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利主義與神的命定

“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就是你們的益處。”這話不是出於自己,是因他本年作大祭司,所以預言耶穌將要替這一國死;也不但替這一國死,並要將神四散的子民都聚集歸一。(約一一:50-52)

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常與英國的哲學家本沁(Jeremy Bentham, 1748-1832)和密勒(John Stuart Mill, 1806-1873)的名字連在一起。“最大多數人的最大福樂”,作為現成的口號,也像是沒有理想的理想。這思想類型,可追溯到古希臘哲學,在近代更為流行,把道德和公義的原則放在次要考慮。

影響功利主義的決定因素,與個人的動機有關。為“最大多數人”的利益,有必要犧牲的個人,總不會是犧牲他自己;這就成為犧牲別人,維護自己的利益—他假定自己是代表最大多數的人,通常不是真的如此。

聖經記載,耶穌在世時,大祭司該亞法和他的家族,是最不講原則的人。主耶穌使拉撒路復活,許多人因而歸信了;祭司長的處理方法:“商議連拉撒路也要殺了”(約一二:10)。那些宗教人,“因為嫉妒才把耶穌解來”到巡撫座前;他們竟“挑唆眾人寧可釋放巴拉巴”(太二七:18-23 可一五:9-13)“棄絕了那聖潔公義者,反求釋放一個凶手”(徒三:14)。人妒令智昏,卻用冠冕堂皇的大道理,說是“為了最大多數人的利益”!假借群眾的名義,“免得通國滅亡”,還有比這更正大光明的嗎?但實底下是“為了嫉妒”!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得到了最確鑿的證據。

感謝神,祂能夠把最壞的事,產生最好的效果,正如能使污泥培養出蓮花一樣。在五旬節日,使徒彼得見證說:

“祂既按着神的定旨先見,被交於人,你們就藉着無法之人的手,把祂釘在十字架上殺了。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祂復活,因為祂原不能被死拘禁。”(徒二:23)

人在心裏存嫉妒惡念,打算經營,用功利主義的幌子,吸引無知的人民,假說殺死耶穌是與你有利的;鼓動群眾,實在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他們以為自己很成功,但哪知竟然是出於“神的定旨先見”!

這就是十字架的神蹟!

十字架是一切神蹟的根本。魔鬼以為十字架是主工作失敗的終結,是墳墓;但卻是救恩的起始,是榮耀的寶座,是最大的成功。神奇妙的旨意和計畫!

神作事的方法,就是如此。

掌管歷史是神。祂在萬有之上掌權。

歷史學家貝爾德(Charles Austin Beard, 1874-1948),著作等身。有人問他,能不能寫一本通俗的書,簡單說明歷史的意義,使平常人也可以了悟。貝爾德立即交卷;他回答:

“只要四句話就可以了:
一.神要毀滅一個人,便先叫他瘋狂;
二.神的磨子磨得很慢,卻磨得很細;
三.蜜蜂盜採花粉,卻使花得以繁殖;
四.夜越黑的時候,才越見星光明亮。”

貝爾德許多的書,他當代的人,大多數只知道書名;現代人連書名都不知道,早已被遺忘了。許多歷史學者的巨著,在圖書館的架子上被灰塵掩蓋;這四句名言,卻常被人記得,被人引述,發出智慧的光芒。

其實,簡化到一句話:神是歷史最高主權的神。正可說明同樣的意思。

神在時間之外,卻掌管一切。

美國大部分的公共建築,當進入裏面之後,回頭看去,在門上寫着紅色發光的字:EXIT(出口)。信主的人也會有同樣的感覺:運用自由意志,回頭看,見是神的預定!但如果你不進入裏面,你不會感覺得到。

不過,我們人對於自己意志的決定和行為,必須負必然的責任。在道德價值混亂的時代,基督徒仍然必須有當持守的標準。現代政客多成為謀奇維利(Nicolo Machiavelli,1469- 1527)主義後裔,崇尚浩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不僅只懂得“大魚吃小魚”,而且前所未見的Leviathan“大海怪”,要把許多人給活活的吞下去。不幸,有些善於逢迎的宗教人,想盡方法製造出理論,甚至加上神學外衣,泯沒了道德觀念,要使任何合於政治利益的行動合法化。在這裏,依個人意見:我以為謀奇維利的君主論The Prince),旨在說明權術而無道德原則,是政治上的現象,而非其理想,甚且寓有諷刺意味;而以後的“謀其維利主義”,為政客們錯誤應用,更是另一回事了,正像道教不是道家一樣。

無論如何,基督徒應該有主的國不屬世界的觀念,要以愛為原則,以聖經的真理,為行動的方向。如果不是這樣,怎能夠作世上的光和鹽呢?難免成為失了味的鹽,被丟在外面踐踏了;變成不能發光的燈台,被主移去(太五:13-16 啟二:5)。看看現在的國家主義,不顧聖經真理,給人類帶來了多大的災難!

禱告:求主感動教會,相信神的主權,而不放棄自己的責任,存心誠實,見證真理。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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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