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後三:16)

聖經都是神的默示,不同於人的好教訓;是因為其來源的分別。聖經不僅一部分是神的話,而都是,全部是神的話。

出於人的話,不能永久存在,因為人不能永久存在;惟有神的話必永久存在,因為神是永恆的神。神能夠保守祂的話,使它成就。

聖經的來源

聖經的價值,在於其從哪裏來的。

王羲之的書法佳妙,司馬遷的文章超絕,就算是能合在一起,都不能使其具有帝王諭旨的權威。權威在於其來源。

聖經是從神的默示來的。

“默示”在原文是“神吹氣”的意思。氣和靈是相同的。聖經是由神的聖靈感動而來,藉著人的手寫出祂的話。所以能稱為神的話。以賽亞書說:

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他的美容,都像野地的花。草必枯乾,花必凋殘,因為耶和華的氣吹在其上。百姓誠然是草。草必枯乾,花必凋殘;惟有我們神的話,必永遠立定(賽四O:7-8)。

可見人的存在,是何等的脆弱。神的氣吹在其上,就沒有了。但神的氣吹在屬祂的人,聖靈感動人寫出神的話,卻是永存的。

這是說,永生的神,藉著不能永存的人,寫出了祂永存的話,使信的人,得著永遠的生命。這是何等的奇妙!

世上有些風雲一世的人物,曾幾何時,竟被時間的浪潮所淘盡,除了扒掃歷史灰塵的專家以外,沒有多少人記得他存在過。也有些風行一時的學說,現在成為只是圖書館架上滿積塵封的點綴,昔日的盛況,徒然供人憑吊而已。晚近的一例,是達爾文的進化論學說,長久沒有學術上的論據可言,只靠委說聖經的創造論是宗教,用“政教分離”為盾牌,賴著“科學”的外衣,霸佔教室以苟存。其實,這明顯是一種遮掩的手法,哪有真正的科學,會害怕別人提出相反的論據?

遠在二千七百多年前,先知以賽亞被聖靈感動,就能夠說出:“惟有我們神的話必永遠立定”!這不僅是千古的豪語,事實證明,確是惟有神的話能立定。從前被認為是荒渺無憑,只是人不知道憑證的確定;現在經過考古學等科學的查證,顯示聖經的可靠。

愛因斯坦(Albert Einstein)相信,神不玩骰子。英國數學家司徒華(Ian Stewart)說,人所以為混亂無序的現象,如果能觀察得夠長久,計算得夠快,就可以看出其次序。

但人的問題,是不肯承認自己的無知,在缺乏充分的證據和了解的情形下,遽作斷言,以後則掩飾錯失,實在可悲。

蜉蝣的生存期只有幾個小時,如果你對它說:“根據我的記錄,今年秋天有一天,比二十年來最熱的夏天氣溫還高。”我們很難期望它的意見有何價值,因為遠超過它的理解範圍。同樣的,如果我們用天文望遠鏡,看到距我們十萬光年的一顆星,也許它早已不存在了,得過上個幾萬年才知道,現在誰的知識也都是不確定的。

因此,只有永生神的啟示,可以使人得永生。生命短促的草,那能知道亙古長存的山陵呢?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6)。

聖經的功能

聖經有其超自然的來源,才會有超自然的功能。

有人對基督教這名詞避知若浼,其實聖經正是一本屬靈的教材,其功能首先是教訓,使聖徒知道所當遵行的。因此“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羅一五:4)。 有的人力求避免基督教的“教”字,既無必要,也不可能。

但人往往有錯失,不能達到所要求的標準。因此,不能怕提到罪,也不能拒絕責備罪。我們既不能絕對免除錯誤,也就需要責備。雖然責備不是人所歡喜的,但是必要的。所以應當求主指教我們,得著智慧的心,因主藉聖經的責備而回轉,行祂的道路。

聖經也是我們行天路的指針,使我們不至於如羊走迷,偏行己路。從聖經的標準,我們可以校查到自己的偏差,及時歸返正路。所以聖經也是給我們操練行義的典範,使我們好學習行主的道。

聖經的目標

屬神的人為主而活,是主選召我們的目的。為了達成這目的:“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預備叫我們行的”(弗二:10),必須先得裝備完全。

神的話不是叫人來欣賞,也不是叫人建立一個敬虔的行業而已;而是有其更高的旨意,叫我們知所遵行,完成祂所命定我們去作的。這就是神賜聖經給我們的目標:充分裝備屬神的人,以能適合達成這使命。

主啊,“求你開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詩一一九:18)。

對聖經的態度

以為內中有永生

聽主耶穌講話的人,相信聖經是神所默示的,當然對神的存在從沒懷疑過;他們也相信永生,不是只以今世生活為足。這樣的人,可說是合格的宗教人。

但可惜,他們對聖經的觀念是錯誤的。現代人對聖經,仍然多沒有正確的認識。

有的人對聖經的估價偏低,以為聖經只是一些道德規律,一些好的教訓。在另一方面,有的人對聖經估價偏高,以為只要讀聖經,就可以得到永生。這都是錯誤的。

實際上,聖經不能叫人得永生。這是主耶穌基督親口對我們說的最重要真理。祂說:

