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愛

每年進入十二月,很多人就準備聖誕節送禮物,連與基督教從沒有關係的人,也是這樣。商人自然樂於助人為善,越來越早的表現慶祝聖誕,當然不是不為自己的利益。

有人說,基督教是愛的宗教,不是講了許多理論,是愛表現於行動。其實,教會創立許多年來,基督教並沒有外在的記號為代表。

耶穌基督在離世之前,告訴門徒說: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一三:34,35)

耶穌的教導,常會使人覺得有些趨於極端:祂不是叫人尋求神的國和神的義,而是: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太六:33)。這才是困難的地方。

同樣的,耶穌不止是叫屬祂的人“彼此相愛”。有誰相信,任何的團體教導他們的成員不彼此相愛嗎?無論是甚麼社團,組織,以至幫會,都要彼此相愛,才能夠存在;但耶穌所要求的,是像祂“怎樣愛我們”的性質,程度。這樣的愛,成為神家光榮的旗徽。甚麼是旗徽呢?旗徽是代表某個團體,是他們凝聚的中心。有一處經文說:

仇敵好像急流的河水沖來;
是耶和華之氣所驅逐的。(賽五九:19)

這經文的次句,英文另譯作:“The Spirit of the LORD will lift up a standard against him.”有個常作不負責任翻譯的人,竟然異想天開,譯為:主的靈要興起一個“標竿”敵擋它。真是匪夷所思!稍習翻譯的人都知道,standard固然通常譯為“標準”,但“標竿”是賽場上的標示,並不是量竿,無論如何不能夠有效的敵擋仇敵。正確的譯文,必須顧到通情達理,該考慮到是“旗纛”或“王旗”,才可以禦敵,卻敵。

基督門徒的旗幟是愛,是像基督愛我們一樣的愛,十字架所表現的,正是這種捨己的愛。聖經說:

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神差祂的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着祂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約壹三:1 四:9)

神普遍的愛,就如“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更且“常施恩惠,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徒一七:25 一四:17)等;不過,神至大超奇的愛,是把祂獨生的愛子賜給世人:為了救贖世人免於滅亡,差遣基督耶穌降世,為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壹四:10)

愛的表現是慷慨。與愛相對的是甚麼?不是恨,是自私。

聖經中第一次提到“愛”,有這樣的記載:

神對亞伯拉罕說:“你帶着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創二二:2)

獨生的兒子,當然是父母鍾愛的;更有所不同的,是以撒是亞伯拉罕百歲時老年得子!多麼不合理的事,神卻命令殺兒子,獻在壇上為燔祭。亞伯拉罕照神的吩咐,帶着兒子上摩利亞山去,要聽命去作,把柴擺在壇上,捆綁了兒子以撒,伸手舉刀要殺。

有人擬想了一段在這時的父子對話。

到了神指定的山上,順服的以撒,並沒有反抗,安然就縛,被放在壇上。但他問:“神應許‘從以撒生的,才稱為你的後裔。’現在,把我殺了獻祭,還能生出後裔,如同天星海沙嗎?”

亞伯拉罕說:“神是能叫死人復活的神。”

以撒說:“我被殺獻祭之後,將焚燒成灰;看哪,山高風大,一陣風吹得無影無蹤,哪能收聚得回來?”

“你母親撒拉,本來沒有懷孕的希望,但奇妙的生下了你;因為神是使無變有的神。”…

雖然這只是出於擬想,但聖經正是這樣說的:“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有的神。”(羅四:17)

就在這時候,神的使者呼叫亞伯拉罕停手,給他看見,神預備的公山羊羔,獻為燔祭。他們父子討論假定的祭物,是綿羊羔;神奇妙的預備的祭物,竟是公山羊羔,超乎所求所想的。這就是“耶和華以勒”:“在耶和華的聖山上必有預備。”

神對亞伯拉罕的考驗完全合格,滿意的對他說:

“你既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我便指着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的子孫,必得着仇敵的城門。並且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創二二:16-18)

亞伯拉罕獻上了獨生的愛子,應許的兒子以撒,是預表基督耶穌,為我們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作神自己預備的羔羊。

聖經說:“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嗎?”(羅八:32)

神的愛,是極端的愛。

愛的意思是不吝惜。要知道愛的程度,不在於其給予多少,而在於留下多少。

“不留下”與“不愛惜”同義,表明神的性情,和神愛世人的深度。聖經確切明白的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耶穌基督]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甚至”,是說那麼樣的愛,愛到如此深度,以至不愛惜自己的獨生子,代替世人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並且從死裏復活,叫信的人因耶穌基督得稱為義:不再算為有罪,而成為神家裏的人。

神的愛是恆久不變的。不論任何環境,任何勢力,都不能使我們與神隔絕。因為使人與神隔絕的是罪;耶穌基督既然擔當了人的罪,就在十字架上成就了和平,使信的人,藉着祂的血,得以與神和好,就沒有甚麼能夠再隔絕神與信徒的關係。

所以,聖經又說:“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羅八:35-39)

這是何等的大愛!這是何等的厚恩!

願你相信接受神最大的恩賜:接受耶穌,作你的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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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