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文件

為甚麼要講這似乎不重要的問題?

寫信不是不重要。如果基督徒寫出去的信不像話,是不好的見證。你講道是在教堂的四堵牆裏面講,可以保護起來;但需要寫信而寫不好,是外面的事,真有可能叫人不信。

新約聖經可說全是用書信體裁寫的。只有馬可福音,約翰福音,和希伯來書,不是傳統的書信體裁。單是這理由,就可以叫有心的信徒,好好思想寫信的重要了。

現在的電話,不論有多方便,正式的文件,還是要的。何況信可以久存在那裏,使受信人有親切感。所以除了書信體的小說不算,每年都有好些收集的書信集出版。有中國文人,把寫信稱為“寫心”,受信人可以時時展讀,回味無窮,真是寫心了。

不過,我們先講教會文件吧。

教會文件涵蓋頗廣;在基本的思考,文字的內容和技巧,必須從寫作著手。現在單講形式的問題。

稱謂

像講話一樣,通常稱謂的時候,不可姓名並稱;該知道,那樣直呼其名的叫人,也是不恭敬的。中國人過去在名以外有字,或號,比起用名字來為好。現代人有號或用字的不多了,所以用名是可以的;為了表示親切,不加稱呼或銜稱都是可以的。為尊敬加銜稱的時候,稱姓也可以。

如:“悅翰牧師先生”,或“張牧師道長”,都可以;稱“彼得”也可以;但不可用“楊彼得”。

在純粹公函上,則可以姓名並用。如:

  此上
張公常先生

至於便箋,可以不用稱呼,簡要直寫就行。

敬格

為了表示尊敬,華人通常用另起一行,或“抬頭”,“空格”。在講到對方,或對方有關的人,或神的時候使用。但要注意:單行不成頁,單字不成行。

如果寫祝福問安的話,不要一行單寫一個“祝”字。解決的方法,可以接連在前段的下面;也可以加上個字,如:“敬祝”,或“此祝”,“耑祝”,“附祝”,“謹祝”等。

常見的錯誤,是寫信或請帖用:

敬請光臨
同頌主恩

應該用的方式是:

  敬請
光臨同頌
主恩

原因“光臨”的客人,和“主”,是尊敬的對象。這該很清楚了吧?至於問安的對象,要另起行,抬頭,以示尊敬;不應該考慮字數整齊。

起首

文件的體,是要敘事。一般的錯誤,是用“我”字開頭。洋人有教導大機構主管寫信的講座,告訴他們切忌“I”作第一個字。但常見很多人還是不肯改。這給人不禮貌的印象,還像是孩子說話。

正確的方式是先用一個片語,如:“奉收華翰…”;或用“昨天我…”,而不用“我昨天…”。你看出有所不同吧?

結束

書信的結束要具名。當然,你知道自己的名字,還有甚好說的?事實上並不那麼簡單。

王明道先生指出:信徒常犯的錯誤,是在結束的時候,寫個“主僕某某”,這像說“父親的兒子”一樣的沒意思。因為“主僕”是連屬的相對字;該寫“主內”,“基督的僕人”,或敢脆寫你的名字。這不是表現屬靈,或顯示權威的場合。

最後在名字下面,用“敬啟”,或“啟”。這是“跪白”(表示敬意,並非真箇跪下),或“告白”,“書啟”的意思。這跟“啟示錄”表示“開”的意思不同。有人在信封上寫著:“某某公敬啟”,是很可笑的,也是不恭。千萬不能有這樣的錯誤。(進一步參考于中旻,劉翼凌:教會文件指南。文宣)

 

 

書信見證

 

近年來科技的進步,給我們帶來不少生活上的方便,如:打字機,電話等傳通工具,是前人所夢想不到的。但在另一方面,我們也損失了寫信的藝術。

書信的功能

我們讀聖經,會驚奇的發現,新約聖經幾乎全是用書信寫成的。這是多麼不平常的事!以後,早期教會的教父們,有許多“護教文學”,也多是書信。

書信的內容

如果說到書信的內容該是甚麼,可以說,跟談話一樣,能夠無所不包。事實上,寫信就是寫心。“談心”的內容,真可說海闊天空;寫心也是如此,只不過換成筆談而已。特別是白話文學盛行以來,“話怎麼說,就怎麼寫” (趙元任語),你看有多麼容易!

 書信的格式

雖然如此,人類社會講究規律,走路,駕車都有規律,生活中每一件事物都有規格,寫信自然也該有一定格式。

  • 稱謂
  • 問候
  • 內文
  • 緣由
  • 敘述
  • 期望或辦法
  • 結語與請安
  • 具名

 

無聲的文宣士

 

初世紀教會的迅速發展,使後世的人非常神往,盼望同樣的情形,也會呈現在今天。有的人熱切的禱告,有的人在搜研增長之鑰。顯然的,那是出於聖靈的工作;但同時神也使用人作中介的器皿:因為神在福音事工上的原則,是藉著人救人。不過,教會似乎忽略了一個簡單的武器,就是寫信。

