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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b Talk 週中信息>> WT 234 2006年十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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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拿尼亞:個別領人
在現代社會,常有城市贈“金鑰匙”給榮譽人物。那只是個象徵。其實,鑰匙並不是金的,而且那城也沒有門可以適用這樣的鑰匙。 在大馬色有一個門徒,名叫亞拿尼亞;主在異象中對他說:“亞 聖經中知道亞拿尼亞最深的,要算保羅了。保羅就是掃羅。後來保羅見證說:“亞拿尼亞按律法是虔誠人,為一切住在那裡[大馬色]的猶太人所稱讚。”(徒二二:12) 虔誠必有行動常有人自稱見了異象,往往離奇怪誕,以至荒謬。這亞拿尼亞得主特別使用,是因為“在神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一:27)是有真實的愛心行動和聖潔生活。他不必求人稱讚,人都稱讚他,有口皆碑。 關心別的肢體主在異象中,吩咐亞拿尼亞去:“訪問一個大數人名叫掃羅;他正禱告,又看見一個人,名叫亞拿尼亞,進來按手在他身上,叫他能看見。”(徒九:10-12)主指示他的話很明白。亞拿尼亞知道掃羅迫害聖徒的惡名,雖然他不一定著意自己本身的安危,但聽到要他去幫助掃羅,他想那個市虎,管教他,讓他瞎了眼,是求之不得,如果叫他看見,豈不是更糟?如虎生翼,為害更甚(徒九:13,14)! 知道神的旨意主不阻止人同祂講道理。如果誠意遵行祂的吩咐, 信徒有明白神旨意的權利。主絕不欺矇人,茫然無知的作冒險事;不僅告訴他那個掃羅是誰,還告訴他,這個“所揀選的器皿”,將來有甚麼作用和影響,使他知道,他這次奉命的行動,是關鍵性的,會改變歷史,值得他去跑上一趟。奉神差遣所作的工作,看起來雖小,將來卻必發達。當然,神所作的事,並不是每次都先向人解說。 勇敢樂於遵行得主指示之後,他不再遲疑,沒有推託,“就去了”(徒:17)。行神的旨意,是安全的冒險,有神的手托住。在加利利風暴的海上,當主對彼得說:“你來吧!”在水面之下,有主大能的手托著,就像行在羅馬亞平大道堅定的石頭上。亞拿尼亞歡然去了,為這使命高興,可能一路唱“哈利路亞!”直“讚美”到猶大家裡(猶大是“讚美”的意思);掃羅已經在禱告了,心準備好了。水到渠成,亞拿尼亞按手在掃羅的身上,並承認掃羅是“兄弟”。因為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掃羅死了,掃羅也是神家的人了。 神有一定託付神使用祂的器皿,有祂一定的工作領域。保羅說:“我們不願意分外誇口,只要照神所量給我們的界限,搆到他們那裡;我們並非過了自己的界限。”(林後一O:13,14)亞拿尼亞為掃羅按手禱告後,只保羅(掃羅)在見證的時候,有必要提過他的名字以外,聖經再沒有記載他的名字。這不是說他被棄無用,正表示他得事圓工滿了。神的真僕人,不是領人歸於自己,作我的門徒,也不是作“我的見證”,是作基督復活的見證。萬不可作另一個偉大的亞拿尼亞,大祭司,宗教人,卻把持山頭,與福音為敵。 以人領人原則 主耶穌既然向保羅顯現了,呼召他,吩咐他,卻差遣亞拿尼亞去見保羅,領他皈主。這似乎是繞了遠道。何不即順便告訴保羅一聲,他犯了甚麼錯誤,該作些甚麼事?卻對掃羅說:“起來,進城去,你所當作的事,必有人告訴你。”(徒九:6)然後,再吩咐亞拿尼亞去見掃羅。如果主直接給他講完整個指示,後面一段可不就完全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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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ww.AboutBible.net -- | .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