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自由的意義

1776年七月四日,是美利堅聯邦合眾國的國慶,地球表面上多了一個新的國家。那天是美國獨立的第一個紀念日。這個歷史上重要的日子,標識着獨立自由的思想,在地面上開花結果。

“獨立”的意義,是從甚麼沒有主權的狀況獨立,可自由行施主權。美國的情形,是從殖民地狀態,脫離英國的統治,成為獨立的主權國家。

美國獨立的特別意義,是宗教信仰發始的行動,比政治經濟上的因素更重要。歷史的事實是,由一個地方教會的集體移民,就是清教徒移民登陸新英格蘭,到建立殖民地,以至成為獨立的國家。這一切,顯明是神的手在引導。兩個多世紀以來,不少人以之比作以色列人的出埃及。

說來我們不應該忽略,聖經中最常提到的事,除了創世紀以外,差不多每卷書都有。因此,“自由”是聖經的主旨:救贖的意義是自由,不僅是政治上的自由,更是從罪中得自由。
無疑的,美國是個最重視自由的國家。人民不僅把自由挂在嘴上,也用於生活的各方面。不過,像任何觀念,任何事情,如果無限度的延伸,就會失去原來的意義,以至沒有任何意義。

一般說來,自由是與集體對待的。但無限延伸的結果,是把一切的規範,包括道德規範,當作是捆綁,必欲盡除而後快。想想看,我們駕車的經驗,如果步步是紅燈,導致交通緩慢,誰都會感覺是頭痛的事;但如果拆除一切交通管控,不加限制,哪還有安全可言?誰還敢出門?今天到處喊自由,應該好好思考。

當年清教徒移民的目的,是不願在信仰上受國教的轄制,尋求敬拜的獨立自由。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用不着麻煩解釋。後來,有個邏輯上和技術上都有問題的語詞:“政教分離”出現;不過,追跡原意,這分離是限制政治勢力干涉教會,是單向約制的分離。想想看,四大基本自由中既包括信仰自由,意思是政治不可限制或歧視宗教,但絕不是有宗教信仰的人不可參與政治,事理至明。所以宗教上的獨立,並不必須離開宗教,或限制宗教信仰。

不過,看這些年來的美國,一方面指責別的國家迫害宗教,一方面處處限制宗教信仰,雖然還不能說是沒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跟所指責的那些國家,也只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反觀他們所離開的舊英格蘭,六月裏慶祝伊莉莎白女王登基鑽禧,其慶祝活動,幾乎無處不見基督教的印記!慶典不僅在教堂舉行,並且首相讀經,坎特柏里大主教感恩訓勉;午餐也在教堂,祝禱如儀。雖然早在維多利亞女皇,即有鑽禧盛典(1897),今女王仍然是最受國人敬愛的人物。英國基督教衰敗是事實,但飲水思源,感念神恩,還是好的。

在美國呢?情形就更不堪了。如果清教徒移民今天還活着,他們會歌唱還是老家好,後悔多此一舉,毫不猶豫的調頭返棹。也許就是為了這個原因,有些學者在著文立說,稱當年清教徒移民的動機,是為了求取經濟利益!或說那批移民當中,只少數是基督徒。他們之所以如此說,可能是看到當前的社會環境,以為歷史上的人物,也是持同樣的世界觀,在學術上不誠實,也說不出可以叫人羨慕的理由。

美國偉大的國父華盛頓,在獨立之後,堅拒擁戴為王,也不作無名有實的獨裁者,淡然解甲歸田,作一名老百姓。在正式制憲建國後,被選任首屆總統的公民華盛頓,連任二屆屆滿,在告別國人書中,以父愛的親切語氣,諄勉國人。他所說的那些話,今天看來,至少也會譏為陳腐:說甚麼宗教和道德,是國家的支柱,和如何推崇聖經,提倡讀經,如果照後現代的標準,那還像話嗎?太危險了!更有進者,他還語重心長的告誡美國人,己欲立而立人,不可逞取霸權。也許,正像當年:“約書亞在世,和約書亞死後,那些見耶和華為以色列所行大事的長老還在的時候,百姓都事奉耶和華。”(士二:7)十九世紀過去之前,美國還知道真理;但後來事過境也遷,物是人非,“耶書崙漸漸肥胖,粗壯,光潤,踢跳奔跑,便離棄造他的神,輕看救他的磐石。”(申三二:15)忘了天父,哪還會記得甚麼“國父”?得到獨立自由,誤以為唯一能證明這特權的,就是向神“獨立自由”;得神的恩典,竟然成為忘記恩典的條件。

記念美國的獨立,還是該說政治上的獨立。錯誤的方向,是證明自己獨立,必須使別人失去獨立。這就是“霸權”思想的泉源。

其實,正確的想法是:自己獨立,也該想道幫助別人獨立。一個值得稱述的例子,可能是西非洲的小國賴比利亞;其國名就是“自由之土”的意思。那是從美洲返回非洲的族群,自己建立起來首先的合眾國。其實際的創立者愛斯氓(Jehudi Ashmun,1794-1828)是一位美國聖公會宣教士。他辭卻神學院教授,率黑人建立“非洲錫安”。他年輕的妻子患病死在非洲。愛斯氓自己也以三十三歲英年早逝。但在崩逝之前,這位被稱為“非洲華盛頓”的青年總督,訂立了賴比亞的憲法,建立了政府雛型,使其成為非洲最早轉移為黑人多數人民治理的國家。可惜,政治局勢歷經變遷,這一度作為基督教國家的模楷,已經不復是基督教國家。

如果說,任何有功能的好東西,都有其危險,我們該問:自由有甚麼危險呢?自由的問題,就是濫用自由。自然還該回到以色列人的鏡子。

在埃及作奴隸的時候,他們若背離真神,只有順從埃及的假神偶像,即使想試驗甚麼新興宗教,也的經過主子的許可。但進入迦南,成立了自己的國家,他們任意繼承埃及傳統宗教,也可以自由進口周圍列國假神,成為宗教的雜亂市場,終於惹動忌邪的神烈怒,被放逐分散到列邦,儘量享受拜偶像的苦楚。

聖經說:“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要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順着聖靈而行。”(加五:13,16)今天的美國,有不少人提倡道德的相對性,如果真到完全失去標準的地步,豈不正是把無限的自由,當作放縱的極致,還堪過問嗎?

在另一方面,美國的對外原則,是願意別人都聽我的。近年局勢的發展,使他們不恤自命世界唯一強國。這實在不是甚麼好事。

二十世紀打了兩次慘不堪言的世界大戰,兩次都是美國拯救世界。明顯的,這是神的恩典,因為地域關係,美國有其豐富的物資,而位置在戰火之外,是救火員的優勢。但美國在全世界的影響力,也急劇增長,甚至有世界大施主的姿態。其所要的回報,仿佛是我幫助你獨立,是要你失去獨立;也就是說,你得聽我的:這代價不是每人都甘心付的。即使不得已而接受,也會後悔。暴君自己以為有絕對權力,掌握了絕對真理,是最可怕,也是最悲哀的事。當然,這樣的態度,真會使人受不了。

在美國獨立記念,這個蒙神特別賜福的國家,應該記得神的話:“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創一二:2)這也是祂對亞伯拉罕說的話,也可以視為對因信作亞伯拉罕子孫者的期望。

2012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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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