寫使徒行傳的路加醫生,無疑的,是最了解教會增長的權威;他在“引言”中對受信人說,也“作了前書,論到耶穌開頭一切所行所教訓的”(徒一:1),那指的是路加福音。

在路加福音的“引言”中,同一位作者說:

有好些人提筆作書,述說在我們中間所成就的事,是照傳道的人從起初親眼看見,又傳給我們的。這些事,我既從起頭都詳細考察了,就定意要按著次序寫給你,使你知道所學之道都是確實的。(路一:1-4)

現在我們看這段信息,可以知道幾件事實:

  1. 初世紀教會,在福音書的作者之外,還有許多別的文字見證人;
  2. 文字見證是親眼看見見證的延長;
  3. 這些見證文字成為路加著作的素材;
  4. 有系統的文字見證,是有效的栽培材料,為信徒和教會立下堅實的基礎。

現代人的許多觀念,如:版權及出版的利潤,是古代人所沒有的。他們也不會太計較名聲,或得甚利益。新約聖經福音書和使徒行傳的作者,都沒有具名;但我們知道,主耶穌和門徒,是在那著者的“屋裏坐席”(太九:10 參路五:29),就是蒙召的稅吏馬太;在耶穌被捕的時候,有個臨難苟免,“丟了麻布,赤身逃走”(可一四:51,52)的膽怯少年是馬可;“耶穌所愛的那門徒”(約二一:20-24),就是記載第四福音的作者;記載使徒行傳的人,也就是在那時參加保羅越洲佈道團的路加(徒一六:8-10), 因為在那裏,從“他們”改稱“我們”,表明那作者也成為同路人了; 當然寫給同一受信人提阿非羅的“前書”(徒一:1),是路加福音。

他所說的“好些人”,我們不知道名字,也沒見過他們著作的內容,當然毫無理由假定他們的資料不可靠;我們所能確定的,是當時信徒“提筆作書”,是一種公認的見證方式,是所有蒙恩而知道文字的人的責任。

書信的具名,自然是為了責任,並因他們同受信人有特別關係,可以取得他們的信任,達到傳播的效果。無論如何,有些見證人,包括用言語和文字的見證人,他們都沒留下名字;但他們的工作,並沒有枉費。在當時,他們自然影響了許多的人;他們所作的見證,也為路加等沒親見過耶穌的人所採用,成為他們著作的一部分。然後聖靈保留下他們的見證,使後世的人繼續相信而蒙恩。

在新約各卷書的作者中,路加不僅是唯一的非猶太人,也未見過在世時的主耶穌,所以他“照傳道的人,從起初親眼看見,又傳給我們的”。可是,你看這位第二代信徒所作的,有何等的價值!那是文字宣道的見證。使徒保羅可能見過肉身的耶穌,因為他說“雖然憑外貌認過基督”(林後五:16); 但可以肯定的是那時他並未信主。因此,依人的看法,他是信道的晚輩;他自己也說,復活的基督,到最後才顯現給他看:“我如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一般,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稱為使徒;因為我從前逼迫神的教會,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林前一五:8-10) 保羅說:“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林前一一:23); 但不妨相信,保羅也從先進的使徒彼得,聽到主設立聖餐的事,同時得到主的啟示。我們不能不承認,使徒保羅和路加,在新約聖經的文字寫作上,有無比的貢獻;其中最重要的,是他們從事有系統的寫作,並且知道,文字在造訓練就信徒上的要緊。

從路加的著作,我們可以相當肯定的相信,在其“考察”的過程中,見過耶穌肉身的母親馬利亞;因為那些早期史實,如:撒迦利亞的歌頌,牧人見證天使的頌歌,“西面頌”和哈拿的見證,以至馬利亞的“尊主頌”,並她個人的內心情況,只有她可以見證“傳給我們”(路一:— 路二:);她習慣的把事情“存在心裏,反復思想”,只有當事人有資格為外人道。主耶穌受試探,當時在場的只有主面對撒但魔鬼;魔鬼沒有理由宣揚它失敗的紀錄,主耶穌則必然把這事作為對門徒教導的第一課,因此路加有必要從門徒口中聽取見證,才整理作為記錄。由此我們可以知道,歷史在門徒訓練上的重要。

在路加福音的開始,提阿非羅在學道,是否已經信主,我們無從查考。但在路加寫使徒行傳時,他因受了“按著次序”的教訓,“知道所學之道都是確實的”,必然有了相當根基;雖然他的官越作越大,在信仰上也越久越深。從前路加稱呼他為“提阿非羅大人”;在後來成書的使徒行傳,則直呼他為提阿非羅了。新約聖經是用書信寫的。事實上,保羅和路加,可以算是善用函授教育的先驅;其課程內容,是先有系統的傳揚主耶穌和祂的教訓,再說到福音的傳開和教會的建立。

今天,世界上仍然有些地方,福音還未傳到,或受到某些限制,或傳道人不夠用,不能親身作教導工作。當然,如果有充足的人力,可以親自熏陶化育,加上文字宣道配合,是最為理想的事;如果不能,文字該是最可用的忠實代表,以宣道,以培訓。

看初期教會如何作文宣!值金燈臺發刊百期,有感而寫此文,祝我們今代聖徒,也個個作文宣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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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