷和嘆息忽然逃避;
她以為已死去的耶穌,
現在卻叫她的心歡喜。
祂的話叫黑暗變為白晝,
是何等改變的能力!
所有為耶穌流淚的,
祂要擦乾你所有的眼淚。

主曾來安慰憂傷的馬利亞,
當她以為一切盡都失落,
祂也會顯現來扶助你,
雖然現在你被風浪催迫;
你的心思注定在祂的愛上,
在祂的應許上把重擔交託;
哭泣不過是暫時的,
早晨就帶來喜樂。

紐屯 (John Newton, 1752-1807) 英國牧師,聖詩作家。早年曾從事販奴,悔改歸主後,致力反奴役。

Mary to Her Saviour’s Tomb

Mary to her Saviour’s tomb,
Hasted at the early dawn;
Spice she brought, and rich perfume,
But the Lord she loved was gone.
For a while she weeping stood,
Struck with sorrow and surprise,
Shedding tears, a plenteous flood,
For her heart supplied her eyes.

Jesus, who is always near,
Though too often unperceived,
Comes his drooping child to cheer,
Kindly asking why she grieved.
Though at first she knew him not,
When he called her by her name,
Then her griefs were all forgot,
For she found he was the same.

Grief and sighing quickly fled
When she heard his welcome voice;
Just before she thought him dead,
Now he bids her heart rejoice.
What a change his word can make,
Turning darkness into day!
You who weep for Jesus’ sake,
He will wipe your tears away.

He who came to comfort her
When she thought her all was lost
Will for your relief appear,
Though you now are tempest-tossed.
On his word your burden cast,
On his love your thoughts employ;
Weeping for a while may last,
But the morning brings the joy.

    John Newton (1725-1807)
English non-conformist preacher and hymn writer

約翰福音的主旨,仍然是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

有的異端,是以為屬靈的道和肉身,不可能結合,因此,基督只有神性,祂的肉身形象,只是現身,是幻影;甚至說,主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會發笑。有的以為主耶穌只有人性,是先知中的一位。他們的問題,是只憑自己的推想,不顧聖經的啟示和歷史記載,任由理性和幻想如脫韁野馬奔馳,甚麼怪論都可能出現。但使徒約翰,深知耶穌基督,與祂同在三年多,在晚年這樣記著說: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切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約壹一:3-4)

他所作的見證,不是出於自己,而是主“差遣”的;不是自己閉門幻想,而是真理的聖靈,使他“想起”主耶穌基督對他們所說的一切話(約一四:26);不是為了衒世博利,譁眾取寵,而是為了叫人因相信神子耶穌基督而得生命。

 

第二十一章

這些事以後,耶穌在提比哩亞海邊又向門徒顯現。祂怎樣顯現記在下面。(1節)

上章是在耶路撒冷的事,本章是在加利利。逾越節在耶路撒冷,守節八天以後,門徒和群眾一樣,各自返回家鄉。耶穌約定在加利利將再同他們見面(太二八:7,16)。

提比利亞海,是加利利湖的另一個名字。

雖然見證主的復活,但不清楚事奉的目標,安居無聊,回到故土與故業(二一:1-14)。

有西門彼得和稱為低土馬的多馬,並加利利的迦拿人拿但業還有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又有兩個門徒,都在一處。(2節)

有七個門徒,在加利利再拾起舊網。他們有專業知識,但不能用於新的事奉上面。困居無聊,想到生活的需要。

這是約翰福音唯一的一次提到“西庇太的兩個兒子”,雖然未提名,但更容易想到,“主所愛的門徒”是在場見證的作者了。這是多馬唯一的一次,排名在彼得之後,超越雅各,約翰,安得烈,可見他注意物質,見利趨前。

西門彼得對他們說:“我打魚去!”他們說:“我們也和你同去!”他們就出去,上了船;那一夜,並沒有打著甚麼。(3節)

領袖的方向,非常重要,彼得顯然仍是領袖,其餘附從。經過明顯的失敗,嚴重的失敗,仍然可為領袖,顯然有其獨特的品質。

不過,這幾名門徒,雖然都出身漁夫,有領導,有專業知識,仍然終夜勞力無所獲,是因為行在主的旨意之外。這頗似在初蒙召的經歷重演(路五:5)。

天將亮的時候耶穌站在岸上。門徒卻不知道是耶穌。(4節)

曙色仍然朦朧,復活的耶穌就在附近,他們竟然不知道,是因為他們沒有想到耶穌會在這時候顯現。

耶穌就對他們說:“小子!你們有吃的沒有?”他們回答說:“沒有。”(5節)

