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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與文宣 >> 提摩太前書:言宣與文宣配合

言宣與文宣配合

 

  語言與文字,本來該是相契合的。但在較早的時代,文字跟語言是分開的;能說話的人儘管是絕大多數,但這多數人卻不識字,能為文的是少數的優越分子。聖經中的“文士”,就是特權階級,負責宣讀解釋聖經,間接的也樹立道德是非的觀念,支配人的思想。在西方,羅馬帝國之後,拉丁文化時期,只有拉丁文是官方語文;但這種文字,多數只有教職人員才能使用,一般人民只會“方言”。這種情形到中世紀後期才逐漸改變,宗教改革和活字印刷機的使用,使各國語文逐漸建立推廣;不過遲至十八世紀,英國的文人還相信,用拉丁文寫作是寫在石上,用本國文字是寫在水上。
  在中國,一般老百姓大多數是文盲,使用白話;文人讀的書和寫的詩文,多是用文言,人民大眾並不懂得,所以造成了文人高不可及的形象。直到白話文成為官定語文,教育也普及了,情形才有改變。這樣,語言與文字才大致相合了。
  近代大眾傳播發展,電子傳播與文字傳播一同起飛,有助於思想的流通,對於語文的統一也有大貢獻。當然,傳播工具是中性的,並不必爭論其好或壞,這只在於誰控制並使用它。我們知道,電視或無線電播音的稿本,是文字寫成的;其工作人員的思想,是受文字影響,並直接或間接的引用書刊的文字。這都顯示語文的合一運作,有極大的貢獻。
  在初世紀教會新約正典寫作的時代,語言與文字是合一的,希臘文可以大致通行。我們可以從保羅致提摩太的書信,看到語文合一運作的指示。

  文宣補助言宣

  使徒保羅是個聰明的工頭,對於建立基督的教會,有鉅大的貢獻,這是藉著言語和聖靈大能的明證。當他與教會同在的時候,用言語勸勉教導信徒;當他肉身離開他們的時候,為他們代禱,“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羅八: 26),這是超乎言語所能表達的。但保羅還有一個方法,可以使他的工作達到聲音所不能及的地方:

我指望快到你那裹去,所以先將這些事寫給你。倘若我耽延日久,你也可以知道在上帝的家中當怎樣行──這家就是永生上帝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大哉,敬虔的奧祕,無人不以為然!就是上帝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裏。(提前三:14-16)

這種情形,就像建築師在遠方不能親自監督指示工程進行,所以“先將這些事寫給你”,作為“施工說明書”,以免工作進行受到影響而停滯。我們可以體會保羅的心情,他亟欲看見教會的進展,一天有一天的新氣象,預期在他自已去到以弗所教會的時侯,喜見面目一新,不復舊觀。這豈不也是每一位神忠心僕人的願望嗎?
  但願望不能自己實現,必須加上行動;自己不能參加行動的時候,可叫別人代為執行,這就是行動的延長了。有了這“施工說明書”,提摩太就“可以知道在上帝的家中當怎樣行”。
  透過文字說明而工作,還有一個好的“副作用”,就是養成領袖,培值他果斷與自己去行的經歷。有過“自己動手作”(Do-It-Yourself)經驗的人,都曉得讀“說明書”的苦處,也能體驗成功的喜樂,並且漸漸建立起信心,知道只要一步步照著去進行,並不怎麼困難,就可把零件組成整體,無用化為有用,願望成為實際。
  近年教會中這樣一個成功的例子,就是海外宣道的發展與推行。加拿大人民教會有個史密斯牧師(Oswald Smith),把他實施海外宣道與信心奉獻等經驗,寫成了書。在不同的地方,有些領袖教牧讀到了他的書,以為是可以實行的“工作手冊”,也照樣去作。結果,蔚成世界性的運動,差遣了許多的宣教士,把福音帶到更遠的地方。當然,這不能保證宣教士的品質,和工作的品質。
  如果我們迴溯的遠一點,循理運動(Methodist Movement)的成就,可以歸於靈恩與規範的平衡:“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林前一四:40)。他們有許多週全的規章,幾乎可以稱為“說明書派”,但其成就是與此大有關係,是近代教會輝煌的一頁,十年之內,結果百倍。
  永生上帝的教會,既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這“家”就必須治理得有條有理,才能彰現上帝規律協調的神性。“柱石”和“根基”是不能飄移不定的,必須有確定的規範,這就是文字的功能了。 我們不是說教會該變成僵化的制度和官樣文章;但有確定的規章,人人瞭解而遵行,確是好事。

  言宣支援文宣

“你要以宣讀,勸勉,教導為念,直等到我來。”(提前四:13)