“你們查考聖經,因為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約五:39)

這是說,你們查考聖經,以為可以找到永生的方法;可惜你們找不到。

聖經只指出一條得永生的道路,就是主耶穌:“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現在的問題是“不肯到我這裏來”。這給我們看見,人的固執和愚昧。結果,那些熱心於讀經的宗教人,竟自絕於永生的門外。

有一位聖徒說過:沒有主耶穌,而只相信神,他所信的不過是抽象的觀念。

主耶穌到世上來的時候說:“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來一O:7)。這是說主耶穌為我們的罪作了贖罪祭。因為在舊約的時候,人因為有罪阻隔,絕不能進到神的面前,必須藉著祭物的血,遮蓋人的罪。主耶穌是用自己的血立了新約,使信祂的人得稱為義,得以進到神面前,不至滅亡,而得永生。

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林前一五:3)

耶穌基督的復活,是基督教信仰的中心:一般都這樣講,但事實上不盡正確。

當保羅在雅典講道的時候,當地的希臘人,聽了他所講說耶穌復活的事,有的只當作是“傳說外邦鬼神的”,因為他們的神話中也有類似的事;有的雖然也有興趣,卻不過當作又一項“新聞說說聽聽”(徒一七:18-21)。

這樣,雖沒有引起嚴重的反對,但跟信而得救的距離還很遠。聽眾似乎是了解所傳播的信息,卻沒有真的接受。

在耶路撒冷的公會中,保羅表明自己的立場:“我是法利賽人,也是法利賽人的子孫。我現在受審問,是為盼望死人復活”(徒二三:6-8)。

這一次引起了情緒高漲的分爭,卻沒有叫人相信的結果。

非斯都受理審問保羅的案件,他簡略敘述案由時說:“不過是有幾樣的辯論,為他們〔猶太人〕敬鬼神的事;又為一個人名叫耶穌,是已經死了,保羅卻說他是活著”(徒二五:19)。

他如此輕描淡寫,把保羅以生命見證的福音,說成了不足輕重的人的不足輕重的事。在他的語氣中透著意外,認為沒有構成爭訟的理由。

這些人的情形,都說明一項共同的事實:單說復活的事,不能叫人得救,不論其接受與否。

在另一次的傳道旅程中,保羅到了帖撒羅尼迦猶太人的會堂。保羅“本著聖經與他們辯論,講解陳明基督必須受害,從死裏復活;又說:‘我所傳與你們的這位耶穌,就是基督’”(徒一七:1-4)。

這次的結果不一樣了:有些猶太人,也有虔敬的希臘人,並有不少上層階級的婦女。為甚麼呢?因為這些聽眾聽到的雖是類似的話,同一的信息,但他們曉得聖經,接受聖經所證明的耶穌是基督。

從那裏,保羅到了庇利亞。那地猶太會堂的人,“甘心領受這道,天天查考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結果如何?“所以他們中間多有相信的,又有希臘尊貴的婦女,男子也不少”(徒一七:10-12)。

這些人的相信,因為他們知道所信的是甚麼,知道了聖經所見證的基督。

從五旬節開始,使徒們的講道,總是引用聖經,證明耶穌是基督;神的兒子照聖經所說,為人的罪受死而復活,使一切信祂的人,罪得赦免,而有永生。這才是完全的福音。

所以保羅總結福音的內容:

我當日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林前一五:1-4)

照聖經所說,這才是使人因以得救的福音:

人有罪,罪的結局是滅亡,所以需要得救;
聖經證明基督耶穌是人類唯一的救主;
基督耶穌為我們死而復活,成就救恩;
人信聖經所見證的基督耶穌,接受祂而得救稱義。

 

 

神的話

惟有我們神的話必永遠立定(賽四O:8)

話有多少能力,在於說話的是誰。話的後面有說話者,使話成就。

諸天藉耶和華的命而造,
萬象藉祂口中的氣而成。(詩三三:6)

這是何等的信息!

世上有權威的領袖,一言九鼎,叱吒而風雲變色,到他終於崩逝的時候,果然如山陵之頹,舉行有聲有色的喪葬大典;“下到陰間,陰間就因你震動”(賽一四:9)。何等的勢派!

