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之夢

美國史學家杜廉特(Will Durant, 1885-1981)說:

戰爭是歷史的持續,不曾因文明或民主而消失。在過去的3,421年歷史紀錄中,只268年沒有戰爭。…和平不過是不穩定的平衡,只當承認一方勢力優越或同等的時候,才會存在。 (見所著歷史的功課“歷史與戰爭”)

這是他在1968年出版的書中所說的話。現在,幾將四十年過去了。我們該知道,情形並沒有改變,反而增加了更多的事實,支持他的斷語。

如從較狹窄的範圍來說,中國歷史中,有多少真正的昇平歲月?可數的只是文景之治,貞觀之治,或許再加上開元,如此而已。而且即使沒有大戰爭,小的爭鬥也不能免。

第二次世界大戰將結束的時候,有幾位政治家,看到戰爭的殘酷,勝利所付的代價,以為那將是止息戰爭的戰爭。於是倡議組織聯合國 (United Nations)。1945年十月二十四日,聯合國正式成立了。至今是六十年。原始會員五十一國。六大機構是:大會,安全理事會,經濟社會理事會,託管理 事會,國際法院,和祕書處。並設有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會,糧食農業組織,世界衛生組織,國際勞工組織,教育科學文教組織,國際兒童基金會等。為了維護 世界和平,促進開發及人類樂利繁榮,為此目標共同努力。從開始,“共同”就是艱難重重的事。

在聯合國憲章“前言”中說:“吾人身歷兩次慘不堪言之戰禍,”似乎是從痛苦的經驗學得了智慧。

其實進步不多。

當然,從某種角度衡量,聯合國有相當的作用:救濟過貧窮小國的災難,防治了疾病;但在仲裁國際糾紛上,所起的作用就不顯著:強國為了自己利益衝突的時候,聯合國往往被踢在一邊;如果及時躲避,算是智慧;躲避不及,被夾在中間,就不免遭受傷亡。

強國不僅有“否決權”,還有不尊重聯合國的自由。照常理,照憲章來說:如果會員國之間有衝突,應該提交仲裁;如果不接受,則交安全理事會或大會公決;如果不願接受大會決議,可以選擇退出。

近如美國在安理會控訴伊拉克案,沒有獲得必要多數的支持,就該寢息,或另謀別的途徑救濟;但不此之圖,竟率爾悍然出兵,造成會員國以武力侵略另一個會員國的事實。到炸彈在伊拉克降下的時候,並沒有誰敢出聲譴責侵略行動。

我們應該記得:當日本侵略中國時,軟弱的國聯,還是於1933年通過李頓調查報告,彰顯正義;日本退出國聯。一般認為聯合國是國聯的改進版本;但在這新國 際機構中,美國沒有退出聯合國,也沒有被開除,聯合國更沒有通過議案譴責或制止其侵略行動,也沒受到相應的制裁。這還像甚麼話!

當年的赫魯雪夫,在聯合國大會中脫下鞋來,敲打着恫嚇要毀滅反對的方面,把堂堂國際機構,帶到了外交史上的最低下地步。現在,霸者換了另外的面貌,繼續在 破壞有益人類的事,只要堅持合自己的意願,把真理踏在腳下,不擇手段,只要自己得贏的心態,是要不得的。因此,聯合國的議場,成為冷戰的戰場,是強國政治 的舞台。

不過,話得說回來,到底有這個不完美,不全合理想的國際機構,總比沒有好些。因為聯合國的理想是高尚的;只是不免有人的錯誤,和所欲達到這目標的途徑不盡正確,是應該尋求改進,以期達成其高尚的目標。

從早年開始,就有人以為聯合國是惡者的工作,是不合聖經的,可能被敵基督者運用。其實,沒有聯合國,宗教人早就指出“敵基督”在這裏,在那裏。拿破崙,墨索里尼,希特勒,都曾作過“敵基督者”候選人,也一一從歷史上消失了;但指他們的人,並不曾給誰道歉過。

有人對聯合國寄以過高的期望,要求那國際機構,解決人類從來就有的問題;如果這些不合理的期望不能實現,就加以指責。有的野心家,想要控制,利用聯合國,只有在他們的陰影下,才可以遮蓋一切的缺欠。

聯合國的紀錄,看來不過是一連串的爭吵;因為其當初的設計,就是不讓某些國家控制,也不給簡單多數控制,而是尋求以和平的途徑,解決不同的意見。事實上除非是獨裁者控制聯合國,或其他國際機構,不同的意見是必然存在的。

現代的政治家,應該從歷史上學得智慧,在不理想的現實中,達到最好的妥協方案。有原則的妥協,不是惡劣的事;不理想的和平,勝過一意孤行的戰爭。

每個時代的野心家,都想把地球抓在他的手下:不服從我的意見,就摧毀你。在現階段,他要聯合國卻反聯合國。這是人性敗壞的表現。

過去的人,一到六十就趨於衰老;現代六十歲的人,大部分還活得強壯像少年。行年六十的聯合國,由於先天不足,加上後天失調,也早已出現了衰老的跡象,毛病多得很。但在這時候,照一般的意見,包括那些反對的人,還沒有準備立即埋葬它的意思。

許多年前,當聯合國總部建築,在紐約矗立起來的時候,有人看了說:這祕書處像是高聳的墓碑,大會議場像是一座墳墓,合而正代表人類的前途。這顯然是有些悲觀的話。

不過,這樣的預測,方向大致並不錯。至少這是一個警告,說明人類在向可悲的結局奔跑。

人儘管作和平的夢,但理想的正義的和平,不論人如何努力,總不會出現,因為屬地的人,所結出的果子,必然是“嫉妒,分爭…擾亂,和各樣的壞事”;而屬主的 人,要順從上頭來的智慧,“使人和平,是用和平所結的義果(雅三:17)。必須要等到“和平的君”臨到,在全地施行公義和平,才會成為理想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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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