  不問文字宣道多麼有效,書信寫得多麼明暢美好,甚至電話可以傳聲交談,電視可以傳真見形,加上錄音錄影的科技,這些都不能完全代替面對面的聚會,交通團契。因此,文宣需要言宣的幫助。
  保羅知道他被聖靈感動所寫的書信,有教導的功能(參帖後三:15),但書信不能單靠傳閱,要在聚會中讀出來。所以他對歌羅西的教會說:“你們念了這書信,便交給老底嘉的教會,叫他們也念;你們也要念從老底嘉來的書信。”(西四:16)
  原來今天我們文字宣道的重要方式“印刷”(publish)這個字,是由拉丁文的populus的根源來的,“公眾”與“公佈”都出於同一字源。因此,在聚會中向公眾公開宣讀或宣佈,與藉文字印刷普及於公眾,在目的上是一樣的,只是方法上不同而已。文宣與文宣應該結合,互相依存,而不可分開,是很顯然的。
  教會普遍的缺乏文字宣道工作。在西方教會是如此,在華人聖徒中情形更糟。不夠,不普遍,品質不高。但比較說來,文宣對言宣的補助,雖然不夠,言宣對文宣的支持,則更微不足道,並且道之不足,又微小。在聚會中,應該多介紹書刊;有時可以拿一篇一段的書或文章來朗讀,甚至拿一首好的詩來朗誦。我們可能經驗到,一首好的朗誦詩,會使人熱血沸騰,感動人到熱淚縱流,得到很大的造就。當然東扯西拉,雜亂無章的作品,不在此限。不過,最重要的,還是宣讀聖經。

  言宣根據文宣

  使徒保羅把“宣讀”列為教牧的首要職事。宣讀,是讀聖經,神的話。
  在尼希米復國的時代,以色列人“如同一人聚集在水門前的寬闊處,請文士以斯拉將耶和華藉摩西傳給以色列人的律法書帶來。七月初一日,祭司以斯拉將律法書帶到聽了能明白的男女會眾面前。在水門前的寬闊處,從清早到晌午,在眾男女一切聽了能明白的人面前,讀這律法書;眾民側耳而聽。…以斯拉站在眾民以上,在眾民眼前展開這書;他一展開眾民就都站起來。…他們清清楚楚的念上帝的律法書,講明意思,使百姓明白所念的。”(參尼八:1-8)
  這裏說到宣讀的對象,是“聽了能明白的人”;宣讀的方式,是“清清楚楚的念”,當然是用本國話;宣讀之後,加以“講明意思”。這大概是初期教會一般的聚會程序。至於會眾的態度,是虔誠敬畏的;因為他們知道所宣讀的是用文字記錄的神的話,所以會眾都站著,肅立敬聽。
  聖經記載主耶穌第一次在會堂的公開宣道,大致也是一樣的程序。祂站著宣讀神的話。“有人把先知以賽亞的書交給祂;祂就打開,找到一處寫著說,…”(路四:16-22)這證明祂有意定的經文,所以“找到一處”,絕不是隨意即興展卷。祂站著讀經,然後坐下教訓;一般文士也是這樣作(參太二三: 2)。所有聖經中記載主耶穌的教訓,都是坐下教訓眾人(參路五:3 太五:1)。神的兒子主耶穌在世宣道時,給我們留下了這樣一個可行的榜樣,我們應該效法:在宣讀前好好準備,在宣讀中恭敬肅立聽受。感謝主,現今有的教會仍如此奉行;這是值得提倡的,以神的話為敬拜事奉的中心。
  不過在舊約時代和會堂中,只以舊約為聖經神默示的話。但“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提前五:18)這句話,只見於路加福音第十章7節,可見早在保羅的晚年,路加福音已被教會接受為經書的權威,而直接引用(同樣經義見於利一九:13 申二四:15)。同樣的,“聖靈明說,在後來的時候,必有人離棄真道,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提前四:1-3)是指在新約時代,使徒可以領受像舊約時代先知同樣品質的靈感;因此,也具有類似聖經舊約的權威。
  這樣,言宣是在聚會中,直接用言語宣達聖靈感動人寫下的文字。

  文宣久逾言宣

  明顯的,文字宣道存在的時間,遠較言語為久。保羅口傳的言語教訓,早已不存在,失去了對今代人的影響力量;但他所留下的書面指示,構成了後世所稱的“教牧書信”,造益信徒,作為建立管理神家的規範。年老的保羅寫道:

我兒提摩太啊!我照從前指著你的豫言,將這命令交託你,叫你因此可以打那美好的仗。要守這命令,毫不玷污,無可指責,直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顯現。(提前一:18 六:14)

  這命令,經過長久的年代,藉文字紀錄保存下來,傳達給今代和後世的聖徒,繼續激勵我們,持續那神聖的靈戰。

 

-- www.AboutBible.net -- .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