但在神的眼中,他不論如何外表華美,擁有一切眼前歡,卻是不能耐久的,無聲無息的與草木同朽。聖經說:

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
他的美容,都像野地的花。
草必枯乾,花必凋謝,
因為耶和華的氣吹在其上。
百姓誠然是草;
草必枯乾,花必凋謝;
惟有我們神的話,必永遠立定。(賽四O:6-8)

人不存在了,他的話也就不存在了。但神的話永遠立定,不會改變;因為神是永遠不變的。

雅各書第三章13至16節說:

嗐,你們有話說:“今天明天我們往某城去,在那裏住一年,作買賣得利。”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你們的生命是甚麼呢?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凡這樣誇口都是惡的。

這裏赤裸裸的說明了人的本質,不過像霧氣那樣的無定,這樣的人所說的話,定的計畫,所訂的商業約會,哪會是靠得住的呢?被風吹動的霧氣所出的霧氣,自然是完全靠不住的,是誰都該可以確定的。人到底不是神。

但神是不改變的,神的話是不改變的。

聖經論到神的兒子主基督耶穌,說到祂與神同質和同樣的權能:“祂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常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一:3)。 祂如果改變了,或是祂的話改變了,那不僅是絕不可能的事,也是不可想像的事。祂的話托住的萬有,非要先陷於混亂不可。那可能性有多麼遙遠啊!

神的話永遠立定,永遠可靠。因為神是不改變的。

這是我們信心的根源。這是我們救恩可靠的根基。這是我們困苦艱難中最大的安慰。

任憑風浪如何險惡,任憑天路如何崎嶇,我們可以相信:神的話永遠立定。永遠不改變的神,是祂的話的保證。

 

 

中文和合譯本聖經

 

1919年出版的中文和合譯本聖經, 無疑的, 是神給華人教會的特別恩賜,藉西方宣教士和華人基督徒合作的成果。聖靈印證神生命的道,使許多人得救。

自從1807年,更正教英國倫敦會宣教士馬禮遜 ( Robert Morrison, 1782-1834)來華,並即開始翻譯聖經。 以後,相繼來的宣教士,也繼續分別譯經。至十九世紀末,已經有二十七種中文譯本,還有方言譯本的全部或部分聖經七十餘種,顯然對於信徒的交通和教導極為不便。

1890年,在華各宗派和合協作, 組成譯經委員會,推選委員七人,狄考文(Calvin W. Mateer, D.D., LL.D., 1836-1908) 為主席,進行譯經工作。至1907年,新約譯竣,舊約只譯了詩篇,功尚未成,狄考文即離世。

在中國近代的文化教育發展上,狄考文是最重要的催化者之一。

他是最先介紹西方教育制度給中國的。受美國長老會的差遣,1863年(同治二年)抵山東。先創辦文會小學,進而中學,於1884年,發展為成大學,名為“文會館”。 狄考文為首任館主 (校長)。

狄考文博學多能,精通數理化及工藝。在語文方面,著有官話課本,更著有物理,天文,化學,三角,幾何,代數等課本,是由各課程授課的講義修編而成。後來商務印書館編印課本時,採為張本。1898年,清政府設立京師大學堂,由當時外務部同文館的丁韙良(William A.P. Martin)為總教習,徵請文會館畢業生八人任教習,是為北京大學的前身。由此可見狄及文會館於中國文教的關鍵地位。

富善(Chauncey Goodrich, L.H.D., Litt.D., 1836-1925) 繼任主席,領導完成了新舊約全書的翻譯工作,於1919年出版問世。

富善是美國公理會的宣教士。他在北京工作,繼往通州,擔任華北學院及通州道學院的教授兼教務長。他對中文和北京官話研究深湛,曾編著中英袖珍字典及官話特性研究等書,是在華西教士和外交人員必備的參考書。他還通曉音韻,了解中文的詩曲詞賦,能讀能寫,造詣高深。此外,他也懂蒙古文,譯過單行本福音書。

譯經委員會的成員共有七人,來自不同的宗派,在中國不同的地區工作。除了狄考文和富善之外,先後有十四人參與工作;因為有人因教會事工忙碌中途退出,有的退休,又有的逝世,就由另外的人補入。但他們都是一時之選,絕不是濫竽充數。如:白漢理(Henry Blodget),楊格非(Griffith John),文書田(George Owen),海格思(John Reside Hykes),伍茲(Henry M. Woods),鮑康寧(Federick William Baller),仲鈞安(Alfred G. Jones),及鹿依士(Spencer Lewis)等人,無一不是精通聖經原文,而真正通曉中文。譯經工作歷時二十八年,到1918年才正式完成。在1919年出版時,原來的譯經委員,只有富善一人得看見這本中文和合譯本聖經的問世,他也已是八十二歲的高齡了。

當時譯經的困難,超過我們今天所能想像的。那時,還沒聽說有拼音這回事,更沒有所謂國語;除了康熙字典之外,沒有方便輯成的詞書如辭源,辭海可查,可能要索求五方元音,聖經中有關農事農具的用語,則要查日用莊稼雜字之類的僻雜小書。這當然不容易而缺乏標準。在此之外,就得問來自中國各地的助手們。

這本卓越的聖經出版以後,深受教會歡迎。當時,中國正在推行白話文,適時的成為範本。

無論如何,因為當時客觀環境的困難,所譯的聖經,並不能完全達到“國語”化的標準;實際上絕對的標準並不存在,也沒有必要,所以還是稱之為普通話較為恰當。一般說來,和合譯本聖經裏面,有些區域性的語詞,對非北方人較難理解。不過,這類的方言,在聖經中並不多。

-- www.AboutBible.net --
.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