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章藝術

有的基督徒,把講道稱為“作神話語的出口”。不僅聽來屬靈,這也表明其對講道的看重,對傳道者的期望。

聖經說:“有講道的,要按著神的聖言講”( 彼前四:11)這是何等重大的事!

在另一方面,不忠心的僕人,能使“耶和華的言語稀少,不常有默示”(撒上三:1),成為一切咒詛的根源。

既知道所事奉的是主,又知道講道事奉關係主的子民,怎敢掉以輕心,隨便敷衍了事?絕不能講些引聽眾發噱的笑話,逢迎討人歡喜的好話,更不是講自我宣傳誇揚的大話;而必須“按時分糧”(太二四:45),供應會眾的需要。

有一位退休的宣教士,也是敬虔年老的母親,帶她成年的信徒兒子去聚會。兒子聽了一番語無倫次的扯白,向母親說:“媽,我真佩服你能坐在下面耐心靜聽那麼久!”

要能供應聖徒的需要,必須有上面來的信息,其人必須是“神奧秘事的管家”(林前四:1),絕不是油腔滑調的江湖人可比。人對了,信息才會對。然後,才談得到預備講章的藝術。

首先,要語意清晰;如果用在寫講章方面,是文義條理清晰,知道要說甚麼。有人自稱完全順從聖靈引導,在上台講道前,還不知道要說甚麼。會眾中有人說:就是在他講完以後,也不知道他說些甚麼。說這樣話的人,是懶惰不預備的借口。

信仰正確。有人會問:“為甚麼不把信仰列為首要?”答案是:如果有人思路不清,哪還談得上信仰?因為連他的意思都不明白,是糊塗到沒有信仰了。但如果能表明信仰,就有責任把純正的道理傳遞給會眾。

詞語無訛。這是說:字句不能有錯誤,引用事實要正確。如果你不說甚麼,那沒有錯,並不證明不懂;但用字表意錯誤了,顯露自己無知,必須要負責,有時候會留下長久的後悔。至於對聽眾造成的惡劣影響,更是然的。

力避重複。語句重複,是極壞的習慣,該簡單說明的話,不要絮叨不休,好像低估聽眾的領會智力。如果要加強語氣,也應該有限制的智慧使用。現代人的時間有限,絕不可重複惹厭,沒有理由的浪費人家的忍耐,內容自然也不免空洞了。

最重要的,是講章的目的,是要人作甚麼,所以必須要有清楚的應用意義。但不可故意妄用聖經,曲解經意,或牽涉到甚麼“靈意”,那是自己定下了結論,才去找根據,至少也是不誠實的表現。

然後,可以適合得加上比喻和事例。有人說:“講章中的比喻,好像房屋的窗子。”意思是可以免於沉悶的感覺。還要有恰當的轉接,如同房屋的走廊,可以避免突兀;除非你特意要出人意外,不過,該謹慎追補敘說其前後的關係。

還必須有充分的禱告。沒有禱告的好講章,會沒有分量,如同剃刀雖利,但不能用來伐木,只能用斧頭;斧頭的刃固然需要鋒利,但其力量在斧背上,使其能砍下樹木,作成建造的事工。所以使徒是“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徒六:8)。

但願教會的工人,真能如此盡心服事主。

 

 

重視講章

 

美國的大眾傳播界,在許多事上意見不同,這是民主社會的特色,並不足為怪;但有一件事,一般上都會同意:前總統列根(Ronald Reagan) ,是歷任總統中最無知的人。但他不學有術,為人機伶,因為有從前作戲子的職業技巧,很能夠背台辭;所以有人給他寫好演講稿,他背誦,預習之後,講來頗為自然,絕不必像東方的政客們,結結巴巴的當眾照稿念誦,因此贏得“偉大傳播家”之稱。不過,如果不先給他機會預備,就會草包畢現,語無倫次,只能插科打諢。

當然,這也是許多政客的秘密。

在古時候的羅馬,最受人崇敬的,是在戰場上縱橫闢闔致勝的勇將,其次,是在議場上口若懸河,辯才無礙的議士。奧古斯丁(St. Augustine, 354-430) 就是教過修辭學的人。那時的修辭學,不是文學院中的一門冷科目,而是教導人如何辯論,以言詞折服人,是律師和政客必修的。據說,他未信主前,旅居羅馬,曾給皇帝提奧道修 (Theodosius I, 347-395)撰寫過講稿。皈主以後,成為受尊敬的希坡(Hippo)主教。有人問他,傳道人是否可以請人代寫講詞。奧古斯丁說,講道的人最好是自己寫講章;如果他自己實在不能寫,而有智慧知道自己不能,肯謙卑請人代寫,而自己熟記再講出來,也是可以的;因為講道實在太重要了,如其胡亂應付拉扯,貽害信眾,不如用別人寫好的講章。

奧古斯丁這樣說,是純為榮耀主和造就會眾著想。當然,用別人講章的人,首先得知道自己不行,而且要有虔誠的心,看傳神的話是重要的;同時,對請人寫的講章,要有分別其品質的能力,不可以為便宜就好。這不是容許以傳道為業的人,有偷懶的借口,也不是縱容剽竊別人的言詞。曾經有一位年老信徒,有一天,聽到牧師講道意外的好,不可能忽然進步了那麼多;回家查考舊雜志,發現果然在那裏,是給他照搬上台,而沒有提到原作者!這就太差勁了。

