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屬靈的領袖

在以色列人的先祖中,所記述以撒的事不多;希伯來書地十一章,只有一行,寥寥幾個字:“以撒因着信,就指着將來的事,給雅各,以掃祝福。”(來一一:20)不過,仍然表示一項事實,就是父親的屬靈權威。

今代家庭制度的破壞,開始於假科學家,假先知弗洛夷得(Sigmund Freud, 1856-1939),為罪魁禍首。他把希臘神話中的奧迪帕斯王(Rex Oedipus)無意中弒父奪母為后的故事,創出了“奧迪帕斯情結”的名詞。把神話當科學事實,先定下結論再選取證據,是荒唐的研究方法;最多是出於他自己的生活經驗。只是好新務奇吸引人,當作經證實的理論接受,確實出人意外。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因為長久在集體安全下的拘束,人心嚮往個人自由。有斯波克(Benjamin Spock, 1903-1993)其人出來,迎合時好,乘時鼓吹反權威思想,主張對孩子放縱。他寫了一本書,名叫作身體和照顧子女的常識Common Sense Book of Body and Child Care, 1946),想不到這本非學術性的著作,竟然被群眾當作寶典,形成放縱孩子不加管教的風氣,以為管教督責是見不得人的惡事。這樣,更助長父母不負責任的作風,以致家庭解體。他也曾因教唆逃避越戰服役而被判入獄,是其反權威的另一具體表現。晚年他懺悔不成熟思想的惡果,影響社會;但為時已晚。

聖經神的話告訴我們: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裏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
的誡命。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着主
的教訓和誡命,養育他們。(弗六:1-4)

人必須有兒女,才可以建立父親的位分,是自然的順序。所以孝敬父母“是理所當然的”。不過,這不僅是人的要求,而是主的命令。所以“要在主裏聽從父母”,並不是父親自己要建立權威,要作領袖;而是神立作父親的,有屬靈的領導地位。放棄這責任的,不能夠以無能而禪位,而推諉,要知道那是違背神的命令,像軍人在戰爭中不奉命令,而放棄職守,是嚴重的罪行。這是父親應有的認識。

“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意思是不要總勉強兒女,絮絮不休,這也不是,那也不是,必定要他們“完全”,其實是滿自己的意。如果這樣,就會使兒女們失去個別的意志,惹他們“失了志氣”(西三:21)。我們知道,灰心喪志是不想作人,是最大的損失,也是得罪神的事;那麼,使人灰心喪志,也不是好事,是得罪神的。

因此,父親不要只逼迫兒女往上爬,作到頂兒尖兒,那不是父親的責任,也是不合理的期望;而要“照着主的教訓和警誡養育他們”。

“養育”是栽植,培養的意思。不僅要供應他們飲食和需要,更要顧及靈魂,心意,一切正常的發展。作為基督徒的父母,兒女是神交託的產業(詩一二六:),從神所領受的恩賜。基督徒父母必須以神的話充滿家庭,正如以飲食飽足他們的肚腹。這是說,父親要以神的話為中心,以此教導兒女。正如聖經所說的:

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
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我今日所吩咐你的
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
裏,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也要繫在手上
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
並你的城門上。(申六:4-9)

這吩咐是非常鄭重的,照神的話教訓引導,是行動的方向和準則。也要指教,訓練,警告,督責,糾正他們。

一個初生的孩子,只知道“我”和“我的”,家庭是開始社會化的地方。必要的時候,要使用管教,給他們留下較深的印象,使他們知道偏離正路的痛苦結果。“不忍用杖責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箴一三:24)又說:

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
教的呢?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
是私子,不是兒子了。(來一二:7,8)

神管教我們,不是洩忿,而是有美好的目的:“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來一二:10,11)。所以信徒子女對神的認識,是從父親所反映的形象而來。不過,要自己先聖潔,才可以使子女效法而聖潔;自己先行義路,才可以使子女行義路。

這樣,家庭基地,是福音最重要的基地。

禱告:求神興起屬靈的父親,領袖建立屬靈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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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