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節的話

幾年前,看到本地報紙上的漫畫:一個少年人犯,站在法官面前。法官問他許多罪:偷汽車,破壞別人財產,強姦,放火…他都一一承認。問說:“你要推說是因父親的影響,或管教不當所致吧?”他否認了:“啊,先生,不是的!我從未見到我的父親!”

古代希臘哲學家迪奧真尼 (Diogenes, d.ca. 320 B.C.),在哥林多城,看見幾個孩子丟石頭。迪奧真尼禁止他們。孩子們問,干你甚事。他說出理由:“恐怕打到你的父親!”因為那有名淫亂的城,有許多孩子,不知道他們的父親是誰。

今天社會的情形,也是相去不遠。不負責任的父親,破碎的家庭,產生了數不盡的社會問題。三十年來,受了對孩子放任理論的影響,更加不像話了。據說,一般家庭裏,父親每天同孩子說話的時間,平均不過二分鐘!這樣看來,父親成了家中的陌生人。父親對孩子既然沒有神所交託的責任感,孩子跟父親怎會有正常的關係!

父子關係當然是相對的:父親必須是某個兒子的父親,沒有兒子的父親不可能存在。所以兒子會看父親如何對待他的父親;父親對待兒子的情形,大致也可以預知其如何受對待。我們縣裏從前有位父母官,智慧清廉而有政聲。在離任的時候,人民自動遠送,最後分別的時候,請問有何教導。那位官長對他們說:“回家去把父母當兒女養!”百姓聽了覺得奇怪,但過後仔細想想,確有至理。

過去的時代,各行業是父子傳承,作兒子的有相當長的時期,跟在父親身邊;不僅學習謀生的技藝,學着幹活,也學習如何生活。現在不同了。父親有自己的事業,在家的時候少,把孩子推給學校;而學校又多是不敬畏神的,教導了些奇思異想,十幾年的熏陶,那真要靠神的恩典和父母的禱告,才不會被擄去。

由於今天的人,對父親的觀念的改變,聖經中許多以不同文化背景的“父親”比論,已經失去領會力。在過去的世代,說到“私子”是很可恥的事;但今天的社會,不幸的事實是,私子實在很普遍了,不少孩子是在“單親家庭”中長大的。即使不是私子的,父母也很縱容,缺乏管教。但聖經說:

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再者,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祂得生嗎?… 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來一二:7-10)

這裏所說父親的管教,鞭打,對今代人說來,簡直是不可想像:那是該被判刑的虐待孩童!因此,這一代的父親,既不了解那種嚴格的愛,對於神的管教,順服的責任,以至神的聖潔,這些觀念,都是生疏的。這是多麼嚴重的事呢!難怪今天的信徒,不願思想聖潔,順服的事,把“天父”想成一位常缺席的父親,只供應他們豪奢的玩具,絕不管他們,也不必同他們的天父有甚交通了。甚至有這樣的牧師,說如果管教孩子,被不信的鄰居知道,是“羞辱主名”的事情!幾乎可以肯定,真羞辱主名的事,在前途等着呢!

在許多年前,有一位宣教士,講起在中國的經驗:教會表演短劇,到“浪子回頭”的情節,參加的孩子不肯照作;他們說:那樣壞的孩子回到家來,父親至少也罰他跪在那裏,不理他;甚麼擁抱,親嘴,穿新衣,殺牛犢慶祝等等,絕無可能,那樣作出來,會叫人發笑!那是因不同文化的經驗,傳統“嚴父”的形象,限制了他,使他了解天父的愛。此時此地我們所面對的,是相反的困難,不能了解天父另一種嚴格的愛。

主耶穌講那個比喻的原因,是因為法利賽人和文士,以律法審判人,看不起罪人 (路一五:2)。 今天的人,卻是失去了道德的標準,看不見罪;結果出了一批老祭司以利型的父親,對孩子一味縱容:“你們為何行這樣的事呢?我從眾百姓聽見你們的惡行。我兒啊,不可這樣。我聽見你們的風聲不好,你們使耶和華的百姓犯了罪!”(撒上二:23-25)。 不,如果今天有這樣的父親,已經很難得了;因為他雖然只是輕描淡寫,到底還勸戒了,而且還指出了有是非的標準。今天的父親,多數還作不到。當然,那些都是宗教人!

聖經中的父親典型,是代表神的。因此,基督徒家庭中孩子對神的觀念,常是從父親身上看到的。但是,今天有些家庭中,父親常是缺席的,所見到的是一個不負責任的人,或是乾脆沒有父親!這樣,不僅孩子沒有引導,在信仰上迷失,也造成社會問題,國家的注意力要轉移到家上面;但政府就不是好父親。政府變成了父親,雖然可能養活孩子,卻無法教導,當然不會灌輸正確的道德觀念,也沒有辦法造就出好公民。

並不是所有的男人都是父親,但所有的男人都是兒子:。所以聖經不僅教導父親,更教導人如何作兒子。作父親的,必先學作兒子。

聖經中教導親子的關係說: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裏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着主的教訓和警誡養育他們。(弗六:1-4)

這裏從沒有說討論該不該管教的問題,只說到如何管教:照着主的旨意管教,在主的道上造就他們。

聽從和孝敬,當然要有良好的親子關係。父親不僅是要在場,還要關心孩子,要作表率,要講話,孩子才知道聽從,否則如何“聽”,更不要說“從”了。

有人調查現在的孩子們,他們最希望父母如何待他們。所得的結果,頗出人意外:沒有人抱怨父母管教太嚴,只是抱怨父母沒有給他們管教,沒有道德的規範標準。父親有責任給兒女建立標準,更要緊的,是照聖經說的,以“主的教訓”為標準。例如:父親在家中所談論,所注意的,應該跟世人不同,不是只着重地上的事,應當教導他們知道主的旨意,作主的事工,愛主,事奉主。價值標準就是這樣建立起來的。宗教教育從家中開始。

過去的華人主張“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現代的政治領袖們,因為身不修,家也不齊,就說家庭跟治國沒有關係;家庭一團糟,仍然厚着臉皮作我的好官!但教會如果信聖經,就必須正視家庭教會的關係:監督長執資格,要包括“兒女凡事端莊順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提前三:4,5)又說:要“兒女也是信主的,沒有人告他們是放蕩不服約束的。”(多一:6)可見父母身教的重要,家庭見證確不可忽視。

讓我們一同禱告,求主使我們回到聖經的教育,有基督化的家庭關係,使父親在家中代表神,能引導下代走在生命的路上。

教會真正的復興,是從家中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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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