耶利米與巴錄

古時候君王的詔書,是忠心的臣僕,照君王的旨意寫出來的。同樣的,先知忠心的寫出和講出神的話。在某種情形下,先知用別人代寫。“尼利亞的兒子巴錄,將先知耶利米口中所說的話寫在書上”(耶四五:1,2)。寫出來的是耶利米書。

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

耶利米召了尼利亞的兒子巴錄來,巴錄就從耶利米口中將耶和華對耶利米所說的一切話,寫在書上。耶利米吩咐巴錄說:“我被拘管,不能進耶和華的殿。所以你要去,趁禁食的日子,在耶和華殿中,將耶和華的話,就是你從我口中寫在書卷上的話,念給百姓和一切從猶大城邑出來的人聽。”(耶三六:4-6)

這是在主內同工的一個好例子:巴錄不僅照耶利米的口授寫了講章,而且還去忠心的代為宣講出來。但耶利米不是不作工作,或是次等的工作;事實上他負責任,也必須負責任。

保羅的書信

使徒保羅是有學問的人(徒二六:24)。但佔了新約聖經大部分的“保羅書信”,並不是全部出於他的手筆。像在當時的人,保羅自己口授,由別人代寫。

為甚麼保羅自己不寫呢?他會寫,至少在監獄裏,總該不會沒有時間啊?不過,大有學問是一回事,文字與書信是另一回事。保羅講希臘文沒有問題,但寫成文字,可能需要文法上的修飾,也曾有人說,保羅的希臘文有時希伯來語風太重;也可能他的字體不太美觀;更可能是他眼睛不大好的原因。當然這些都不會妨礙他的信息是出於屬天的啟示。在早期傳福音的時候,神就為他預備了一位忠心的同工路加,精通希臘文,寫下了路加福音及使徒行傳。路加常在保羅身邊;但路加其人非常喜歡隱名,是否還寫了甚麼別的書信,我們難以得知。

保羅在書信的結尾,會寫上最後幾行,表明親切的關心,或提示重要的事,為了要受信者特別注意(加六:12-18 林前一六:21-24 西四:18)。 有時,這樣作的目的,是防備有人冒名寫信,傳假的信息(帖後二:2 三:17),所以有親筆字跡為記。在致羅馬教會的書信中:“我這代筆寫信的德丟,在主裏問你們安。”(羅一六:22) 不僅說明德丟是保羅的書記,也許因保羅自己那時還沒到過羅馬,而德丟與那裏的教會,有特殊親密的關係。

講章的重要

講道是重要的事奉,不可有“話過如風”的觀念,敷衍了事,信口開河,在神在人的面前都要負責。司多德(John R.W. Stott) 寫過一本書I Believe in Preaching (英國版原名,美國版稱Between Two Worlds),不僅強調講章的重要,也告訴人如何預備講章,並且列舉了影響深遠的講章文學。馬丁路德和加爾文的講章,成為改教運動的寶貴遺產。講章千古事,絕不是江湖賣弄伶牙俐齒。

這不是說,作主的工作必須有高深的學問,更不能崇拜學位。寫了天路歷程的約翰本仁(John Bunyan, 1628-1688),是補鍋匠出身,作了牧師。約翰紐屯(John Newton, 1725-1807)原是販賣黑奴的,卻寫了最受教會歡迎,並且一直受歡迎的聖詩“奇異恩典”,也是牧師。十九世紀最有名的英國講道人司布真(Charles Haddon Spurgeon, 1834-1892), 未進過大學。今代的解經家摩根( George Campbell Morgan, 1863-1945 )也未受正式神學訓練。陶恕(A.W. Tozer, 1897-1963)的學校教育僅讀到小學。但感謝主,他們所留下的豐富文字遺產,使多少人蒙受益處!不過,他們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在靈命上不斷追求長進,也好學深思,對教會作出久遠的貢獻。

羅斯福(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 1882-1945),是美國第三十二任總統(1933-45)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的重要演說,有很多出於麥禮士 (Archibald Macliesh, 1892-1982) 的筆下。麥禮士是名詩人,作家,三度獲得普立玆獎。羅斯福晚年曾寫過一封信給麥禮士,助他去西藏旅行。信中說:“如果您去旅行,我願意追隨作房間的僕役,並且保證在靈感女神來挑逗您的時候,絕不從旁打擾!”當然,這只是趣語,也並未成為事實;但其推重的情感,躍現行間。

這不僅表現羅斯福的風趣,有人情味,而且表示他自知己短,用人之長,這就是他的偉大處。激勵人心的名句,“四大自由”的主張,使多少人得益!當然,羅斯福並非不學無術的粗人,但如果予智自雄,隨便講自己的話,可能是世界上最糟的事,壞影響不知有多大。

今天我們可以說:最可悲的失敗,是滿足於自己的無知;但無知是不能隱藏的,可憐他也不懂得隱藏。聖經說:“義人的口是生命的泉源”(箴一○:11)。 神的使者怎能不知道自己在講些甚麼?

我們不是要提倡出售講章。如果有這一行,也必然沒有生意。現在肯下工夫寫講章,寫了求人改正的,恐怕沒有了。但有沒有這樣需要呢?所講的,所寫的,真該拿出去嗎?如果不注意,講壇如何,還說得嗎?

祝主聖靈感動我們,使我們作如雲的見證人,傳揚主的聖道,所講的,所寫的,成為滋潤人的春雨(伯二九: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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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