主不先責備門徒的改行,而問他們生活的基本需要。終夜勞力竟然混不上吃的,是可哀的境況。

耶穌說:“你們把網撒在船的右邊,就必得著。”他們便撒下網去,竟拉不上來,因為魚甚多。(6節)

主的話裏一權柄,加上實際生活的經驗,使門徒謙卑。他們沒有誇自己當年作漁夫的經驗,沒有考查說話的人是甚麼經歷和身分,順從下網,就得著豐富的魚獲。

耶穌所愛的那門徒對彼得說:“是主!”那時,彼得赤著身子。一聽見是主,就束上一件外衣,跳在海裏。(7節)

那時,天已更亮。可能約翰年輕眼尖,或他覺得這不是偶然,或由於直覺,認出是主。彼得仍然不失其衝動的個性,他本來是赤膊勞作,聽到說“是主”,束上外衣,是為了見主尊敬合宜一些,雖然束上外衣行動不利落,卻迫不及待的躍身入水,游向岸邊。

其餘的門徒離岸不遠,約有二百肘,就在小船上把那網魚拉過來。(8節)

門徒捕魚的方法,是在水中船上撒網捕魚,再拖過約三百呎的水面,到岸邊張開網揀魚。

他們上了岸,就看見那裏有炭火,上面有魚又有餅。(9節)

主的顯現:不是幻影,是復活的實體。不僅有骨有肉,能吃,且能生火,預備早餐。耶穌為門徒預備早餐,關心他們生活的需要。早餐時,有餅和魚。

耶穌對他們說:“把剛才打的魚拿幾條來。”(10節)

主總不輕看人勞力的貢獻。雖然“剛才打的魚”是主行神蹟的結果,不是人的功勞。

西門彼得就去,把網拉到岸上。那網滿了大魚,共一百五十三條。魚雖照樣多,網卻沒有破。(11節)

彼得一人可以把滿網的魚拉到岸上,可見“大漁人”的確孔武有力。

舉網得一百五十三條大魚的意義:耶柔米(St. Jerome)以為表所有世界上的人。

奧古斯丁(St. Augustine)則以為是湖中有十七種可以吃的魚,一至十七的數字加起來,共是一百五十三;因此表所有信而得救的人。

魚雖多,而網不破:福音的網永不會破。

早期教會基督徒即以“魚”(Gk. Ichthys)為表號=耶穌基督神子救主Iesus Xristos Theou Yios Soter 的簡寫。

耶穌說:“你們來吃早飯。”門徒中沒有一個敢問祂:“你是誰?”因為知道是主。(12節)

從死人裏復活的耶穌,是道成肉身的主在靈體中,雖然不必須吃喝,但可以吃喝。正如祂曾藉著吃喝,證明自己是復活的主,不是虛無縹緲的鬼魂(參路二四:41-43)。約翰說明道成肉身的奇妙,將來到永恆裏也是這樣。到新天新地,生命樹的果子,可以作為食物(啟二二:2;參結四七:12)。

可能是為了離開呼召而心存愧赧,主不責備,反而為他們預備一切,主的愛和祂的預知,使門徒更加敬畏。

耶穌就來拿餅和魚給他們。(13節)

吃飯有團契的意思。所以耶穌是與門徒一起用早餐;並且像從前一樣,不僅是準備早餐,主作主人,拿食物給他們。

他們耽心肉身的需要,仿佛是餓狼掠食。現在主都預備好了;門徒不用爭取,反而趑趄不前,要等主拿來給他們。

耶穌從死裏復活以後,向門徒顯現,這是第三次。(14節)

約翰記述在此之前的兩次,是在前兩個主日,門徒在一起聚集的時候(二○:19,26)。約翰所採擇的見證,都是他自己在場,而且是有多人。

他們吃完了早飯,耶穌對西門彼得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彼得說:“主啊,是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對他說:“你餵養我的小羊。”耶穌第二次又對他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嗎?”彼得說:“主啊,是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說:“你牧養我的羊。”第三次對他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嗎?”彼得因為耶穌第三次對他說:“你愛我嗎?”就憂愁,對耶穌說:“主啊,你是無所不知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說:“你餵養我的羊。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你年少的時候,自己束上帶子,隨意往來,但年老的時候,你要伸出手來,別人把你束上,帶你到你不願意去的地方。”(15-18節)

愛我更深?

