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道

我們多數都聽過道,有的人還聽了相當久。但傳道到底是怎麼回事呢?有人說:

“傳道是:
用語文的道
從寫成的道(聖經)
顯明成為肉身的道(耶穌基督)。”

我們都知道,上面所說的三個道字,實際上不是一回事,絕不可混為一談。

明白生命之道

生命之道是甚麼?或說:是誰?

這裏面,有所不同。

如果我問:“今天有幾件在這裏?”有人會覺得奇怪,也可能有人不愉快;因為我們中文裏,有量詞,人不稱“件”,可以說幾名,幾個,或幾人,最好稱位,物才稱件。

這樣說,生命之道不是甚麼,而該說是誰。因為我們說的這唯一的“生命之道”,不是理論,是有位格的。

聖經怎樣說呢?聖經說: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生命在祂裏頭,
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一:1-4)

我們不要弄混了,以為這裏所說的“道”,就是中國道家所說的“道”,二者是一樣。當然我們知道,新約聖經原文不是用中文寫的;不過,在使徒約翰用希臘文寫的時候,也怕有混淆的可能,所以, 他雖然在聖靈感動下,用了“道”(Logos)這字,也立即加以界定,說這裏所說的道,不是平常的道,是不同的:這道是太初就有的神,是人的光,是生命之道。希臘文“道”的意思,只是話,語文,理論,甚至觀念;但生命之道遠超越那些,而是一位,是三一真神的第二位,成為肉身作人的耶穌基督。如果有誰堅持所有的道都是一樣的,不妨去到大街上試試看,是否所有的“道”都可以引到同樣的地方。要知道:我們傳道,不要混亂真道。

有人推想偏執字面解經:你可知道,約瑟被哥哥們出賣的時候,在田野迷路,遇見的那人是誰?(創三七:15) 答案是天使長加百列!如果問他怎樣會知道的?在但以理書(但八:15 九:21 一○:5),因為加百列在那裏以“一人”形象出現。如此解經法,可怕也不?

解經的原則之一,是看作者使用語詞的方法。

同一位作者使徒約翰,也寫了約翰壹書。在那裏說: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約壹一:1)

這樣,生命之道不是理論,是有位格的“道”。人講道論理,不論如何好,總不能看得見,摸得着;所以“生命之道”指的只能是成為肉身的道,耶穌基督。生命是和死亡相對的:有死亡的不是真生命。我們可以有生命而沒有死亡,但不能死亡而沒有生命。有生命而沒有死亡的,才是真的生命,也就是永生:只有主有永生之道。生命在祂裏頭。

得着生命之道

生命在祂裏頭。這是說,在耶穌基督裏才有生命。聖經誠然重要;不過,聖經不是生命之道。

你可能以為我說錯了,或你聽錯了。都沒有錯。

記得嗎?約翰如何說的?他說:“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這是說,他“論到”的,顯然不是聖經本身;而是聖經所見證的那一位:耶穌基督。主耶穌說過:

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約五:39)

聖經裏沒有永生,只是指向耶穌基督(參林前一五:3,4)。耶穌的道成肉身降生世間,為了世人的罪在十字架上受死,而且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叫人因信祂而得蒙赦罪,才有永生:生命在祂裏頭。文士和法利賽人查考聖經,他們不僅精通希伯來文,且懂希臘文,但不信耶穌基督,不肯到主那裏得生命,只有滅亡。

歸從生命之道

信耶穌基督,得着永生,還要時時連於主。

當耶穌在世傳道的時候,祂醫病趕鬼,行神蹟,能夠用極少的食物,變化後使許多人吃飽,剩下的比原來的更多。許多人擁護祂,以為祂是要來作王,大有前途。但主叫他們不要之顧肉身吃飽,“民以食為天”,而要以天為食;正如祂說的:“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意思是說:要以行神的旨意為食物。大眾聽不懂,漸漸散去,只剩下少數門徒。主問彼得說:你們也要走另外的路了吧?彼得說:

“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約六:68)

歸從的意思是跟隨,但不只是外面的跟隨,像猶大一樣,同行而不同心,是聯結在一起。最恰當的說明,就是主耶穌所講“葡萄樹”的比喻(約一五:1-17)。

常在主裏面(約一五:4)因為離了主“就不能作甚麼”,不是說,作得沒有效果,作得效果少,而是說:甚都不能作,意思是完全在主裏面無分的,不論你有多少活動,主都不算數。所以首先必須連於生命之主。還要

思想主的話(約一五:7)心意更新而變化,想法不同世界。

遵行主命令(約一五:10)心裏有主的話,才作在主心上。

愛主內肢體(約一五:12,17)是遵行主旨意的證明。

然而這些都不是人的力量作得來的,是靠着聖靈結出來的聖靈的果子。所以,必須有內住的聖靈(約一五:26):聖靈就是葡萄樹的汁漿,使信徒生命豐盛。生命在祂裏頭。

表明生命之道

我們常聽到人說:基督徒的生活行為非常重要。確實是這樣。不過,那不是要我們表現得好,作聖人,使自己光榮,或給人看教會是個高尚的俱樂部,人數就會增加;而是要為光作見證,叫人知道我們是屬主的,是光明的種子,光明的國度,照亮這黑暗的世界。聖經說:

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裏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 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二:13-15)

這樣,傳揚生命之道三方面的見證:言語,文字,生活的合一,顯明成為肉身的道。

結語

我很願意傳道,就是傳耶穌。但是,我們傳道人所傳的講的那些話,不是“生命之道”,而是講說,介紹,見證“生命之道”,就是主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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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