耶穌再早餐後,個別同彼得談話,或同在湖邊散步。耶穌重新建立他,交託他重要事工。

主給門徒第二次的機會。事奉的條件,是要有愛。不在於工作多少,而在於愛的對象是“我”。作領袖的人,不是嚴嚴的轄管,而是溫柔餵養,當知道所事奉的是主,等侯“牧長顯現的時候,必得那永比衰殘的冠冕”(彼前五:4)。

“愛”是甚麼?教會奧秘的元首在天上,愛主與愛地上的肢體是分不開的。所以必須“按神的旨意,照管”(彼前五:2)在地上主的羊群。

“你”愛主,需要有實際的表現,就是順從主,以至於死。

建立與交託:主三次問:“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可能意為:1.“愛我比愛這些人”,或 2.“愛我比愛這些東西”更深;不過,更可能為;3.“你愛我比這些人愛我更深嗎?”(F.F. Bruce)彼得回答是肯定愛主,卻不敢再跟別人比較了:他的豪氣誇口“我永不”(太二六:33)不見了,不敢再自己作豪語了。

有些人著意 Agapaophileo 的分別,實際上在此並不如所想像的那麼重要,為同義字的變換使用;正如 boskopoimaino,“牧養”與“餵養”無異。如其推測涉及心理自我分析,不如更關注你,愛,主的真切。

理由:1. 主與彼得的對話,原不是用希臘文;2. 在 LXX 譯本中,譯同一希伯來文的字“愛”,常有互換使用;3. 約翰福音中常有“愛”的動詞互換使用的例子;4. 上下文決定不易。所以單在語詞上搜求,沒有多大意思。

“伸出手來”被束上,預指彼得將要如何跟隨主的腳蹤,為羊捨命,順從殉道。

現在不敢再自恃,不僅柔,而且弱的彼得,在情緒上需要主這樣的鼓勵。

耶穌說這話,是指著彼得要怎樣死,榮耀神。說了這話,就對他說:“你跟從我吧!”(19節)

聖徒應當但遵主旨,莫問前程;要順從主,不應看別人如何。

“榮耀”kabed (O.T.)意為 heavy, weighty“有分量”的意思。世人自以為榮耀,實在是“放在天平裏就必浮起…他們一共比空氣還輕”(詩六二:9)。伯提沙撒以為自己是了不起的王,但神對他的評價如何?在神看“提客勒:就是你被稱在天平裏顯出你的虧欠。”(但五:27)

在新約用的字是 doxa (N.T.)意為 to think,相當於我們說是“看重”或“看得起”的意思。

威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人生主要的目的就是榮耀神,永遠以祂為樂。”基督徒是為了榮耀主,正如主是榮耀父神。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六:19-20)

如何榮耀神?

  1. 不要歸榮自己“耶和華啊,榮耀不要歸於我們,不要歸於我們,要因你的慈愛和誠實歸在你名下。”(詩一一五:1)
  2. “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是理所當然的。”(羅一二:1)
  3. “仰望神的應許…因信,心裏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羅四:20)
  4. “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約一五:8)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一○:31)。

彼得轉過來,看見耶穌所愛的那門徒跟著(就是在晚飯的時候,靠著耶穌的胸膛,說:“主啊,賣你的是誰?”的那門徒)。(20節)

可能是聽到腳步聲音,彼得的眼睛離開主,看見有別人隨後跟來:“耶穌所愛的那門徒”,就是約翰。最後晚餐的時候,彼得曾示意約翰,向耶穌探問誰是賣主的(一三:24)。

彼得看見他,就問耶穌說:“主啊,這人將來如何?”耶穌對他說:“我若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與你何干?你跟從我吧!”(22節)

關心別人是好事,但不要存心與自己比較,因為各人有各人的恩賜,各人有各人的責任。金培思說:

不要太計較誰贊成你,誰反對你,只要注意當前的責任,並留意神在你所作的一切事上與你同在。…如果你知道怎樣靜默並忍受,無疑的,將看見神的幫助。祂知道甚麼時候,用甚麼方法救助你;因此,必須把自己交託,完全仰賴祂。

彼得還不免有與人比較的意向。不過,到五旬節以後,他首先與約翰同工,合作無間(徒三:1-10,四:13-20)。

於是這話傳在弟兄中間,說那門徒不死;其實,耶穌不是說他不死,乃是說:“我若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與你何干?”(23節)

約翰不死的傳說,是誤解主的話的一例。到他年高在以弗所寫本福音書的時候,還需要說明並非不死;及至他離世以後,仍然有他只是睡了的傳說。奧古斯丁曾闢斥其荒誕不經。

為這些事在見證,並且記載這些事的,就是這門徒;我們也知道他的見證是真的。(24節)

這裏的附言,是按律法鄭重見證的要求,也有聖靈內住見證之涵義。“我們”是同署的見證人,表明至少有二人。有人說,本書是約翰先用亞蘭文寫的,再經人譯成希臘文,實在缺乏可信的有力證據。即使假定真是如此,那麼,也該另有人這樣見證。

耶穌所行的事還有許多,若是一一都寫出來,我想,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25節)

在前章末,約翰已經說過他採摘記錄的原則,是為叫人讀了相信,而得永生。

這結語似乎是用誇張的筆法,說全世界容不下主行事的記載。不過,約翰說到“道”的先存和永存,並其至高的智慧和全能;如果要解釋這些事,把祂創造並維護宇宙的工作,像工程藍圖一樣的寫出來,說是超越世界的容載,也不算過分吧!

 

後記

福音是甚麼?

最簡單的回答,是“好信息”。希臘文是 Evangelion,轉化成為拉丁文和英文,字義和字形也類同。Eu是好的意思,在講好話的頌辭,以至安樂死的字上,都可以看到;angel 則是信息或信使。

信息怎樣才是“好”?說來好像是自私:當然是對我好。使徒保羅解釋福音,是說“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林前一五:1-4)這是“神使那無罪的〔耶穌基督〕,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

神的兒子基督耶穌,道成肉身的目的,就是要使這福音成為可能,使我們信的人,能夠與神建立個人的關係,使本來有罪的人,由與神為敵,而成為與神和好。

荷馬(Homer)的史詩奧德塞(Odyssey)中,有三棵橄欖樹,我認為是古典的喜劇表徵。

其一,是在書中主角希臘英雄奧德修(Odysseus),於戰勝特洛邑之後,經長期海上飄流,歷盡艱險,抵達斯期瑞岸邊,在一棵橄欖樹下(卷五),這標識著他的得救;其二,是在奧德修返回故國以他凱登岸,睡在一棵橄欖樹下,標識著他的得國(卷八);其三,是他和他貞潔的妻子品耐洛佩(Penelope)的秘密:他們的眠床,是建在一棵大橄欖樹榦上,這秘密只有他們二人知道,別人無從得知,標識著婚姻之愛(卷十三)。

顯然的,這古典的喜劇表徵,其共同點是好消息。如果這是人間的故事的主旨,全知全能的神,所構想最偉大救恩的故事,該是如何的遠為榮美!在聖經中,橄欖樹,代表和平的意義。創世記神用洪水滅世,只有挪亞一家藉方舟得救;洪水從地上消退,鴿子叼回“一個新擰下來的橄欖葉子”(創八:11)顯明神的怒氣止息了,與人和好的好消息。福音的意義正是如此。

福音是好消息,因為福音不是空想,是可以體現的真實。耶穌基督釘十字架,是被挂在樹上,為我們受了咒詛,卻使人因信祂而得救,買贖教會成為主的新婦,並承受神的國。

在創造的事工上,道是施行者;在使人成為新造上,成為肉身的道,也擔當更新的工作。

一.個人生命的得救

福音使信的人,脫離罪和死亡的權勢,得到永生。主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五:24)

福音實現在個人身上的經驗,是使相信接受的人,得著了基督裏的新生命,並且有與所蒙的恩相稱的生活。(弗四:1)

個人得救的經驗,不是要到死後才知道,是可以在今世就確知有把握的。

二.基督國度的降臨

“耶穌基督降世,為要拯救罪人”(提一:15)。不過,這不是祂的全部目的。主還要在信的人中間掌權作王,因“祂是教會全體之首,祂是元始,是從死裏首先復生的,使祂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西一:18)。

基督耶穌被釘十字架之前,站在彼拉多堂前受審,被誣加政治性的罪名。耶穌坦白的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約一八:36)因為祂第一次到世上來的時候,是要播下神國的種子在人心裏,信從祂得救的人,接受祂在心中掌權作王,所以,主耶穌說:“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裏”(路一七:21)。等到主再臨的時候,祂的國度才完全實現,主統治一切。

復活升天的主還要再來。在基督裏,屬基督的眾人,也都要復活;聖經說:

再後末期到了,那時,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神。因為基督必要作王,等神把一切仇敵都放在祂的腳下,儘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林前一五:24-26)

三.羔羊婚娶的成就

聖經說到“極大的奧秘”,就是以丈夫和妻子,比喻基督和教會(弗五:22-32)。 這是至親密的關係。使徒保羅又說:“我曾把你們〔教會〕許配一個丈夫,要把你們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林後一一:2)。到基督榮耀再臨的時候,也就是歡樂婚娶的時候。這是信徒榮美的盼望。天上的群眾說:

哈利路亞!因為主我們的神,全能者作王了。我們要歡喜快樂,將榮耀歸給祂;因為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啟一九:6-7)

這是救恩的完全實現。到那時,教會在基督裏同歸於一,是神奧秘的國度彰顯,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願我們都從深心裏說:“主耶穌啊,我願你來!”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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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